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部工作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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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部工作制度汇编(-)货币资金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特制定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货币资金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各种有价证券、票据按照本细则要求视同货币资金进行管理。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直属子、分公司及所属转运中心的货币资金管理。第二章职责和管理第四条岗位职责一、财务部:制定货币资金管理细则,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规范,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二、财务总监(主管副总):完善和细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三、出

2、纳人员:负有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空白票据和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责任,根据复核无误的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和有关凭据办理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票据登记簿。根据银行对账单做调节表。四、会计人员:财务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报销单进行复核,根据加盖付讫章的付款凭证、收款凭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现金盘点。五、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审核人、批准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付款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出支付申请、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第五条实施细则一、支付程序(一)支付申请: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根据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草拟中)、合同管理(草

3、拟中)的有关规定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经评审或批准的有效合同、报告等相关证明。1、支付申请审核:审核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核人应当拒绝审核。2、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各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批准人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进行支付批准手续。3、支付批准:批准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已复核申请进行批准。批准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

4、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批准人应当拒绝批准。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及已获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二)现金管理1、库存现金的余额不得超过现金库存核定限额(包括直属子、分公司及所属转运中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2、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需事先报经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批准。3、现金收入的范围有:员工交回差旅费剩余款、备用金退回、处罚赔款、不能转帐支付的营业收入、其它经公司批准的现金收入。现金支付的范围有:员工预支差旅费、领取备用金、个人通讯费、差旅费、交

5、通费等行政费用报销、现场必须现金缴费的业务报销、其它经公司批准的现金开支。不属于现金收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4、原则上客户现金交款应直接交至出纳,公司业务人员不得收取客户现金,特殊情况需业务人员收取现金的,应事先经批准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登记,收到现金的业务人员必须在当日将现金交至出纳,不得擅自滞留。5、出纳人员收到现金后,应区分应税业务和非应税业务,对于应税业务应由会计人员开具发票,非应税业务由出纳人员向交款人员开具收据。6、现金报销应由报销人本人亲自领取,报销单应有报销人签字,特殊情况如本人无法领取,可以授权由他人代领,代领者必须签收所代领的现金。7、出纳人员必须依据经授权人员

6、批准、会计人员审核后的报销单据付款,付款后必须在报销单和所有原始凭证后加盖付讫章。8、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如当日凭证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登记,必须在次日上午完成。9、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终了前及时进行库存现金盘点,做到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确保现金日记帐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报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后作出处理。10、月份终了,会计人员必须进行账目核对,“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同时应检查现金日记账记录,防止篡改。11、严禁擅自挪用、借出现金,严禁单位间互相借用现金,严禁保留账外现金。12、出纳

7、人员对其保管控制下的现金负有安全保管的责任,现金保管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应设置密码,并尽量放置于具备防盗和报警装置、人员往来少的封闭场所。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密码和钥匙,在岗位交接时更换密码和钥匙。13、备用金视同货币资金管理,应及时办理备用金报账、清理业务。每月度决算应进行备用金清查,严禁长期占用、挪用备用金。二、银行存款管理(一)未经公司财务部的批准不得私自开立银行帐户、变更基本帐户。(二)网上银行的付款业务必须经两人同时操作方能进行,故必须分别设置操作卡、审批IC卡(或密码),审批卡(或密码)一般由财务经理持有,每笔付款业务需经财务经理授权审批后才能执行。(三)银行付款无论是否使用

8、网银,都需按审批权限报相关审批人批准。财务人员、出纳人员必须按审批权限审核、复核付款凭证、办理付款。(四)出纳人员必须依据经授权人员批准、会计人员审核后的报销单据付款,付款后必须在报销单和所有原始凭证后加盖付讫章。(五)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如当日凭证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登记,必须在次日上午完成。(六)出纳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帐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会计人员核对期末金额。(七)应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禁止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

9、信用;禁止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八)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利用单位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三、票据及印章的管理(一)应收票据应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对于票据应由出纳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二)支票应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妥善保管。签发支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逐项填写开票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大小写金额和用途,并加盖与银行预留印鉴。(三)出纳必须登记所有银行支票的收支辅助记录,收支辅助记录应以连号方式登记已使用、作废、未使用的支票,退回和作废的支票应加盖作废章,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四)领

10、用支票必须如实按所需用途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登记。支票领用人必须确保公司支票不得遗失,遗失支票,严格按公司规定追究领用人责任。领用支票必须当日领用当日报帐。因特殊原因未及时报帐,必须事先说明,但最迟不得超过5天报帐。(五)支票应在全部项目填写齐全后才签发,如无法预计确切金额或未确定接受单位等,确需使用空白支票的,应填写银行支付审批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相关授权人员批准同意后,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六)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章必须由本人或财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七)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办理支付应由印章保管人盖章或

11、由印章保管人在场监督,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八)不允许由一人携带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外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出办理支付,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应有两人共同前往,并在印章保管人处登记时间、地点、用途后方可办理。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六条监督检查(一)月度、季度结算应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日常工作财务经理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二)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三)货币资金审批或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或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四)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

12、存在外出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五)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六)全部货币资金业务,是否经过财务会计部门,是否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有关会计业务处理是否及时,日记帐和会计帐是否及时登录。(七)每月结帐日需进行现金盘点,财务经理应不定期进行监盘,每月至少一次,现金盘点要有书面记录,直属分公司及所属转运中心在每月度决算结束后,将本季度内各公司现金盘点抽查情况汇总上报公司财务部。(八)定期对有关货币资金的票据进行清查盘点,及时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第七条记录相关记录均应及时存档。(二)外围各航空转运中心财务工作细则第一条财

13、务人员到达外围各航空转运中心之后,首先对航空操作要了解并熟悉。航空部的操作流程是:一、航空件到达航空部时,航空部首先由操作人员做到件扫描;所有航空件必须全部做到件扫描,否则就无法结算到网点的航空中转费。二、所有件做完到件扫描后放在传送带上按目的地进行分拣;三、由指定的扫描人根据目的地的路由号进行发件扫描;四、最后由操作人员将做完发件扫描的快件进行打包,由指定人员记下清点的件数及称重后,装车通过汽运或航空(到机场发航班)的方式发出。第二条熟悉了航空部的操作流程之后,可以向航空转运中心经理要一份航空部成立时公司规定有哪些网点是从此航空部中转的及收取网点的价格表。第三条进入航空E3系统,对于初次进入

14、航空E3系统的财务人员需要熟悉的是以下几点;一、航空E3系统是我们公司目前用来对网点公司结算航空中转费的一个财务结算系统。二、在结算航空中转费之前我们要做的准备工作是:首先进入航空管理一航空公司基本资料一转运中心发件路由管理内查询出航空转运中心目前所有的发件路由号,并予以记忆,之后进入航空管理一*航空部中转费一航空部中转费报价维护(路由号),根据上面的价格表查询一下报价是否存在。如不存在就需要根据路由号做一份报价。三、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就要求财务人员进入航空管理一*航空部中转费一航空部中转费管理(路由号)进行每天航空中转费的结算。四、每天航空中转费的结算步骤是:首先选只查路由号为空的菜单,点击查

15、询,全选刷新路由号,系统会自动筛选出对应单号的路由号及目的地,再全选计算保存,其次再选只查中转费为空或O的菜单,查询并全选计算保存,直到所有的记录不为5000票为止(最大返回记录数5000),最后选只查上一站为空查询,根据快件跟踪记录在上一站中输入网点公司名称并保存。五、每天的中转费结算完后,进入航空管理一*航空部报表一航空部中转费统计表(路由号)查询当天的货量、票数及中转费。六、每天监控一下航空部漏扫到件的情况表,进入航空管理一*航空部对比监控一本站有发件无到件临控(路由号),发现有漏扫的导出报表交到航空部经理,由航空部经理监督操作。对于已经漏扫到件单票无法确认文件物品的情况下,做补扫到件时

16、只能按文件补到件收费,如果是整袋漏扫到件的,则根据袋内所装数量=30票的按0.5公斤/票补到件,30票的则按1公斤/票补到件。七、每天还查询一下前两天航空部操作漏扫发出的快件,如发现有很多未做发件扫描的,及时跟航空部经理反映,由航空部经理来负责操作管理。对于已经漏扫的快件根据快件跟踪记录显示的目的地输入路由号并计算保存。八、熟悉每个月的结帐时间,在结帐之前要做的工作是:首先把结帐时间段内所有只查上一站为空、只查路由号为空、只选中转费为空或0的菜单全部查询一遍,以防遗漏。之后根据公司规定的全网络退回件收费标准调整退回件费用,最后进入航空管理一*航空部中转费管理一删除重复扫描记录,将查询出的所有到

17、件扫描记录只保留第一次扫描记录其他全部删除。上述工作完成后,进入航空管理一*航空部报表一航空部中转费统计表(路由号),选择规定时间查询并导出报表。第四条航空部通过航空发货的,每个月需要财务核对代理费用,由代理发货的,等代理发来帐单后,财务人员要首先做的是从航空部话务室拿来航空部操作人员登记的原始发货重量单及话务员每天报出班的书面登记表,向航空部经理要一份代理发货价格表(最好是公司有批阅件的),根据上面几项核对代理结帐的重量及价格,最后进入航空E3系统的航空管理一航空包扫描管理一航班重量登记查询,查询出代理结帐时间段内报出航班重量,导出与代理重量得核一遍,三个重量(代理结帐重量、原始重量单、报航

18、班重量)以重量少的为结帐依据。汽运的则按公司规定结帐。第五条航空代理各航线重量监控,从E3系统中导出各航线的收入重量与发货的重量进行对比,如果出现发货重量比收入重量超出几十公斤或更多的,财务人员要及时向航空经理反映,由航空部经理查找出具体原因,并做出具体整改方案。第六条对于航空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航空部经理具体协调并拿出标准经公司审批后,可以由财务人员代为制表。第七条每个月做一份上一个月本航空部的收支情况表让航空部经理签字后交到公司财务部。第八条所有航空部财务人员不参与航空部操作的管理。航空部的日报报销需经航空部经理签字后方可送到公司财务部报销。(三)到付件操作结算及投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19、根据公司服务标准细则要求,针对目前到付业务中所表现出的各种问题,对有关到付业务的操作、结算、投诉处理特编制到付件操作、结算及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网点等快件营运中到付件操作、结算及投诉处理等操作与管理。职责和要求第三条职责一、本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二、各网点负责按本细则规定实施操作。第四条实施操作要求一、到付件是指快件的资费由收件方支付的一种业务形式,它必须是符合快件的各项要素,且取得发件方和收件方共同确认的一种付费方式。二、到付件报价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所制定的到付件价格上限标准的范围内执行,始发网点未按到付件价格上限标准之要求或未经收件客户同意,乱填价

20、格及重量,引起收件客户或派件网点投诉的,到付投诉受理处将以与客户协商后,客户实际支付运费价格进行结算,并对始发网点处以IOO元的罚款。三、到付件价格上限标准(一)东北地区范围内互流件价格上限标准:文件类最高上限价格为15元/票;物品类最高上限价格首重为15元,续重为10元/千克(二)内内价格上限标准文件类最高上限价格为10元/票;物品类最高上限价格首重为10元,续重为8元/千克(三)东北地区外围城市(天津、北京、*、山西、陕西、广东、广西、海南、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福建、重庆、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四川、吉林、贵州、云南、),外围城市十外围城市价格上限标准:文件类最高上限价格为2

21、0元/票;物品类最高上限价格首重为25元,续重为20元/千克(四)外围城市省内到付件价格上限标准:文件类最高上限价格为15元/票;物品类最高上限价格首重为20元,续重为15元/千克(五)全网络一新疆、西藏到付上限标准:文件类最高上限价格为25元/票、物品类最高上限价格首重为30元/千克,续重为25元/千克四、办理到付件业务时,必须使用588开头的到付面单(对一票多件的运费可以合并写在主单上,但每件所用面单都必须使用到付单)并且必须完整、工整填写到付价格及物品重量,因书写不规范引起派件网点及客户投诉的,到付投诉受理处将根据客户实际支付的运费结算,并对发件网点处以100元的罚款五、收到付件业务时,

22、必须由寄件人签字确认价格,因无法称重和回公司后换到付面单确认价格的必需电话通知寄件人,未按此规定操作引起客户投诉的将以到付投诉受理处与收件客户重新协商的价格为准,并对寄件网点处以100元的罚款六、办理到付件发件扫描后始发网点必须及时在E3系统中录入详细到付件信息(包括单号、收件地址、收件人、收件人电话)及到付金额,如因始发网点未录入到付信息及金额引起争议的按派件网点实际收取的到付金额结算,如派件网点对到付件已派送而未录入签收回单的,将根据公司规定的未作签收的相关处罚条款处理。七、寄件网点不得使用到付面单做现付件业务,如派件网点发现到付面单上注明运费已付等字样的现付件,派件网点可以拒绝派送或直接

23、退回,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寄件网点承担。八、到付件发出后客户要求更改付款方式或更改到付价格的(包括退回件),寄件网点必须及时留言给到付中心,而后将留言复制给派件网点。派件网点必须以寄件网点给到付中心的留言为准给予派送(如果属于急件,派件网点可以根据寄件网点的要求先行派送后补办留言)。九、发件网点在受理到付业务后,必须将到付单信息准确、详细、及时的录入E3到付件录单系统中(同一结算网点各承包区之间的到付件或市内到付件不需要录单,一但录入即按到付件结算比例处理)。如未按所规定的要求及时间录入信息,到付中心将取消该到付件的结算。十、派件网点在派送到付件时必须仔细核对到付信息,如有疑问可致电寄件网点或到付

24、中心确认方可派送,不得私自篡改价格多收费用,造成客户投诉的,对派件网点处以500元的罚款。十一、派件网点在派送到付件时遇到客户签收付款并要求提供发票的,派件方必须无条件的出据发票,如未提供发票引起投诉的将处以100元的罚款。十二、现付件在派送中遇客户拒收(包括客户签收后当面开箱验货内件破损再拒收的)派件方擅自用到付方式退回,引起发件方投诉的,到付投诉受理处将取消此票件的到付并对派件网点处以100元的罚款。十三、对于物品类到付件,始发公司未填写重量,引起派送公司和收件客户产生价格纠纷的情况,到付投诉受理处将与客户重新协商至客户满意的价格与始发公司结算。十四、到付件只是单一的运费到付,不存在“加急

25、费用”和“保价费用”到付,始发公司执意如此做法,引起客户付款时投诉的,到付投诉受理处将采取客户仅支付实际运费的措施处理,对始发公司罚款100元。十五、派件网点在派送过程中,将到付件作为一般件派送未收取运费,引起发件网点投诉的,派件网点需承担所有到付运费,并处以100元的罚款。十六、到付件价格经双方客户协商妥当,派送中仍遇收件客户拒付的情况:(一)派件网点未通知始发网点,而造成件不派送延误或自行派送未收、少收到付运费的,派件网点需支付实际填写的到付价格,并处以200元的罚款。(二)派件网点通知始发网点后,始发公司不予以理睬,也不积极主动去处理的,导致产生的种种问题及运费由始发网点自行承担,并处以

26、始发网点IOO兀的罚款。十七、遇到收件客户蛮横无理将件扣下不付运费的情况,派件网点业务员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到付件受理处或始发公司,并将到付件回单带回公司。到付件受理处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发件客户协商运费改预付,派件业务员如当时不做信息反馈,也未将回单带回而造成结算时产生纠纷的情况,派件网点需承担实际所填写的到付件价格。十八、因到付无价格时,贝IJ:(一)派件网点需及时留言给发件网点,而发件网点不及时理处,导至客户强行扣件不付运费或是少付运费,发件网点需承担全部到付运费。(二)如派件网点未及时留言给发件网点,且发件网点也未及时回复留言,导至客户强行扣件不付运费或是少付运费,按延误时间分配派件网点与发

27、件网点承担的运费十九、因派件网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客户拒绝付款或拒收快件的,到付投诉受理处将取消到付款结算并通知寄件网点向客服部门申诉。二十、到付件若发生遗失,到付中心将取消到付款结算,由寄件网点向遗失件处理部门申诉。二十一、到付款结算比例:寄件:中心按到付款的80%结算给寄件网点。派件:中心按到付款的87%向派件网点收取。二十二、网点每个月的到付件帐单,必须按到付中心在公司通知中所规定之日期内核对清楚,若无异议,到付中心将按帐单上的数目进行结算;产生异议的根据通知要求与联系方式与到付中心核实。超过对帐之期限的,到付中心将不再受理此类帐务调整事项。二十三、到付中心对各网点每月到付件统计时间段为该

28、月的1号一30号(有31号的包含31号),核对时间为下月的8日-25日,临时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请各网点留意二十四、到付中心只负责在公司注册的网点的到付结算,各网点下属承包区的到付款项一律与所属管辖的网点结算。二十五、到付件客户已签收后,在10天内投诉有效,过期不与受理。二十六、本细则自公司发布之日开始执行。对于在实际操作中发生的问题而在本细则中没有明确说明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第三章附则第五条记录:公司及各网点均应保持有关部门结算记录并存档。(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

29、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会计类型第二条会计档案具体类型主要如下: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三章立卷归档和保管第三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一、财务会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本单位在工作、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根据归档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填写

30、卷内目录并立卷,编写好会计档案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二、当年的会计档案,可暂由财务会计核算组保管一年;超过一年以上的资料及档案,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单位财务档案室保管。三、财务会计组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应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交财务档案室,档案室管理人员必须按期接收,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当面进行清点,并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四、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及资料,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核算会计组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一、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要做到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并做好防潮、防霉、防虫蛀、防盗、防火、防磁等

31、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永久类包括年终结算报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移交清册;定期类分为5年期(会计报表等)、15年期(会计凭证等)、25年期(会计帐簿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三、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四、采用电子化进行会计核算的,还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及各种U盘存储资料。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查阅:一、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二、本公司各部门需要查阅会计档案的,需经财务核算负责人同意,并由财务部门派专人

32、去档案室查阅。三、公司已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四、外单位来查阅会计资料,查阅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需注明查阅档案的原因、内容和方法(如阅览、复制),由档案室保管人员征得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同意后,报经单位领导批准,由财务会计部门派专人去档案室查阅。五、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涂改、拆封和抽换,要维护会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守机密。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公司财务档案管理部即档案室会同财务会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负

33、责人审查,并报主管总裁批准后才能销毁。二、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三、按规定销毁会计档窠时,应由单位档案室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公司领导或财务、档案管理机关查处。第八条撤消、合并公司的会计档窠,应随同公司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单位,并

34、按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第九条其他事项一、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窠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二、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五)会计政策第一条会计制度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第二条会计期间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三条记账基础和

35、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第四条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采用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记账。月末,对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当日的市场汇价调整,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第五条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方法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处置时将短期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按单项投资计提交易性金融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第六

36、条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第七条存货核算方法和盘存制度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摊销按一次性法核算。期末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八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各项股权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1项。期末按长期股权投资个别项目的估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分别提取投资减值准备。第九条固定资产及其折旧一、固定资产标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二、固定

37、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三、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类别预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备注房屋及建筑物5%204.75%机器机械设备5%109.5%交通运输设备5%519%办公及其他设备5%519%四、固定资产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十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在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第十一条主要税项:一、营业税:税率为3%;二、城建税:税率为1%;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第

38、十二条收入确认原则:1、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对已售商品不再实施控制和继续管理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单位;相关的收入与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的方法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确认劳务收入时,以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为前提,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3)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

39、入和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确认收入实现。(六)转运中心收支两条线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转运中心收支管理,强化支出控制,减少资金问题的产生,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杜绝转运中心“小金库”,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转运中心应严格施行钱、账分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资金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第三条转运中心的每笔收支.业务保证手续齐全,收支情况明细,建立收支明细台账;各转运中心负责人不得亲手管理现金收入。第四条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盖有公司财务印章的统一收款收据入账,每月月末的最后一天,转运中心将当月所有的现金收入款汇入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单由经办人员留底备查。统一收

40、款收据由各转运中心到公司财务部领取。第二章其他第五条转运中心收入项目明细:一、废旧编织袋以及其它废旧物资收入;二、宿舍出租给车队或网点公司的租金收入,员工单住房或者夫妻房的租金收入;三、非转运中心人员使用的水、电费收入,转运中心员工使用的超额水电费的差额收入;四、网点公司进入转运中心违反制度的罚款,转运中心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罚款;五、其它项目类的收入;第六条为切实解决转运中心食堂运行的亏损现状,同时鼓励各转运中心积极创收,收入明细中的第一项收入全额返回给转运中心使用;第四项、第五项收入,按20%比例返回给转运中心使用;第二项、第三项收入各转运中心必须按照网点公司有偿使用的原则合理收取费用,收入

41、全部上交给公司,如私自做人情,浪费公司资源的,一旦查出予以严惩。转运中心的所有收入都必须先上缴公司后,以资金预算报批方式予以返回;第七条各转运中心每月自行测算、制订下月资金支出预算计划,并于25日前上报运营部核批,按核批的资金预算计划使用款项,不得挪用现金收入;第八条财务部、运营部每月不定期安排专人对转运中心的收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的转运中心,对经办人员、转运中心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第九条此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七)转运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转运中心财务管理,更加有效的利用转运中心资金并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特制订此制度。第二条财务人员必须本着自己的业务知识、

42、恪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如实反映转运中心各项收支。对违反原则、会给公司利益损失的情况当及时制止并上报。第二章制度系类第三条转运中心资金管理制度为保证转运中心资金安全、规范、合理的使用,特制订此制度,此制度为转运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一)现金管理制度1、运转中心现金管理必须要遵循“钱帐分管”原则,不得一人既管帐又管现金;2、运转中心必须建立现金收支相关账目。如实逐一登记相关收入与支出以便核查;3、不得“白条抵库”坐支现金;4、不得私设小金库。凡是运转中心有现金收入的如变卖旧编织袋、收取网点公司寄宿房租、水电等必须开具收据并注明相关收入具体内容,交相关网点公司一份、运转中心留存一份并建立相关账

43、目以备查;5、现金保管人员在月末必须盘点并与相关帐务人员核对,转运中心经理监盘;(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为了保证运转中心资金安全,针对运转中心资金打入经理私人账户的情况,银行卡或存折与密码经理、财务人员必须遵循“卡折和密码分管”原则;2、运转中心必须建立银行收支相关账目,如实逐一登记相关收入与支出以便核查。运转中心在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情况下必须保留每次取款的小票以作入账凭据;开通网上银行的U盘锁与密码必须分管以防风险,并且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由经理和财务人员分管;3、月末财务人员必须对银行存款进行核对,保证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存款实际余额一致。(三)转运中心内部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为保证资金使

44、用有计划性、而减少转运中心不必要资金支出,保障转运中心资金周转,特制订本制度。1、转运中心用款凡单笔超过500元的非经常性支出都必须提前上呈批阅件进行审批。2、凡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物品各转运中心打批阅件一次性购买完毕,以固定资产方式转运中心逐一登记,以便管理。(四)运转中心报销制度为了保证运转中心资金有效、合理的使用,减少不必要支出,特制订此制度,此制度为转运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1、转运中心有费用发生时当及时填写报销单进行报销,财务人员有义务指导相关报销人准确粘贴、填写报销单;2、所有的报销凭证转运中心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出纳在审核报销单据无误后才可支付相关款项,若发现不合理的地方有权

45、拒付并将情况上报经理;无经理签字的报销单不得支付,若情况紧急可以电话告知经理,经理同意后给予支付;3、有5000元以上的突发费用发生或将要发生时当及时告知公司直属领导;万元以上的突发费用发生或将要发生时必须及时告知公司负责的副总监或以上的领导;4、报销凭证必须按规定张贴好交由相关财务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后再由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若经理先签字同意报销相关费用的,此部分费用也必须交由财务人员审核费用的合理性。若有不合理的,财务人员可以拒付,并及时和经理沟通;对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或是不能决定的费用可以直接请示上级直属领导给予解释,上级直属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5、报销的原始凭证尽可能的取得国家认

46、可有效的发票、行政收据等。6、转运中心报销时,必须按公司相关要求进行报销。不能主观认为“嫌麻烦、图省事”而不履行完相关报销手续而直接将单据送到公司进行报销;7、转运中心人员需要出差的,报销标准与出差补贴以公司相关制度为参照给予报销。(五)转运中心借支制度为保证转运中心有限资金使用,预防相关风险,特制订此制度,此制度为转运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1、转运中心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借支;2、遇特殊情况需要借支的,必须先填制借支单。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人员方可支付;3、本转运中心员工借支不得超过工资的三分之一。有特殊情况的、借支金额超过此限制的必须附上相关情况说明书面给予经理签阅后方可支付,转运中心存

47、档并追踪;4、员工借支的费用必须在发工资时及时的扣还;5、借支转运中心备用金外出用于公务的,必须在回到转运中心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第四条食堂账务管理一、必须建立相关备查账目,如实反映食堂收支情况;二、在月底公布食堂当月的伙食收支明细,保证员工食堂收支透明;三、食堂不得盈利。若伙食费有剩余,必须退回员工。第五条转运中心工资管理制度一、转运中心工资必须按照公司具体要求制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公司;二、转运中心在上报工资表时必须如实反映转运中心人数,不得虚假上报工资表。否则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三、本着保密原则,转运中心工资本不予公开。发工资时,同时发放工资条。当按公司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转运中心可以按职工意愿是否每月公开工资表。第六条转运中心报表制度转运中心必须如实编制转运中心日报表如实反映转运中心日常收支情况,月末转运中心必须编制经营情况表如实反映转运中心经营及盈亏情况,次月10号之前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并留存。第七条转运中心财务工作交接转运中心财务人员或者经理有工作变动时,必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一、转运中心资金卡信息、资料交接即银行资金与开户银行资料交接、转运中心留存现金交接;二、转运中心各种财务报表资料的交接,已保证转运中心数据的延续性;三、必须编制转运中心有关财务的交接清单,列明交接事项、交接资料、未完成事项。注明交接人、接交人、监交人。第八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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