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306360 上传时间:2023-04-1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PHC管桩静压桩工程施工管控检查要点1 .工艺流程测量定位一压桩机就位T吊桩、插桩一桩身对中调直T静压沉桩一接桩一再静压沉桩一送桩T终止压桩一切割桩头(控制桩顶标高)2 .施工前准备施工机械准备电焊机、静力压桩机、水准仪、经纬仪、各类规格型号管桩、卷尺、焊丝等。施工现场准备:整平场地,清除桩基范围内的高空、地面.地下障碍物;架空高压线距打桩架不得小于Iom;修设桩机进出、行走道路,做好排水措施。学习、熟悉桩基施工图纸,并进行会审;做好技术交底,特别是地质情况、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按图纸布置进行测量放线,定出桩基轴线,先定出中心,再引出两侧,并将桩的准确位置测设到地面,每一个桩位

2、打一个钢筋头;并测出每个桩位的实际标高,场地外设23个水准点,以便随时检查之用。钢筋头位置为桩位中心液压式静力压装机3、桩点定位检测检测点:用全站仪进行引线点,按照每根桩的坐标位置放出桩位点,复测后经监理验收桩点定位完成后根据桩基平面布置图检查桩号并进行标记;为便于控制送桩深度,应在压桩范围60m外设两个以上水准控制点。4 .桩机就位桩位确定并经监理验收后,桩机就位,并进行调整对位,开始进行第组管桩的施工;施工场地承载力不够时,桩机下面可铺设厚钢板,保证桩机平稳;桩架直立垂直于地面。送桩杆要根据桩型和送桩深度,用合适材料制作。送桩杆上标有送桩标高符号并且每0.5m画一道标示线。底桩就位前在桩身

3、上画出以米为单位的长度标记,并从下至上表明桩的长度,以便观察桩的入土深度。在施工过程中,由专人用经纬仪双向观察桩的垂直度,首节桩插入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桩长的03%5 .管桩吊桩控制点:单节管桩可用专用吊钩钩住管桩两端内壁直接进行水平起吊。单根管桩吊运时可采用两头勾吊法,竖起时可采用单点法。管桩起吊运输过程中应平稳轻放,以免受振动、冲撞;管桩吊起后,缓缓将桩一端送入桩架中,待管桩放入桩机夹桩箱内扶正就位后,将桩插入土中0.5m:LOm的深度后,控制桩的垂直度。通过桩机导架的旋转、滑动进行调整,确保管桩位置和垂直度符合要求后压桩。6 .管桩焊接.截桩控制点:当底桩桩顶露出地面0.5L0m时暂停静

4、压,进行管桩接长工序;焊接采用CO2气体保护焊接;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对直,错位偏差不大于2mm;焊接接头应在自然冷却后才可继续沉桩,冷却时间不少于8min,严禁用水冷却或焊接后立即沉桩,并且抽取该结构物焊缝接头总数的10%进行探伤试验。当管桩露出地面或未能送到设计桩顶标高时,需要截桩。截桩要求必须用专门的截桩器,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冲撞。7、管桩工程质量把控控制点:在管桩上划出以m为单位的长度标记,方便记录桩身的入土深度,定期使用水准仪对管桩的标高进行观测。当压力达到设计荷载时,反复复压3次,累计沉降量不超过20mm为防止成桩后土体回弹影响最终单桩承载力,实际施工时压桩力应超出设计要求的最

5、大压桩力IMPa。送桩深度出现异常或贯入度突然增加时,可视为桩身破碎或断桩;单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4个遇下列情况之一应暂停施工,并及时与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研究处理:贯入度突变,沉降量突然增大。桩身混凝土剥落,破碎。桩身突然倾斜.跑位。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按设计图上要求的桩长压桩、压桩力未达到设计荷载。8 .遇到爆桩如何处理做加桩处理,加桩处理是将断桩废弃不用,在断桩附近另外加桩并重新修砌承台,在原管桩内部吊放钢筋笼并浇注混凝土,在原管桩外侧打入钢套管,在原管桩与钢套管所形成的夹层间吊放钢筋笼并浇注混凝土;9 .管桩检测检查点:根据图纸要求就行检测;GBJ202-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