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石材加工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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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浦环监字(2015)第 42 号项目名称: 石材加工建设项目委托单位: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 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2015年12月10日担承单位:漳浦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中心单位负责人:陈维红报告编写:洪双云(项目负责人)审核:张红缨审定: 徐国峰参加人员:毕建民、洪双云、陈志伟、陈少扬、何伟杰、蔡冠荣电话:05963107807传真:05963101836邮编:363200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四楼目录表一 基本概况表二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表四 废水监测结果表五 废气监测结果表六 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

2、表七 环保检查结果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附件一、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附件二、项目验收监测工况证明附件三、环境噪声监测报告附件四、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环境规章管理制度附件五、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固废处理证明材料附件六、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石材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附件七、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表附件八、厂区平面示意图附件九、锯机循环水池、磨机循环水池、雨水池规格示意图附件十、环境保护管理台账表一建设项目名称石材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赤湖镇工业区管委会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补办 主要产品名称设

3、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年加工花岗岩石板材20000平方米。实际生产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年加工花岗岩石板材20000平方米。环评时间2008.11.21开工日期2008.03投入试生产时间2008.12现场监测时间2015.05.27/2015.05.28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漳浦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福州环境保护总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投资总概算12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12万元比例10.0%实际总投资1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万元比例10.0%验收监测依据1、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4、验收委托书。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53号文)。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福建省环境保护局【2000】16号文(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5、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浦政综【2010】61号)。6、漳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石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一、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1、污水处理池须定期清理,有充足容量沉淀,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稳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

5、外排。生活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一级标准。2、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二级标准。加强厂区工场地的管理,应采取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厂界边周围的影响。3、营运期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类标准。二、环境管理:1、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回收综合利用,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不得影响环境。2、厂区应搞好绿化,绿化率应达到规划部门的要求。表二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示意图):一、 项目概述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位于漳浦县赤湖镇西潘村,主要从事石板材加工。项目环评于2008年11月21日通过漳浦县环保

6、局审批,厂区环评审批规划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计年加工石材产品20000平方米,设计生产设备为大切机3台、磨光机1台、切边机1台,总投资概算12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12万元。项目实际厂区总占地10亩,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700平方米。现有生产设备大切机5台、切边机2台、磨机1台。实际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现有职工15人,10人住厂,年均工作日300天,一班制生产,日工作时间8小时。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日均加工石板材67平方米,预计实际年产石板材成品20000平方米,工况达到100%,符合竣工验收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文件关于漳浦县石材

7、加工集中区石材加工企业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意见浦石材整治201403号中的意见要求,故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废水、固废、噪声 废水、噪声二、 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废水、固废、噪声包装检验切边湿法切片磨光石料 成品备注:项目生产工艺如上图,主要产污环节为:石料切片、切边、磨光工序产生的冷却废水;石料切片和切边工序产生的石料边角料;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另外还有职工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测点位):(1) 废水:锯机废水、切边机废水、磨光机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已根据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文件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规范化

8、建设指导方案(浦石材整治201102号)所规定的整治要求,建成独立的大切片污水沉淀循环池、切边污水沉淀循环池、磨光污水沉淀循环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实行雨污分流废水闭路循环,满足废水“零排放”,并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验收表详见附件七)。其废水治理流程如下: 底泥运往镇区的石渣场大切废水 四级沉淀池 清水池 回用于大切生产车间 底泥运往镇区的石渣场切边废水 六级沉淀池 清水池 回用于切边生产车间 底泥运往镇区的石渣场磨机废水 一级沉淀池 清水池 回用于磨光生产车间 厂家工业用水为63t/d,生产废水经加混凝剂沉淀处理后循环再用于车间生产用水,循环用水约54

9、t/d,每日仅需补充新鲜用水9t/d。厂家已针对切片工序建立独立的废水处理池,总容积为816 m3,其中大切循环池420m3,切边循环池360m3,磨光循环池36m3,并有一个体积405m3的雨水循环池,初期雨水进入雨水循环池,15分钟后排出厂外(处理池示意图及规格详见附件九),符合浦石材整治201102号文件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整治要求中沉淀池容积按大切机40立方/台、中切机20立方/台,磨机、修边机10立方/台的标准配置要求。 工厂员工15人,10人住厂,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约1.5t/d,排入三级化粪池(6m2m2m总容量约为24立方米),处理后污水用于周边果

10、园灌溉。(2) 废气:主要的废气污染物是石材搬运、装箱、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项目主要采用人工定期洒水抑尘,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粉尘浓度类比漳浦县绵鑫石制品有限公司粉尘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中的浓度限值。(3) 噪声:其治理流程如下:产生的噪声 围墙隔音 排放项目噪声主要是大切机、修边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目前,厂界东面和南面是林木地,西面和北面是果树地。项目机械噪声通过距离及围墙衰减后向外界排放,经现场勘查,项目厂界周围100米内无居住户敏感点(4) 固废:生产固废主要为石板材下脚料、沉淀池的沉淀物(石

11、泥),生产固废委托赤湖石材行业协会石渣运输队定期送至赤湖石材集中固废区废场进行填埋,处置(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五);生活垃圾统一由赤湖镇环卫部门清理。备注:上面排放流程图中的为噪声监测点位表四、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设施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mg/l处理率(%)执行标准值mg/l备注1#2#3#4#5#均值或范围三级化粪池处理前-经现场核查:1、沉淀循环池有效容积816m3。2、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处理后PH69SS70NH3-N15COD100BOD530沉淀循环设施处理前-处理后回用零排放零排放表五、废气监测结果设施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mg/m3执行标准值mg/m3达标情况备注第1

12、频次第2频次第3频次第1频次第2频次第3频次1.01、该项目石料物理加工,根据环评确定的污染物,并核查生产现场,生产中无使用煤、油、柴等燃料和其它可产生气体污染物的化学试剂,故仅确定粉尘为监测因子。2、车间粉尘为无组织排放。3、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中的浓度限值。表六、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布设(示意图)监测结果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编号点位修正后声值dB(A)(昼间)2015年5月27日/ 28日执行标准值dB(A)(昼间)1厂界75.7/71.160(2类)2厂界79.6/72.660(2类)3厂界69.5/68.260(2类)

13、4厂界69.8/68.360(2类)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监测时,该厂生产稳定、设备运转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时工况75%的要求。所测噪声结果:四侧厂界噪声均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经现场勘查,厂界周围100米内无居住户环境敏感点。 表七、环保检查结果一、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石板材下脚料132t/a,沉淀池的沉淀物(石泥)60t/a。已委托赤湖石材行业协会石渣运输队定期运往赤湖镇石材集中固废区,实现综合利用(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五);生活垃圾2.3t/a统一由赤湖镇环卫部门清理。二、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厂区占地面积10亩,厂区绿化面积

14、120m2。三、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已制定环保规章管理制度并上墙(详见附件四)。并有完善的环保管理台帐(见附件十)。四、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公司现有专职管理员1名,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及环境的美化绿化,固废收集回收工作。五、应急计划:无六、存在问题:1、四侧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现象;七、其他: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验收监测结论: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委托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石材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我中心分别于2015年5月27日、5月28日到场进行勘查和监测,并形成如下结论:一、项目已根据漳浦县建筑饰

15、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文件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浦石材整治201102号)所规定的整治要求完成整改,并于2012年6月30号通过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验收表详见附件七)。二、项目按规定配套处理设施,污染物得到相应处理,达标情况如下:1、工业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配套了大切污水循环池、切边污水循环池,磨机污水循环池,满足废水零排放;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灌溉;项目设置雨水收集池,实现雨污分流。2、厂界噪声经过监测,四侧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现象。3、项目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厂家采

16、用人工洒水洒降尘。该项目粉尘浓度类比漳浦县绵鑫石制品有限公司粉尘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中的浓度限值。三、固体废物基本做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生产固废由赤湖石材行业协会石渣运输队定期送至赤湖石材集中固废区废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赤湖镇环卫部门清理。四、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1、配有环保管理人员;2、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生产管理。综上所述,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在石板材加工项目运营中,基本上能按照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石板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三废”能

17、得到有效处理,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建议厂方在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实现噪声达标排放,健全环保档案,做好设施运转记录,搞好绿化的同时,申请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2015年12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编号: 审批经办人:建设项目名称石材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漳浦县赤湖镇西潘村建设单位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邮编363209电话 13960115398行业类别C3033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年加工花岗岩石板材20000m2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08.03实际生产能力年加工花岗岩石板材20000m2投入试运行日期20

18、08.12控制区报告表审批部门漳浦县环境保护局文号浦环审2008141时间2008.11.21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时间-环保验收审批部门漳浦县环境保护局文号-时间-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州环境保护总公司投资总概算120万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环保投资总概算12万元比例10.0%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漳浦县赤湖镇茂兴石材厂实际总投资120万元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实际环保投资12万元比例10.0%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万标立方米/年污 染 控 制 指 标控制项目原有排放量(1)新建部分产生量(2)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以新带老削减量(4)排放增减量(5)排放总量(6)允许排放量(7)区域削减量(8)处理前浓度(9)实际排放浓度(10)允许排放浓度(11)废水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COD氨氮石油类废气SO2粉尘烟尘固废00.01920.019200000-单位:废气量:104标米/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 化物为千克/年;其他项目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注: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其中:(5)=(2)-(3)-(1): (6)=(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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