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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局责任清单目录一、部门职责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医疗质量与安全事项监管(二)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事项监管(三)传染病防治事项监管(四)学校卫生事项监管(五)爱国卫生事项监管(六)公共场所卫生事项监管(七)医疗卫生机构事项监管(八)放射诊疗卫生事项监管(九)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事项监管(十)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事项监管(十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事项监管(十二)对委托县医师护士协会的监管(十三)卫生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单位的事项监管(十四)规范案件查处(十五)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四、公共服务事项县卫生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部门名称:县卫生局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法律
2、依据备注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办公室法监股拟订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区域规划,制定卫生事业发展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贯彻落实。拟订县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2贯彻执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拟订本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负责基药的采购、配送及使用的措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
3、30号药管办医政股制定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处方点评等制度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与发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计划要求,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卫监所疾控中心在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承担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工作。4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和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
4、】30号医政股法监股拟订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健全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综合改革考评管理。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鼓励吸引优质资本来富合作或独资举办医疗机构,构建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医格局。5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规划,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公卫办组织拟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
5、施。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卫生发展规划,负责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公卫办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会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和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
6、防控和干预。拟订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与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传染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落实法定传染病报告及信息发布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公卫办疾控中心建立完善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落实防控措施,监控病情动态,评价预防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制定慢性病、血吸虫病的防控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慢性病、血吸虫病防控网络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效果评价考核。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承担卫
7、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相关预案和与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公卫办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落实重大灾情、疫情、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措施。9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拟订县中医药事业(中西医结合)总体规划、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并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
8、升工程、中医名医名院工程,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继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中医站10负责拟订县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规划,负责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发动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建设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拟订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市工作任务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爱卫办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承担各类(乡镇、单位、村、社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巩固工作
9、。指导做好农村改厕工作和粪便无害化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城乡除四害工作和常年“四害”密度监测、评价工作。11负责全县卫生行政执法与卫生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以及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和采供血工作的监督。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法监股卫监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等措施。负责
10、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和采供血工作的监督。组织协调卫生监督相关投诉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置。12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工作的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依法履行全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管体系,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医政股开展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规范执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格审核、认定、注册和换证等工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法监股拟订全县各部门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团队无偿献血计划。献
11、血办承担献血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团体献血应急名 库。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献血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承担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提供输血费报销服务。13组织拟订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卫生科技攻关项目,参与拟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拟订医疗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医政股制定年度卫生工作意见,落实卫生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14指导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
12、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政工股组织开展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卫生人员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落实全县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1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与监督拟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工作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组织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机构人
13、员的业务培训。农合办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监管。负责县域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考核和监管。16承担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教育和知识普及,协调疫区乡镇开展查螺灭螺,防病查病治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血防办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1】30号办公室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动物防疫卫生局组织对相关职业人群进
14、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人的疫病防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50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2014年8月,某养殖场饲养的家禽群体发病并大量死亡。接到疫情报告后,县农业局派出专家到场诊断,怀疑发生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采样送检并逐级上报疫情。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县农业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报县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15、开展扑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等防疫措施的技术指导;县卫生局组织对相关人群进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畜的监测,并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人员防护技术指导;县林业局加强对周边野生鸟类疫源疫病的监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暂停活禽交易专项监管;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疫区范围内居民生活救济等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做好禽产品等肉食品供应,紧急调度职责范围内疫情应急所需的物资;县水利水电局对周边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开展巡查,组织打捞弃置的病死禽及其产品并及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周边其他公共场所的巡查,发现丢弃的病死禽及其产品,及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
16、营单位。农业局主管动物防疫工作林业局负责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市场监管局负责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等工作。民政局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疫区群众救济工作。商务局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肉食品供应、职责范围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的物资紧急调度等工作。水利局负责组织打捞违法弃置在城区河道以外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的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城管局负责组织清理违法弃置在其他公共场所的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
17、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某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种植梨300亩、食用竹笋600亩,饲养生猪5000头。县农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种植过程中违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克百威并在生猪饲养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莱克多巴胺,并且已经有部分梨、竹笋对外销售,部分生猪运到县中心屠宰厂屠宰。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县农业局立即通报县食安办,县食安办立即发布食品风险预警。在县食安办协调下,县农业局责令该企业立即追回已销售的梨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令县中心屠宰厂立即停止屠宰该公司的生猪并对已经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县林业局责令该企业立即追回
18、已销售的竹笋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各集贸市场、超市及其他相关单位立即封存、下架该公司生产的梨、竹笋和生猪产品,立即追回已销售上述农产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县城管局对各食品店摊点是否销售上述农产品或者使用上述生猪产品加工食品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涉案产品立即予以封存并立即无害化处理。县公安局提前介入,对相关当事人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刑事侦查。上述职能部门将上述涉及刑事犯罪案情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通报县食安办。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
19、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统一监督管理。公安局负责对食品犯罪案件侦办,维护执法秩序。城管局负责对食品店摊点等监管执法工作。3农药监督管理卫生局加强对卫生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年月日)、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某公司是一家农药经营企业,经营杀菌剂、杀虫剂、杀鼠剂等农业、林业用农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县政府农资打假协调小组组织农业、城管、安全生产监管、环保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生产
20、假农药的违法行为,部分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市民随意购买、使用相关农药的情况。经执法人员集体会商,决定以县农业局名义对经营假农药行为、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名义对经营杀鼠剂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县环保局名义责令该企业经营的假劣农药、过期农药、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县政府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名义通告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做好林业用农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储粮用农药的安全、使用的指导。农业局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林业局负责对林业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质监局查处农药质量违法行为,并依照规定将有关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
21、环保局负责假农药、劣质农药、过期报废农药、禁用农药、废弃农药包装和其他含农药的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粮食局加强对储粮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卫生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4年8月,某A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承接某B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业务,为某B公司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液氯,途径某地,槽罐发生破裂,导致液氯外泄,部分液氯流入富春江水域,随车押运人员有中毒迹象。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立即落实县应急办牵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县环保
22、局负责划定剧毒物品液氯污染区域,对事故现场的水域开展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的环境危害程度进行鉴定和风险评估;依法开展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工作的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调查剧毒化学品的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情况,配合县环保局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运输单位车辆的槽罐进行检测,调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对泄漏液氯的毒性鉴定,组织开展对事故中有中毒迹象人员的抢救工作。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资质进行调查。公安局负责
23、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环保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法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
24、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质监局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
25、定。5放射源管理卫生局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某放射源生产单位向环保局报案称一放射源被盗,环保局会同多部门立刻联合展开调。经查,被张某盗卖给一私立医院放射科。环保局协助公安局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对,并根据被盗单位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管理不善导致被盗行为进行了查处;县公安对盗窃行为进行了查处;卫生部门对盗窃后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后果进行了调查并处置,并对私立医院未经审批购买放射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公安局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
26、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环保局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气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组织实施放射源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根据涉源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辐射安全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等核发放射源安全许可证,并通报公安局;负责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和废气处置领域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局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组织开展放射源安全技术科学研究。交通运输
27、局负责放射源水路运输和放射源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人员的安全监管。6收养登记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 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3年9月,县公安局安福派出所接到捡拾弃婴报案,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查找生父母及亲属的工作,确认属弃婴后,出具捡拾弃婴报案及查找不到生父母证明,送交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抚养。2014年8月,赵某和徐某向社会福利中心提出收养申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了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县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8、;县民政局负责收养人条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收养条件,向赵某和徐某发放收养登记证书;县公安局根据收养证书,负责办理落户手续。公安局负责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负责收养登记后办理落户手续。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出具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司法局负责办好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以及其他相关公证。民政局严格把关收养人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收养登记证书,并对后续的收养关系状况进行监督与管理。7职业病防治卫生局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认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进行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法
29、、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的通知(安编2014【17】号)有人向安监部门举报,他在某电镀企业长期工作过,得了某种职业病,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安监、人社、卫生等部门联合进行了调查,卫生对该人进行了职业病诊断鉴定,人社发现企业已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安监部门发现该企业没有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在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给予50000元的罚款。通过本次检查,该企业依法进行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安监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实施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的管理,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
30、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人社局负责落实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人保障等工作。民政局负责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保障工作。总工会负责依法代表劳动者督促检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其纠正并采取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8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符合学校传染病防控的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
31、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教育局与卫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及防控策略,共同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卫生部门将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县教育部门要求学校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特别做好向学生家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使家长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疫苗接种。县教育局配
32、合卫生等部门,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监测学校疫情,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9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卫生局负责推动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养医结合服务社区化,引导社会力量开办老龄型医疗机构,推动医养融合发展。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2号)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49号)张某等人决定申办一个养老机构。他们认真对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备案,开始建设。在得到建设单位
33、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后,经卫生部门、环保部门出具合格验收报告;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当地民政部门在各项条件符合之后颁发许可证,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并牵头做好医养融合和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社会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县发经委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县财政局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给予财力保障。县国土局负责保障和监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县公安局负责养老机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日常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养老机构环境测评验收和审查。县住建局、县规划局落实城镇居家养老服务
34、设施配建标准,指导养老服务设施有序建设。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及待遇等规定,完善相关医保报销制度。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对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管。县教育局指导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及相关课程,推进“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的培养。10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县卫生局完善定点医院制度;负责监管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工作;配合财政、民政部门做好救治费用审核;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康复等知识的培训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
35、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3.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1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5. 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1、某日,群众来电,称县城滨河路有一女子流浪,60岁左右,身材矮小,衣衫褴褛,上身穿大衣,下身穿短裤,长期裸着双腿,神情好像不太正常,希望救助站前去解决一下。接到电话后,我站工作人员立即展开相应救助程序,甄别确认后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护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2.2012年10月3日,安福派出所送来一名女性未成年人,名叫黄某,15岁,湖南益阳市人
36、,一条腿因小儿麻痹症略有残疾。据她本人口述,两个月前被一个五十岁的男人从老家骗来常德打工,在一个矿场看车,住在那个男人的家,结果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拿到。她自己想回家,那个男人不同意,她是偷偷跑出来的。在核实情况后,第二天,在和益阳市救助站联系后,救助站组织人员派专车护送她返乡,驱车12个多小时护送到益阳市救助站。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负责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负责受助人员的返回与护送工作;负责对地址不详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制,加强部门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县委宣传部(文
37、明办)负责救助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市民树立救助观念。对于救助管理机构的媒体寻亲、寻人启事予以配合。县综治办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地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综合治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不力,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进行督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县编委办批准各救助管理机构增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救助管理机构人员队伍建设,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有人办事。县发经委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救助保护设施条件。县教育局支持、协助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
38、。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接收工作;支持救助保护机构对不适合入校接受教育的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替代教育,做好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县公安局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立打击整治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违法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置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工作中发现的或报警求助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应及时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可根据
39、需要在救助管理站设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及时处置影响救助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各类案(事)件。县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犯、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和政府收容教养人员的教育矫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排查,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防止流落街头违法犯罪。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流浪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县财政局负责建立稳定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保障机
40、制及救助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县人力社保局支持、协助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年龄阶段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救助保护机构教师开展职称评定。县城管执法局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41、指导长途汽车站、各运输企业为救助管理机构购买乘车凭证和交接送流浪乞讨人员进出站等提供便利。县民宗局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做好少数民族、信教人员的救助工作。县妇联配合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计划,通过公益项目给予相应帮扶,组织各级妇联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升家庭抚育和教育能力。团县委配合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希望工程”总体计划,动员、组织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县残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残疾人相关工作,重点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等
42、工作,将流浪乞讨未成年残疾人纳入扶残助学等项目,指导各级残联依法保护流浪乞讨残疾人的各项权益。11遗体处理县卫生局负责管理医院出具在医院死亡人员的死亡通知书,并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2.湖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54号)张某父亲在医院死亡,由医院出具死亡通知书后,交由殡仪馆火化,火化后,张某未将父亲骨灰葬入公墓,而是自己选了处林地埋葬,接群众举报后,民政部门会同林业、当地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由民政部门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张某接到通知书后,自行整改,将父亲骨灰葬入公墓,恢复林地原状。县民政局负责管理全市遗体处理事项,指导县殡仪馆建设,组
43、织拟定遗体处理程序,牵头查处骨灰乱埋乱葬现象。县公安局负责出具死亡证明,负责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为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遗体及无名无主遗体。县国土局会同民政部门查处在土地上违规建墓、乱葬乱埋现象。县林业局会同民政部门查处在林地上违规建墓、乱葬乱埋现象。县外事办(侨办)会同民政部门就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县的丧葬有关事宜进行管理。12流动人口管理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流动人口的健康检查、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务和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核发和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
44、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进流动人员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湖南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2、湖南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 以居住证积分管理为例,其积分指标体系包括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居住年限、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遵纪守法、婚育证明、投资纳税、计生情况等内容;需要教育部门提供文化程度等证明,人社部门提供职称、技术等级、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证明,民政、卫计部门提供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财政部门提供投资纳税等。同时,凭积分享受子女就学、公租房,需要发改、财政、教育、建设等部门统筹安排教育资料分布、公租房建设等,需要教育部门提供就学名额等
45、。如,张某从到广东打工,其未成年子女要在广东读书。张某需要参加当地的居住证积分管理,按照要求需要教育部门提供文化程度等证明,人社部门提供职称、技术等级、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证明,民政、卫计部门提供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财政部门提供投资纳税等。根据积分高低到当地学校入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培训、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社会保障接续等公共服务;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与其招用流动人口之间的劳动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劳务输出输入对接工作;负责引进人才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服务活动的管理,规范人力
46、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职业中介欺诈行为县新居民局协调指导各部门研究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县公安局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高危人口列管控制和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县发经委参与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研究编制包括为流动人口服务的相关设施在内的建设规划,安排本级人民政府事权范围内的建设投资县教育局负责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向遭遇临时性困难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完善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制度。具体负责以下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有关救助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