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各项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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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内各项制度和规范所长职责一、 领导和组织派出所的业务、行政和政治工作。二、 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三、 根据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派出所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四、 带领和组织民警定期研究辖区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五、 组织民警开展各项管理、打击、防范和服务群众等业务工作。六、 搞好公安机关内外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沟通信息,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辖区群众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七、 加强民警的教育训练,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实战技能和执法服务水平。八、 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维护内部团结,

2、做好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九、 管理派出所办公用房、装备等固定资产。教(指)导员职责一、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公安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做好党、团支部工作,健全组织生活,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全所民警团结一致,做好工作。三、建立健全考勤、考绩制度,做好对民警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工作,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交流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检查民警执行政策和遵纪守法情况,及时纠正不良倾向,教育民警自觉维护公安机关

3、形象。五、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做到“了解人、关心人、尊重人、激励人”,鼓励创新,及时进行思想疏导工作,为民警排忧解难,做好家属工作,组织好文娱体育活动,增强民警体质。六、协助所长做好有关业务工作。副所长职责一、协助所长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带好分管队伍。二、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积极维护班子团结。三、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调整分管各项工作。四、加强业务建设,积极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切实履行管理、防范、打击、服务职责。五、做好值班带班工作,对重大案件、突发时间及时报告所长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六、带班期间负责做好本所内部管理工作。刑侦民警职责一、侦破辖区内发生的按规定应

4、由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二、抓捕辖区内在逃人员,将辖区内新增在逃人员信息上网。三、采集被讯问人员的毛发、指纹等信息。四、培养刑事特情,建立阵地控制,做好刑嫌调控,搜集刑事情报信息。五、加强对辖区发案规律的研究,为责任民警做好防范工作提供服务。六、协助刑侦部门侦破重大刑事案件。七、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治安民警职责一、治安民警职责查处辖区内治安案件。二、调出辖区内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三、查处辖区突发性案(事)件、灾害事故。四、加强对辖区群众性防范队伍的管理与指导。五、协助责任区民警做好防范工作。六、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内勤民警职责一、收集、积累、综合全所工作情况和社会面情况,为领导决

5、策提供依据,协助所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二、做好各项会议记录,负责本所情况的报送工作,保证领导的指令准确上传下达。协调与各警种的关系,做好情报信息沟通。三、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接待、受理、传递、催办、回复等工作。四、负责文件的收发、保管、送回、清退工作,有关情况资料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五、本单位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业务、户籍、声像(荣誉)实物档案及公安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统计,对库存档案定期清理,严格管理。六、接待、协调办理外调人员和外单位来人来函有关事项、查阅整理公安档案史料工作。七、所内财务管理中作。八、扣押财物,赃款赃物及拾遗物品的登记、保管、上缴、发还工作。九、内

6、务卫生管理。十、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责任区民警职责一、管理实有人口;二、管理特种行业和有关行业;三、管理危险物品;四、管理公共场所;五、治安耳目建设;六、提供打击犯罪的案件线索,协助查处案件;七、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八、做好接处警工作;九、收集涉及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动态信息;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十一、指导治保会工作和列管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十二、做好群众工作。户籍民警职责一、宣传国家户籍管理法律、政策。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居民户口业务。三、接待群众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四、维护办公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更新人口信息数据,做好户口档案管理工作。五、及时更新警务

7、公开内容,及时补充便民利民消耗品。六、保持户籍室整洁卫生。七、完成所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值班人员职责一、根据所领导安排,调度民警出警,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二、接受群众报警、报案、控告、举报及群众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三、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四、接受并及时处理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命令、通知、通报、信函。五、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保管电台、电话、警械等公用设施。六、查询进入派出所工作区域的人员,负责内部巡查,保卫派出所安全。七、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值班人员的行为规范一、严格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二、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擅离职守。 三、接待群

8、众态度热情、礼貌、耐心,接听电话语言文明。四、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治安纠纷案件调解有关规定一、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下列行政案件可以调解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坏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纠纷各方向人民法院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二、进行调解处理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意教育、疏导,化解矛盾。三、当事人中又未成年人的,调解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在场。四、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行政案件进行调解时,可邀请居委会,村委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五、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

9、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并履行调解协议。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再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处罚,并告知纠纷当事人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讯问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被讯问人的权利:1、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2、在具有法定理由时,有申请侦查人员进行回避的权利。3、对于侦查人员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4、对于侦查人员对其实行刑讯逼供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5、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要求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6、被讯问人在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控告的权利。7、对于公安机

10、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要求解除的权利。8、对讯问笔录,被讯问人有要求核对权利,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的权利。二、被讯问人的义务:1、被讯问人应如实陈述案情。2、对于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如实回答。讯问室管理规定一、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被讯问人员,被讯问人员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二、严禁非办案人员进入讯问室。三、禁止大声喧哗,维护讯问室肃穆秩序。四、不得乱涂乱划,保持讯问室整洁卫生。食堂管理制度一、本所内勤民警负责食堂的管理。二、内勤民警要督促炊事员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把好食物卫生质量关,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三、炊事员要培养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并搞好食堂卫生,做到案

11、板、灶台、水池无污垢,餐桌椅无脏物,地面无污痕、杂物、污水,墙面无污迹,墙上无蜘蛛网。工作服、帽、餐具等物摆放有序。生、熟食品分开、分内存放整齐,并做好防蝇、防鼠、防腐、防尘工作。四、就餐人员要自觉维持食堂秩序,不得进入操作间。保持餐厅整洁卫生,不随处乱扔食物残渣。五、厉行节约,不浪费水,电,燃料、食品。六、爱护食堂内公物,故意损坏的,照价赔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能将食堂公物借出或私用。图书资料室管理制度一、本所内勤民警负责图书资料室的管理。二、图书资料仅供本所民警和工作人员阅览。三、各种图书资料应分类摆放整齐。四、阅完后,应将图书资料放回原位。需要带出图书资料室的,必须登记并签字,看完后及

12、时归还。五、不得在图书资料上乱写乱画、撕页,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爱护图书资料室内公物,故意损坏的,照价赔偿。七、禁止在图书资料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八、保持图书资料室内整洁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一、 建立完整系统的户口,治安管理等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存放,严防丢失和损坏。二、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户口证件等各种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保管。三、每月进行一次清理归档,做到编排有序,装订规范,使用方便,防止丢失、霉烂。四、严格查阅、调档、外借手续;凡转递的材料必须详细登记,以备查证。五、对旧表格、文字材料要集中保存,定期监督销毁。六、对有密级的文件,按照保密法规进行管理。七、民警个人掌握的工作材料要及时

13、交内勤整理归档,不准个人存入、转借和缴销。会议学习制度一、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派出所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并通报民警考核情况。二、治保主任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治保主任例会,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布署治安防范工作。三、党支部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布置相关党务工作。四、学习制度。结合当前的形势和工作需要,安排政治和业务学习,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三小时。五、派出所民警应按时参加学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会。六、派出所行政内勤民警负责做好会议和学习情况记录。备勤室管理制度一、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二、各种用具和民警生活用品摆放

14、整齐有序。三、被面、床单、枕巾为素面色,并保持清洁。四、起床后,应将被子叠成方块。床铺上的用品摆放要统一朝向,整齐划一。五、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枪支弹药保管使用制度一、派出所民警配备的枪弹和枪证必须存放在武器警械库内,武器警械库由值班人员24小时负责看管。二、枪支弹药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登记。三、民警因工作用枪,须经所长或指导员批准,按规定领取并登记。四、任务执行完毕后,要及时将枪弹和枪证归还,并经检验后入库。五、民警携枪执行任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六、派出所内勤民警要定期保养枪支,保持其良好状态。派出所处警公用装备使用保管

15、制度一、 派出所用于处警的公用装备必须放入专用柜内存放,柜门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值班人员交班时,与接班人员办好交接手续。二、各种装备应分类摆放整齐。三、民警使用装备时,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并签字。四、使用装备后要及时归还。五、民警携带警械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六、派出所内勤民警定期对装备进行检验,及时更新。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规范为提高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群众的水平,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设施:(一)户籍窗口

16、应设置在派出所一楼临街处,方便群众查找、办事; (二)办公面积根据群众办证量大小而定,原则上城市城区不少于20平方米、农村不少于15平方米,室内整洁有序、端庄大方; (三)门口有醒目的指示标志,室内多个窗口办理不同证件的,应设立相应的指示牌; (四)采用“低台敞开式”服务台,其上方不设置隔(护)栏,外沿放置座椅; (五)服务台上放置警民联系簿(或预约登记簿)、群众意见簿、办事指南(便民卡)有条件的可设置触摸式显示屏; (六)设置供群众书写、饮水、休息用具,并保持完好有效;(七)根据情况,可设置供群众纳凉、取暖用具。 二、规范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公示内容: (一)正常上、下班时间; (二)窗口民警

17、照片及其姓名、警号、工作职责、监督电话; (三)户口审批的手续、权限、程序; (四)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手续、程序、时限;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六)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 (七)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便民利民若干措施;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户籍管理事项。 三、规范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制度: (一)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户籍窗口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规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及其它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一次办成制度。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申报材料齐全,但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

18、,由有关民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工作;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应当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应当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 (三)优先服务制度。前来办事群众为老、弱、病、残、孕人员,应优先办理; (四)上门服务制度。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外来暂住人员集中的行业、场所,由社区(责任区)民警上门服务; (五)预约代办制度。建立预约登记簿、发放警民联系卡,对不方便到派出所办事的群众,由社区(责任区)民警代为办理,开展送证上门活动; (六)延时服务制度。辖区人口多、办证量大的城市城区和县城关派出所,应适当延长工作日窗口服务时间,并在节假

19、日固定时段开放户籍窗口; (七)急事急办制度。公布户籍窗口服务电话,对因参军、升学、就业、紧急公务或商务活动等急需办理户口、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事项的,随时办理。 四、规范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服务行为: (一)按时开放户籍窗口,工作时间不得空岗或由非警务人员代岗; (二)工作期间必须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着装上岗,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三)接待群众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四)严格按照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 (五)严格执行有关办事时限的规定,提高工作效率; (六)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有关罚缴分离和“收支

20、两条线”的规定,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制度; (七)保持户籍窗口卫生整洁,维护办公设施正常运转,及时更新警务公开内容,及时补充便民利民消耗品。 五、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办事推诿、拖拉,刁难群众; (二)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证件; (三)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工作时间在户籍窗口吸烟、饮食、闲聊、进行娱乐活动等影响窗口形象和工作环境的行为; (五)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托办私事; (六)接受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 (七)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实施处罚。收费项目和标准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许可文号1、居民户口簿装订式每本6元鄂价【1998】220号插页式每本7元鄂价【1998】220号集体户口簿每本30元鄂价【1998】220号户口簿内芯每张0.2元鄂价【1998】220号2、户口迁移证每张5元鄂价【1998】220号3、申领、换领身份证每证20元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4、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每证40元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5、暂住证每证5元鄂价【1998】210号6、临时证每证10元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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