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城郊联社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253906 上传时间:2023-04-1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廊坊市城郊联社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廊坊市城郊联社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廊坊市城郊联社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廊坊市城郊联社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廊坊市城郊联社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廊坊市城郊联社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区廊坊市城郊联社计算机软件使用的规范化管理,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障信息安全,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4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廊坊市城郊联社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购置和日常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城郊联社必须合法使用、合理购买计算机软件,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均具有合法授权。 第四条 正版软件是指拥有软件使用许可证,授权安装和复制的软件,包括盒装正版软件、许可证计划等

2、。 第五条 科技部购置计算机时要将软件费用纳入采购预算,并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采购正版软件的种类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防病毒软件必须使用国产正版软件。采购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使用国产正版软件。 第六条 购买的软件,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要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应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许可证计划)、合同等相关资料,要设立计算机软件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 第七条 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廊坊市城郊联社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成员由联社分管主任、科技部成员及信用社委派会计组成。 第八条 科技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主管责任,制定计算机软件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计算机正版软件购置、安装、保管、升级、废弃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九条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定期对各单位计算机正版软件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果因为非法使用盗版软件引起侵权纠纷,由部门或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廊坊市城郊联社科技部 二O一0年一月二十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