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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大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晃安字11号)文件精神,大队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成立专门的行动小组,在全县范围开展火灾隐患打非治违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成立农乌当区加强机安全生产及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抓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切实开展好农机安全大检查,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执法重点 各街安委办、各行
2、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主要有以下执法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的执法重点一是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二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行为;三是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的行为;四是买卖、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五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的行为;六是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 (二)烟花爆竹的执法重点一是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
3、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行为;二是批发企业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变更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地址或者新(改、扩)建仓储设施未重新办理许可的行为;四是批发企业未建立并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将采购、销售记录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行为。 (三)建筑施工的执法重点一是建筑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未备案登记擅自施工的行为;二是违法分包、违法挂靠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行为;三是企业作业人员未进行上岗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行为;四是未聘请专业资质单位安拆塔吊、整体提升架以及安装人员
4、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行为;五是施工机具、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等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六是未配备或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四)特种设备的执法重点一是未取得有使用登记证,擅自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二是未定期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行为;三是未校验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行为;四是特种设备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行为;五是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土锅炉”、“吊笼”等特种设备的行为。 (五)专业批发市场的执法重点一是安全警示标识未按要求配备设置,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配备的行为;二是电气设备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行为;三是未制定和
5、完善人流客流高峰期间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的行为;四是周边交通疏散、交通安全情况。 (六)公众聚集场所的执法重点一是对酒吧、卡拉OK、歌舞厅、大型购物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取得行政许可或审批,擅自开业的行为;二是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行为;三是公共娱乐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四是公共娱乐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或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不符合公共场所阻燃制品要求的行为;五是公共娱乐场所内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或使用明火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今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6、中旬) 4月中旬,各街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10月10日)这个阶段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各街安委办、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三个结合”(即:企业自查与执法行动相结合、全面执法和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具体安排如下: 4月下旬:重点对城区人流密度大的商业中心和2008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5月上旬:开展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单位的专项检查。 5月下旬: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监察行动,重点
7、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6月份:开展打“三非”反“三违”专项警示执法监察行动。 7月份: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执法监察行动。 8月-10月份: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各有关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的事故多发行业和高危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督促检查阶段 10月16日至10月30日,省、市安监局将成立督查组,集中对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组将重点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并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省、市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督查组关于开展该行动进展情况的督查工作。
8、 (四)整改提高阶段 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街安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和总结,吸取好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找出存在的不足,针对督查提出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街安委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
9、、不存漏洞各街安委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精心策划,全面部署,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要有“地毯式”的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特别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要重拳出击,全面清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存漏洞。 (三)密切配合,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形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合力安监、公安、质监、工商、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合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各街安委办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