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开展社会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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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局开展社会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暑期安保“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为推进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县交通局决定,从现在开始至8月31日,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各站室干部职工,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加大社会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整治一批突出治安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治安隐患,严防重大交通、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暑期良好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二、排查范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各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包

2、括:运管、路政、质监、公路、收费站、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各公交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各在建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以及其它交通运输从业单位。三、排查内容(一)确定排查重点1、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交通运输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社会治安各项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社会治安职责,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证安全投入,加强设施设备检查检测、维护保养,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开展经常性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治安秩序稳定无隐患。2、交通运输主管站室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站室是否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健全完善主要

3、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是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把每个领域、从业单位的监管责任分包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人员,逐个建立台账,逐级上报备案。有关责任领导是否做到了“三包”,即包摸清底数、包排查隐患、包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是否一包到底;是否依法加强行业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非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对重大隐患及近一段时期发生的责任事故进行“回头看”,落实“隐患按事故查处”制度,对治安责任事故实行归口追责;对不履行责任、管理松懈、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是否进行了顶格处罚,处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出现问题的单

4、位和部门,是否坚决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削减或暂停交通项目审批和资金支持。(二)重点环节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1、城市客运。是否按规定做好公交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达标;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应急设施装备,保证车门应急开关正常使用。是否强化司机、安检员的安保责任,大型公交车实行司机双岗、双责、双人,加强对可疑人员和物品的检查防范。是否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城乡客运一体化延伸出城公交车辆的超载、超速运输。

5、是否健全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保人员,提高安检级别,杜绝违禁品上车,维护好公交客运站和人流密集换乘站的乘车秩序,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组织工作,防止群死群伤事故。是否针对“黑车”、套牌车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维护市场秩序。(此项工作由运管站负责)2、道路运输。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以及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安全告知等制度措施,开展途经线路安全性评估,禁止客运车辆恶劣天气下行驶危险路段。是否对挂靠经营车辆进行清理,确保经营方式合法合规。营运车辆是否逐一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保证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达标,按规定配备消

6、防、应急设施装备,通行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同时安装使用座椅安全带。“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是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履行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监管责任,配备专人实时动态监控车辆行驶过程,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规范包车客运管理,严格执行车辆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严禁发放(使用)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是否严格营运驾驶人聘用管理,确保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准驾车型与实际车型相符;是否开展营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工作,加强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教育培训。汽车客运站是否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等制度措施,做

7、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此项工作由运管站负责)3、公路运营。是否按规定加强所辖路段巡查监测,及时处理路面病害和遗撒物、障碍物,保持标志标线和设施完好,提高站口通行效率,保障路网畅通。是否严格执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落实重要桥隧管养单位及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加强桥隧运行检测维护;对排查发现的危桥险隧是否实施除险加固,采取禁行限行、交通管制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确保桥隧运行安全。是否按规定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不良地质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及时完善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是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侵占路产路

8、权行为,严格货运车辆检测,制止纠正占道经营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否督促县乡政府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加强危桥危路治理,完善安全设施,改善通行条件。(此项工作由公路站、地方道路站负责)4、工程建设。是否存在公路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施工驻地选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在河道内、排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或存放设备;生活区、作业区和预制场区是否分开设置、严密围挡,预制板房及其它建构(筑)物是否采取加固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通道是否保持通畅。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

9、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等制度措施;是否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规范审批管理,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是否严把特种设备进场验收关,严格落实“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特种设备启用前是否进行建立安全档案,并进行试用,符合参数要求;是否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检查频率是否满足要求。加大周转性材料检测力度,确保设备和材料性能质量合格。是否按规定做好边坡基坑支护、现场排水和临时用电等工作,广泛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否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

10、评价标准,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此项工作由公路工程公司、瑞达公司负责)5、其它领域。一是驾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及学员们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二是劳动安全。是否针对职业危害开展防噪声、防粉尘等专项整治,落实露天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按规定安装防护设施、发放防护用品,防范职业病发生。三是应急救援安全。大力开展危化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将氯气、氨气等有(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全

11、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三)社会治安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各站室是否将社会治安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各交通运输从业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建立治安教育培训台账和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岗前培训记录、培训签到表和培训考核试卷、培训记录等);各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后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是否按要求参加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具备了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是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特种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各站室是否建立治安应急救援队伍,针对各类事故灾害和突发险情建

12、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应急装备和物资等,并全面掌握各类应急预案、队伍和资源情况;是否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明确处置流程及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定期进行应急训练和演练;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五)完善排查机制。各站室要按照“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季分析”工作机制要求,严格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都要登记在案,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站室要把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局成立社会治安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组织推动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二)加强督导检查。县综治办将适时组织综治成员单位,定期开展督查,不定期进行暗访。县局会定期对各站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排查工作情况及化解整治效果。(三)加强调度和通报。县局加强对各站室开展社会治安隐患、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推动,适时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及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局并定期对各站室社会治安隐患排查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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