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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县城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县城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计划生育工作号称“天下第一难”。目前,随着经济的较快发展,旧的传统生育观念也有所转变,但是,从整个城区来看,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城区人口没有被管理的习惯。我们国家,从上个世纪80年代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以来,首先抓的是农村,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可以说相对比较规范。与农村相比,大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也比较规范,居民也都比较自觉。唯有目前县城的城区居民,由于多年来没有管理,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规定、管理制度缺位或不到位,特别是无
2、业、下岗的居民没有被管理的习惯,可以说城区计划生育工作是“盲点”、“死角”。 二是人员流动性大,人户分离现象严重。机构精简、企业减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大量的活力,但是也不可避免地使大量的失业、下岗人员和农民工涌向城区。加上住房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框架的拉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等因素,城区里汇聚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应该接受管理与服务的对象成了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盲点。户籍地管,人不在,不知情;居住地管,婚育情况不清,有些还认为是有单位管着的;而工作关系所在的单位呢,则人在外,管不着;你认为该我管,我认为你在管,实际上却成了“都不管”,管理
3、归属不明,管理责任不清。特别是办事处,位于县城的中心,临街商业门店达到0多个,辖区及周围有实验中学、二实小、一实小等学校,租居人员比较复杂,流动性又大。部分农村育龄群众为了躲生、逃生,人员和户口在农村与县城间不断流动,有的可以说是流入地见首不见尾,流出地既不见首也不见尾,音信全无,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了较多困难。(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 三是部门配合不力,信息资源互换差。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了各级各部门都有支持、协助、配合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定义务。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这一制度落实不够。就拿户籍部门来说,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口的迁入、迁出、新生儿落户、农转非时,没有较
4、好地坚持乡镇以上的计划生育证明办证查证制度,致使很多违法生育的对象在没有受到有关处理的情况下,便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只要上了户,就不会受到处理了),达到既多生孩子,又不受到处理的目的。在工商、劳动、卫生等其他部门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 四是管理手段单一。前几年,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这些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虽有效地控制住了人口增长的突出势头,但也一度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干群关系。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和行政行为,一改过去行政强迫命令的作法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从而使计划生育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然而,基层干部却对此
5、普遍感到不适应,出现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全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局面。以致对计划生育工作信心不足,遇到问题就束手无策。比如6月份康检工作,对不上站的育龄妇女只靠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缺乏处罚的手段和政策,督促和制裁力度不够,没有长效的康检管理机制。特别是拒不上站人员,依法强制执行力度不够,说话难听,家门难进,至今连基本信息都采集不全,造成应上站的育龄妇女之间互相攀比,上站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五是居民的生育观念滞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水平与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和居民的生育愿望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计划生育政策在城镇居民中宣传不到位,“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落后的生育
6、观念在一部分居民中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政策外生育等现象屡禁不止。 六是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办事处管理体制从16年下半年开始改革以来,至今,办事处的职能没有理顺,该下放到办事处的新生婴儿落户、一孩生育证的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发放、独生子女费的申领发放、计生优惠政策的落实等为居民服务的职能和措施,仍然滞留在县直有关部门,使居民认为办事处不能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用不着你,办事处只会给居民找麻烦,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抵触情绪较大。 七是计生队伍业务不熟。办事处人员来自不同渠道,大多数以前没有从事过计划生育工作,对计划生育尤其是城区计划生育工作业务不熟。 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7、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转变群众融入社区、共驻共建社区的观念。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实施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重要保证。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社区、认识社区,增强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让社区内单位及居民、流动人口积极参与、支持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使计划生育真正变成群众工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上有所突破。应充分发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理清计划生育、工商、税务、公安、劳动、卫生、民政、教育、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城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规范街道、属地单位、办事处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各
8、自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构建相关部门、单位对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支撑。 三是加强信息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推行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只靠办事处一个部门很难,必须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信息平台。如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把向街道办事处定期报送婴儿出生、上报户口、户口迁移、取育手术、婚姻登记等信息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这样才能较为准确、全面了解现居住地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四是结合实际,加大对办事处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的开展要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紧密地结合,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的培训,使办事处工作人员切实认清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自觉地进入“
9、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模式中来;要通过培训,使办事处人员对计生工作的职责权限有一个非常清楚、非常明了的认识,为他们能更有序地开展好工作提供“指路明灯”和理论保障。 五是关爱流动人口,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流聚在社区的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在城区处于一种“寄居”的状态,在城市的就业范围中也处于一种“边缘”的现象。因此,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实行属地化的管理,要充分利用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为导向,来温暖、来感化他们,对待外来的流动人口要同常住的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他们的关爱,从而自觉自愿地服从和参与社区的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 六是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水平。在城区计生管理四级络中,街道办事处就有三级,计生办、居委会计生管理员、楼院长三级络,每个办事处60人,计生管理员每月工资3元,楼院长每月元,办公经费每年1万元,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县镇两级政府要建立保证街道计生管理队伍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县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办事处的投入,一方面解决办事处工作人员任务重,待遇低的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计生协会、楼院长的作用,在社区建立一支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及时了解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节育变化,不断提高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水平。 办事处 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