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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督教伦理学一.导论1.何谓伦理学?从中文字义来说:伦-人伦、伦常;中国人所谓的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伦-泛指广泛的人际关系;理-行为规范。伦理:事物之条理;道德涉及个人,而伦理则是涉及群体。2.基督教伦理学:以基督教的立场,对基督徒及一般人的伦理道德生活,有系统的反省、分析及评价的学科。是用来探讨人的义务,在不同的处境中,分辨善恶,以遵行爱神爱人的命令的一门学问。1.避免律法主义2.圣经并非伦理学教科书,记载任何可能发生的事件(罢工、代理孕母、科隆人、试管婴儿)3.同一个问题圣经可能有不同的教导(民6:5林前11:14;)4.圣经有些教导似乎是互相矛盾(保罗在
2、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提到不在律法之下但有些地方却提到遵守摩西律法;禁止说谎但似乎又允许收生婆、喇合、以利沙的说谎行为)5.圣经中有些教导与中国民俗不同(如亲嘴问安、彼此洗脚、蒙头)1.应对圣经信息有面的了解,了解其背景包括当地文化、处境、对象和圣经原意,正确的诠释圣经,同时应懂得跨越文化和时代差异,发掘经文的现代意义。伦理英文一词Ethics,此字源来自希腊文的Ethos,新约中连同其衍生字总共出现13次。(Luke 1:9 | Luke 2:42 | Luke 22:39 | John 19:40 | Acts 6:14 | Acts 15:1 | Acts 16:21 | Acts 21:21
3、 | Acts 25:16 | Acts 26:3 | Acts 28:17 | Hebrews 10:25 | 1 Corinthians 15:33)圣经中翻译为习惯、规矩、规条、条例。与伦理相近的另一个名词为道德英文为Moralis,此字源自拉丁文的Mores。因此无论是Ethics或Moralis原都是风俗习惯之意,即约定成俗,待习俗成为规范,也就成为人们思言行为的基准。因此伦理学是规范性的学问。从字源(Ethos)来定义:叙述一般人或某一集团,或某一社会的风俗习惯的学问。(属叙述科学)二、方法论:道德问题收集资料、了解事实、设身处地分辨与道德相干否?圣经、道德规范、传统、世界观慎思熟
4、虑、衡量轻重祷告、分享(对、错、允许、超义务、对而悲怆、错而可谅解)抉择行动、实践1.了解事实:先聆听,后评价。收集资料,设身处地。2.分辨与道德相干否? eg.换肾(器官移植)v.s.智商;考试录取v.s.智商3.抉择之依据:A.圣经:a.Exegesis(What the Bible said ?)-Hermeneutics(What the Bible says) 爱的道德原则:一.倡导和平、爱敌人、反对任何形式的武力或战争二.支持公义战争解救被欺凌者三.反对死刑给予机会四.支持死刑不把罪犯处以死刑乃纵容罪恶、间接鼓励犯行,且对他人不公平,有违爱的原则圣经伦理学-基督教伦理学当代文化-现
5、代文化b.内容:具体教导(如十诫,登山宝训,保罗书信)-避免律法主义、非细节性的、风土民情 一般道德原则-爱与正义 完全的道德理想 -上帝的完全行动 -新天新地的景象 B.传统的教导:教会历史传统如天主教的自然法则 改教家的伦理观等C.世界观创造-婚姻、同性恋、环保-护理-人需努力?社会公义、人工受精如死刑议题涉及之道德法则废除死刑:不杀人(生命权)、住人离恶迁善(给人机会)赞成死刑:赔偿他人损失、论功过行赏罚救赎-参政?民主?从商?末世-改革社会?D.故事叙述 出埃及:解放神学?4.抉择:超义务-如火场救人。对而悲怆-如正义战争。错而可谅解-特殊状况堕胎。三、基督教伦理:1.来源:强调人与创
6、造主的关系,从神的观点来看,是启示的伦理;而基于神不变的道德属性。因此是绝对的律法伦理。2.特点:a.律法或恩典?出20:1、2,19:3-6,弗4:1律法建基于恩典,且为维持个人及社会的安全。b.束缚或自由?约8:31,加:5:1,5:13祂要人尊重边界,在边界中自由翱翔,轨道并不取消自由。c.外表或内在?出20:17,太5:21-48行为由内在品格而发,两者都重要。d.暂时或永恒?罗13:11-14,雅5:9,彼前4:7今生是永生的幼年期,着眼于永恒,不忽略现在。e.手段或目的?罗12:17-21真理是全面的,两者都应合乎善。3.观点:(1)准则的观点圣经(神的话613条法则、十条诫命、两
7、条命令)虽然爱完全了律法罗13:11,但没有准则,我们不知如何去爱。准则的观点也不抵触因信称义的真理,得救不是靠好行为,但得救后要有好行为,耶稣反对律法主义,不是反对律法(太:17-19 ) 。避免圣经字义主义(律法主义)的狭隘及文化空隙论的偏差。有轻重(公义、怜悯、信实比十一奉献重-太23:23;道德律比礼仪律重太5:24;9:13;12:4,7)圣经主要教导我们有关神的知识,从圣经神学建构基督教伦理学与神同行、为主而活。圣经是按主题来排列的事迹创造、立约、犯罪、拯救、旅程、希望、荣耀圣经是一个过程的纪录渐进启示的过程,我们要从整本圣经和历史事件的亮光中来解释某一段经文。圣经是教会的书,圣灵
8、透过历世历代的信徒领袖、思想家和信徒带领我们进入神的知识中。教会是圣徒相通的群体,透过教会历史的传统使我们从当中学习(包括失败的经历)。(2)处境的观点:只有准则不考虑处境与场合,就会过分简化,形成僵化的教条,面对复杂、多元的社会,信仰与生活就会脱节。(3)动机的观点:爱神、爱人(可12:28-31) 爱(约一3:13-24;罗13:8)荣神益人(约5:5-18;41-44;12:25-28;林前10:31;罗14:13-23)【能力来自神神的救赎有新灵的新心(结36:26-28,11:19-20;耶31:31-34)】 4. 指引性原则:(1)神是万有的创造者神的护理与治理(神圣秩序的存在)
9、(2)人类的受造与堕落的事实(世界的情形因其堕落而反常)(3)人类是管家(辟世委任包括公平、正义、道德秩序)(4)神在这世界作出决定性行动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救赎之工(医治与关系的恢复)(5)神在基督里赐我们救赎宏恩我们在基督里也要分享他圣灵的救赎和医治工作邪恶势力受到限制(科学家对抗混乱、提升秩序;政治家伸张正义、公理)(6)神所赐的圣灵在我们心中散播神约的爱(立约的神)(7)神所要求我们的,祂也赐给我们(生活中活出神的约约的信实与神不变的爱如何落实在我们的生活中)(8)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和圣灵的团契(在爱中彼此建立、彼此增长)(9)基督的再来历史是有方向的,我们的生命和选择是有永恒的意义的,而
10、这世上的一切都会过去,我们的道德生命虽然有失败,却是在盼望中活出来(罗13:11-14;8:16-39)5.冲突三论:a.特例论-此派认为道德法则皆有例外,处境伦理学者认为没有错误。b.冲突论-此派认为抉择都是悲剧性的,接受一个命令,必违背另一个命令,需分辨那一个优先。如战争中生命权大于诚实权,喇合救探子。c.范围论-道德规范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 如不可杀人的准则下论死刑:特例论认为是特例,冲突论认为神也有冲突。范围论认为诫命有范围,某些杀人不受第六诫规范,不算特例也不算冲突,第六诫指不可谋杀。四、非基督教伦理学简介:1.自然论伦理学:论点:人依自然而生。Life according to
11、nature评论:a.什么是自然?无法产生伦理原则。b.属于自然的事物不都是善的。伦理不能建立在自然科学上。c.某一件事是善的非因它是自然的,是恶的也非因是非自然的,自然与否祇是一项事实,不一定具有价值判断,如天才不必特殊训练,向野兽、野蛮人学习之谬误。2.演化论伦理学:论点:人依演化的方向而活。评论:a.达尔文的演化论乃就动物演化的事实给予科学上假设性的描述,没有价值上的认定。b.但社会演化论者却加上价值认定,认为更演化等于更高等。c.在历史上产生英移民征服印地安人、殖民主义、屠杀犹太人的悲剧。3.快乐论伦理学:论点:快乐是唯一的善,pleasure is the sole good 。幸福
12、是唯一被欲求的目的,只要我喜欢有甚么不可以?。评论:a.令人快乐的事物,不一定是善的。b.快乐应是伦理判断的结果,而非目的。c.快乐论又分个我论Egoism,利他论Utilitarianism。分别是以自我或大多数人的幸福为依归。d.幸福何义? 幸福应该是追求的目的或结果? 4.功主义式(Utilitarianism)观 论点:a. 要制造最大的快,及最少的痛苦,给最多的人。(Jeremy Bentham,1789)b. 善就是把高级的快带给多的人。(John S. Mill在1863提出一个修正,他认为快是有等级差别的。比较文明的快(如听古典音)应该高于野蛮人的快(如出去头)。)评论:a.功
13、主义式的观的基本场是由结果决定手段的合法性。b.最大的问题是:既没有明确的规范,到底由谁依据么准则断定结果的好坏,以使手段被接受为合法化?c.问题通常包括么是好的?及么是对的?的问题。功主义者基本上只处第一问题,而忽第二问题。5.反规范式(Anti-nomianism)观 论点:a.否定一的道德,这是一种极端的道德相对。b.他们认为没有客观的道德准则,一都是以人为中心,管是为寻求快,或为达到社会群体关系的和谐。评论:a.其结果往往是极端的主观和个人主义,有人走向虚无主义,有人倾向享主义。 b.这种观在实践的效果上成效彰。没有任何一套大家都能公认的为规范可寻,每个人都认为只要我喜欢,为么可以?,
14、结果都套。6.实践伦理学:论点:在可选择的行为中,那一件会产生较善的结果。评论:何谓更善?通常指-被常识普遍赞许的,但常识就是善的?7.处境伦理学:最有名的情境提倡者是Joseph Fletcher论点:伦理的唯一原则就是爱,是行为人当时处境决定行动。(1)只有爱本质上是好的,其它的都算; (2)人们抉择的唯一规范(norm)就是爱,没有其它的; (3)爱与公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公义是爱的分配,没有别的; (4)爱愿意邻舍得好处,管你喜喜欢他; (5)只有结果可以使手段合法化,没有别的; (6)爱的抉择是依据境况(situation)而定的,是定规的(prescriptive)。评论:a.对人的
15、行为能力太乐观。b.忽略爱的内容-爱完全了律法而不是取消。虽然情境坚持唯一的规范就是爱,但是爱的意义却是由境况决定的,所以这仍然是一种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8.绝对式(Absolutism)观 论点:他们相信道德有绝对的准则,管这个准则是自于性(如古希哲学家)、心(如康德)或圣经(大部分的基督徒)。但是如果再加以细分的话,还可分为规条式绝对、冲突式绝对与阶层式绝对(Graded Absolutism)三种。第一种的绝对者容走向法主义(如法赛人)。第二种绝对者则认为道德准则有时会面冲突,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只有选择较小的(the less evil)。第三种绝对者则认为道德规范是绝对的,却有高低之分
16、,因此在面难之时,要遵从较高的道德。基督教就是属于第三的阶层式绝对。9.中国人的伦理观:论点:倾向博爱论伦理观,以维持宇宙、人际和谐为原则。-天地君亲师,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以家为伦理核心,家、良心就成为伦理原则。评论:a.对人性太乐观。b.缺乏法治观念。c.个体较受压抑。d.由家推展出封建制度,是否足够应付现代多元社会?中国儒家思想之伦理学:从早期尧、舜、禹、汤的敬天、拜天,天道福善祸淫(书诗,汤诰)启示了福德一致的原理。钦崇天道,永保天命提示了伦理道德之基础。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争鸣,各种伦理规范相互辉映,墨子的兼爱互利,孔子的仁,孟子的义,老子的三宝:慈、俭(节俭啬气,或检反省
17、检验)、不敢为天下先;孔孟:孟子所提出的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滕文公上),以及其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如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尽心上),衔接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同上)而塑成事天、亲亲,仁民、爱物的整全的伦理观。荀子的性恶说,不但与孟子的性善说对立,而且导引了法家严刑竣法的理论和实践:立法和执法的提倡,在消极的避恶上的确起些作用。无论性善性恶,儒家诸子都提倡教化,来避恶扬善。道家没落后的道教,倒是在永生的诉求上提升了人生的希望,摆脱着所有俗性的束缚。汉代:汉代接受了秦的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国大民众,为求长治久安,而选择了罢黜百家
18、,独尊儒术一途;儒家承传了中华传统文化,一直把家的积极意义发挥出来;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家的文化成了核心,而齐家更是承接着个人完美的修身,以及开展接着来的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从编纂集大成的礼记一书,其中大学篇的完美人生设计,开展出整全的学思历程:格物致知=知性的进路诚意正心=德性的修习修身=个别性完美的诉求齐家、治国、平天下=群体性完善的进程家文化发展的偏差家的确是个别的人修身的处所,也是群体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起点。家庭中的人际关系从父子有亲,细分出父慈子孝;从长幼有序,落实到兄友弟恭;从夫妇有别,具体化成男有分,女有归。原始儒家的理念显然是双向的德目:父慈子孝、男有分,女有归,而不
19、是单向的诉求。不幸的是,在家文化的流变中,疏离了这种双向的沟通,而形成单向的诉求。在父慈子孝的双向德目中,膨胀了孝道,在男有分,女有归的双向德目中,祭出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五常的教条。道德诉求的孝道、夫为妇纲,显然的成了女性莫之能御的空前大灾。只要一位妇女生不出男婴,则家就不再是她能安身立命之所,其整个人际关系亦会受到压缩。家文化所暴露出来的缺陷,也正是由于这孝道的过分膨胀,表露无遗。从此,婚姻所赐的,也是该有的两情相悦的夫妻关系,没落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的目的完全集中在传宗接代单方面的考量中,不但助长了重男轻女的恶习,而在实际生活上,那些无法产下男性婴儿的母亲们,家竟
20、然从幸福的梦幻中消失,蜕变成苦难生命的处所。这种情形也反映在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句话上。这种文化的伦差不但在后汉兴起了本土宗教的道教,形成内道外儒的帝王将相的伦理观和人生观,而且亦同时引进了外来的佛教。后者的出家和出世,毕竟冲击着儒家的齐家和入世人生观和伦常。最后,中国佛教消融了儒道二家,而成为儒、释、道三家合流的文化道统。配合着天人感应一说,毕竟成为中华文化中集道德与宗教成为一体的内涵。以道家和道教为主流的魏晋时代,人们对永生的寄望集合了科学和哲学,自然与人为,企图摆脱人间世的束缚,而进入仙界。前面的性善、性恶问题,或更前面的命运、使命课题,就被拋诸脑后了。隋唐是佛教在中国兴盛的时代,其轮回报
21、应的思想奠基在时间的三世区分:前生前世、今生今世、来生来世,然后由一条轮回的锁炼连结了三世。这也正补足了中华文化的天道福善祸淫的原则。积善之家有余庆的理解,也正是儒家的家文化,承接了佛教原本以个人的报应单位的学理。一人作恶殃及子孙,原也是劝人行善避恶的重要动机。因此行善积功德的观念借着家文化深入民间,佛的救苦救难情操是针对人世间的烦恼和苦难,罪孽与苦难的连结既是道德的,又是宗教的。穷的社会背景需要布施来救济,罪孽的情况则需要苦难的忍受。人皆有佛性的教义亦颇能与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寄望吻合,二者都肯定人性超升的可能性。佛家慈悲心的善愿,也类似侧隐之心的善端,而仁民爱物之心,佛家更能在众生平等中揭示出
22、来;其戒杀生所导引的素食文化,对清心寡欲的修炼的确大有俾益。在人生观上确立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修成之途。宋明时期强调理学。学而优则仕的升官发财理念虽然庸俗化了伦理道德,但是,修心养性的提倡和修习,尤其仕途困倦之际的告老归田,亦符合内道外儒的综合智能。无论朱熹的道问学、存天理,去人欲,或陆九渊的尊德性、心即理以至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含一,亦都在天人合一中,定位人性超升之可能性(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成圣成贤的人生目标,一方面是理想性的,另方面亦是规范性的。清代的中国一来是外族统治的时代,二来是明末清初就开始的西方传教士的东来。前者的尊孔政策,不但以重赏和严刑对待
23、着士大夫阶段,而且亦以屯垦改善着农民的生活,是为安内。后者的中西交流,早期有科学和宗教的输入,后来演变成清末的强权侵略,割地赔款,而兴起了救亡运动,是为攘外。列强武力侵华,主要是为了贸易利益;传教士和平进入中国,主要是要向中国人传播福音。但他们之间又有两点巧合:一是来华时间前后相差无几;二是要进入中国的目标一致。他们之间的关系,至多可说是一种相互利用:一些传教士要借用列强的势力进入中国;而列强也正好利用传教士作为发动侵略战争的借口。所以把所有的西方传教士说成帝国主义侵略分子,对绝大多数西方传教士来说实在冤枉。然而,不平等条约中的传教保护条款把基督教传教事业与帝国主义列强侵华活动联系起来也是历史
24、的事实。这为日后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招来无穷的误解、敌意、仇恨和冲突。也因此造成清末许多教案的发生。但就西方宣教士角度来看中国儒家思想:十九世纪,不少西方传教士认为儒家传统本质上只是一套伦理道德体系,而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宗教,因为它缺少基督教那样关于超自然(The Supernatural) 的明确观念。丁韪良则通过对易经和礼记的考察发现早期的中国思想文化中存在上帝的观念。这种传统保存在儒家的主要经典和皇家的崇拜仪示当中。他认为孔子关于“天”的理论远比 佛教的空无和道教的多神更接近基督教的上帝观。以基督教的标准来评判,儒家关于超自然的观念有不少问题,而基督教的上帝观远优于儒家的类似观念。他们的依
25、据是,第一,与新约中 神的观念的完整性相比,儒家经典中关于神的论述多属零碎片断。圣经当中“神是爱和光”之类的主题在儒家文献中实属少见;第二,孔子以含混不清的“天”的概念代替“上帝”的概念,并且避不多谈超乎自然的存在,导致后辈儒家或者把“天”混同于理性与自然规律,或者接纳了多神崇拜和迷信的成份;第三,基督徒每人均得以崇拜神,而儒家的祭天却只限迨皇帝及“官府仪式”(Public Ritual)。这个传统,使大众与神大为疏远由于这几个原因“中国人未能发展出全能、全知和普世存在的神的完整概念。”儒家正统人性善的命题之所以不能为基督徒接受,因为它显然与基督教“罪”的教义大相径庭。儒家的人性论低估了人类为
26、恶的本能,高估了人类为善的潜力。理雅各指出孟子的人性论不承认神是人类一切善行的源泉,没有深刻地看到人类迷路的可能,因此孟子的理论“鲜明地表现了人对神的背离。”丁韪良则批评儒家人性论的不足说:“人类的自信固然是一个强烈的动力,但是对神的信仰则是更强烈的动力;人性高贵的观点固然崇高,但是还有更 崇高的东西存在。”这些传教士看来,没有上帝的引导,人自身不可能达到至善的境界。传教士们对儒家伦理道德的肯定最多。他们发现许多儒家的伦理规范与基督教的伦理规范相吻合或相接近,可以为基督徒所接受。但他们认定儒家的伦理规范不如基督教的伦理规范完善。他们作出这种结论,主要依据的理由有三点:【1】基督教的道德教训以超
27、自然的神为来源,而儒家的道德却缺乏这种超自然的基础。用理雅各的话来说,基督教以“神护持人类的社会义务”,而儒家关于神的观念却相当薄弱,因此只能寄希望于人自身的道德努力。他更进一步指出,基督教的赎罪、来生、和末世审判等教义为基督教伦理奠定了极为坚实的基础。【2】正由于儒家道德缺少这种超自然的基础,因而儒家道德体系无法提供充足的道德动机。依理雅各之见,“基督教的教训比儒家优越,正由于这些教训动机更高尚、更有力, 这个动机就是爱,而儒家的动机则是正义感和是非感。”而且儒家思想中并没有明确的来生与审判的观念来巩固其道德规范。【3】既然儒家道德体系没有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动机,则其道德规范必然存在缺陷。例
28、如,理雅各认为儒家关于家庭关系和妇女地位的教训给予社会中一小部分人太多的权威。就孝的观念而言,他发现,基督徒尊敬和纪念父母祖先的方式较中国传统的祭祖更为高尚、健康和正确 ;丁韪良也宣称,中国的祭祖仪式中有一些荒唐和迷信的东西。旧约伦理学一、导论旧约圣经记载着神的选民以色列百姓,从人类始祖犯罪、神拣选亚伯拉罕,继而成为一族、一国,神与人立约,从亚当之约、挪亚之约、亚伯拉罕之约、西乃之约、大卫之约都陈明蒙福之道在于守约(遵守诫命),违约必遭祸害(申11:26-28)换句话说蒙护蔽是借着守约来建立。因此我们从约的角度来探讨旧约伦理学和整个基督教伦理学。旧约圣经创世纪的原始描绘,一开始就界定了人与自己
29、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神(天)的多重关系,以及其应守的规范。这多重关系的基础在于人与神关系的正常,最后总结在基督的道成肉身成就人与神、人与人之间的和平,使得天人关系达到完美。人与自己则是理解到灵魂是上帝肖像(人具有神的形象),肉体来自尘土;这原就和柏拉图的人性论一般。人与己的关系先从认识自己开始:从结构开始,得认同自己的尊严和价值,人是顶天立地的。人的尊严和价值定在天人之际(人与神的关系)中。人如何认识自己、建立自己、发展自己,当中涉及属灵生命的成长、人与己的和睦相处自我接纳以及人与人彼此互动的群体关系,因此自杀、贞操问题,灵魂永生问题,亦都是人与自己的课题中应涉及的内容。在另一方面,在诉求完美的人
30、生道途中,亦总会发现:自己认定当做之事,却无力去做;而自己认为不应该做的事,却去做了。这又是另一面的自我体认:人自身的极限。人性的自豪与自悲,原是在一个人身上呈现。认识自己,知晓自己理与情的分野,而能够成为自己的主人,而非情绪的奴隶,做到我要做什么,就偏偏不做什么的自我训练和节制,而不是表面的自由宣示:我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祇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论点,并不符合伦理规范。人与人是群体性的了解,亚当和夏娃的一体,以及那句这是我骨中骨,肉中肉的表白,都意味着人际关系的互爱互助。人际关系最典型的是两性关系,那就是性、爱与婚姻。婚姻关系不但是人性成长过程的完满,同时也是人的来源问题最具体的实践。紧
31、接男女两性同步发展的,是以家为中心的完美形式。从而衍生出家庭伦理问题,家是人所出生、成长、成家,乃致于死亡、殡葬的处所。似乎因此,孟子所提五伦,有三伦是在家中完成,而以家庭为基础与人的互动中进而发展出国家、社会结构。而当代社会问题中的杀人堕胎奸淫安乐死婚外情离婚,甚至从人际关系衍生的人与物的赌偷骗抢等行为,都成为伦理学的内涵。人与物的关系展现在上天交付了人类代天行道,管理天上飞鸟、地上走兽、水中游鱼的权利和责任。(辟世委任的文化使命)。人与物的第一层关系是人为万物之灵以及人定胜天(自然)的期许,成了人为万物的主人;从这里引伸到财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问题。也更展延到当前人与物中的生态及环保的课题
32、。人与物的第二层但更具体的问题则是从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导引出的产权侵犯的课题。亦涉及赌、偷、骗、抢、勒索等等议题。同时第三层具体的问题则是人在物质财富与灵性内涵之间作出智能的选择。人是否役于物?役于物与否就是人与物关系的处理方案。哲学和宗教中的天人之际,一直是人与自己,人与人,人与物的基础。无论问及人性的价值,行为规范的理由,处理物质世界的态度,最终都是要回去问及天人之际的课题。如果否定人的灵魂是上帝肖像,如果不承认人的未来人不是一了百了(非佛教的来生来世),如果否定上帝的存在,伦理的各种规范也就无基础可言,人生的意义,牺牲奉献的动机,都将无绝对的意义。为何做人的课题,总不是因为人的答案可以解
33、决的。二、旧约伦理之本质:1.诫命是神属性的表现:利18:5、6、302.诫命是创造主的命令:创一-十一3.诫命反应神创造之功:上帝创造生命场的整个范畴,并且加以规范:婚姻、生育后代、作负责的管家、。三、旧约伦理之必要性1.旧约占圣经的77百分比,关于耶和华的圣洁与特性有最详尽的描述。2.耶稣与使徒都使用旧约(太五,提后3:16)。3.旧约是犹太人的历史,也是新约信徒的救恩历史。4.启示虽是渐进的,但原初的启示依然是完全的。四、旧约伦理的内容:(一)、十诫: A. 解释原则: a.十诫先是命令的主体本身,但必须有行动,因为行动最能反应神的本质、特性、旨意。 b.十诫的陈述包括肯定与否定两方面(
34、路10:27),所以命令禁止某一恶行,必须行其相反的善,才得被称为顺从的人。无所作为被视为死亡,绝非消极的不伤害邻舍而已,而是积极的谋求邻舍的福祉。 B. 分析:a.出20:2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先有恩典,才要求诫命。诫命要求顺服,因为是神的话。b.出埃及记20:2-17节,只有三个肯定叙述:第二节: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与 神正确的关系。第八节:当纪念安息日-与工作正确的关系。第十二节:当孝敬父母-与社会正确的关系。 C. 与神正确的关系-出20:2-7a.对神的内在敬拜-出20:3禁止无神主义、多神主义、形式主义,道德由此开展。b.对神的外在敬拜-出20:4-6禁止
35、属灵的(内在)、物质的(外在)偶像崇拜。祂要求唯一的专心,忌邪是激动神反对一切妨碍祂所爱者的福乐。c.对神的言词敬拜-出20:7禁止有口无心,无目的的使用神的名。-人拜偶像会影响道德生活。 D. 与工作正确的关系-出20:811a.工作是神的恩赐,职业也是神的呼召。b.工作不是辖制我们的暴虐恶魔,不要想在 神之外为自己创造幸福。c.全部时间属乎神,祂是一切受造物与时间的主。-有心灵的安息,才不会迷失方向。 E. 与社会正确的关系-出20:12-17a.当孝敬父母-尊重权柄1.尊敬他们,视他们为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2.孝敬并不源于血缘、感激,而是一种道德的抉择,对神呼召的响应。3.权柄是力量与情
36、理、权力与公理的结合,并不等于独裁 。权柄是别人所赋与的,目的是要人在权柄中得释放。4.为儿女的权益所限制:生存权、被照顾、无条件接纳、公正待遇、不被虐待。b.不可杀人-尊重人命1.生存权是基本人权。2.此诫命被限制在谋杀行为,诫命也要求人走向有需要的邻人。3.尊重人命非因人的价值,而是人的神圣:按神的形象被造的人。4.不可杀人也包括自己,生命是一份礼物,只有神能处置。c.不可奸淫-尊重誓约1.诫命所关心的不仅是性,而是关于婚姻的一切。2.诫命要求人遵守约定,信守誓言,彼此眷顾,维系关系。3.诫命要求忠诚,忠诚是积极、有力的态度,需要不断更新、再生。4.奸淫是错误,非因显出隐藏的兽性(康德),
37、非因破坏自然法则(阿奎那),也不只是伤害人。是因婚姻是性的盟约(成为一体),婚姻的目地不是让人快乐(是结果), 而是让人有将来。d.不可偷盗-尊重所有权1.诫命禁止拿取别人的东西,诫命也要求帮助他人取得应得的东西。2.没有人能一无所有而能活出神的形象。3.私有权并不表示人可以无节制地消耗资源,要尊重神的所有权。4.人单为物质而活,无法成人。但人没有物质,也无法成为人。e.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尊重诚实1.说谎是人类沟通的毒素,是信任的破坏者。2.诫命并不要求人说出每一个思想,但他要求在该说实话的时候,一定要全部说出来。3.假装成你不是的样子,就是不诚实的缩影。4.为什么诚实 ?因神是信实的。邻舍
38、要信任以得自由,社会需要信任才得存活。f.不可贪恋-知足1.贪恋指占有欲与由此而起的阴谋贪恋(hamad)这个字所表达的意义不只是心思上强烈的占有欲,也包含导致强占对方所有物的一切阴谋。可见本诫强调:任何违法的事都起于人污秽的内心(参见可7:20-23)。可见旧约伦理所关注的,不只是人外在的行为;它实在也着重人内在的动机。若把第八诫和第十诫连起来看,更可看出偷盗的动机是贪婪的心,因此第十诫不可贪恋触及了人道德行为的症结。所以本诫命提醒人内心切实重生、归正的重要。2.敬虔知足的学习第十诫着重一个人内心的欲望,要能守住第十诫,内心的欲望必须在敬虔加上知足(提前6:6)上接受操练。因为当人在属灵的事
39、上得到满足,他才不会对一切物质财富念念不忘。(二)、约书:在出埃及记20:2223:33记载着神给以色列人的典章和命令,出埃及记24:7称之为约书。约书是旧约伦理的摘要。1.约的意义约的希伯来文是berith,意指劈开,分成两半(创15:10;耶34:18-19),表示双方均受约束,互相负责的合约。这种合约可能是一个应许、一个誓言或一项条约。约可能是私人性质的:如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立约(创21:27);大卫与约拿单同盟(撒上18:3);也可以是夫妇间的盟约(玛2:14);也可能是支派间的条约(撒上11:1;士2:2;出23:32);也可以是君王与君王订立的:如以色列王亚哈和亚兰王便哈达立约(王
40、上20:34);当然,也可能是君民之间的立约:如众民立约拥护约阿施作王(王下11:4)。 立约是要有证据的。当日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之约,亚伯拉罕就以牛羊为礼物送给亚比米勒作为立约的证据(创21:27-30)。约的证据也可以是握手(王下10:15);或是接吻(撒上10:1));或是同桌共餐(创26:27-31;撒下3:17-21);或是食盐(代下13:5);其中最有名的证据就是血(出20:6,8)。这些证据的目的在于强调约的永恒性,约是不可违背的。2.约的性质约产生权利与义务,这种权利与责任可以由希伯来文 hesed 这个字来说明。此字强调立约的双方有给有取的权利与义务。旧约圣经中最有权威的约就
41、是耶和华与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立的约。因为它确是先知心目中的圣约(摩3:1-2;何2:15;耶7:22-26;结16:3-8;23:1-8)。这约的性质是:我是你们的上帝,你们是我的子民(利26:12;耶7:23;结11:20;亚8:8;代下6:16)。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神给人:恩典、怜悯、慈爱;神要求(取)人:对祂完全的忠心和顺服。(参见出24:3,7);人从神领受(取)恩典、怜悯和慈爱,对神则凡神所吩咐的,都必须遵行。人若照着约定行,则必从神领受祝福(参见申28:1-14);否则,则受神咒诅(参见申28:15-68)。3.约书内容1)约书:十诫的扩展与解释兹将约书对十诫的扩展与解释,列表对
42、照并说明如下:十诫原来经文约书经文约书对十诫的扩展与解释第一诫出廿3出廿20违此诫者必要灭绝。第二诫出廿46出廿2326廿三24 不可用金银(廿23)、石头(廿25) 制神像;更要将神像拆毁、打碎。第三诫出廿7出廿二28妄称神的名包括对神的任何辱骂。第四诫出廿811出廿三1019不只在廿三12重申第四诫,更把第四诫的精神扩大到安息年和一年三次的守节(除酵节、收割节、收藏节)。第五诫出廿12出廿一15,17从消极方面论第五诫:打父母或咒骂父母者处死刑。第六诫出廿13出廿一1214,16,1836除了谋杀外,也提到拐带人口、人与人彼此相斗造成的死伤、主人打死或打伤仆人、牛触死人的处置条例。第七诫出
43、廿14出廿二1617补充诱奸未受聘处女的处置条例。第八诫出廿15出廿二115偷盗则牛赔五倍,羊赔四倍;牲畜吃别人农作物、放火烧荆棘烧到别人的财物、替人看守银钱、家具、牲畜,损失时之赔偿。第九诫出廿16出廿三13,69不可散布谣言,不可屈枉正直,不可偏护穷人,不可收受贿赂,不可欺压寄居的。以上恶行皆会导致作假见证陷害人。第十诫出廿17出廿三45连仇敌走迷的牛、驴,都要牵回来归还原主,以戒贪恋之心。2)神对人要求的二种型态 在约书里,神对人的种种要求,以二种型态表达出来。这二种型态分别是绝对形式化和相对形式化,兹分别说明如下: a.绝对形式化 神对人的要求以命令式的形式出现,即以当,要和不可这种方
44、式说出祂对人的要求。如出23:14-17你要又要,又如出23:1-3不可,不可,不可。这种绝对形式化的要求称作命令(commands)。约书中自出22:1923:25即以这种形式出现。这是维护信仰纯正和道德圣洁的规定。 b.相对形式化 神对人的要求以条件方式出现,如出22:1人若,就要。约书中自出21:222:17即以这种形式出现,一般称作典章(ordinances)。这些典章正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公义的民事条例和刑事条例。根据以上对圣约的说明,我们看出圣约的伦理所强调的在于爱神、敬畏神,惟独如此,才能谨守遵行神的诫命。正如主耶稣和使徒约翰所说的:遵守神的命令是爱神的证据(参考约15:10-12;约一2:5)。律法的总纲是爱神爱人(太22:36-40),圣约的伦理所要强调的也就是这一点。(三)、圣洁律法:利未记十八廿章被称为圣洁律法,其实若包含利未记廿一廿二章则会更完整。这几章圣经的主题是: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8:1;19:2,36-37;20:7,26;21:8;22:16,32)。可见除非认识神的圣洁,否则不能真正了解旧约的伦理。换言之,旧约伦理是以神的圣洁为基础。1.神圣洁的描述圣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