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淮北香之旺食品建设香之旺休闲食品加工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信息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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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一建设项目名称香之旺休闲食品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淮北市凤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袋装卤制品5000吨4000吨环评时间2012.6.29开工日期2012.11.16投入试生产时间2014.11.21现场监测时间2015.3.20-21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淮北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蚌埠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华利嘉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华利嘉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32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40万元比例1.25%实际总投资3200万元实际环

2、保投资40万元比例1.25%验收监测依据1、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038号文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香之旺休闲食品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蚌埠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2012年5月;5、关于香之旺休闲食品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淮北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6月29日);6、关于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香之旺休闲食品加工项目阶段性试生产的通知(淮环行函201437号);7、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申请验收监测委托书。续表一

3、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废水废水排放满足淮北市排水公司接管要求。单位:除pH外均为mg/L污染物CODSSBOD5NH3-N动植物油pH三级标准500400300-1006-9废气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排放标准。 污染物 SO2 颗粒物 NOX 排放标准 100 30 400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区域类型标准值(LAeq dB)昼夜厂界6050总量控制指标SO2:0.032吨/年,NOX:0.197吨/年表二项目工艺流程: 生原料 水S1冷冻、冷藏W1预 煮水、调料W2卤 制烘 干蒸汽锅炉供气

4、高温灭菌S2真空封装检 查 W废水G废气S噪声高温杀菌 包装入库 工艺流程图及产污节点图(图一)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1、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原料预煮废水以及卤制加工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过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园区管网进入淮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水平衡图见图二,污水处理工艺及采样点位见图三。2、 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污染物包括SO2,NOX,烟尘等污染物,通过锅炉烟囱直接排放。2、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抽真空机、干燥机、袋装机等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3、固体废物:本

5、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污泥经压滤干化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用水化粪池预煮生化处理设施卤制绿化用水市政管网淮北市排水公司4080700700765317096040024908907065260蒸汽530蒸汽10005295400水平衡图(图二)格栅隔油调节池SBR池污泥池压滤污泥外运预煮、卤制废水、生活污水 排放 污水处理工艺图及采样点位(图三)表四、废水监测结果监测日期测点名称样品编号pH悬浮物(mg/l)五日生化需氧量(mg/l)化学需氧量(mg/l)动植物油 (mg/l)氨氮(mg/l)流量(吨/日)2015

6、.03.20污水处理站进口FS150320018.614459.324314.013.7FS150320028.575057.724914.713.3FS150320038.633961.323813.614.5FS150320048.703760.223614.214.9 日均值8.63-8.704259.624214.114.1污水处理站总排口FS150320058.23611.6430.307.7317FS150320068.27712.1480.347.1117FS150320078.25812.3440.296.9417FS150320088.201011.6450.537.9517

7、FS150320098.21911.8480.567.9017 日均值8.20-8.27811.9460.407.53 达标情况-达标达标 达标达标达标2015.03.21污水处理站进口FS150321018.704861.723913.713.2FS150321028.664959.024714.213.8FS150321038.634257.423413.114.4FS150321048.684057.624913.914.8 日均值8.63-8.704558.924213.714.0污水处理站总排口FS150321058.19713.8400.317.1917FS150321068.25

8、813.6450.387.6017FS150321078.23613.2470.306.5317FS150321088.20912.5420.426.7017FS150321098.191012.1440.416.8617日均值8.19-8.25813.0440.366.98 达标情况-达标达标 达标达标达标表五、废气监测结果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2015年03月20日2015年03月21日处理效率 (%) 排放标准监测位置 排放口 排放口烟尘浓度 (mg/m3)7.65.730排放量(kg/h)0.010.01年度排放量(吨/a)0.010SO2浓度(mg/m3)911100排放量 (k

9、g/h)0.010.02年度排放量(吨/a)0.014NOx浓度(mg/m3)105105400排放量(kg/h)0.20.2年度排放量(吨/a)0.192废气排放量(m3/ h)15321515年度排放量(万标m3/ 年)146.2表六、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监测结果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厂界噪声监测布点示意图: 北1# 2#4# 3# 噪声监测结果表 Leq 单位: dB(A)测点时间测点编号测点位置昼间夜 间3月20日1#厂界北59.748.62#厂界东49.549.23#厂界南49.447.74#厂界西59.548.63月21日1#厂界北59.648.72#厂界

10、东49.448.03#厂界南48.547.64#厂界西59.248.4监测工况及必需的原材料监测结果在此次监测期间,主要设备运转正常,负荷达到75%以上,其工况满足环保验收监测生产负荷的要求。淮北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赴现场对工况、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同步监理。详见附件2表七、环保检查结果污水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生产污水与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包括原料预煮废水以及卤制加工废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经过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园区管网进入淮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环境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序号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1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

11、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接管要求,一并进入园区管网,项目必须按规范设置排污口。落实2 优选低噪设备,采纳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的要求。 落实3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落实表七、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验收监测结论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排放能够满足淮北市排水公司接管要求。2、厂界噪声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

12、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污泥经压滤干化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议:1、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2、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处理,确保外运至垃圾填埋场。验收监测结论:该项目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限值。 附图:1、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香之旺休闲食品项目地理位置图2、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香之旺休闲食品项目平面布置图附件:1、淮北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2、淮北市环境监察支队出具的环境监察意见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4、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淮北市环境保护局淮环行函【2014】37号关于同意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香之旺休闲食品项目(阶段性)试生产的通知6、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申请“三同时”验收委托书7、淮北市环境保护局淮环行【2014】23号关于淮北市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休闲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的批复8、淮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香之旺休闲食品加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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