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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草站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确保信访稳定工作排查深入,化解到位、处理得当,贯彻“劝”、“控”结合的方针,为本公司发展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年度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责任对象各烟草站、基地单元中心管理站、机关各部门(专业部门)。二、责任界定各烟草站(基地单元)站长是本站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站职工及辖区烟农的信访稳定工作。机关各部门主任是本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职工的信访稳定工作。三、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内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即烟草站(基地单元站)负责不出现到县级(含州级)以上上访事件,机关各部门负责不出现到州级(含州级)以上上
2、访事件。各直接责任人应时刻提高警惕,密切关注责任范围内信访动态,及时发现和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遇特殊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县公司领导。四、考核办法将信访稳定工作与直接责任人的绩效挂钩考核,责任范围内出现越级上访事件,按直接上访、书面上访、信访次数、越级程度等分别扣发该直接责任人的绩效工资。责任范围内出现信访人直接上访事件,县级部门每一人次扣站长绩效工资5%,州级部门每一人次扣站长绩效工资10%,省级部门上访每一人次扣站长绩效工资20%,中央部门上访每一次扣站长绩效工资30%。责任范围内出现在群体上访事件按上述标准加倍进行经济责任追究。信访人书面形式上访事件,县级部门每一次扣站长绩效工资5%,州级部门上访每一次扣站长绩效工资10%,省级部门上访每一次扣站长绩效工资20%,中央部门每一次扣站长绩效工资30%。五、本责任制年1月1日止12月31日有效,责任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责任单位: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