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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体育教学管理1、体育教师职责(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职、尽力地搞好体育教学工作。(2)明确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贯彻执行学校体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严格施教,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做德才兼备的人民教师。(3)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不羞辱、体罚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重视学生安全教育。(4)端正工作态度,积极支持和承担部门工作和任务,积极参加课外体育辅导、裁判、达标测试等活动,认真完成教学、科研、群体、训练和体育社会活动等项工作,全心全
2、意地为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5)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培养良好的组织纪律性、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勇敢顽强及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6)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和体育器材、场地,借还器材要认真负责。(7)努力钻研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学科知识,扩展知识面,积极参加集体锻炼,刻苦练习专项技术,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参与体育科研活动,勇于竞争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8)按时参加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和其它各种活动,遵守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按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9)担任各运动队教练员的教师,要制定详细科学的训练计划,抓好训练与管理工作,带队外出比赛要严格管
3、理,指导学生努力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10)及时总结教学和工作经验,互相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能力。(11)上课时间,若发现其它教师未能准时到达教学场地,或其它可能造成教学事故的情况,有义务及时通知部门,并作妥善安排。2、教学常规(1)教师必须根据部门制订的体育教学标准、体育与健康理论教程、体育与健康技术教程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出每学期的课程教学进度。(2)每学期初按时上交教学进度、任务书;学期末按要求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上交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课程教学总结。(3)各教研室每学期按时上交教研工作计划、训练计划、教研工作总结,并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4)各教研室
4、认真执行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及互相听课制度,每学期每人至少听课2次,并认真做好检查和听课记录。(5)教师钻研教材,加强集体备课。备课时要对教材、场地、器材,以及气候和学生健康情况全面考虑。要求每节课有“课后小结”。(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不擅自变动。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方能实行。3、课堂常规(一)对教师要求(1)准时上下课。教师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并必须带教案、教学进度、教学大纲和学生考勤表,做好上课准备。(2)室外上课教师应备雨天素质训练或基本技术理论教学内容,如遇课前或课中下雨,应及时到办公室安排的雨天上课场地进行教学,课前需要
5、教室的教师提前申请,教学秘书负责协调。不能因下雨而停课。(3)教师应穿着适合上课内容的运动服、运动鞋上课,着装整洁,仪表大方。做到七“不准”:上课不准戴墨镜,不准接听手机电话,课前不准饮酒,不准佩戴影响运动的饰物,不准私自调、停课、找人代课或请人合班上课,技术课教学过程中,不准教师坐着上课,不准做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4)教师要遵守教学常规,按时集合、点名,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在课结束前要进行教学小结,然后安排器材的归还,才可宣布下课。教师在下课前要清点器材数量,若丢失器材,应向器材室说明情况,并处理丢失器材问题。(5)教师要重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课前要充分检查
6、场地、器材,严防发生各种意外伤害事故。(6)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应严格按照部门请假制度执行,如办理好代课手续的教师需提供教学进度表和学生名册给代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者不计教学工作量。(二)对学生管理与要求(1)上课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请假必须履行手续。无故早退或不上体育课者以旷课论。缺课(旷课、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课程总学时1/3者,体育成绩为零。(2)女生例假必须随堂见习,由教师酌情安排活动。学生因病长期不能上体育课者,应有医生证明,经体育系同意安排在保健班上课。(3)体育课要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冬天不得戴帽子、围巾,手套。不得携带有碍活动及安全的物品;课上不得使用手机。学
7、生上课时,要精神集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互助、勤学苦练,体现与人合作精神。(4)学生要爱护场地、器材,协助老师课前课后领取和归还体育器材,丢失器材要照价赔偿。4、体育课成绩、考核办法(1)体育课为必修课,每学期都要进行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重修。(2)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3)按体育系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项目及标准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查、考试内容包括技术技能、体育理论、身体素质。每学期的考试项目应于期初向学生公布。(4)对学生的期末成绩采用综合评定办法,即技术考试成绩60%与平时成绩(学习态度、学习行为、考勤)40%之和为最后成绩。(5)学生在一学期中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体育课总学时的1/3以上,或无
8、故旷课达本学期体育课总时数1/5以上,其成绩按“0”分记。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可随下一年级重修后,方可考核。(6)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前向任课教师申请缓考(并附证明),经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时间按学校规定或部门安排进行(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的第3、4周进行)。(7)考核成绩的更改,缓考成绩的上报等,均应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意见和具体成绩,经主管主任审核并加盖体育部印章,送教务处入成绩库。(8)学生每学期因病不能考试的项目可以参加缓考一次,补考规定在新学期开学后的第3、4周进行。因故经批准,不能及时缓考者,可以随下一年级进行。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考处理。(9)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补考,必须重修。重修体育课必须去校教务处办理重修手续,由体育部根据其人数统一安排教师上课。(10)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有残疾而确实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可转修保健体育课,保健体育课考核及格可以取得体育课的成绩和学分,但需注明为保健体育课。(11)教师应严肃认真对待考查、考试,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对身体条件差,完成要求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课外辅导。(12)各教研室在学期末要对考查、考试情况进行总结,结合成绩的分析,总结教学中的主要经验及问题,以便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