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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整顿占道经营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整顿占道经营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整顿占道经营工作实施方案:2014-12-1 17:22:05规范整顿占道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优化主城区街面环境秩序,惠及百姓生活,迅速扭转占道经营脏乱差局面,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目前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从更好满足百姓生活、就业和优化城市环境需要出发,以整治占道经营脏乱差为突破口,以“疏堵结合、分级管理”为手段,在维护市容环境整洁、保持道路通
2、行顺畅、杜绝扰民问题的前提下,促进我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工作原则-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对全市主城区街路占道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底,视占道经营现状,合理规划禁设、规范疏导占道经营的路段、密度、时段,实行总量控制,并向社会公开。-以人为本、贴近民生。秉承既满足市民消费需求,又解决弱势群体生活需要的执法理念,相对集中地设置临时占道疏导规范经营点位,并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管理,构建和谐城管。-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占道经营疏导规范点选址要全面考虑城市管理和建设相关要求,统筹考虑周边区域商业网点,协调处理周边群众对整洁环境的需要,杜绝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和市民安全的经营项目。-强化管理、注重长效。
3、以全面提高占道经营管理标准和管理水平为重点,以解决脏乱差为突破口,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管理效食品行为,对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在居住区内从事露天烧烤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3取缔商贩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清理取缔在禁设街路及疏导规范点位外随意摆摊设点的商贩,以劝导教育为主,给予警告,引导其进入市场摊区或临时疏导规范点位;对多次违规的,扣押占道物品和工具,给予罚款;4取缔擅自占道设置商亭等设施行为。对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亭、板房行为,予以现场查封,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并处罚款。(二)规范占道经营管理 1规范大排档设置。根据市办下发的市规范管理街
4、路餐饮大排档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经审批设置的露天餐饮大排档进行规范管理。2规范商贩经营行为。以吸纳散布于大街小巷的流动商贩为主,在除禁设区域外的背街背巷人行道、空地设置10人以下的摊贩经营摊点,划定摊位位置和大小。疏导规范点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蔬菜、水果、百货等为主,分类设置,打造特色经营品种疏导规范点位。五、设置标准(一)占道经营规范区域应能集中安置一定规模的占道经营户集中经营,并根据周边环境和道路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道路设置临时占道规范区域,按照规定位置、形式、内容、标准在人行道范围内,保证2米宽度人行通行空间、不占用盲道、不遮挡交通信号的路段和区域设置,应确保车辆和行人的正
5、常通行。但各类道路的交叉口禁止设置为规范区域,以保证道路交叉口的交通安全。(三)在占道经营规范区域设置的占道经营点位,应统一配备垃圾容器,产生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户负责随时清扫,保持地面清洁。(四)疏导规范点位的经营业户应统一经营时间(8时-17时),严禁提前进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时间)(五)占道经营疏导规范区域内禁止搭建临时或永久性摊棚,条件允许的地段可以设置遮阳伞。(六)经营业户在规定的区域和范围内经营,禁止出现随意占道、乱堆乱放等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的行为。(七)疏导规范区域内严禁出现明火作业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取缔一起。六、方法步骤(一)调查摸底( 4月 20日前)。各部门对于确定的疏导
6、规范路段要严格备案,详细登记占道规模、商贩数量和经营类型、地理环境等数据,建档立卷,为下一步开展摊贩疏导工作奠定基础。(二)先行试点。( 4月 21日 4月末)对各局、分局上报的疏导点位进行甄别,选取目前占道经营较为严重、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周边市民消费需求较大的路段,易于疏导规范的街路进行先期试点。(三)全面规范( 5月1日- 9月底)。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将在市区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规范管理。全面规范工作开展后,对划定的禁设区域和规范区域挂牌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1、各局根据实际情况,向市局提出疏导规范街路点位设置申请,确定出具体日常管理责任人,设置区域、经营项目、经营时间
7、等内容和卫生保洁等管理措施,同时保证每个疏导规范点位经营业户不得超过10人,经营范围不得超过 20平方米。2、市局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区局的申请,进行现场踏查,并根据设置规划、周边群众需求、交通组织、场地条件、经营项目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3、经市局审核同意设置的疏导规范点位,日常管理由所在网格人员负责。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现场巡查制和管理考核台账。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经教育警告无效的,取消其设点资格;对在禁设区域设点经营的违法行为,一律清理取缔。遇到网格人员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时,各局实行勤务增援,及时提供执法保障,规范经营秩序。4、经疏导规范的经营业户,由各区实
8、行备案制。经营户要严格遵守临时占道摊点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进行文明经营。未经批准,经营户不得擅自将临时占道摊点移作他用。同时,对违反管理要求的,网格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清理取缔。疏导规范点位发生以下情况的,市局有权随时予以撤销。(1)设置场地已纳入近期城市建设计划的;(2)设置区域已纳入流动摊贩禁设区或提升为严管区域强化管理的;(3)周边群众强烈要求撤销的;(4)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5)日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四)巩固提高( 10月1日至年底)。突破重点,解决难点,网格内执法人员要对整治成果逐一进行核查,杜绝区域内出现反弹现象,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探索长
9、效管理机制,确保占道经营规范管理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七、监督考核为推进占道经营规范整顿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市局对规范疏导点位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考评机制。(一)评分标准1占用车行道或小区、楼道出入口影响通行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2疏导规范点位经营业户随意扩大经营范围、乱堆乱放的,每发现一个扣 1分。3疏导规范点位未按规定时间开闭的,每提前或延时经营的,一次扣1分。4疏导规范点位内经营业户垃圾落地、污水随意泼洒的,每发现一处扣1 分。5疏导规范点位内有露天烧烤等污染环境的经营项目的,每发现一户扣5分。6疏导规范点位设置固定经营设施的,每发现一处扣 5分。7疏导规范点位内步道板、树木、绿地、花坛等市政公用设施损坏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8疏导规范点位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