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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二:测算药事服务成本的几点说明一、药事服务成本的内涵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我市将药事服务成本定义为医院为患者提供药品服务和药学服务收取的费用。其内涵包括:药品在采购、保管、调配等环节产生的费用,以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务价值。药事服务成本不应体现承担筹集医院发展资金和补偿医疗服务成本的功能。二、药事服务成本的构成药事服务成本分成两大类,即“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包括:药房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水电气损耗、药品采购、储存、保管、损耗、设备修缮等。“间接费用”包括:适当分担的管理性支出和直接提供药事服务发生的公、业务费用等。由于我市尚未建立起规范的药学服务机制,因
2、此“间接费用”暂不反映与专业药学服务的相关成本(如审方调剂、用药咨询、用药教育、用药监护等b三、测算药事服务成本的参考办法目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报表未将药事服务成本作为单独会计科目设置,因此须:1、查看“会计报表”,从“药品支出”栏录取药事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数据,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录取“管理性费用、公务费用及业务费用、设备修缮、购置等支出”数据,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录取退休人员经费。2、查看医院医疗工作月报表域“医院门诊人次月报表了解挂号总人次数、诊疗总人次数和注射总人次数。3、从“药品收支明细表中计算出门诊药品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以这个比例对药事服务成本进行分摊,得到门诊药事服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