银行反洗钱业务知识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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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洗钱业务知识讲义 主要内容?洗钱的概念及相关内容?反洗钱的概念及相关内容?国际反洗钱形势?我国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制度建设情况?我国反洗钱组织架构?办理业务应遵守的职责?我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情况和应做的工作 “洗钱”定义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表面来源合法化的活动和过程。犯罪收益通常被人们称为“脏钱”、“黑钱”,他们通过在特定渠道中的运作得以漂白,因而人们形象的将掩饰或隐瞒犯罪收益的行为称为洗钱。(注1)洗钱犯罪的危害?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

2、性,它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对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大地破坏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洗钱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2、洗钱活动削弱了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3、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国家肌体,导致社会不公平,败坏国家声誉。?4、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增加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5、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6、洗钱活动破坏金

3、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洗钱犯罪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五种行为之一的,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的特征?独立的刑事犯罪?洗钱方式和手段的多样性?洗钱的专业化?洗钱的过程具有复杂性?洗

4、钱的对象是特定性质的货币资金和财产,这种货币资金和财产无一例外与刑事犯罪相关。?洗钱的目的在于为非法资金或财产披上合法的外衣,消灭犯罪线索和证据,逃避法律追究和制裁 ,并实现黑钱、赃钱或其他犯罪收益的安全循环使用。洗钱的过程其基本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处置阶段离析阶段融合阶段洗钱的处置阶段?处置阶段亦称放置阶段,是指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处置阶段是洗钱手法的第一阶段,也是过程中最弱、犯罪者最容易被侦查到的阶段)洗钱的离析阶段?离析阶段也叫培植阶段,主要是通过用复杂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及其来源分开,分散其不法所得,从而掩盖查账线索和隐藏罪犯身份。洗钱的融合阶段?融合阶段又叫归并阶段,

5、是洗钱链条中的最后阶段,又称为“整合阶段”,被形象地描述为“甩干”,其目的在于使不法回归形式合法,为犯罪得来的资金或财产提供表面的合法性。洗钱的主要方式?利用金融机构?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银行或个人资产进行保密的限制?通过投资办产业的方式?通过市场的商品交易活动?其他洗钱方式利用金融机构?伪造商业票据?通过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用支票开立账户进行洗钱?利用银行存款的国际转移进行洗钱?信贷回收?利用期货、期权洗钱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银行或个人资产进行保密的限制,这些国家和地区一般具有一下特征:?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有宽松的金融规则?有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通过投资办产业的方式?成立空壳公司

6、?向现金密集行业投资?利用假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洗钱。通过市场的商品交易活动?购置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容易变现?购买别墅、飞机、金融债券,再转卖其他洗钱方式?走私?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益。什么是反洗钱?掩饰或者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而这种资金的来源又是非法的,通过隐瞒和掩饰让它变成合法的这一过程就是洗钱。?反洗钱恰好相反,也就是通过预防一些人去掩饰和隐瞒非法资金变成合法资金的过程和行为,这就是反洗钱,也正是反洗钱工作的主要任务。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做

7、好反洗钱工作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做好反洗钱工作是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金融机构信誉及金融稳定的需要。国际反洗钱形势?面对日益猖獗的洗钱活动,联合国安理会等国际组织也积极应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机构,也在反洗钱方面制定了多项原则和指引 .国际反洗钱形势?1988年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将有关毒品犯罪的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是国际社会第一个打击洗钱犯罪的国际公约。?1990年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清洗、追查、扣押与没收犯罪收益的公约?1995年4月,联合国专门拟订了禁止洗钱法律范本,供各国当局在

8、制定反洗钱法过程中参考。?1999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2000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3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缔约国的反洗钱工作制度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国际反洗钱形势?由于洗钱活动的跨国性质,1989年7月,西方七国集团首脑巴黎经济会议决定成立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评估在防止利用银行和金融系统洗钱方面的合作成果,改进反洗钱领域的法律和规则以及通过多边司法协助加强反洗钱预防措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1990年2月提出了关于洗钱问题的四十项建议?一是要求各国将有关各类严重犯罪资金的洗

9、钱行为定为刑事犯罪;?二是要求各国政府加强金融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制定和实施可行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以及识别并报告可疑金融交易的义务;?三是要求各国政府建立金融情报中心(FIU),承担对异常和可疑资金交易的监测,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四是要求各国进行反洗钱情报交流及洗钱犯罪调查、非法资金追查、冻结以及人员引渡等方面的国际合作。?2001年10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四十项建议之外,专门制定了八项反恐融资的建议。欧美发达国家已将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国际合作作为外交工作重点,并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采取了十分坚决的措施。我国反洗钱工作现状?反洗钱法律制

10、度建设情况?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情况 ?1990年12月颁布了关于禁毒的决定?1997年修订的我国刑法,以专门条款规定了洗钱罪。?2001年12月在刑法修正案中,将恐怖主义犯罪列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2000年国务院公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将了解自然人客户作为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2003年底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人民银行负责“指导、部署金融业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情况?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发布反洗钱法;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6年11月14日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

11、定20061号令 ; 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6年11月14日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20062号令 ; 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废止原“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情况?2007年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年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200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反洗钱局;?2004年4月组建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反洗钱情报的接收和分析工作。?2004年5月,调整充实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12、使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6个增至23个。 至此,国家反洗钱协调机制和金融业反洗钱协调机制初步建立并开始运转,我国反洗钱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反洗钱为什么要立法?洗钱活动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随着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肆虐,洗钱活动在全世界日益猖獗,对各国的经济、金融秩序以及社会稳定均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为此,必须通过制定法律将洗钱活动确认为刑事犯罪,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来打击洗钱活动。反洗钱立法的重大意义?有利于加强和完善金融部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种洗钱犯罪活动,培育我国社会信用基础,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有利于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防止财政收入

13、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建立国际反洗钱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反洗钱合作,促进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维护我国改革开放的良好形象反洗钱组织架构?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家层面,有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银监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参与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中国人民银行职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反洗

14、钱监测分析中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成立,具体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反洗钱举报电话:010 88092000)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主要职责?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标准?2、负责收集、整理并保存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3、负责研究、分析和甄别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报告,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4、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报告及其分析结论?5、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大额支付信息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主要职责?6、研究分析洗钱犯罪的方式、手段及发展趋势,为制定反洗钱政策提供依据?7、负责研究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管理项目的业务需求,参与项目的开发

15、,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8、根据授权,承担与国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交流合作工作,配合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进行反洗钱领域的对外交往事宜?9、承办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为何强调金融机构反洗钱?金融机构承担着社会资金存储、融通和转移职能,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以看似正常的金融交易作掩护,改变犯罪收益的资金形态或转移犯罪资金。因此,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义务。?反洗钱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

16、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金融机构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其它义务,如保密义务,及时报送反洗钱报表等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办理业务应遵守的职责 -规定第九至十一条?归纳为下列内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预防洗钱第一道防线?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规

17、定第九条 履行反洗钱职责的义务?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一)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新;?(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三)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规定第九条 履行反洗钱职责的义务?(四)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该境外金融机构获得

18、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反洗钱法关于了解客户的规定:?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19、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反洗钱法关于了解客户的规定:?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该金融机构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20、保存制度。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 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 了解客户原则?最重要的原则?反洗钱的基础?第一道防线?最有效的手段?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客户的分类?高风险客户强化调查搜集更多的信息向更高一层主管汇报。?【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中风险客户普通调查一般程序?低风险客户简化调查简化程序?风险分类是动态的了解对私客户方法?审查客

21、户提供的资料,并鉴别真伪;?通过与经办人员面对面交谈(主要方式);?电话核实信息;?实地考察工作单位及住址;?核实被代理人的资料真实性。了解对公客户方法?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并核实真伪;?通过与经办人员面对面交谈;?通过公众媒体收集;?通过公司公告收集;?通过公司报表收集;?实地考察。了解客户注意事项?保密原则。?如实记录:详实记载了解过程及了解到的内容。?注意技巧:直面询问、旁敲侧击、间接了解、电话咨询、上网核实。预防洗钱第二道防线?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规定第十条 保存记录制度?第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

22、关资料。?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反洗钱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五年。?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保存交易及客户身份记录原则?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交易记录?重现:再现资金交易过程?依据:判断资金交易活动是否可疑的重要依据?长久:一般对可疑交易的监控需要长时

23、间进行?完整:司法部门裁判洗钱犯罪的重要证据 预防洗钱第三道防线?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规定第十一条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规定第十三条 依法报案义务?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对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

24、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当按照要求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办法大额交易标准?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四)交易一方为

25、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办法大额交易标准说明?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办法大额交易免报标

26、准?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转定期;活期转定期;定期转活期。?(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九)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

27、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办法可疑交易标准(1/3)?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四)长期闲置的账户

28、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办法可疑交易标准(2/3)?(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十一)外商投资企

29、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办法可疑交易标准(3/3)?(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

30、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大额交易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报送时限?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告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可

31、疑交易补录特殊情况?通过PC 机进行补录?直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办法可疑交易补充条款?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办法重点可疑交易横向报告?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办法双重报告?第十六条 对既

32、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办法用语第二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短期”系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长期”系指1年以上。?“大量”系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 保密义务?规定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

33、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反洗钱培训及宣传工作?反洗钱法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反洗钱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

34、洗钱培训的。反洗钱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反洗钱法律责任?(七)拒绝提供调

35、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性)?内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岗位职责是否设置?是否有反洗钱工作培训宣传?可疑交易报

36、告有无漏报反洗钱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出示合法的身份证件:工作证、执法证?出示现场检查通知书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下列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一)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二)通过反洗钱监督管理发现的可疑交易活动;(三)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四)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通报的涉嫌可疑洗钱的交易活动;(五)单位和个人举报的可疑交易活动;(六)通过涉外途径获得的可疑交易活动;(七)其他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可疑交易活动。 中国人民银

37、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下列可疑交易活动组织反洗钱调查:(一)涉及全国范围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二)跨省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存在较大困难的;(三)涉外的可疑交易活动,可能有重大政治、社会或者国际影响;(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可疑交易活动。反洗钱调查?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出示合法的身份证件:工作证、执法证?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或者省一级派出机构出具的调查通知书反洗钱调查时被调查机构三项义务?配合调查义务?如实提供信息义务?不得拒绝和阻碍调查义务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信息收集?按时报送(报送时间

38、限制)?信息保存及保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按年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反洗钱信息:(一)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二)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三)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情况;(四)反洗钱年度内部审计情况;(五)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信息。 年度内发生变化的与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当地分支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第十条 金融机构应按季度汇总统计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反洗钱信息:(一)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情况;(二)协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的情况;(三)向公安机

39、关报告涉及犯罪的情况;(四)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信息。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附表1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附表2 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附表3 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情况统计表?附表4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附表5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附表6 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附表7 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当地分支机构可以按季度通过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或其他渠道收集,也可以要求金融机构按季度汇总统计并报送一下反洗钱信 息:

40、(一)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二)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调查的情况;(三)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临时冻结措施的情况;(四)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涉嫌犯罪的情况。我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情况和应做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网点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理解不深入,认识不到位。三是部分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 四是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未全面完成。五是部分信用社可疑交易甄别情况登记簿未登记完整。六是部分信用社为自然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未核查客户身份信息。 我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情况和应做的工作?我们应做的工作是 :?一健全制度,建立全覆盖

41、的反洗钱内控机制。 ?二加强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能力。 ?三加大投入,完善反洗钱技术保障。 ?四强化信息反馈,自觉履行反洗钱信息报告义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反洗钱工作环境。反洗钱业务操作风险防范 ?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反洗钱日常管理风险防范 一、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 ?客户身份识别操作风险防范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操作风险防范 客户身份识别操作风险防范?(一)风险点 ?1对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拓展或引入客户时未对客户的背景进行必要的调查或了解不够充分,产生潜在洗钱风险。 ?2开立账户时未按照规定严格审核客户开户资料,核实客户

42、身份及保存身份证件复印件。 ?3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规定金额以上的大额现金存取款等业务未按规定核实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信息,留存客户身份资料。 ?4客户账户信息不全、过期、失效或变更不及时,造成客户身份信息不明的账户长期使用,引发洗钱风险。 客户身份识别操作风险防范?5账户存续期间,没有对客户保持持续识别,致使客户重要信息变更未能及时发现。 ?6客户出现异常情况需要重新识别客户时,没有及时采取重新识别客户的措施。 ?7当出现需要中止客户办理业务的情形时,未采取措施及时中止客户办理业务产生风险。?8对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查询、冻结过的账户未及时关注和调查,致使产生洗钱风险。 ?9未及时

43、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导致信息掌握不全面产生风险。 ?10对重点行业、地域、业务等的客户未及时关注,导致产生洗钱风险。 客户身份识别操作风险防范?(二)风险防范 ?1加强对反洗钱知识及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学习,认识客户身份识别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要求。 ?2拓展或引入客户时,切实把好准入关,除了通过联网核查审查客户身份资料是否合法合规外,还应认真审查客户身份背景,防止风险客户进入陕西信合。 ?3对于与我信合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规定金额以上的大额现金存取款的客户,严格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要求核实客户身份信息,保存客

44、户身份资料,登记客户身份信息。 ?4对于客户信息不全、过期、失效等情况,要求客户及时补留、更正相关信息,以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和有效。 客户身份识别操作风险防范?5账户存续期间,保持对客户的持续风险划分识别,以确保及时掌握客户的重要信息。 ?6了解需要重新识别客户的情形,采取重新识别客户的措施,以确保客户发生异常情况时被重新识别。 ?7当客户出现符合中止办理业务的情形时,及时采取措施中止客户办理业务。 ?8对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询、冻结过的客户加强调查分析和重新识别,以确认其是否属于可疑客户。?9对洗钱风险等级评定中属于高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进一步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 ?10对涉及洗钱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地域、业务等的客户,按照高风险客户的管理要求保持持续识别,必要时采取重新识别措施。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操作风险防范 ?(一)风险点 ?1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不完整,或保管不善造成丢失,使客户身份资料无法进行事后复核。 ?2以纸质或电子形式保存的交易记录留存不完整,不能完整反映交易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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