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陪护管理补充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344580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探视、陪护管理补充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探视、陪护管理补充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探视、陪护管理补充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探视、陪护管理补充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以视、降护管理科克规定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和安全,请减少陪护。2、陪护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护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护卡,每次陪护限一人且相对固定,陪护停止,将卡收回。3、在此期间谢绝探视,危重患者经医师同意后方可探视,每次探视仅限两人。4、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日请自觉佩戴口罩(由于物资紧缺,我们无法向每人提供,请尽量自行准备)并主动配合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接受治疗和活动。5、科室每日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1次,详细询问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症状及病史(发热:体温N37.3t;发病前14天内有重点疫区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重点疫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史关联),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6、陪护期间服从医护人员、保安人员安排,不得取下口罩,不坐、躺病床。陪护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在指引下到发热门诊就诊。7、陪护期间若影响病区管理,经反复劝阻无效者,将报请院保卫科和派出所警务室协助处理。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请您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