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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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1)一、总则1.1目的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的监测、预报、预防及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家自 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

2、发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1.3.2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成立县级应急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沙尘暴灾害发生时,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重大沙尘暴预警预报资源,必要时争取利用市级优势资源进行处置。1.3.4注重备战,快速反应。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

3、、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能够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或由相邻地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县境内,需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级)时;(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级),需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助指导救灾时。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1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贾爱民 县委常委、副县长副组长:张建岭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王佳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成 员:李 晴 县气象局局长田献章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熙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

4、长刘文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郝同清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邸淑娟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王月星 县交通局班子成员马喜成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陆全乐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县级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和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等。2.1.2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

5、然资源和规划局陈红福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为: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应急的信息收集、处理、通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以及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2.1.3现场工作组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现场工作组。其职责为:了解突发沙尘暴灾害及其损失情况,做好灾情监测、分析

6、和救援工作;了解当地突发沙尘暴灾害救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2.1.4专家咨询组县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成立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人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为:指导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对沙尘暴灾害进行预测分析,为防灾减灾作好服务;参与对突发沙尘暴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价;赴沙尘暴发生区调研沙尘暴灾害形成的原因,提出沙尘暴灾害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建议。2.2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

7、然灾害,在县政府及其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委办、政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和体育局、交通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具体职责如下:县政府办:发生重、特大沙尘暴后,负责对县委、人大、_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2)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

8、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家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辽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阜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原则。把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气象局制定和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

9、、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县区要层层组成应急指挥部,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3)坚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4)坚持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市、县区各级应急指挥部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或相邻地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市境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1)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2)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

10、I级)时;(3)发生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且有关县区提出请求,需要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救灾时。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2.1.2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2.1.3成员单位市农委、气象局、林业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建设局、公安局、武警支队、交通局、财政局、阜新

11、车务段。2.2职责2.2.1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等。2.2.2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应急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的信息收集、处理和通

12、报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阜新市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2.2.3成员单位职责市气象局: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灾害的气象评估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性天气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市林业局:定期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收集并建立我市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防灾减灾和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市财政局:负责解决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时,需要紧急购置抗灾物资所需的资金。市农委: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

13、灾区恢复农业生产。市环保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参与灾情核查;管理、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市卫生局: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灾后城市公共部位沙尘清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市武警支队:协助地方政府抢险救灾。市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灾减灾工作,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运输车辆。阜新车务段: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

14、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3、预警和监测3.1预警预报3.1.1每年年初,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发生趋势,报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服务。3.1.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由市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报,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3.1.3市气象局应加强对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天气情况及其相关资料,为应急决策服务。

15、3.2预警支持系统3.2.1林业部门要定期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完善沙化土地监测体系,特别是重点风沙区要建立定位监测站(点),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基础数据。3.2.2收集并建立我市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防灾减灾和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3.2.3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4、应急响应4.1沙尘暴灾害分级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1)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

16、000万元以上。(2)重大沙尘暴灾害(级)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3)较大沙尘暴灾害(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4)一般沙尘暴灾害(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4.2分级响应机制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4.2.1一级、二级响应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级)、重大沙尘暴灾害(级)后,立即启动市、县区两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向省气象局、省林业厅、市政府报告沙尘暴有关情况

17、。4.2.2三级响应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级或级)后,启动市或县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4.3险情响应措施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各级政府应迅速做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动员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安排本地交通部门及时封闭高速公路或采取限速及限流措施,并在灾后尽快清扫路面,保证行车安全,及时开放交通。同时,市重大沙尘暴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4.4灾害应急措施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经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批准,

18、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指挥部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市政府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县通报。4.5信息共享和处理4.5.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4.5.2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

19、损失情况报告本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4.5.3信息报告时限与内容要求。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将沙尘暴的预报、预警以及沙尘暴发生时的强度、影响范围和沙尘暴的结束时间等情况在30分钟内报告市重大沙尘暴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在应对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5.4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各级气象、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4.6指挥和协调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

20、控制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气象、林业、农(牧)业、交通、民政、建设、公安、武警、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指挥部。4.7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4.8后期处置对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5、保障措施5.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要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

21、器材,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救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要建立和落实备用通讯系统。5.2完善沙化和荒漠化监测体系继续做好全市沙化和荒漠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沙化和荒漠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市沙化和荒漠化监测体系,保证沙尘暴灾害信息的迅捷、真实和可靠。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为沙尘暴预报、预警及灾害的气象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5.3强化技术咨询,建立技术储备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组成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

22、服务。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做出迅速反应。开展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为推进沙尘暴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务。5.4落实资金保障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5.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各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对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

23、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6、附则6.1有关说明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6.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防御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3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制订并负责解释。6.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3)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

24、保证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鄂尔多斯提供气象保障。(二)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

25、技进步,全面提高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鄂尔多斯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四)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鄂尔多斯市全市范围内发生大风与沙尘暴,包括其衍生灾害(如火灾)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鄂尔多斯市的大风与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组成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局领导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王x(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局长)副总指挥:李_(鄂尔

26、多斯市气象局副局长)2.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市农委、市防火指挥部、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等。(二)部门主要职责1.市气象灾害指挥部:负责对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防御方案。2.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27、工作。组织气象局有关人员做好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督促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三)应急指挥场所1.基本指挥场所基本指挥所设在市气象局。在鄂尔多斯市气象台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络指挥全市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2.机动指挥场所机动指挥所设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1.市气象

28、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各旗区气象局站具体承担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传递。2.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向当地气象部门报告有关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二)预警预防行动1.发生地旗区气象局根据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2.市气象台对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当达到我市大风与沙尘暴预警启动级别的,将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并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局应急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3.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

29、按照大风与沙尘暴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4.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三)预警支持系统1.市人民政府和下辖各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1)建立和完善以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能力。(2)建立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建立和完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

30、,实现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各旗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系统。(四)预警级别及发布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天气气候标准,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四、应急响应(一)气象部门的.应急响应1.IV级响应当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V级大风与沙尘暴预警后,旗区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旗区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市气象台的天

31、气会商,并根据自治区、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旗区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旗区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旗区气象局通报。2.级响应当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发布级大风与沙尘暴预警后,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旗区气象局应当配合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市气象台应当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气象台的天气会商

32、,并根据自治区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市气象台要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自治区气象局报告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台要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市气象台要及时将本地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旗区气象局通报。发生或可能发生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旗区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3.级响应含级响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自治区专家组进行密切联

33、系,随时会商,做好滚动预报、跟踪服务。4.I级响应含级响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上级派出的专家组进行密切联系,随时会商,做好滚动预报、跟踪服务。随时执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各种指令。5.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旗区气象局站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二)信息共享和处理1.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实现共享。2.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

34、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三)应急通信方式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及时向自治区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四)灾害评估1.由市气象局负责统一组织发生地的旗区气象局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评估。2.市大风与沙尘暴灾害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自治区气象局。3.大风与沙尘暴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五)新闻发布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2.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

35、当根据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于经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允许统一发布的信息。(六)应急结束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及时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五、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大风与沙尘暴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自治区气象局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2.市局

36、组织专家对大风与沙尘暴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二)灾害保险气象部门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六、应急保障(一)指挥系统保障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2.市气象灾害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二)资金保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各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市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三)通信保障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

37、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四)装备保障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器材、工具的储备,要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2.市、旗区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等。(五)应急队伍保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

38、监测、天气分析预报服务、气象通信、设备维护和保障、后勤保障、宣传等各有关人员组成。(六)技术储备与保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大风与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七)宣传、培训和演练1.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大风与沙尘暴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2.市气

39、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七、附则(一)术语说明气象灾害预警:是指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及其所属各旗区气象局站监测或预报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

40、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二)奖励与责任追究1.奖励(1)对在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在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3)对因参与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2.责任追究(1)市气象部门及其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

41、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2)发生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三)预案管理本预案将根据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自治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四)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市气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五)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4)第

42、一章 总 则一、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四平市铁西区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二、工作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三、编制依据国家林业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四平市铁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四平市铁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沙尘暴灾害的紧急应对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四平市铁西区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总 指 挥:区政府

43、主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农林水利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农林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平西乡人民政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水利局主管副局长担任。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沙尘暴灾害的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内各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信息收集、处理、通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对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三、成员单位职责(一) 区农林水利局: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和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44、(二) 区民政局:负责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三) 区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落实救治医院及医疗物品,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四)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落实救灾运输车辆。(五) 平西乡人民政府:负责农业生产灾前预防和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第三章 预警、监测一、信息监测与报告区农林水利局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本地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预测,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报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提供依据。二、预警支持系统(一)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开

45、展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收集不同区域的沙化土地、植被等信息,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基础数据。(二)收集并建立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三)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的反馈。第四章 应急响应一、沙尘暴灾害分级根据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程度,将沙尘暴灾害分为四级:(一)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二)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三)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四) 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二、分级响应针对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一)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由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二)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由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三) 较大沙尘暴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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