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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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1总则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一)住宿生规则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

2、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10、严禁乱串宿舍。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

3、人休息。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二)宿舍纪律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4、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5、值日生打回汤菜、馒头后,要做好发放工作,不听从舍长或值日生安排、乱抢乱夺饭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6、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7、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8、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9

4、、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10、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11、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12、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1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

5、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21、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22、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23、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三)宿舍卫生标准1、地面(0.5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2、窗户和窗台(0.5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3、床上(0.5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

6、、干净,无杂物;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5、物品(0.5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6、空气新鲜(0.5):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7、卫生区(0.5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8、墙壁(0.5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四)检查、奖惩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

7、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7、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8、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2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三、遵纪守法

8、,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

9、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3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3.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

10、品。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1.床铺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2

11、.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

12、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10.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11.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三、学生宿舍学生违章处理细则(一)、内务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

13、分2分。(二)、纪律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4.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5.凡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

14、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8.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9.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10.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11.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4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

15、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结合我校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

16、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二、安全排查制度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

17、宿舍、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三、学生离返校安全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四、安全教育制度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

18、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

19、、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五、安全责任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

20、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反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第四条

21、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第二章住宿管理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

22、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办理。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

23、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头处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4、。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第三章退宿管理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

25、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

26、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

27、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

28、问题、反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1.地面(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分。2.床铺(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分。3.物品摆放(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分。4.门窗家具(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分。5.卫生间(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分;

29、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分;有异味,扣分。6.垃圾(分):宿舍内有垃圾,扣分;门口堆存垃圾,扣分。7.阳台(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分。8.宿舍文明(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分。第五章财产管理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30、。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品带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第六章水电管理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反、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

31、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大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大

32、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淫秽、色情、低俗腐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

33、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反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反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

34、管理规定。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

35、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

36、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3集中培训、备战大赛的师生。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

37、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2.非本校学

38、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

39、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

40、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大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6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

41、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

42、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夜不归宿”。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

43、,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学校寝室内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7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房舍管理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

44、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内务管理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

45、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第六条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大小便后要冲水。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生活秩序管理第十条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大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第十一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厅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第十五条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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