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推进共性工厂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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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推进共性工厂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一、规模与选址(一)规模。独立法人型建筑面积1不小于5000平方米,标 准厂房型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二)选址。共性工厂选址需符合国土空间、土地利用和生 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100米范围内,严 格限制共性工厂设置排放VOCs、恶臭的生产单元或设施。共性 工厂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要求,满足全市总体准 入要求和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 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准入要求,其中位于大气环 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3内严格限制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 使用溶

2、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有机物原辅材料的共 性工厂。选址位于石马河流域的共性工厂,不能新增生产废水的 排放,整合流域内排放生产废水企业的共性工厂,生产废水或主 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不能超过整合企业环评或排污许可允许排 放量,省、市对石马河流域环境准入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包括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2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指按照“三线一单”技术规范要求,识别出的城镇中心及集中居住、医疗、教育等受体敏感集中的区域,可在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识别。(三)规划要求。新建共性工厂4需分析与东莞市共性工厂 建设专题规划的相符

3、性。二、环评与排污证(一)环评独立法人型共性工厂:根据建设内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评文件类别,并按照法律法规和 相关技术导则、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环评文件。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根据建设内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评文件类别,涉及两个及以上项 目类别(包括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废集中收集、处置设施) 的,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环评文 件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导则、技术指南的编制要求进行编 制,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可参照规划环评编制方式,根据拟建各 类型行业规模、生产车间面积或工艺加工面积,分析各行业典型 生产工艺及主要产污特

4、点,选取合理的计算方法预估各行业或加 工工艺污染源源强,着重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 和评估分析,提出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核 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主体和企业准入 条件。标准厂房型入驻企业:根据建设内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符合4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推进共性工厂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发布实施后新报批环评文件的共性工厂。 准入条件的入驻企业,可编制不含专项的简化报告表,并实行告 知承诺制审批,报告表简化内容详见附件1。(二)排污证独立法人型共性工厂:根据实际建设内容,对照固定污染 源排污许可分类

5、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环境管理 要求。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对配套建设集中污水治理设施的,按 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场所”纳入重点管理,并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主导行业纳入其他 行业类别进行管控;对未配套建设集中污水治理设施的其他共性 工厂,原则上纳入重点管理,按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技术规范或总则申请排污许可证,并落实环境管理要求。排污证 主要明确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的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 放的方式、去向和种类、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等内容。入驻企业:根据环评申报及实际建设内容,对照固定污染 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申领

6、排 污证的,应在排污证中载明原辅材料、设备、工艺和依托的集中 治理设施及排放口信息,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间接或直接) 等内容,自行监测信息可直接引用集中治理设施的污染物监测数 据等内容;进行排污登记的,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 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 信息栏中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间接或直接)。(三)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计划将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纳入我市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 改革的试点。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申领排污许可证 的入驻企业,在符合共性工厂准入要求的前提下,若入驻企业 VoCS产生量不超过3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 未超过临界量5且

7、生产车间不排放一类污染物,在启动生产设施 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入驻企业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核发可试点 实行“两证合一”,具体实施要求按照我市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 革实施方案执行。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一)共性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前需取得主要污 染物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在申请排污证前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 费。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的入驻企业不需再单独落实主要污染物 总量指标和缴纳有偿使用费。(二)共性工厂主要污染总量指标按照5:5的比例,分别由 市、镇总量指标储备库进行划扣。环评文件已通过审批尚未落实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共性工厂,市储备库将按照镇街储备库划 拨给共性工厂的总量指标进行等量

8、配比。(三)共性工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不能超过环评文件确定的 总量指标和已落实替代来源的总量指标。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的5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l68)附录B、附录C。 所有入驻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总和不能超过共性工厂环 评文件明确的总量指标和已落实替代来源的总量指标。五、污染防治责任独立法人型工厂:独立法人型共性工厂的建设单位承担其建 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责任,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 护自主验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 放。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的投资单位负责 建设、运行和维护共性工厂的环境保护设施,负责由其建设

9、的环 境保护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入驻企业:承担其生产车间内的污染防治责任,负责由其建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设施施未经验 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入驻企业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六、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维(一)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共性工厂应以“雨污分流、清污 分流、再生水循环利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配套建设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强化中水回用和源 头控制排放,中水回用率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共性工厂附近 有纳污水体且满足排放条件的,生产废水应达到直接排放的标准 排入纳污水体,涉及排放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

10、水以及排放 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二)提高废气收集和治理效率。共性工厂需规范建设工业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收 集和处理。金属表面处理车间应密闭,设置车间新风系统,不得 采用抽风扇或打开门窗的方式将车间内废气直接向外排放;产生 空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 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优先采用密闭设 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 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 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 /秒。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

11、,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 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 要时保持关闭,确保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根据行业废 气特征进行分类收集处理,采用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排 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明确的可行性技术,合理设置废气集 中治理设施。低浓度、大风量有机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 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 高浓度有机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 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 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 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12、采用催化燃烧工艺 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确保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不低于90%o(三)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独立法人型共性工厂建设单 位、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投资单位及其入驻企业应按照有关要 求,分别配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鼓励标准厂房型共性 工厂建设固定场所或划定专门区域,供入驻企业配套建设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场所。(四)提升环境污染专业化水平。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集中 治污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单位需具有一定的园区污染治理设施运 营经验、具备相应工程建设及运营资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运 营团队,并配套检测实验室,具备可靠和快速的废水、废气主要 污染物检测及分析能力。七、

13、环境风险控制与环境管理(一)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共性工厂和标准厂房型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环 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状态下有效控制环境中有毒有害废气,有 效收集和截留事故废水。同时需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配备 应急资源,做好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可接受。(二)环境管理要求1 .独立法人型共性工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加强治污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相 关自行监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落实运行台账、执行报告、自行 监测、信息公开,按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过程 智能监控设施并实施

14、联网监控。2 .标准厂房型共性工厂(1)对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负责, 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加强治污管理,严格按照排污 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相关自行监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 落实运行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安装主要污染 物过程智能监控设施并实施联网监控。(2)加强入驻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按照共性工厂准入清 单和总量控制要求引进企业,对入驻企业环保手续办理进行全流 程指导服务。强化对入驻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协同监督,做 好入驻企业动态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入驻企业档案应包括 环保手续、“三废”处理处置去向等内容。编制入驻企业基本情况 汇总表和环境管理情况

15、汇总表(详见附件2),每季度结束后的 十个工作日内,将入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和环境管理情况汇总 表报送至镇街生态环境分局。3 .标准厂房型入驻企业(1)入驻企业作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责任的主体,应 依法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免 除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2)入驻企业应在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注重产污管理,强 化对自身各类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有组织排放收集,确保 排入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的污染物类型、排放量及排放浓度等符合 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3)建设项目运行投产前,存在非重大变动情形的,应当 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存在重大变动情形的,应重新申报环评文 件。(4)工业

16、废水、工业废气直接排入集中治理设施处理的排 污单位,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可直接引用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放浓 度,不需再单独开展。七、职责分工(一)市生态环境局1 .根据我市工业企业类型、产业政策等因素,结合现有共 性工厂的情况,统筹全市共性工厂规划布局。(环评排放科、产 业中心)2 .建立共性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镇街(园区)参与 机制,负责共性工厂项目环评审核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探索 开展共性工厂内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试点工作。(环评排放 科、审批协调科、松山湖直属分局)3 .将共性工厂及入驻企业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共性工厂建成并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后一个季度内,生 态环境部

17、门应当专门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执法监督科、各生态 环境局分局)4 .加强对共性工厂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共性工 厂及入驻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 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现有排污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主动挖掘污染物减排潜力,为建设共性工厂提供污染物排放总量 指标保障。(各生态环境局分局)5 .统筹共性工厂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 关规范和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环评排放科)。(二)镇街(园区)L镇街(园区)需优化产业结构,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结合 镇村工业园整治提升和“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积极谋划共性 工厂建设,配合做好共

18、性工厂建设布局规划。6 .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共性工厂的现场监督检查,营造公 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一省(自治区)市县(区)乡(街道)一(具体地址)地理坐标(度分秒,度分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19、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口否 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nf)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分析与共性工厂准入要求的符合性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按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建设 内容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项有的有境染题 与目关原环污问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域境量状 区环质现引用共性工厂环评文件中与项目相关内容境护标 环保目引用共性工厂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各要素引用范围按编制指南规定范围)污染 物排 放控制标 准引用共性工厂环评文件中与项目

20、相关内容量制标 总控指按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工环保措危 施期境护施营环影和护施 运期境响保措按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重点分析废气无组织管控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可依 托性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按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内容 要素排放口 (编号、 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六、结论按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按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项目 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现有工程

21、可扫融量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本项目扫激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制建项目不填)於页目翱泊短)变化量 废气废水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注:DX3)+-;附件2-1XXXX共性工厂入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序 号企 业 名 称行 业 类 别车 间 位 置 及 面 积主 要 产 品 及 产 能主 要 生 产 工 艺环评 文件 类型(报 告书/ 报告 表/登 记表/ 两证 合一 试点 企业/ 环评 豁免)环 评 审 批 时 间排污 许可 管理 类别(重 点管 理/ 简化 管理 /登 记管 理)排 污 许 可 证 编 号排 污 许 可 证 有 效 期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时 间涉 VOCs

22、或涉 重原 辅料 情况“三废”处理处置去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ta)备工业 废气 有组 织排 放方 式及 去向(XX 排放 口)废水 排放 方式 及去向 (XXX 集中 处理 设施)固体废物COD氨 氮废水排放量VOCs一般 固体 废物 (产 生量, 委托 XXX 单位 处置)危险 废物 (产 生量, 委托 XXX 持证 单位 处置)1 附件2.2XXXX共性工厂环境管理情况汇总表环境因素排放方式排放源污染物环保措施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污染 物许可排 放量剩余许可 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量(t)废水直接/间接 排放生产废水 排放口废水量(主要说明 处理设施进 水量、分质 处理情况及 处理能力)COD氨氮总磷废气有组织1#XX污染 源排放口2#XX污染 源排放口.无组织固体废物废物类型废物名称废物代码产生量 (t)形态(固、 液等)有害成分转移处置 量(t)处置去向 (危废明 确XXX持证 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备注:排放量、产生量和转移处置量指年度内累计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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