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教师县内竞聘流动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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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县教育系统教师县内竞聘流动工作实施方案各学区、中学(九年制学校)、职教中心、县幼儿园: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充分体现教职工流动的公平性,逐步完善和规范教师流动工作,形成长效性地教师队伍竞争激励和流动机制,优化教育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需求,现就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教师竞聘流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间教师合理流动。2、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际交流的程

2、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校际交流方案要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防止人事腐败现象产生。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际交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校际交流。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避免“削峰填谷”,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二)基本原则我县教师竞聘流动实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二、组织领导机构为强化监督机制,推行政务公开,确保我县教职工竞聘

3、流动工作的顺利实施,县上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组织部、人社局、监察局、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编委办、教体局为成员的“X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体局,由教体局局长兼任主任,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各年度教职工竞聘流动各项具体业务工作。X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设立工作由教体局牵头,呈文报县委、县政府批复后成立,成立后相关人员职务变动后由接任人员替补。为保证竞聘流动工作的客观公正,X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需求,抽调各学科骨干教师

4、组成竞聘流动工作专家评审组,对学校竞聘流动工作实施专业性的监督和规范。三、竞聘流动的范围和指标的确定本方案实施后,竞聘年度、竞聘周期、竞聘实施范围等均由X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确定后按方案精神组织实施。(一)城区学校竞聘流动范围的确定准备实施竞聘流动的城区学校于当年6月下旬提出申请,由X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学校,依据当年实际在校学生数,参照班级数和规定的编制比例,共同核定满足该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的编制数,根据实际需求编制数和现有教职工数的差额核定是否实施竞聘流动。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将核定后参与竞聘流动的学校名单报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

5、审核通过,在当年7月上旬前后在X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后通知学校准备竞聘流动工作。经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当年不再实施竞聘流动工作。(二)乡镇间学校竞聘流动范围的确定准备实施竞聘流动的农村学校以完中、初中(九年制)和学区为单位,结合办学规模和师资队伍情况,通过教代会等形式民主决策,确定是否实施乡镇间学校竞聘流动工作。于当年6月上旬提出申请。核编、初审、报批、公示、通知实施等程序同上,经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当年不再实施竞聘流动工作。(三)实施竞聘流动学校的岗位数和学科的确定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竞聘流动工作的学校上报的办学规模(学生数、班级数)等实际情况核定需求总量,综合考虑下达当年各校

6、竞聘流动的岗位总数数,岗位总数下达后具体的学科需求由学校按教学需求自行确定,确定后按时报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四、实施竞聘流动工作的相关规定(一)原则上鼓励满编学校通过实施竞聘流动达到学校专任教师学科调整的需求,但需要按一进一出的原则,提出落聘人数后核定岗位数。(二)为体现竞争机制,鼓励城区学校每年根据学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按在岗教职工总数3%的比例提出落聘人员,核定竞聘流动岗位数。各学校如不提出落聘分流人数的,当年和次年不再补充新任教师,不再给学校核定竞聘交流指标。此类学校在学年度内达不到教育教学综合考评指标的,必须按上述规定比例提出落聘分流人员。(三)城区落聘人员由教育

7、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到农村学校;城区学校之间不能聘用落聘教师。不服从安置的或安置后不到岗工作的,由安置后的学校解聘,教体局批复后停发工资,人事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四)由于学校布局调整、学制转换需要分流的教职工可以在当年确定的竞聘学校参加竞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未能入选的分流人员由教体局按学科需求发文安置到其他学校任教。(五)因教学成绩低下(如任教学科合格率为零)或不安心教学工作以及违规违纪、旷工和师德师风等问题被学校落聘的,学校上报后由教体局发文安置,不服从安置的或安置后不到岗工作的,由安置后的学校解聘,教体局批复后停发工资,人事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五、教师竞聘流动条件(一

8、)农村学校教师竞聘流动到城区(1)师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年龄、教龄要求:在编在岗教职工男45(女40)周岁以下,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3)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竞聘流动到高中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竞聘流动到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要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办证条件。(4)年度考核要求:近3年未受过任何处分,近5年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一年为良好或优秀等次。(5)连续两年在学校综合考核中名列前10名的。(6)其他要求:为相对保持骨干

9、教师队伍的稳定,要求评上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教育教学相关奖项、称号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时间计算至当年8月底)的教师,不得参与竞聘流动。(二)农村乡镇之间教师竞聘流动1、农村乡镇间教师的竞聘流动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农村、山区缺编学校教师外流,以学区、中学为单位,缺编学校参与竞聘流动的人数比例要控制在教职工总数3%以内。2、农村乡镇间竞聘流动的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参与竞聘不受教职工总数3%的比例限制,竞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夫妻分居(爱人单位证明和结婚证);(2)照顾父母(父母居住地的派出所证明)

10、;(3)回原籍或回居住地(原籍证明或房产证)。(4)夫妻在同一单位工作现已离异的(离婚证明)五、教师竞聘流动工作的实施步骤及办法(一)公布指标。当年7月中旬在X县教育信息网和教体局机关公示栏公布招考指标及相关信息。同时参与的竞聘流动的教职工在X县教育信息网下载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报名表(附件4),填写并打印。(二)报名程序。当年7月下旬由参与竞聘的教师自主选择,到实施竞聘交流的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带现任教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报名表,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未办理资格证的需提供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

11、一所学校,本人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的专业需求一致。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当场统计报名情况,打印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另一份交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竞聘量化计分办法。教师竞聘流动按照量化计分考核、竞聘学校面试试讲和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计分考核满分为50分,具体办法见(附件1);学校面试试讲满分为50分,面试试讲办法由学校参照教师资格实践能力测试标准自行制定,报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当年7月底前完成上报审批工作);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

12、质、所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最终成绩计算办法:(按量化计分考核成绩50分+竞聘学校面试试讲成绩满分50分)*60%+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面试成绩*40%=总分。(四)竞聘程序。(1)当年7月下旬学校按竞聘岗位组织各学科报名人员开展竞聘工作,即进行量化计分、面试和试讲工作,结束后按成绩填报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成绩汇总表(附件6)打印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另一份交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教育信息网公布成绩。(2)8月上旬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学校上报的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成绩汇总表成绩,分学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校各学科需求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对

13、象,同时在教育信息网公布参加笔试的对象及笔试时间和地点。(3)笔试后由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量化计分办法确定最终成绩和各校竞聘流动人员初选名单。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抽调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竞聘流动工作专家评审组,对各校竞聘流动初选人员通过试讲进行复审。(4)复审通过后最终确定的各校竞聘流动人员名单将于8月中旬在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后,由人社局、教体局发文,办理调动手续。(5)农村乡镇间教师的竞聘流动教师竞聘流动按照量化计分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不再进行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环节。在8月上旬各学校按时上报X县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成绩汇

14、总表成绩(仅依据量化计分成绩),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分学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各校各学科需求数1:2的比例确定各竞聘学校面试试讲对象,同时在教育信息网公布参加各学校面试试讲的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最终成绩计算办法:(竞聘学校面试试讲成绩50分)*60%+(按量化计分考核成绩50分)*40%=总分。其余竞聘报名、竞聘程序以及人选确定、公示等环节均按以上方式进行。六、组织纪律(一) 每年的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工作将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各学区、学校要认真审定学生数和班级

15、数,严禁虚报班级数和学生数。各学区、学校审定的学生数和班级数和按编制比例测算的师资需求(分学科)报告必须于当年6月30日前报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审核。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竞聘流动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三)教职工流动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教师流动要公布名额、条件、操作程序和考核结果。要认真规范做好量化计分和业务考核的组织工作,基础分计分材料审核必须专人负责,审核结果经参与流动教师本人签字后密封交学区、中学分管领导保管,量化考核成绩不得对听课组成员公布,量化考核和听课要分组同时进行,

16、保证考核量化评分标准的统一和听课工作的有序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和抵制一切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学校教职工的监督。(二)各学区、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编制意识,根据学校编制和师资情况,认真处理好教师流动和师资队伍稳定之间的关系,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作风,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和各项考核指标妥善做好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保证学校布局调整和教师流动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三)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人事管理工作文件精神,凡经组织批准流动的教职工,要按时到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未能流动的教职工,要按时到原单位上岗

17、,严禁擅自借用教职工,违反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严禁出现在编不在岗的现象,确保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清理的成果。(四)在竞聘流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日常管理,特别要加强对病、事假人员的管理,严格病、事假审批手续,并规范销假制度。杜绝长期泡病号从事第二职业、装病不到岗等现象。对确实有病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教职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病休或退休手续,减少占编不在岗现象。六、本方案由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1、X县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岗位核定表2、X县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工作时间安排表3、X县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报名表4、X

18、县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报名信息汇总表5、X县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6、X县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成绩汇总表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2012年12月28日抄送:市教育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宣传部,县人事局,财政局,编委办。存档(二)附件1:X县教职工县内竞聘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共50分)1、年度考核分(5分):最近五年年度考核每一次优秀等次1分,良好等次0.5分。2、教龄分(5分):任教每一年计0.5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3、学历分(5分):硕士学位研究生、双本科5分,本科 4分,专科3分,中师、中专2分。4、专业技术职务分(5分):中教高级5分,中一(小

19、高)4分,中二(小一)3分,中三(小二)2分。5、综合性表彰奖励分值(5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县级以下1分。综合表彰奖励的授予单位必须是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的表彰奖励降低一个等次),取其中最高分一项计分。其它年度先进按其分值的三分之一计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说明:全面先进指劳动模范、园丁奖、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先进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师德楷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综合性表彰奖励)。6、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值(5分):省级骨干教师、省级教学能手等5分,市级骨干、能手等4分,县级骨干、能手、新秀等3分,县级以下(含学区或

20、中学)2分。取最高分一项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7、公开课分(优质课、说课、评课、赛课、教师基本功、课件制作比赛等获奖)(5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县级以下(含学区或中学)1分。有多种公开课的取最高档次计分,其余公开课按其三分之一计分,优质课、说课、评课比赛等获奖的,按同级公开课计分。教师基本功、课件制作比赛获奖的按公开课计分办法降一级计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8、指导师分(5分):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指导师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多次获奖取最高档次计分,其余的按其三分之一计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9、论文分(5分):等 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发表

21、国家级5434省 级4323市 级321.51.5县 级21.510.5校 级10.50.5提交获奖的论文,其奖项须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县级及以上一级教育学会颁发,并附论文评奖通知书或获奖文件。有多篇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案、案例等),取其中最高分一篇计分,其余按其分值的三分之一计分,但该项总分不得超过5分。同一篇论文获得多项奖,只取其最高分一项计分。论文必须是有关教育教学方面内容。论文获奖不提高等次,合著论文仅给第一作者计分。论文等级以及发表的刊物是否是合法出版物的认定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教科研课题:获奖课题的组长按同级论文加倍计分,其余成员按组长的二分之一计分,但总分也不能超过5分。10、鼓励分(5分):教职工在乡镇任教一年计0.5分,最高分为5分。梅川、茶埠、寺沟、秦许、十里、清水、西寨七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和初中教师原则上不核定此项分值。但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夫妻分居(爱人单位证明和结婚证);照顾父母(父母居住地的派出所证明);回原籍或回居住地(原籍证明或房产证),可核定此项分值。注:以上分值的核定由竞聘学校初步核定后,集中证明材料报X县教职工竞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类奖励计分以文件、证书为准,时间截止报送材料之日。此办法今后可依据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行修订。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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