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行政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328684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行政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大学行政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大学行政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大学行政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大学行政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学行政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行政管理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学行政管理规定为加强行政管理,使之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第一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第二条秉公办事,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条反对官僚主义,增强工作责任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和处理问题。各处、系级(包括直属科)单位要有一名主管行政工作的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第四条坚持全校“一盘棋”思想,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讲团结,顾大局。办事不推诿,不扯皮。第五条改进文风和会风,严格控制公文数量,提高

2、公文质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办实事、讲效率的作用。第六条对下级的请示报告和群众来访来信,要及时批办和答复,对于需要调查研究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个人。第七条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第八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讲究文明礼貌。第二章保持文明环境,建立良好秩序第九条禁止机动车辆在教学区鸣笛,拖拉机、卡车(垃圾车除外)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教学区。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在校内摆摊设点、无照经营,更不能以为单位办福利为名在校内零售商品。禁止以个人名义开设电器维修、租书、摄影、冲洗照片等有偿服务,不准以私人名义举办各类培训班。第十一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大方,不穿拖鞋、裤衩、背心进入

3、教学区和工作场所。第十二条禁止在教学区、宿舍区、食堂、库房和工作场所制作家具。如果单位需要制作办公用具,必须经行政科同意,在不影响教学、科研和休息的情况下进行。第十三条教学楼内要保持肃静。上课时间严禁在教学楼周围进行体育活动。严禁在教学楼内滑旱冰、骑自行车和三轮车Q除重大节日外,其它时间不准在教学大楼举行舞会。中、小学生不准进入教学大楼玩耍。教学大楼内部的修缮、安装和搬运物品应尽量安排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进行,确需在上班时间进行者,有关人员应采取措施,把对外界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寒暑假由行政科对教学大楼进行封闭管理。第十四条不准在马路上进行体育活动。不准在教学楼、宿舍楼附近地区进行三大球类活动

4、。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在生活区开放大音量的音响设备。不准在篮球场大声减叫,影响他人休息。第十五条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赌博。不准在工作场所喧哗、取闹。对于违纪上述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未构成治安案件的,由单位行政领导处理,已构成治安案件的,由保卫(公安)部门处理。第十六条自行车、三轮车、架子车进入教学区要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禁止在教学楼过道、走廊以及楼前的马路上停放。第十七条雨雪天,不准穿行足球场。外单位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运动场地活动。第十八条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证件或佩带校徽,凡待物离校者都要按照规定办理持物手续,接受执勤人员检查。所有车辆按规定路线出入校门。第十九条外单位来校办事人员要

5、经接待室介绍,登记后才可进行教学区。第二十条为保证学生休息和节电,对学生宿舍进行灯火控制。(实行夏秋作息时间,早8点停止供电,18点30分恢复供电,23点30分停止供电。实行冬春作息期间,早8点停止供电,17点30分恢复供电,23点停止供电。早晨起床前半小时供电Q阴雨天,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供电,节假日的前一晚,熄灯时间可延至24点)。第二十一条每个学生都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上课,按时就寝,零点以后,不准在校内外闲聊闲逛。学生宿舍楼的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第二十二条食堂要按规定时间开板,保证开饭时间内有热菜、热饭供应。工作人员要安“食品卫生法”进行

6、工作。就餐人员购买饭菜时要主动排队,不得拥挤,不准在食堂划拳。第二十四条坚持各要害部门和有关单位正常的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值班员在值班期间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不准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它活动。第三章讲究公共卫生美化校区环境第二十五条全校实行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的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划分区域进行认真彻底打扫,不留死角。教室、办公室和宿舍楼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所有垃圾要堆放在指定地点。第二十六条校爱卫会负责全校卫生工作的管理,爱卫会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校卫生大检查,经常组织对单项卫生工作的检查,做好评比、通报、总结和奖惩工作。负责全校的防蚊灭鼠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染。

7、各单位主管行政工作的领导要兼管卫生,以保证卫生管理顺利进行。第二十七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Q不随地堆放杂物,不准从窗口、阳台向外抛洒杂物,不乱泼污水。第二十八条及时清理垃圾,努力做到垃圾不过夜。垃圾车行驶时要加盖布,防止沿途撒落。第二十九条严禁私人和单位在校区内饲养鸡、鸭、狗、兔、羊、猪等家畜、家禽。不准在家属楼前后随意搭建篱笆、棚子或其它违章建筑。第三十条土建工程要在划定的区域内施工,并建围栏。砖、瓦、沙、石、灰等建筑材料应堆放在围栏内或指定的地点,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场清。第三十一条不得随意开挖路面,确因需要必须开挖时,需经校建委批准,路面开挖后,要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完毕,要及

8、时恢复道路原貌,不准在路面上和灰和泥、堆放垃圾Q违者行政科有权制止。第三十二条通知、广告、海报、启事和布告等,必须在指定地点张贴。不准在课桌、教室、厕所内乱写乱画。第三十三条校区的绿篱、花木要加强管理,定期修剪,枯树要及时砍伐。花园、花坛等经常注意维修和清扫。新建筑物周围的空地要及时绿化。第三十四条对公共设施,如宣传栏、邮箱、果皮箱、门窗、栅栏、消防栓和照明等设备,有关单位要注意检修,保持整洁、美观。行政管理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总是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解决。第四章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第三十五条爱护公共财物,不准随意侵占和损坏。爱护花木,不准随意攀折和采摘。爱护鸟鱼,不准捕杀和捕捞。不准损坏草坪和

9、翻越栅栏、绿篱。第三十六条家属宿舍楼的阳台上和走廊内,不准搞附属建筑,不准私自在建筑物墙上开窗、筑门。第三十七条学生宿舍、职工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取暖器和多用灯头等设备。严禁乱装水管和乱扯电线Q凡工作场所确需使用电炉者,必须经公安处消防科和总务处水电暖科共同审核批准,发给使用证,方可使用。全校人员应养成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第三十八条水电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维修水电设施,行政管理部门要经常组织爱护公物和节约水电的检查。对于确因渎职而造成水电大量浪费,或损坏公物设施的,要追查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Q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三十九条对违犯本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区、校的有关规定,金额在0.50-150元范围之间执行。纪律处分由执行部门将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校领导汇报后经研究予以确定。第四十条应把单位和个人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每年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条件Q第四十一条有关业务部门和总务行政科代表学校,作为本规定的检查、执行单位。第四十二条该规定发出之日起正式生效,以前公布的有关行政规定同时作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