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加强领导 开拓创新大力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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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领导 开拓创新 大力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11月17日)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及各市、县政府统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工商系统统计工作牢固树立“依法科学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理念,以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开拓创新,打造品牌,全面开展“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创建工作,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夯实统计工作规范化基础(一)领导重视,支持发展。多年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将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作为工商事业发展的

2、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2003年底,省统计局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下发后,省局领导即明确要求机关统计工作要依照办法,扎实工作,积极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经过几年努力,省工商局于2006年1月率先被省统计局认定为省直部门首个“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在此基础上,省局又根据省统计局的希望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争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省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局领导先后主持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和总结表彰会议,有力推动了统计规范化工作的开展。二是市、县级局

3、周密部署,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各市、县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指示精神,普遍成立了局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创建工作目标确定、组织领导、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方面做出了细致具体的安排,形成了省、市、县、所“四级联创”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大投入,支持统计工作规范化发展。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支持召开统计工作会议和开展统计培训活动,支持统计人员考取各类统计资格证书,支持建立和规范统计档案,为综合统计人员配备了必要的信息化设备等。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工商系统在规范化创建工作中先后投入经费940多万元,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理顺体制,完善制度。多年来,全

4、省工商系统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不断理顺统计工作体制。截至目前,全省县以上工商局统计工作全部归口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各级工商局、工商所普遍设立了综合统计岗位,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人和专兼职统计人员,形成了综合统计为核心、业务统计为骨干、工商所统计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工作体制,为统计工作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体制保障。同时,着力完善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省局先后制定了统计工作管理试行办法、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和创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的实施方案等综合性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工商统计工作;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统计资料管理暂行办法、统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业务软

5、件统计功能存在问题报送制度等单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采集、报表编报和统计资料管理工作,促进了统计工作创新。各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对省局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制定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管理、工商所统计工作管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电子台帐管理、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评估、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使各项统计工作有章可循,为统计工作规范化发展奠定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加强指导,督察落实。一是及时调度。在每年两次的统计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市工商局汇报统计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公开点评,交流经验,部署任务。二是分类指导。深入基层了解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对统计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帮助

6、巩固提高,鼓励开拓创新,要求尽快全面规范;对统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市局,经常督导检查,帮助查找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抓好整改规范。三是以点带面。先后在潍坊、东营、泰安三市召开了统计工作规范化现场会议,并在系统“三创建”经验交流会及内部工作网站上,总结推广了六个市局的统计工作经验做法,典型引路,全面推进。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能力(一)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软环境”。一是配齐配强人员,保持统计队伍稳定。注重挑选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到统计岗位,原则上三年不动。统计人员确需调整时,实行事先申报和工作交接制度。综合统计人员调整必须征得上级综合统计机构的同意。目前,全省

7、工商系统县级以上统计人员共有2154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6.9%;从事统计工作三年以上的占80.4%,五年以上的占40%。二是推行统计从业资格证制度,提高统计人员适岗能力。组织统计人员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统计执法检查证、统计普法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促进统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目前,全省工商系统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县以上统计人员占到87.5%,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平均每个县级局有2.5人。三是强化各类教育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各级工商局坚持开展统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外出学习,实现了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培训。2007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举办、参加各类培训班8

8、83次,培训人员17193人次,打造了一支统计专业知识熟、计算机水平高、文字写作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统计人才队伍。四是坚持执法检查与工作考评,完善统计工作监督激励机制。坚持统计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省局自1988年以来,连续20多年坚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考评工作,连续5年将统计工作纳入对市局的综合考评,由弹性考核变为刚性考核,并及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和表彰文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2007年以来,各级工商局共开展各类统计检查1142次;开展统计考评278次,表彰先进单位927个、先进个人1063人。(二)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硬环境”。一是提

9、高统计信息化装备、应用水平。为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了适应统计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和打印机,为综合统计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传真机、移动硬盘、U盘等硬件设施。目前,全省县以上工商局统计人员共拥有计算机2292台,笔记本电脑187台,打印机2011台,潍坊、烟台市局分别投入120万元和80万元更新了服务器,德州、滨州市局购置了统计专用服务器。同时,结合工商信息化发展情况,强化统计信息化应用。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设计开发了报表统计功能,实现统计报表由综合业务系统自动生成;设计、推广了统计电子台帐,规范部分不能自动生成指标和报表的数据采集、分类、整理工作;推广、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工商统计报表软件,规范了统计报

10、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组织推广青岛市局开发的工商统计报表审核分析程序,作为工商统计报表软件的补充,全面提升了统计信息化装备和应用水平。二是提高统计信息化管理水平。各级局普遍建立了统计数据库、统计调查项目库、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工作人员名录库,并结合工作变化和需要,对以上“四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了统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三是提高统计信息化服务水平。省局“山东红盾信息网”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内部工作网”建立了“工商统计”专栏,设立了工商统计论坛,17个市工商局和103个县级局先后开辟了统计专栏,搭建了统计服务、统计宣传、工作部署、经验交流的网络平台。(三)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生产能力

11、。一是增强统计普法守法能力。特别是“五五”普法期间,省局将统计法列入全省工商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活动,全省工商系统统计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守法能力普遍提高。2009年新修订的统计法公布仅3天,省局就在全省工商系统统计工作会议上,对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多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没有出现人为干扰统计数据,故意虚报或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二是增强统计依法管理能力。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和管理统计调查项目。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共有统计调查单位1881个,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的统

12、计报表制度,共计15项统计调查项目、105种报表、13万个统计指标,省局年审核汇总各类统计数据达1000万个,未出现非法调查、私自调查和使用其他部门制发统计表的现象。三是增强统计报表编报能力。大力推广应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统计功能,实现统计报表自动生成,并建立了业务软件统计功能存在问题报送制度,及时发现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库中存在的问题。对仍需手工填报的个别统计报表,使用统计电子台帐,采取手工与电子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数据、编报报表,提高报表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和统一了违法违章案件的分类标准和填报原则,由按照业务部门分类填报调整为按照违反法律法规分类填报,

13、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了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情况。四是增强数据审核评估能力。自2001年开始,省、市局推行了统计报表集中汇审模式,每逢季报、半年报、年报,均集中时间、人员进行汇审,交叉分组相互查找问题,共同评议报表,骨干帮带,经验共享,有力地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的数据审核技巧和能力。统一整理编印了2008版统计报表制度填报与审核要点,实行案件数据核查制度、市场主体数据核查制度,使用工商统计报表审核分析程序,使统计报表审核更加有的放矢、便捷高效。省局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报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零差错”。探索建立统计数据评估机制,在私营企业年检报告书中增加了反映从业人员、生产经营等情况的指标项目

14、,尝试利用企业年检数据,评估统计报表数据质量。针对个体工商户数据库中存在大量名存实亡业户的情况,组织全系统积极、稳妥地做好清理工作,全省近90%的名存实亡业户得以清理,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更加真实、准确的依据。三、创新工作,拓展领域,实现统计工作内在价值(一)实行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省、市局都制定出台了统计资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界定了工商统计资料的内容范围、保管标准、移交事项等项内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各类统计资料全部实行档案化管理,凡列入档案管理规定范围的统计资料,纳入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其他统计资料由各单位参照档案管理的标准自行保存。到2008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共拥有各类

15、统计档案15134卷,其中规范化创建工作中整理统计档案8076卷,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泰安、威海、德州、滨州等市局统计档案可追溯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近年编撰工商志系列丛书、纪念改革开放和工商建制恢复30周年等工作中,各级统计人员提供了大量翔实、准确的数据信息,发挥了统计资料的重要作用。(二)规范统计资料发布。明确综合统计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发布、提供统计数据,业务部门如需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必须经综合统计机构和分管局领导同意,确保对外提供数据衔接、一致。对外发布、提供统计数据信息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与统计局重复、交叉的统计数据以统计局数据为准,不一致的不得对外提供和发布。(三)提升统计

16、服务层次。一是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信息。2004年以来,省局坚持每月整理主要统计指标分析表,提供工商系统内、外参考使用。2008年起,针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每月又增编了“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分析表”,上报省政府领导,及时向省领导反映市场主体运行情况。今年5月份,省局还经过争取以省政府新闻办的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在金融危机中的发展变化情况。我们还不定期地将建国以来的工商统计历史资料汇编成册,自1988年起,每年编印年度统计资料汇编,市、县级工商局也根据领导工作需要整理、编辑各类统计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狠抓统计分析质量。改革统计分析撰写工作,由原办公室负责各

17、专项统计分析撰写调整为各业务单位负责撰写,办公室着重加强全局性、综合性统计分析的撰写,使统计分析与业务工作联系更加紧密,分析更加深入透彻。明确和统一了定期统计分析撰写格式和流程,要求定期统计分析必须以局正式文件,由业务部门起草、办公室文秘把关、综合统计审核、领导审签后集中上报,有效地提高了定期统计分析的质量。自2006年起,省工商局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 “优秀统计分析”评选活动,先后从各市局推荐的236篇统计分析中评选出60篇优秀作品,先后编印了两册优秀统计分析选,提供基层学习、借鉴。三是丰富、拓展统计服务内容。按照“站在高点、贴近热点、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提出金点、展现亮点”的思路,有针对性地

18、加强统计调研,开展了统计调研课题活动,深入挖掘工商数据潜力。2005年起,省局牵头与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市工商局建立了跨区域登记注册数据共享制度,坚持每季度分析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形成大量观点鲜明、内容翔实、建议可行的统计分析报告,得到领导的高度评价。2007以来,全省工商系统有95篇统计分析被有关领导批示,有335篇统计分析被国家工商总局、地方党委、政府采用或在各类媒体发表。省局综合统计人员撰写的2009年上半年工商登记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呈报省领导后,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这篇分析报告,既讲成绩,又讲差距,所提建议很好,请分送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旅游局参

19、阅”;撰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与对策建议,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内部刊物采用。四、巩固提高,打造品牌,扩大统计工作规范化成果在省统计局及各市、县政府统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全省工商系统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2006年1月,省工商局被省统计局认定为全省首个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2008年12月,山东省工商部门又被省统计局认定为全省首个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全省共有180个市、县级工商局被认定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17个市工商部门全部被认定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地方政府及统计局领导对工商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莱芜、临沂市政府和淄博市统计局先

20、后在所在市工商局召开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现场会,聊城市局在聊城市政府召开的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但是,在成绩面前,我们没有自满停步,而是继续加大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规范化系统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工商统计”品牌形象。(一)多种形式,宣传工商统计规范化成果。规范化系统创建任务完成后,我们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全面汇报了创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的情况,总局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并将相关经验做法在“工商行政管理简报”和“政务信息网”上分别刊发,向全国工商系统推广。同时,我们及时向省统计局汇报了被认定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以后全省工商系统巩固扩大规范化成果的工作情况,得到省统

21、计局的进一步支持和指导。我们还注意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刊发稿件10余篇,扩大了山东工商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对外宣传。(二)专门部署,巩固工商统计规范化成果。省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成果的通知,总结了目前全省工商系统统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统计信息化和统计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精神提高统计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措施、深入调研,切实提高统计数据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提升统计服务层次和水平。各市局认真学习贯彻省局精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统计规范化工作。(三)密

22、切配合,发挥工商统计规范化成果作用。几年来,工商部门充分发挥统计规范化成果,密切配合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农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第二次经济普查等普查任务,并代表省直部门向国务院经济普查督察组汇报经济普查和统计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各期别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社会科技统计任务,充分发挥了工商统计规范化成果的作用。近年来,山东工商系统在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省统计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路,联合省统计局开展县级工商局争创“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活动,努力推动全省工商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工商事业发展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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