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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土保持局窗口的工作手册1 窗口工作职责行政服务中心水保窗口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管理范围内建设生产项目的审查、审批。1、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进行审查。2、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3、对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那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审查。4、对全县占用水土资源的单位、个人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工作。2 窗口岗位职责2.1窗口负责人岗位2.1.1全面负责窗口的日常工作;2.1.2做好窗口与局和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单位的联系工作;2.1.3做好行政许可文字把关工作;2.1.4做好行政许可文字把关工作。2.2水保窗口受理
2、岗位2.2.1做好窗口的接待、咨询、服务工作;2.2.2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做好初审和受理工作;2.2.3做好批文、证书的发放工作;2.2.4做好档案整理和窗口的其它事项。3 窗口岗位任职要求3.1窗口负责人岗位本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计算机达到熟练操作程度,熟悉水保许可业务的机关中层工作部担任。3.2水保窗口受理岗位本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计算机达到熟练操作程度,熟悉水保许可业务的机关工作人员担任。4 办理事项及其要求一览表(见附表)本窗口办理事项的名称、申报材料、收费标准、依据等等,即服务指南一览表。5 窗口工作流程5.1业务流程图5 未批先建接受处理6 补正资料4
3、 现场踏勘11 资料归档10 发证8 不许可退回9 制作批文7 审查审定3 初审受理2 申请人提供资料1 接待、咨询、服务 5.2工作内容及要求5.2.1 接待、咨询、服务水保窗口受理岗位接待申请人的咨询,发放申请表,详细解释填表要求等服务;5.2.2申请人提供资料水保窗口受理岗位接受申请人提供的各个相关项目资料;5.2.3受理初审水保窗口受理岗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根据不同项目所不同的资料要求,进行初审,开具受理单;5.2.4 现场踏勘窗口负责人岗位根据受理的项目会同局相关局部门进行现场踏勘;5.2.5未批先建,接受处理窗口负责人岗位如发现该申请项目属未批先建,要求申请人在接受处理后再进行审查
4、审定;5.2.6 补正资料窗口负责人岗位经过现场踏勘后确认该项目还需补正资料的,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5.2.7项目审查审定窗口负责人岗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做出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说明不同意项目实施的依据;5.2.8 不许可退回窗口负责人岗位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确认该项目不符合水保法律法规要求的,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向申请人退回提交的资料;5.2.9 批文、证书制作水保窗口受理岗位在现场踏勘后,撰写审定意见,经窗口负责人岗位审定后待发放;5.2.10发证水保窗口受理岗位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5.2.11资料归档水保窗口受理岗位
5、将该项目的资料整理后归档。6 服务接收准则6.1检查项目6.1.1 及时性实际办结时间在承诺时限内。6.1.2准确性6.1.2.1 符合下列法律、法规的规定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C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D 江西省石取土管理办法(省人大)E 赣州市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F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G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6号)H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I 江西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6.1.2.2填写准确无误6.2检查方式水保窗口受理岗位自查,窗口负责人岗位复查。6.3接受与放行检查项目全部合格,予以授受(放行)。7 窗口质量记录7.1窗口对所有申报接收、发放进行书面登记记录。7.2 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电子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