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研 蒋中庭 马原总结“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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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刺复习时怎样掌握“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一)在考研政治试卷中,命题权重最高,难度也最大的考点就是“马原”中辩证法部分的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既可命制选择题,也命制分析题。在冲刺阶段,分析题是我们的主要突击方向。试卷上的分析题对于对立统一规律的考查方式,一般是给出一段或几段材料,既可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包含着矛盾关系的案例,也可能是古今中外典故寓言中体现了辩证关系的哲理。对考生提出的要求一般是阐述“其中包含的哲理”,这一哲理“对我们有何启示”?对此“按照矛盾辩证法应该如何对待或处理”?从以往阅卷的情况看,考生往往难以给出满意回答。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本身非常抽象,很难透彻理解。

2、更不要说针对题目材料灵活运用了。一些阅卷老师反映,有的考生答案写得莫名其妙。面对越来越近的考试,我们怎么办?第一,建立框架 全面把握第二,突出重点 破解难点第三,透彻理解 牢固记忆第一, 建立框架 全面把握我们先把对立统一规律与考试有关的全部内容列出一个清单。对立统一规律的全部内容包括九个原理。我们不妨称为“对立统一九连环”对立统一规律的九大原理(对立统一九连环)(1)矛盾的基本内涵:矛盾是指事物统一体内部对立因素之间的联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 斗争性(3)矛盾的辩证关系:同一性 斗争性 互相制约(4)辩证认识的实质:同一性斗争性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3、。“逆向思维”“换位思考”(5)矛盾的基本作用:同一性斗争性推动事物的发展(6)矛盾的转化功能:矛盾发展通过矛盾转化实现(7)矛盾发展的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原理(8)矛盾的普遍和特殊:一般和个别的关系(9)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和矛盾分析方法 第二,突出重点 破解难点这九个原理中,与命制主观题的答案关系最直接的,最重要的是第(4)个,辩证认识的实质:同一性斗争性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第(5)个,矛盾的基本作用:同一性斗争性推动事物的发展。第(6)个,矛盾的转化功能:矛盾发展通过矛盾转化实现。第(8)个,矛盾的普遍和特殊: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既非常重要,又有较高难度的是第(4)个,辩证认识的实质:同一

4、性斗争性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第(8)个,矛盾的普遍和特殊: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第三,透彻理解 牢固记忆(1)矛盾的基本内涵:矛盾是指事物统一体内部对立因素之间的联系这是对立统一规律九连环中的第一环,它回答的就是究竟什么是矛盾?或者说,矛盾的定义是什么。从考试的角度,要明确两点。第一,这个问题本身不会单独出主观题,但可以就此出客观题。第二,在回答考查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观题时,最好把矛盾的基本内涵,也就是矛盾的概念也写在答案上。这个问题的内容如下:矛盾是指事物统一体内部对立因素之间的联系。矛盾是客观的,但不是直观的。矛盾双方不是实体,但往往以实体为载体。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

5、系。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逻辑矛盾是违反形式逻辑规则造成的思维中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矛盾是指事物统一体内部对立因素之间的联系矛盾客观不直观,对立双方有联系矛盾双方非实体,但以实体为载体逻辑矛盾违规律,辩证矛盾才统一“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二)(2)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这是对立统一规律九连环中的第二环,它回答的是矛盾双方究竟是什么关系?或者说,在矛盾双方之间的两种关系属于什么性质?矛盾,即事物统一体,内部都是存在着对立因素的,也就是“矛盾双方”。这矛盾双方之间,存在着同一和对立这样两

6、种关系,哲学上称为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也可称为“统一性”,与“同一性”涵义相同),矛盾双方的“斗争性”。同一性和斗争性,就是所谓“矛盾的基本属性”。从考试的角度,要明确两点。第一,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问题是重要的客观性试题考点,不会单独出主观题。第二,在回答所有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观题时,最好把矛盾的基本属性也写在答案上。这可以显示出考生对于这个内容掌握得扎实系统。这个问题的内容如下: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a.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b. 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种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相

7、互贯通性,最深刻地体现了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统一性。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 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依、相贯、相互转(在一定条件下)斗争性矛盾双方:相分、相斥、相互否(无条件)(3)矛盾的辩证关系: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这是对立统一规律九连环中的第三环,它回答的是矛盾的基本属性之间是什么关系?要注意它与前一项的区别:前一项是“矛盾双方之间的关系”(矛盾双方之间,有同一性、斗争性两种关系),而现在这一项则是“矛盾的基本属性之间的关系”(同一性和斗争性二者之间有相互制约的关系),这是不同的。同一性、斗争性,二者是矛盾双方之间两种完全相反的关系,但

8、相反,又相成。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例如,在市场上购物询价时的讨价还价,虽是斗争性,但恰恰促成买卖成交的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又要受同一性制约。斗得过分,争得过度,破坏了事物统一体,就失去了同一性。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不会单独出主观题。但在回答所有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观题时,最好把它也写进答案中,这会成为阅卷评分中的积极因素。这个问题的内容如下: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依靠斗争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斗制同同一靠斗争维持,转化靠斗争实现。

9、同制斗同一性规定着斗争的形式规模范围冲刺复习时怎样掌握“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三)(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辩证认识的实质)这是对立统一规律九连环中的第四环,因为常常被用来命制材料分析题,所以,是对立统一规律作为主观性试题考点时最重要的内容。务必透彻理解,牢固记忆。其核心学理内容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有对立因素,对立因素之间既相互排斥、斗争,又相互依存、贯通,从而构成了事物统一体。这就是对立统一。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统一体内部的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在把事物当作矛盾进行分析时,既要看到矛盾这一方的作用,又要看到矛盾另一方的作用。既要看到矛盾双方的斗争性的作用,又要看到矛

10、盾双方的同一性的作用。人们常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相反相成,相辅相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广大理工科考生在面临对立统一关系的分析时,受自然科学思维方式影响,容易将目标设置得过高。认为答案必须写到丝丝入扣、环环相结的水平,否则就不算会。须知,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立统一规律是哲学规律,不是科学规律(不是指不科学)。因为,事物中的矛盾虽然是客观的,但并不是直观的。只能用思维抽象力把握。分析事物中的对立统一关系,在整个考研政治中是难度最大的主观性试题。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这种东西根本就是一锅粥,只能大而化之,随便乱扯。那么怎么办? 可以把下面的文字背下来,遇到对应的考查“辩证思考”,“辩

11、证认识的实质”,“用对立统一的观点进行分析”的材料分析题时,就将这些文字写上去。你一定会发现,思路会渐渐打开,会出现边写边聚焦,仿佛“车到山前必有路”,水到渠成的感觉。而从阅卷老师这一方面说,只要你考点定位正确,基本写对了考点原理,尽自己能力作了一些展开,就是得分的有效答案。对立统一规律毕竟是难点,阅卷老师在这个点上不会按照严苛的阅卷要求操作。倒是有相反的情况,有些考生思路打开,言之有理,得到阅卷者的称许,产生高分。同学们经过一段努力复习,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而且,青年人思维敏捷,脑子是好用的。面对难题,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概,手执辩证法的思想武器,摧锋陷阵,奋勇冲击,杀出路来。 这

12、个考点在答题时的有效答案如下: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就是辩证认识的实质,也是指导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特别是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分析事物时要全面地把握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两方面关系,对立和统一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但二者又是基于共同本质的。既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又要看到双方的统一和转化。只有这样看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矛盾,把握住事物的发

13、展。形而上学割裂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只见对立、不见同一或者只见同一、不见对立,这种观点导致思想方法上的绝对化和片面性。对任何问题都要辩证地思考,根据实际中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地或从相反方向去逆向思维,“换位思考”,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推动事物的发展。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 万物有矛盾 对立又统一相斥相依相转化 世界才发展对立成同一,同一含对立二者性相反,却是同根基如此析矛盾,事物现本质 如此看问题,方可见发展只能见对立,仅可见同一皆为形而上,片面单打一逆向会思维 实际能联系 思考能换位 辨证见精髓冲刺复习时怎样掌握“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四)(5)矛盾的基本作用:同一性斗争性推动事物

14、的发展这是对立统一规律九连环中的第五环,其实质内容就是矛盾的基本功能推动事物的发展。矛盾为什么能够推动事物发展呢?就是由于矛盾双方又斗争、又统一,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其基本趋势前进上升的运动变化就构成了发展。从学理上说,矛盾是怎样推动事物发展的呢?矛盾双方的同一和斗争是矛盾所固有的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肯定的属性,它使矛盾双方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是事物获得发展的必要前提。而且,由于矛盾双方之间的同一性的作用,矛盾双方能够互相吸取和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而得到发展,从而为扬弃对立即解决矛盾准备条件。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不断地变化

15、,偏离,最终导致破坏自身同一。由于矛盾双方之间斗争性的作用,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地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旧的矛盾统一体所不能容许的限度时,就造成质变,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瓦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推动事物发展的原理”。这个考点的有效答案如下: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构成了事物的发展。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a.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双方形成矛盾统一体,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b.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

16、展。c.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构成了事物的自我发展。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a.促进事物的量变。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引起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质变准备条件。b.实现事物的质变。当矛盾双方力量发展达到了极限,斗争性则突破极限,使旧的统一体分解,新事物产生。全面把握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重要意义a.斗争性和同一性都是矛盾所固有的基本属性,矛盾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b.斗争性和同一性在矛盾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具有不同作用。有时同一性起主要作用,有时斗争性起主要作用。c.事物的发展既“相反相

17、成”,又“相辅相成”。要自觉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发展。和谐的思想体现了对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深刻把握 a.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b.和谐强调了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c.和谐并不否认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双方的绝对同一。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 d.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差异,化解冲突,创造 “双赢”、 “共赢”,促进发展。e.在实践中贯彻和谐的精神是对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可按以下方式理解

18、记忆: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a.双方统一,形成关系(从结构角度) b.相互吸取,相互利用(从机制角度) c.相互贯通,构成发展(从结果角度)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促进量变,实现质变全面把握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同一斗争,相反相成 对立统一,相辅相成和谐是矛盾同一性斗争性原理的深刻体现和谐倡同一,并非禁斗争协调化冲突,发展谋双赢冲刺复习时怎样掌握“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五)(6)矛盾转化的原理 (7)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这两个原理是对立统一规律九连环中的第六环和第七环。对立统一规律与辩证法的其他两个规律不同。它在全部辩证法体系中具有实质和核心的地位,因此比其他规律和范畴有更丰富的内容,

19、体现在考试中就是它有更多的考点和命题角度。考生在复习时很难全部复习到位,往往会留下一些“死角”。考前复习虽然具有突出重点的性质,但由于对立统一规律的特殊性,有必要复习到全面彻底的程度。矛盾转化原理的有效答案如下: 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通过矛盾的转化实现的。矛盾转化是矛盾同一性的最高形式。矛盾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创造有利条件促使事物向进步的方向转化是主体的任务。否认转化,用凝固的观点看事物是形而上学。不讲条件空谈转化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论。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发展是转化转化赖同一 转化须条件条件靠创造不转是僵化乱转是诡辩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的有效答案如下: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

20、因。外因即事物的外部联系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它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内部矛盾是内因 外部联系是外因根本原因是内因 第二原因是外因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 外因有作用,必经内因起冲刺复习时怎样掌握“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六)(8)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之一这是对立统一规律九连环中的第八环。这个原理在考试中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也是特别重要的。而且,与考试命题相关的内容和考点数量也是对立统一规律诸原理中最多最重的。首先,它不仅是辩证法的原理,它同时也是认识论的重要原理。

21、因此,命制材料分析题的机率非常大。其次,它自身有着很丰富而又角度不同的内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与这一原理在名义上包含着的“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实质上是有区别的。尽管公共政治课考试命题会忽略这个区别,但毕竟它是个客观存在的问题,考生在复习时肯定会产生困惑,感到若明若暗而影响复习效果。因此,需要把它一层一层说清楚,想清楚,记准确。第一层,要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涵义第一,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 对于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学理上确有不同角度的解释。但从考试的角度,毛泽东说的最权威,因为考试命题和阅卷依据的就是他的版本。按毛泽东的论述,矛盾的普遍性有两方面涵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

22、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毛泽东版本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好懂,对考生来说,很容易理解。一切事物中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普遍性就是矛盾处处有,矛盾时时有。而人的思想和理论中的矛盾只不过是普遍存在着的客观矛盾的反映。进一步说,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第二,什么是矛盾的特殊性?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具体存在着的矛盾总是特殊的。不同的事物有各自的矛盾特殊性。每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又都包含着各自的矛盾特殊性。在构成事物的矛盾群中(任何一事物中都不可能只存在单一矛盾),各矛盾的地位是不同的,存在着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区别。在同一个矛盾统一体中,矛盾双

23、方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同的,存在着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非主要方面。而由于各种矛盾的特点不同,决定着解决不同矛盾的形式和方法也不相同。矛盾的特殊性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加以认识的根据。矛盾的特殊性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说明任何矛盾都有自己特殊的质,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正确解决。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涵义的有效答案如下: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中的不同矛盾以及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自有其特点;由于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具有多种解决形式。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矛盾普遍性矛盾处处在,矛盾时时有矛盾特殊性不同矛盾有差异不同

24、阶段有区别不同方面有特点解决形式有多种冲刺复习时怎样掌握“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七)(8)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之二第二层,矛盾普遍性特殊性关系的第一个角度一般和个别从学理上讲,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其实有两个角度。其一,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其二,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前者是从事物的性质角度,后者是从矛盾的范围角度。二者是有区别的,虽然教育部的考研政治大纲解析对此并未区分,但由于问题本身的逻辑,在命题中还是会出现不同的角度。对于考生来说,这是复习的重点,也是复习的难点。一般来讲,这个考点在客观性试题中出现时,所考查的就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的第一个角

25、度从事物的性质的角度来把握一类事物与其中的一个事物的关系。这里的“一般”指的是一类事物所具有的共同本质,这里的“个别”指的是这一类事物中的一个,这一个事物既然属于这一类,它当然就具有这一类事物共有的性质。但除去与同类事物共有的性质之外,它还有它所属的这一类事物的共性所不能包括的许多属性,这些它自己特有的属性与共性一起构成了它的个性,即“个别”,这样的一个“个别”,不仅仅有自己的特色,而且,还包含了同类事物的共性。所以,可以通俗地讲:这个“个别”大于“一般”。因此,“任何个别都是一般”,“任何个别都包括一般”这种乍一看去匪夷所思的话,其实都是符合辩证法的正确观点。因为,任何一个事物都不仅具有它所

26、属的那一类事物的共性,而且还具有“一般”事物的共性所包括不进去的属于它自己的个性。所以,“一般不能包括个别”,“个别具有一般不能包括的内容”,也显然是正确的。“一般”指一类事物的共性,“个别”指单个事物的属性。“一般”为了获得对于一类事物的普适性,它只得减少自己的规定性。而“个别”就是它自己,它要怎样就怎样,不必考虑其他。所以,“个别”当然比“一般”要丰富多彩,绚丽多姿。“一般”当然就只能包含“个别”的一小部分共性内容,而“个别”则可以绽放出只属于它自己的许多特色。所以,大千世界才会这般多姿多彩,展现出无穷无尽的美丽。一旦明白了这些,对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便可豁然开朗。对于一般和个别的辩证关系

27、的正确理解如下:a.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即一般存在于个别(事物)中,并通过个别事物表现出来。b.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即个性也离不开共性,不包含共性的个性是没有的。c.个别包括一般,一般不能完全包括个别。共性不能代替个性,个性具有共性容纳不了的内容。d.一般和个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于不同的层次和范围)。 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注意括号里面的思路提示):一般和个别的辩证关系一般通过个别在(从认识顺序讲)任何个别含一般(从内容属性讲)个别却比一般大(从内容信息量)一般个别能转化(从所处的范围、层次)冲刺复习时怎样掌握“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八)(8)矛盾的普遍性和特

28、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之三第三层,矛盾普遍性特殊性关系的第二个角度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上一篇所讨论的 “一般和个别”是指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与其中一个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关系。严格地说,即使是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在整个世界中的存在也是有条件的。因此,它还不是真正的“矛盾的普遍性”。所以,从考试命题讲,它的角度是受限的。而现在所讨论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则是真正无条件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完全可以说,“一切事物都是包含矛盾的。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可以“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命题。所以,对这

29、个角度,同学们有必要重点准备。解答“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的主观性试题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科学都是研究事物矛盾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是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包含矛盾的。试卷上第34题的材料中所提出的问题,正是由于矛盾的普遍存在。其次,分析矛盾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真正直接存在的矛盾总是特殊的。如题目材料中提出的问题(须具体展开),问题体现的是矛盾的普遍性,但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在承认矛盾普遍性的基础上,必须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所以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再次,所谓“具体问

30、题具体分析”,是指分析事物的矛盾就要深入到分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题目材料(须具体展开)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但普遍性当中蕴涵着特殊性,必须在把握其普遍性的基础上,分析特殊性,才能确定其具体的原因。总之,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下把握事物矛盾的特殊性,从而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这就是题目材料给我们的启示,这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想方法。以上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命制材料分析题的主要答题角度。由于教育部的考研政治大纲解析并未明确区分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原理的两个角度,因此,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名

31、义下,有时也会渗透或交叉出现“一般与个别”的角度,比如,党的十八大的理论创新成果在认识论上的依据“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就需要从“一般与个别”的角度来解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重要原则,党的十八大的理论创新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改革发展的实践相结合的光辉结晶。但在学理上,我们根据什么说“理论”与“实际”能够“相结合”?毕竟从表面上看来,理论和实际并不是一种东西,我们凭借什么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而不出乱子?这是有深刻理论根据的:就是因为理论是从具体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共性,理论本身就是来自实践的,只不过是忽略掉了共性之外的个性信息。而具体实践则表现为个别,其中既包含了共性之

32、外的个性,但也包含着共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就是通过存在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共同的东西,把理论和实践二者结合起来。这种共性既来自具体实践,又高于具体实践,从而能够指导具体实践。所以,教育部的大纲解析才能说“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未来人类社会的变化将更加剧烈而深刻,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层出不穷。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很显然,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可以从多个

33、角度,结合多种材料命制分析题。需要重点准备。对于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的答案要点如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a.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认识事物不仅是把握现象,而是分析其内部的矛盾关系,分析事物矛盾内部的对立因素的关系和作用。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分析事物的矛盾就要深入到分析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研究矛盾的普遍性才能发现事物发展的一般原因。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事物存在的特殊本质。c.分析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仅是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

34、法论基础。理论是从具体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共性,而具体实践则表现为个性。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客观世界有矛盾(普遍性)通过事物来现身(特殊性)认识事物是析矛盾普遍特殊中见原因 具体实践是个性 理论总结见共性 中国特色是个别 社会主义是一般冲刺复习时怎样掌握“马原”的对立统一规律(九)(9)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和矛盾分析方法这是对立统一规律九连环的最后一环。它包含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事物中都不是只由一个矛盾构成,相反,事物都是包含着多个矛盾的“矛盾群”,由于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群中的各个矛盾的发

35、育是不平衡的。这就是所谓“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由于矛盾发展不平衡,事物矛盾群中就会存在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一些同学的困惑在于不知如何区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其实不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在事物矛盾群中的不同矛盾之间区分,而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则是在同一个矛盾内部的矛盾双方之间区分。这个考

36、点的重点在于它的第二个层次“矛盾分析方法”。这里的“矛盾分析方法”实际是指“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关系原理”,即狭义的矛盾分析法。首先要注意,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有广狭二义。在解答材料分析题时,不能一看到题干上有“矛盾分析方法”,就望文生义地产生狭义反应,认为注定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关系原理”。虽然在教材和教学中一般默认狭义为矛盾分析法的常规表述。但在考试命题中,矛盾分析法反倒多从广义出发。广义的矛盾分析法实际上就是前面几篇讨论过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和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如前所述,内容较多较深,欲拿高分,须用心掌握。而真正狭义的矛盾分析方法即“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关

37、系原理”是比较容易的。理解不难,也易于记忆。对于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的答案要点如下:(9)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和矛盾分析方法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就是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实质a.一方面,它是有两点的重点论(即辩证法的全面观)。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b.一方面,它又是有重点的两点论。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要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主次颠倒。c.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以重点论为补充。坚持两点论,反对形而上学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折衷主义均衡论。可按以下方式理解记忆:矛盾之间分主次矛盾内部分方面一物有两点 辩证在其间只见一方面 不是全面观两点有重点 不可等量观始终抓主要 矛盾推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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