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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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镇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政府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根据自身职责,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严管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机动车正常的管理秩序,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

2、势持续稳定。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弥阳镇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XXX镇武装部部长XXXXX派出所所长XXXXX派出所所长成员:XXX镇党政办主任XXXXX派出所副所长XXXXX派出所副所长XXX镇纪委办主任XXX镇综治办主任XXX镇安监站站长XXXXX农机站站长XXX镇宣传办主任XXXXX中心校校长XXXXX财政所所XXX镇企业办主任、镇环境监督管理站负责人XXXXX劳动保障所所长XXXXX司法所所长XXX镇广播文化站站长XXXXX工商分局局长XXXXX国土

3、资源分局局长XXX镇城建助理XXX镇工会联合会副主席XXX弥阳林业站站长各社区、村委会主任XX镇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XX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镇安监员)XXX、XX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XX、XX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XX,负责整治期间相关信息、材料收集、整理、报送等日常工作。整治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邮箱:XXX,XXX镇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村委会,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4、,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认真分析整治期间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严密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圆满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三、整治原则和目标(一)整治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靠群众、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整治原则,深入开展对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清理整治工作,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力争实现“六大目标”:一是全镇无牌无证机动车得到有效根除,报废机动车得到有效清理,机动车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二是盗抢机

5、动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机动车盗抢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全治安环境及机动车交易经营明显改善;三是“丘北经验”得到深入推进,农民群众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是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五是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年内不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六是逐步将电动自行车纳入规范管理。四、整治对象和方法(一)整治对象1.全镇行政区域内无牌、假牌、套牌、脱检、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的机动车(汽车类、农用车类、拖拉机类)。 2

6、.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等隐患路段,客、货运车辆重点违法行为。(1)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的,货运车辆超载的;(2)驾驶的营运客车与证照要求车型不符的;(3)驾驶存在故障隐患的客运车辆上路运营的;(4)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5)酒后驾驶机动车的;(6)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的;(7)摩托车违法超员载人的。(二)整治方法l.在专项整治期间,主动申报登记的,经审核比对,排除盗抢、走私、非法拼装、报废及其它涉车违法犯罪嫌疑后,对符合机动车落户条件的,经技术检测合格,分别由公安交通管理和农机监理部门登记注册,核发号牌。2.对已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强制报废。3.对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长

7、期脱检的机动车,经安全技术检测,制动、转向、底盘、发动机等部件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一律作解体报废处理。4.对涉嫌盗抢的机动车,移交公安刑侦部门查处;对涉嫌走私的机动车,移交海关查处;对非法拼装的机动车,坚决解体。5.对辖区县乡道路和客货运输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认真的整改,建立隐患跟踪整改验收的台账和档案。6.建立健全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的长效机制,对举报和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实施奖惩制度。7.对机动车信息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机动车和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档案已被强制注销、未办理注销登记,以及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逐一登记汇总,告知单位和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8、申报登记、车辆报废、延缓报废和检验手续。对不及时办理以上相关手续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停办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车管业务。8.全面清理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用户的基本信息,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牢基础。五、整治步骤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至2011年11月15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社区、村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镇宣传办要在弥阳简讯上安排宣传发动专栏,各社区、村委会要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板报等形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动员活动,努力达到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二)拉网式排查阶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镇人民

9、政府将要组织相关部门站所对各社区、村委会开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社区、村委会要认真做好自检自查,要抽调工作人员逐村、逐户对拥有的各类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逐车逐人的清理登记,确保不漏一村一车一人,做到底数清、台账明。1.深入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无牌无证机动车及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逐项建立工作台帐。2.对已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各乡镇的机动车登记信息,各社区、村委会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清理排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机动车的底数。对机动车买卖后长期未过户、达到强制报废年限、逾期未参加年度检审的,逐一登记汇总,

10、告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参加年度检验,同时建立起工作台帐。3.对全镇电动自行车拥有量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统计台帐,为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奠定基础。同时,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单位进行治理,坚决取缔违规销售单位,取缔销售超标电动车。9月30日前各社区、村委会必须将此次摸底的台帐底数(1.派出所交警中队机动车辆管理台帐;2.派出所交警中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台帐)报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监站)。此项不报的社区、村委会,年终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将视为不合格。(三)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1.无牌无证车辆登记。对清理出来的

11、无牌无证机动车,查询机动车登记系统、全国被盗抢机动车查询系统和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查询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公告),对排除已注册、强制注销、被盗抢及未上公告或购买日期不足公告有效期的车辆(拖拉机不需查询公告),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机动车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拖拉机按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公安、国税和农机监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从简从快、便民利民的原则,采取深入辖区山区、村寨集中查验、集中检测、由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或农机站)发放牌证等方式办理注册登记。对规定期限内不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的,一律作扣留、收缴处理。2.强制报废车辆注销。对达到强制注销的车辆,车主主动办理报

12、废注销登记的,公安和农机监理部门、报废车回收企业要本着从简从快的原则,建立便捷的移交渠道,由报废车回收企业及时解体销毁,持相关手续到公安或农机监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解体残值费、回收证明及注销证明等返还给车主。对已自行解体处理的,车主需向辖区公安交管部门、农机监理部门提交整车外观、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解体过程照片,持相关牌证到公安交管、农机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对不按规定期限自行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一经查获、强制报废,并交报废车回收企业强制解体,其解体残值费上缴国库,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3.逾期未检验车辆检验。对长期未参加年度检

13、验的车辆,对整治期间主动申请检验的车辆,由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监理部门进行登记汇总,按照车类、数量、由机动车检测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派流动检测车和检验员进行上线或人工检测,由公安交管部门或农机监理部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不按规定期限参加年度检验的车辆,一经查获,强制扣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驾驶人的违法责任。4.XXX派出所、XX派出所、XX农机站要对申报登记和各自辖区内无牌无证机动车摸底排查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制作限期办理机动车手续通知书,通知未申报登记的车主及时办理申报登记手续。5.各社区、村委会和镇属各有关部门要对道路隐患路段、客货运企业进行集中排查

14、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人、车、路、场(站)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并收到明显效果。6.各社区、村委会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建立机动车管理长效机制。(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部门要写出总结报告,及时上报镇整治办公室。镇政府将组织验收组对各社区、村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标准另行下发),对工作卓有成效的社区、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工作滞后的各社区、村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对验收不合格的延长整治时间。六、镇政府,社区、村委会和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15、一)镇政府组织领导、督促各社区、村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站所认真按本方案全面深入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清理整治的相关要求,研究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辖区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上访人员的劝导工作,发现不良倾向及时有效化解,坚决避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长效机制及负责对开展无牌无证车辆整治工作的总结,向社会通告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有效的宣传。做到人、财、物到位,实现辖区内没有无牌无证机动车。(二)社区、村委会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严肃性;监督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认真开展“七个必须”道路交

16、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抽调相关人员逐村、逐户对拥有的各类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逐车逐人的清理登记,确保不漏一村一车一人,做到辖区底数清、台账明。按照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本村特有的宣传工作优势,向村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村道路安全形式,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对发生在本村境内的交通事故要及时报案,组织干部和群众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公私财物、维护交通秩序;教育村民爱护公路设施,对随意占道设摊、堆物,或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要进行教育、劝阻,情节严重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及时动员村内新购机动车的人员上牌或培训,杜绝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二)派出所:积极采取各种有效

17、措施,负责办理清理出来的机动车注册、报废登记手续,从中发现、甄别被盗抢机动车,加大路面上管控力度,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努力营造浓厚的清理整治氛围。(三)镇安监站:加强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工作进展情况和各阶段工作进行督查;参与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四)农机站: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按要求完成拖拉机排查摸底、申报登记、整治纳入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拖拉机进行注册登记;对达到报废的机动车督促强制报废;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好宣传发动、规范完善、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努力控制乡村道路

18、因农机耕作机违章装载,载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五)中心校要加强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私立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每年必须组织一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要将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以及学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安全教育考核的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落实专人负责学生放学的路队管理制,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与公安部门共同加强学校自用运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制定学校自用运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对辖区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生周末返家运量调查,制定运力需求计划向镇政府报告,主动配合运管部门协调运输企业做好学生周

19、末班车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返家。(六)工商分局:要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查处报废机动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建立摩托车强制带牌销售制度,对摩托车销售企业、个体户进行监督。(七)县国土资源局一分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行动。要督促矿山、内部生产用车,按要求主动到公安交通管理、农机监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自觉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八)林业站:要对林区道路、林场等地进行清理,积极发动所属单位、职工主动申报、登记、注册无牌无证车辆,切实做好林区范围内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工作。(九)镇宣传办

20、: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刊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告、通告等,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职责。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政策、规定、方法和措施,让全社会知晓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记者采访报道开展清理整治的先进经验和个人,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十)镇纪委办:要坚决查处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购买、使用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案件的立案查处;对执法机关及其执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严肃查处包庇和纵容违法活动,干扰和阻挠专项整治工作,以及与违法分子互相勾结,收受贿赂,

21、徇私舞弊和失职、渎职等违法案件;对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拼装行为打击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十一)司法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十二)派出所、安监、农机、企业办、工商分局联合协助1.县交通运输部门,对我镇辖区运输企业的管理、客运车辆安全检测把关、驾驶员的监督、各类运输场(站)和保养场的管理以及县、乡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对汽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以及县乡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对汽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打击承接修理报废汽车或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认真清

22、理整顿运输市场,坚决取缔非法客运,加强对机动车修理行业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督促客货运运输企业和车主对所属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的按时办理报废手续。2.县质监部门对我镇辖区从事机动车成品及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组装机动车的行为。3.县旅游部门加强对我镇辖区旅游客运企业及所属车辆、驾驶人的监管;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导游和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4.县工信部门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镇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统筹

23、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动企业完善回收服务网络,方便群众交售报废车辆和办理报废手续;同时加大对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网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回收拆解行为,严格查处回收企业出售报废、拼装机动车及其五大总成违法行为;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在阿乌小集镇和卫泸小集镇设置回收点、办事处,配合无牌无证清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七、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社区、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社区、村委会,镇属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听取整治行动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特别关注社情

24、民意的动态,及时发现、制止群体性突发事件,既要保障整治成效、又要抓好社会稳定,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社区、村委会,镇属有关要紧紧围绕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层层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社区、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社区、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手段,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覆盖广泛

25、、影响深入的强大宣传声势,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强化教育,严肃纪律。各社区、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决不允许借机乱收费、乱罚款。对滥用武器警械、欺压打骂群众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五)依法治理,杜绝说情。各社区、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整治期间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领导干部不准为违法行为人打招呼、说情,干扰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整治行动。(六)严格标准,严格验收。镇人民政府将严格按验收标准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延长整治时间三个月,主要领导要向镇政府说明情况。如在整治期间或整治结束后还发生末纳入清理、登记、报废的机动车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延长整治时间外,还将对责任领导进行问责追究,存在失职渎职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七)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各社区、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要按照各工作阶段的要求,及时向专项行动整治办公室上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8月26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各阶段结束当日上报本阶段工作小结,11月1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整治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XXX。联系人:XXX邮箱:XXX。 附件: 1.派出所交警中队机动车辆管理台帐(三) 2.派出所交警中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台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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