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4270302 上传时间:2023-04-1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奖罚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根据省基层金融单位治安保卫暂行规定和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暂行),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各级安全保卫承包责任书之条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奖励办法,凡各网点全年未发生治安案件和不安全事故的,每人奖励300元。第三条 凡违犯各级安全保卫管理规定,构成违章,造成严重隐患,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参照本规定进行处罚。第四条 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达到严明纪律,消除隐患,堵绝漏洞,确保安全之目的。第二章 处罚种类和运用第五条 对违章行

2、为的处罚分以下四种:(一)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二)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一般在300元至5000元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赔偿全部损失。罚款由责任人自负,责任人所在的信用社均不享受安全奖励。(三)予以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四)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第六条 有下列违章之一的,除批评教育、通报外,并处以300元以上罚款。(一)安全制度贯彻不力,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每月未达到规定次数的;(二)守库、押运不按规定、迟到、早退,造成无法实施“双人”以上守库、押运的;(三)进入守库岗位后,不检查防卫器械是否完好、报警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

3、作状态的;(四)金库杂乱无章,堆放杂物且有放易燃易爆物品,环境卫生较差的;(五)营业期间进入柜台,不随手关闭和锁定护栏门、边、后门的,不检查报警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六)非营业时间,防护网门、营业室大门、后门不上锁的;(七)营业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一人临柜的;(八)对外来办理业务人员进入防护栏网内不制止,不阻拦的;(九)超库存限额不及时上报或无正当理由不安排送交款的;(十)营业人员无防卫武器或防卫武器放置不当的。(十一)现金或印章(包括私章)、传票散放桌面,保管不善的;(十二)报警设施不按时保养,造成失灵以及不会使用的。(十三)未按规定正常使用保险柜密码的;(十四)营业、守库期间,擅自

4、带他人进入柜台、留宿的;(十五)安全检查、库存检查每月未达到规定次数的;(十六)各种登记不按时和不按要求填写登记的;(十七)守库、押运人员擅离职守,或中途办理于守押无关事宜的;(十八)运钞期间搭乘无关人员,或绕道办理与押运无关事项的;(十九)营业终了,各种印章、重要凭证、有价证券未入库保管的;(二十)不执行枪弹管理制度,白天不入柜、晚上不出柜的;(二十一)无防火安全制度,无兼职防火安全员的;(二十二)不按规定实行双人守库,依照登记簿空岗日,按日处罚;(二十三)守库、值班不履行交接手续的;(二十四)上级检查,不经验证,准许进入营业室内检查的;(二十五)不落实主任带班制度的,依照登记簿空网日,按日

5、处罚。第七条 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一)库房门、保险柜、枪柜钥匙不按规定管理,乱扔乱放,随意转交他人造成失控的;(二)出入库后,库门不随手锁定,保险柜不锁、钥匙不拨的;(三)对保卫部门或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四)接到隐患通知书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或采取应付手段的;(五)营业终了“三不留”的网点,留有印鉴、现金重要空白凭证、计算机软盘的;(六)取送款不及时到达目的地,不按规定路线往返的;(七)持枪、持械打闹玩耍的;(八)枪支不按时保养有锈蚀、丢失零部件的;(九)押运期间司押人员饮酒的;(十)运钞司机不按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第八条 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除

6、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外,可并处罚款1000元以上罚款。(一)值班、守库唱空“城”计的;(二)擅自将枪、械借给他人或私自带回家的;(三)用守、押枪支打猎的;(四)在营业室、守库室、宿舍使用电炉造成事故的;(五)不坚持制度,造成单位内部人为被盗、被抢的;(六)对检查提出的隐患,不及时整改、发生事故的;(七)发生案件不及时如实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八)值班、守库期间聚众酗酒、玩耍赌博的;(九)违反双人管库,同进同出,金库及保险柜钥匙未分管的。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第九条 凡违犯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影响大小,责任轻重,除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外,可并处2000元以上的罚款。(一)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不认真落实

7、,造成责任性事故和刑事案件的;(二)不按枪支弹药管理、使用规定,走火造成损失的;(三)枪支弹药保管不善, 发生丢失的;(四)擅自动用运钞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五)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六)无视规章制度,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三章 违章处理的决定与执行第十条 对违犯规定行为的处罚,哪一级检查发现的,由哪一级按处罚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对违犯两条以上行为的,分别按规定,合并处罚。第十二条 需给行政处分的,核准违章行为后,由“三防一保”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分意见后,按规定权限审批。第十三条 对实行经济处罚的,应在核对违章行为无误后依照本规定有关条款处罚,违章受罚者应当场交清罚款。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时,如态度不端正同处罚人员发生争吵的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也可经会议研究决定处罚并通报全辖。第十四条 执罚人员决定罚款,应在被检查单位安全检查登记簿上记载清楚罚款事项、罚款金额,同行人一道签名。第十五条 对违章罚款要专户管理,专项用于表彰奖励安全保卫先进集体和个人。第十六条 执行检查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或不按规定随意处罚。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规定只限于对全县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县信用联社制定并负责解释或修改。第十九条 本规定从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