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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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火炬开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 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努力化解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市关于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设立中山火炬开发 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下称“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为规 范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照中山市支持企业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是指专门为火炬开发 区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 政策性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扶持对象指符合如下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在中山火炬开

2、发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 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并诚信经营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 法人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二)符合合作银行续贷条件,合作银行同意续贷,银行同 意为企业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和承诺保证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安全, 且原贷款银行与续贷银行为同一银行。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第四条为加强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统筹管理,成立支持企 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由区管委会分 管财政部门的领导为主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经科局、区公资 集团等单位的领导组成。委员会负责筹集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制 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协调中 山市各银行机构,研究

3、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运行情况报告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第五条 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一)区财政局:是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制 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经委员会授权,与中山火炬华盈 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盈投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华盈投资 负责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和运营;汇总编制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预算,审核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绩效目标;办理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下达和拨付;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执行和绩效运行开展监控, 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不直接参与项目审批等事务。(二)区经科局:负责协助企业申报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支 持企业融资业务的开展。(三)区公资集

4、团:负责编制融资专项扶持资金预算,负责 对资金支出规范性、资金绩效目标设置、跟踪项目实施、项目资 金使用进行绩效自评等;负责督促华盈投资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和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日常管理细则,规范运作,在确保资金安全 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效用;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总体监控, 对资金运营管理进行监管;协调银行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加快 推动银行机构开展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融资业务;对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融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第六条 华盈投资作为区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运营管理公司, 接受区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委员会、上级部门对该项业务的指导和 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与相关银行签订合

5、作协议, 开立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进行 审批,对项目进行跟踪、对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华盈投资负责融 资专项扶持资金日常管理和运营,做好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保值增 值工作,并做好宣传推广和定期报告等工作。第七条华盈投资应与合作银行就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相关事 项进行书面约定,明确合作方式、资金使用流程及双方的权利义 务,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资金。 合作银行和华盈投资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事项。第三章资金安排第八条 出资、上缴及业务补贴(一)出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由区出资设立,总体规模5亿 元,首期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亿元;区可视情况增加或减少出

6、资。(二)上缴:华盈投资应将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每季度在专户 产生的全部银行存款利息和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实际产生的收 入(扣除因开具资金使用费发票缴纳的税费后的净收入),扣除 资金划拨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如有)后的余额(以下称为“上缴金 额”),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上缴区财政局。融资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运营结束后,华盈投资应将资金全额 缴回区财政局。(三)业务补贴:华盈投资作为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日常管理 和运营主体,收取业务补贴,业务补贴由以下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户每年产生的全部银行存 款利息-资金划拨产生的银行手续费)X计提比例第二部分: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每年实际产生的收入(扣

7、除因开具资金使用费发票缴纳的税费后的净收入)X计提比例计提比例说明:计提比例=20%X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每年发生金额70 亿元),计提比例的封顶值为20%;计提比例分两种情形计算:情形1:当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每年发生金额小于或等于10 亿元时,计提比例=20%X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每年发生金 额XO亿元)。情形2:当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每年发生金额大于10亿元时, 计提比例详见下表,封顶值为50%。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每年发生金额 (以下称“金额”)(单位亿元)计提比例备注10金额1220%12W金额2030%20$金额5040%50以上50%封顶值为50%注:开展业务不足12个月

8、的年度,上述所提基数10亿元应调 整为:(当年实际开展业务的月份总数/12) XlO亿元;上表金额 范围的上下限也按(当年实际开展业务的月份总数/12)的比例计 算。华盈投资应在区财政局收到上一年度最后一个季度上缴金额 的次月,向委员会提出收取业务补贴的申请,经委员会核准后, 由区财政局拨付。第九条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高效运转, 专款专用、封闭运作,循环使用”的原则。(一)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作、独立核 算和规范化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二)华盈投资做好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合理控制规模,报 区公资集团批准后使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三)企业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9、7个自然日,由合作银 行承诺按时回拨,保证资金的及时回笼,做到循环使用。(四)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可根据政府扶持方向适当倾斜,促 进产业成功转型升级。(五)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如无法同时满足企业需求时,原则 上应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定扶持企业。第四章合作银行第十条 按照“贷款余额和企业覆盖面兼顾”原则,公平、公 开、公正选择和确定合作银行,优先选择信贷审批权限较大、贷 款余额较多的银行机构。合作银行由华盈投资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报区公资集团、区财政局备案。第十一条 合作银行应当符合如下条件:(一)在中山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且有一定信贷审批权;(二)与华盈投资签订合作协议并自愿履行协议义务,并无

10、条件承担足额及时归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责任;(三)具有健全的信贷管理制度,贷款风险防控能力较强;(四)有足够的信贷额度,确保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 务;(五)续贷放款速度快,最长不超过7个自然日。第十二条合作银行应当承担如下义务:(一)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专项资金 支持企业融资”业务操作规程,确保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安全;(二)完善内部业务流程,切实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三)优化内部考核机制,加大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推广力 度;(四)指定专人负责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每月向华 盈投资报送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融资业务开展情况。第五章资金监控及调拨流程第十三条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由区公

11、资集团负责总体监控, 华盈投资设立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主账户。华盈投资融资专项扶持 资金主账户与开设在各合作银行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分账户之间 的资金归集、分配、调拨,由华盈投资根据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规 定进行审批。第十四条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为符合银行续贷 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周转资金。第十五条 合作银行按月向华盈投资提交拟使用融资专项扶 持资金的企业名录及用款计划,华盈投资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做好 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区公资集团审核,华盈投资按计划从融资专 项扶持资金主账户中拨付项目资金。项目结余或闲置资金及时返 纳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主账户。第六章资金使用流程第十六条 企业按照银行续贷相关要求,应

12、于贷款到期前30 天内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填写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 请表(见附件1)、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企业承诺书(见 附件2)并提交相关资料,具体材料包括:(一)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二)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企业承诺书;(三)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贷款合同复印件;(四)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第十七条业务流程(一)初审:合作银行负责审核申请企业是否符合转贷条件, 确定是否予以转贷,是否符合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条件。对于 同意转贷的企业,合作银行出具承诺书,并在支持企业融资专 项扶持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连同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报华 盈投资。(二)审批:华盈投资

13、收到合作银行递交的材料后,依据本 办法对企业申请和合作银行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资 金申请予以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委托合作银行通知申请企业预 存资金使用费。(三)划拨:华盈投资完成审批后,通知合作银行将资金划 入合作银行指定账户,完成企业还贷程序。(四)收回:合作银行收到还贷资金后,应在2个工作日(原 则上最长不超过7个自然日)内将该还贷资金转回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专用账户,完成资金使用过程。华盈投资根据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时间,向使用企业收取 资金使用费。(五)归档:每笔业务完成后,华盈投资应将资金使用、收 回全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立卷成册,留档备查,并按月向委员会办 公室、区公资集团报送

14、资金使用及收回情况明细表。第七章资金使用额度和收费标准第十八条额度:单笔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额度应控制在 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且不超过1亿元,优先保障续贷金额 LOoo万元以下的贷款。第十九条 期限:单笔资金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个自然 日。第二十条 资金使用费和费率:为充分提高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的运转效率,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采用差别化收费方式, 资金使用前二日的日综合费率1为。.1%。;超过前二日部分的日综 合费率为0.4%o。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时间最短为一天,融资专项扶持资金 的使用、续贷、还款流程在一天内完成的,按一天收取资金使用 费。本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如果收取的资金使用费

15、超过当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利率,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 利率执行。第二十一条 费用收取方式及流程。资金使用费授权银行代 为收取,并由合作银行出具费用偿还承诺。费用收取操作流程如 下:(一)预存费用。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划拨前,企业在合作 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内预存七天资金使用费,并与合作银行签订 委托冻结和扣划授权书,授权合作银行在其使用融资专项扶持 资金期间对其预存的资金使用费进行冻结。(二)扣收费用。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完毕后3个工作 日内,合作银行按照其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实际天数计算资 金使用费,并直接在企业账户上扣划实际使用费至融资专项扶持 资金专用账户。日综合费率:参考中

16、国人民银行2022年9月20日公布的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 3.655/360天=0.1%。第八章监督和风险管理第二十二条 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华盈投资每月、每季度定 期统计业务数据,汇总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运营情况及合作银行贷 款数据,向委员会办公室、区公资集团汇报。融资专项扶持资金 出现风险时,应及时向委员会、区公资集团报告。第二十三条 建立定期审计机制。区公资集团每年委托中介 机构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运行情况和合作银行开展贷款业务等 情况进行审计,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委 员会。第二十四条 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华盈 投资、各合作银行对可能使融资专项扶持资

17、金面临风险的情形应 及时预警,当合作银行收到还贷资金后,7个自然日内未将该还贷 资金转回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账户的,合作银行应根据与华盈投资 签订的承诺书和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合作协议履行承 诺事项。第二十五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申请企业必须对申请、承诺书、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对采取虚报、瞒报、骗取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一经发现, 不再给予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扶持;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二)对合作银行出现如下情形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取 消合作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1 .合作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私自向申请使 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收取额

18、外费用,或倒卖融资专项扶持 资金使用指标的;2 .合作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审查把关不严、违反规 定程序操作致使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发生损失的;3 .挪用企业申请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作其他用途的。(三)合作银行单方面原因导致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不能按期 收回,或合作银行未能足额归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承担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归还、补足的连带清偿责任。(四)对华盈投资相关人员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中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发生损失的,应依法 追究其相关责任。第九章其他第二十六条 在政策执行期内,委员会可根据政策变化和市 场需求等情况向区管委会申请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总体规模额度 进行调

19、整或停止运行融资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融资专项扶持资金 除用于本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及划回区财政局外,不得划出专 户。因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规模额度调减将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划出 华盈投资专户的,原则上需要区财政局提前一个月发函通知华盈投资。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三年;本办法 解释权归区财政局、区公资集团。附件:L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2,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企业承诺书3 .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银行承诺书4 .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合作协议5 .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划拨通知书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编号:申请人事项申请单位注册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

20、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银行客户经理联系方式上月底资产总额上月底资产负债 率上年度应税销售收 入上年度利润总额借款总额企业年度纳税 金额贷款银行到期贷款金额贷款到期日到期贷款 结算账户账号申请续贷的贷款合 同编号企业性质(国企 或民营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 申请额度自筹还贷资金额申请人涉及未偿还的民间借贷情况:(包括各贷款人、名称、借款金额、主要用途、借款期限、借款利息、归还日 期等,如无相关情况,则填写“无”):申请人事项申请人是否涉及诉讼/仲裁,被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情况(详细说 明情况,如无相关情况,则填写“无”):申请人提供资料清单(申请人对提供资料必须盖章确认):1,支持企业融资专

21、项扶持资金申请表;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口3 .企业原贷款合同复印件;口4 .其他资料:申请人及相关人员承诺1 .我公司已熟知、充分理解并接受中山火炬开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 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内容。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 人保证申请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行为真实,保证公司所陈述的情况及提供的全 部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隐瞒或遗漏对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保证不会采用任何方式挪用、骗取资金;保证接 受和配合银行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管。如有违反,将构成骗取资金的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包括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2 .

22、我公司自愿申请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及完成还贷续贷工作,当融资专项 扶持资金划至贷款银行指定账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愿以债的加入 形式为公司对本次资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直至还清为止。3 .我公司授权贷款银行将向我公司发放的续贷资金及资金使用费直接划 入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运作平台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以上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如有逾欠,授权贷款银行从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及 实际控制人账户中直接扣收。4 .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清晰、明确以上承诺 含义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日期:年 月 日贷款银行填写续贷银

23、行提供资料:1、加盖银行公章的批准发放续贷的审批文件;口2、银行承诺书;口3、其他文件:我行已经核实该公司相关情况,该公司的续贷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审 核,符合我行续贷放款条件。我行予以该公司续贷,续贷额度万元(币种:)。我行在扣划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后,我行确保在7个自然日历天内办完续贷放款并确保将续贷资金划入到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开设的融资专项 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内,以足额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否则,我行立即、自愿承 担该公司占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用的连带清偿责任。我行确保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不会损失,我行会立即、无条件、足额及时偿还,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或拒绝,直到我行还清为止。

24、如复核同意后,请将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划拨至以下账户开户行:账号:(支行意见) 经办人:审核人:支行负责人:(支行盖章)(总/分行意见)(银行盖章)年 月 日资项持金理台核见 融专扶资管平复意我方已收到银行递交的企业申请资料、银行承诺书、银行贷款批准文件等 资料经复核资料齐备,符合条件,同意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一式伍份,申请人壹份、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平台、贷款银行各贰份。2.编号由银行填写,格式为“银行中文简称+年份+月份+四位序号”,例如,“中国银行2020110001 ”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企业承诺书编号: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我公司 于 年 月 日

25、向银行贷款了 1笔金额为 万元(币种:),将于 年 月日到期。我公司符合续贷条件,贷款到期后可获得续贷,现我司提出融资专 项扶持资金使用申请,我公司特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 .我公司已熟知、充分理解并接受中山火炬开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内容。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保证申请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行为真实,保证公司所陈述的情况及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 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隐瞒或遗漏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的情况,保证不会采用任何方式挪用、骗取资金;保证接受和配合银行及相关部门 的检查、监管。如有违反,将构成骗取资金的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

26、实际控制人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2 .我公司自愿申请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及完成还贷续贷工作,当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划至贷款银行指定账户,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愿以债的加入形式为公司对 本次资金及资金使用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直至还清为止。3 .我公司贷款账户获得续贷资金时,我公司授权贷款银行将资金使用费直接划 入运作平台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归还我公司专项扶持资金及资金使用 费。以上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及资金使用费如有逾欠,授权贷款银行从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账户中直接扣收。4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清晰、明确以 上承诺含义并自愿

27、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承诺书不视为格式合同且自我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签名之日起生效,至我司承诺义务履行完毕为止。特此承诺!备注:编号与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保持一致(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日期: 年 月 日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银行承诺书编号: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我行于 年_月日向 (下称“该企业”)发放了 1笔金额为 万元(币种:)的贷款,将于 年月一日到期。现该企业提出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申请,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审核,该企业 符合我行续贷条件,我行特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 .我行予以该企业续

28、贷,续贷额度 万元(币种:)o我行在扣划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后,我行确保在7个自然日历天内办完续贷放款并确保将续贷资 金划入到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开设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账号:)内,以足额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否则,我行立即、自愿以债的加入形式承担该企业占用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用的清偿责任。我行确保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不会损 失,我行会立即、无条件、足额及时偿还,不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直到我行还 清为止。我行代为履行全部清偿责任后,上述债权及其相关从权利全部转归为我行,由 我行向该企业追偿。2 .我行承诺遵守中山火炬开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和我行与

29、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合作协议, 严格履行相关义务。3 .我行自愿承担企业应付而少付的资金使用费的清偿责任,如果因企业账户被 查封等原因导致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不能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完毕后3 个工作日内收取资金使用费,我行承诺在其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行垫资将资金使用 费划转至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在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本承诺书自我行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我行承诺义务履行完毕为止。特此承诺!备注: 编号由银行填写,格式为“银行中文简称+年份+月份+四位序号”,例如,“中国银行2015110001”承诺人:日期: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合作协议编号:甲方:中山火

30、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知悉并严格遵循中山火炬开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就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合 作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总则1 .为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帮助企业获得金融 机构续贷支持,根据暂行办法设立了中山火炬开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 扶持资金(下称“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是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出资设立,专门为火炬开发区内 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2 .中山火炬开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 会”)下设办

31、公室(下称“委员会办。3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作,独立核算,保证资金 安全。单笔资金额度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4 .甲方受委员会办委托,作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平台,负责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日常管理运营事宜。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受委员 会、委员会办和火炬开发区公资集团监督管理。5 .乙方为甲方确定的合作银行之一。6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划转、收回流程按照暂行办法和本 协议约定执行。7 .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并自愿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并无条件承 担及时足额归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责任。8 .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相关 管理制

32、度,确保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9 .甲乙双方应建立定期协调沟通机制。10 .双方有关各笔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运作、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等, 均受本协议约束。二、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运作流程1 .甲方已在乙方处开设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户名:账号:下称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 用账户),并视乙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的开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在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内存储一定金额的资金,以便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运 作。2 .申请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下称“申请企业”),必须符合暂 行办法规定的扶持对象和范围要求。3 .乙方应做好申请企业的前期筛选和调查工作,调查并核实申请企业 相关情况,选择符合暂行办法及乙方

33、内部要求的企业,并且确定已经完 全符合乙方的续贷条件,取得乙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同意续贷,否则,乙方 不得向甲方提交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申请资料。4 .企业向乙方提出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申请,经乙方审查符合要 求并同意予以续贷的,乙方在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 D签署同意续贷意见并盖章,连同申请企业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原 贷款合同及借据复印件,银行放款的转贷审批表,以及乙方出具的相应的承 诺书(附件2)提交给甲方。乙方提供前述资料的时间,应满足甲方复核、 审批以及实际划款操作的合理时间要求。5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材料后对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形式复核,并按 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

34、是否审批通过。甲方认为资料齐备并符合条件 的,签署同意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意见,并通知乙方。甲方认为资料不 齐备的,可以要求乙方补充。甲方认为申请企业或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可以 不予同意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6 .乙方收到甲方同意企业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后,在申请企 业贷款到期日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划拨 通知书(附件4)通知甲方准备划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手续。甲方收到 上述通知书后,按通知书中约定的划款方式完成款项划拨。7 .资金的收回。乙方扣划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后,原则上保证在2个工 作日内发放续贷资金(不少于此前扣划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金额,下同), 并且,确

35、保立即足额扣划到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完成资金使用 过程。因特殊情况,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最长期限(资金自甲方融资专项 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划出至划回该账户的期间)不得超过7个自然日。乙方承 诺资金按时转入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保证资金及时回笼,做到 循环使用。8 .乙方对甲方在乙方设立的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划 转,同时在乙方权限范围内对该专用账户同行或跨行同城划转等项目免除手 续费。9 .双方在此特别明确:乙方必须确保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封闭运作和资 金安全,保证融资资金按时足额偿还到甲方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 乙方需为此项业务建立风险控制和管理机制,防止融资专项

36、扶持资金扣划、 使用和偿还各环节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乙方需确保单笔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最长期限(资金自甲方融资专项 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划出至划回该账户的期间)不得超过7个自然日。乙方承 诺资金按时转入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保证资金及时回笼,做到 循环使用。否则,乙方还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详见本协议第五条“违 约责任”)O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从甲方账户划出之时开始,乙方即不可撤销地向甲方 承担连带偿还该笔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责任。如乙方逾期未能足额发放续贷 资金,或虽然发放续贷资金但未能及时足额扣划回到甲方账户的,由乙方无 条件承担立即向甲方连带足额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责任,乙方不得以

37、任 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乙方对资金、扣划运作环节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 任,乙方与企业之间的贷款、担保或代偿等关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每次从甲方账户扣划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前必须自行再次核查申请 企业风险情况(否则造成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全额 清偿),包括但不限于:(I)申请企业相关资信状况:是否涉入债务诉讼、仲裁,或被查封、冻 结、扣押、强制执行资产;企业是否出现停产、停业,或者拖欠工人工资等 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企业或其主要管理层是否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 调查;企业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现无法联系等情况;以及其他可能 影响资金偿还的情况。(2)乙方贷款相关担保及风险

38、防范措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的产 权查询、是否存在查封、扣押情况,相关贷款担保文件是否有效签署、担保 权利是否落实等)。(3)申请企业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归还的不利情况。 乙方还必须在内部操作流程上设计安全的资金操作及风险防控机制(包括与 申请企业办理各种所需的各项委托划款手续、对资金的监控等),防止出现 资金被企业挪用等各种安全漏洞,避免发放续贷资金出现被查封、冻结、扣 押、执行或其他导致不能用于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情况。乙方确保扣划 了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后,按时发放续贷资金,并确保及时操作扣划以足 额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否则,均由乙方承担无条件立即向甲方足额偿还

39、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责任。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复核申请企业资料及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是否 同意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如决定不同意的,应及时告知乙方。甲方内部流转及审批文件,不构成对乙方或者申请企业的承诺。2 .甲方在收到乙方签署意见的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1)后,应及时受理并反馈相关意见。3 .根据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在乙方设立的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进行调拨和划转,对每笔融资专项扶持资金 的使用情况实时监督。4 .甲方应对申请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企业信息保密。5 .如委员会、委员会办、区公资集团或甲方发现申请企业出现可能导 致不利的风险

40、情况(如涉入债务诉讼、仲裁,或被查封、冻结、扣押、强制 执行资产;出现停产、停业,或拖欠工人工资等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情况; 企业或其主要管理层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调查;企业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出现无法联系等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资金偿还的情况),在乙方完成扣 划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扣划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 专用账户资金,乙方必须立即停止扣划。6 .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及乙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业务的开展情况,调 配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对乙方的违 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视情况暂停受理乙方提交业务,直至终止与乙方有 关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业务关系,提

41、前终止本协议。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信贷政策要求和业务流程,决定是否对申请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企业进行续贷,但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 资金申请表或承诺书等文件而确认同意续贷后,乙方不得以申请企业或自 身信贷情况变化等理由而取消或拒绝续贷,除非发生在扣划甲方融资专项扶 持资金之前。2 .乙方必须做好申请企业的前期筛选、调查工作,调查并核实申请企 业相关情况,特别是企业的资信、偿债能力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融资专项扶持 资金安全的风险情况,选择符合暂行办法及乙方内部要求的企业,并对 乙方核查、选择的后果负责,日后出现风险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所作复核以及批准使用融资

42、专项扶持资金的行为,并不构成乙方减 轻或免除本协议任何义务或责任的理由。3 .乙方必须严格建立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全流程防范风险,确 保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安全并如期偿还给甲方。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指定账户有 效、安全,并对该账户内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4 .乙方应确保收到的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是专项用于归还申请企业 已同意续贷的贷款。5 .乙方应确保续贷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将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本金足额 划转至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6 .乙方原则上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度资金的使用和放贷计划, 以便甲方做好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7 .乙方应确立风险预警及特殊情况的叫停机制,如

43、发现申请企业出现 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项下可能导致不利的风险情况,或出现不符合乙方续贷 条件的情况,乙方应当立即停止其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手续;已经向 甲方提供申请资料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相关详细情况;尚未扣划融资专 项扶持资金的,应立即停止扣划甲方融资专项专用账户资金;已经扣划的, 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相关情况,采取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并且按本协议约 定承担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责任。8 .乙方应确保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自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划 出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办完续贷放款并将续贷资金划入到甲方开设的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内,以足额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否则,乙方应立 即、无

44、条件、自愿承担该企业占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用的清偿 责任,确保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不会损失。9 .对于委员会、委员会办或甲方需要了解申请企业及其贷款的相关情 况或者资料,乙方必须及时配合。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续贷,或虽然发放续贷资金但未能及时足额扣划 回到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造成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不能得到及时 足额归还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足额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乙方代为履行全部清偿职责后,甲方对申请企业享有的债权以及相关从 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向企业追偿并承担相关追偿的风险及费用。2 .乙方应确保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自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划 出之日起7个

45、自然日内,办完续贷放款并将续贷资金划入到甲方开设的融资 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内,以足额偿还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否则,乙方应立 即、无条件、自愿承担该企业占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用的清偿 责任,确保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不会损失。如乙方未按要求足额归还至甲方的 融资资金专用账户,处理方式如下:(1)若单笔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期限超过7个自然日后(不含第7个 自然日),乙方需在后15个自然日内采取积极措施无条件足额偿还专项扶持 资金。且从第8个自然日开始,乙方需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 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由乙方承担,不得转嫁至企业,由乙方内部帐户划转确认,直 至融资专项扶持

46、资金全部清偿为止。(2)若单笔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超过22个自然日(不含第22个自然日), 应认定为乙方逾期,根据协议,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双方间签订的支持企业 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合作协议,同时,甲方就追讨上述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向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皆 由乙方承担。并要求乙方立即退还全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存款。3 .乙方因过失和违约等其他情况导致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损失的,承担 赔偿责任。4 .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专用账户内资金正常划转 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履行协议,并收回相应的融资专项扶持资金。六、其他1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

47、前解除合作协议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 到期或提前终止,但存在正在进行而尚未结清的单项业务,则参照本协议约 定执行至该单项业务结清为止。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 商签订补充协议。3 .本协议及其组成部分的签订、成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和终 止及其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管理 委员会协调解决。协调、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保密一方对在本协议协商、履行过程中所知悉他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 保密义务,直至该秘密被合法公开。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 三人披露该等秘密,否则,应承担一切损失的责任。5 .通知与联络: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或通讯文件按以下地址由专人传送、特快专递或 者传真方式之一送达:甲方指定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乙方指定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以上联系方式即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通知和通讯文件如用传真传送,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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