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474874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4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doc(1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程治安保卫工作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所有参建设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 2009年5月1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企业事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 2004年12月1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

2、范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公安厅 浙公通字2005152号)基建管理标准汇编 3 管理职责3.1 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工程保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工程现场的治安保卫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刑事案件。3.2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本单位治安保卫台帐,按照工程现场治安保卫领导机构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项治安保卫方面的工作,杜绝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3.3 各施工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机具和物资,并报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和监理单位备案。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工程治安保卫领导机构4.1.1 治安保卫领导小组4.1.2 工程应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领导本工程的

3、治安保卫工作。4.1.3 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牵头,成员由各参建单位组成。4.1.4 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在现场治安保卫方面的分工及责任,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制定工程治安保卫条款,明确各方治安保卫职责,落实工程治安保卫工作的经费和措施。4.1.5 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程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4.1.6 工程治安保卫办公室4.1.6.1 工程治安保卫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在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及上级、地方政府治安保卫部门的指导下,会同建设单位负责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工

4、作。4.1.6.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4.1.6.3 负责制定、落实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保卫管理制度,调解和组织协调施工期间的治安纠纷,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打击内部盗窃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4.1.6.4 检查、监督各施工单位运用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方法,落实“六防”(防盗抢、防爆炸、防火灾、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等措施。4.1.6.5 负责对各参建单位人员办理出入证审核登记,并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治安管理承包责任书。4.1.6.6 负责对门卫管理、巡查保安人员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等。4.1.6.7 负责

5、对各施工单位所发案件的考核工作。4.2 治安保卫组织及人员4.2.1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根据治安保卫工作分工实际,明确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配置与治安保卫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兼职治安保卫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队伍。4.2.2 治安保卫人员应当经过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4.2.3 治安保卫人员应配备与本工程保卫职责相匹配的装备。4.2.4 业主公司应将工程项目的保卫组织及保卫组织负责人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保卫组织的变动及其保卫组织负责人的任免,应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4.3 治安保卫制度4.3.1 总述4.3.1.1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

6、工程实际情况,至少建立以下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或措施:a) 门卫、值班、巡查制度;b)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c)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d) 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e)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f) 工程中存放、使用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时,应建立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g) 应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4.3.1.2 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治安保卫工作分工实际,建立相关制度。4.3.2 参建单位进厂安全管理4.3.2.1 参建单位招聘的进厂外来用工人员应持有外出劳务证

7、明、身份证、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等证明,由参建单位安全保卫主管人员建立台账保管,以备检查。4.3.2.2 进厂参建单位办理用工人员出入证,应由参建单位安全保卫主管人员负责统一申报(呈报全部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会审会签后由建设单位人事保卫部归口办理。4.3.2.3 参建单位在办理出入证时,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同时与其签订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治安管理承包责任书。4.3.2.4 所有参建单位对重要的物资堆场、仓库、重要器材、重要办公场所、施工场所应列为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并安排保卫人员值班,防止破坏、盗窃发生,消除隐患,工程保卫领导小组

8、和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工作。4.3.2.5 各施工单位对聘用的用工人员的使用,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并加强对用工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用工人员的思想动态,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4.3.2.6 参建单位用工人员应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因不服从门卫、巡查人员管理造成用工人员斗殴、闹事等治安事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应追究相关参见单位管理责任。4.3.2.7 根据“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精神对工程内部有多单位交叉施工场所的治安工作,由工程保卫领导小组和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负责协调处理。4.3.2.8 各参建单位安全保卫主管人员必须参加每

9、月一次的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和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负责召开的有关治安保卫工作会议或业务学习,并及时进行传达、落实会议精神。4.3.2.9 各施工单位保卫人员对重要物资(贵重金属)、设备等在巡查中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勤走动、勤询问、勤检查,仔细巡查各重点部位及易发案点。在安装施工及存放期间,应采取巡查和蹲守相结合的方法加强防范,必要时采取技防措施。4.3.3 物资进出管理4.3.3.1 所有物资、设备、工器具出门一律凭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出门证,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的核对、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4.3.3.2 物资出门由相关施工建设单位填好物资出门证明,由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由建设单位保卫负责人审

10、核签发物资出门证,交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确认,门卫核验无误后方可出门。出门证填写应清楚、完整、写明物资出门的名称、数量、出门原因、出门日期等。4.3.3.3 施工建设单位工作完毕、设备、工器具、多余材料等需要出门的,应持建设单位保卫负责人审核签发物资出门证和进场时提供给门卫的物资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4.3.3.4 废旧物资出门,一律凭建设单位保卫负责人审核签发物资出门证,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4.3.3.5 因临时进入施工等携带进场的工器具等,进场时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出门时由门卫检查核对、注销。4.3.4 人员进出的管理4.3.4.1 进出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区域的人员应着装整齐,

11、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等,入内不得吸烟。4.3.4.2 进入大门的施工、建设、管理人员凭有效出入证进入,不得拒绝门卫人员的检查、核对,出入证严禁转借、过期使用,新增人员及时按要求办理。4.3.4.3 外来联系工作、业务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经门卫联系确认后,填好会客单前往,结束后接待人员在会客单上签字后交门卫值班室。4.3.4.4 对外来单位参观或上级部门检查、参观等,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方与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联系,到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办理参观证后,由接待单位派员陪同进入。4.3.4.5 因施工、建设期间在内部发生盗窃、破坏、打架、闹事等行为被查获辞退、处理人员,出入证收缴,各施工单位不得再次

12、聘用,杜绝其再次办理出入证进入施工。4.3.5 车辆进出的管理4.3.5.1 因临时进出的外来机动车辆(包括施工车辆)必须在门卫值班室办理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当天归还,车辆通行证必须放在车辆前方醒目位置。4.3.5.2 未办理车辆通行证、报废、未年审车辆及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等不得进门。4.3.5.3 因施工建设及管理需要需经常进出的车辆,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车辆通行证,车辆通行证放置在车辆的前方醒目位置,不得转借,到期转办。4.3.5.4 门卫、保安人员有权查、问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进出车辆,任何车辆驾驶员不得拒绝检查。4.3.5.5 车辆通行证严禁转借、遗失、损坏、隔日归还等情

13、况发生,违者一经发现参照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考核。4.3.5.6 装载物资、工器具等车辆出门,应主动提供物资出门证给门卫核对、检查,进现场登记的工器具等,出门时应主动在门岗进行注销,保安有权查扣出门不明物资。4.3.5.7 电动自行车严禁带人、自行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4.3.5.8 车辆在工地内肇事,碰撞设备等,应明确责任,按责赔偿,发生等级以上交通事故,报当地交警部门处理。4.3.6 门卫值班、巡查管理4.3.6.1 门卫值班人员应恪尽职守、按章办事、文明执勤、礼貌待客。5.5.2、门卫值班人员须轮流出门站岗值勤,站岗时要求戴大盖帽跨立,着装规范。4.3.6.2 认真做好出入证检查工作,要

14、求进出大门的施工、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凭证进入。4.3.6.3 外来联系工作、业务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门卫联系确认后,填好会客单前往,结束后接待人员在会客单上签字后交门卫值班室,严禁闲杂或不明身份人员进入。4.3.6.4 严格执行物资出入管理,出门物资凭有效物资出门证(领导审核签字,如:施工方负责人、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审核),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杜绝不明物资出门,凡临时进入施工携带进场的工器具,应在门卫处登记,出门时注销。长期施工携带进场的施工单位自身的设备、工具等,应提供清单给门卫留底,出门时凭物资出门证和提供清单由门卫核对检查无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双休日等因需外出的

15、物资,须提供有效证明给门卫人员,上班后补办物资出门证。4.3.6.5 对外来车辆进场门卫应进行联系,作好登记,凭有效证件换取车辆通行证联系登记好后方可进入,当天有效,未经同意不得过夜,并要求进场限速行驶,规范停放。车辆通行证应要求放在醒目位置,对检查发现转借的通行证一律查扣,出门车辆不得拒绝门卫检查。 4.3.6.6 加长、超高、超宽、重型等特种车辆进入公司,凭有效证件换取车辆通行证后,要求相关施工单位、部门安全员到门岗引导车辆进入指定施工地点。4.3.6.7 门卫值班中发现的隐患、违章等及时处理、汇报。4.3.6.8 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会客单、交接班记录及各种登记表等。4.3.6.9 门

16、卫值班人员对安装的技防设备应会操作使用,并利用技防设施做好内部防范。4.3.6.10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搞好室内外卫生。4.3.6.11 巡逻人员担负施工区域范围的治安保卫“六防”巡查工作。4.3.6.12 巡查中应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4.3.6.13 根据工程实际,对划定的工程治安保卫重点部位,应作为巡查重要部位进行巡查。4.3.6.14 巡逻值班人员在巡查期间发现可疑情况及违章等,有权检查或临时处置,并及时汇报当班保安班长、领导。4.3.6.15 对巡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等应详细做好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上报后落实相关单位整改。4.3.7 现金、票

17、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4.3.7.1 各施工单位对财务室存放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必须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和监控报警等装置,保险箱应实行装甲化。4.3.7.2 存放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现金、票据、印鉴等应分存在各保险箱内,钥匙由专人保管,随身携带。4.3.7.3 空白支票的领用、审批符合要求,做到支票和印鉴章由专人分别保管。4.3.7.4 外出存取较大数额的款项时,应安排人员专车护送等。4.3.7.5 护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丢失、无法到达目的地等突发情况,护送人员应及时汇报单位领导、报警并严密看管,确保安全。4.3.7.6 贵重金属、设备、物品等

18、应登记造册,物册相符,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加强防范、严防失窃、损失。4.3.7.7 贵重物品无故不得随便外借、私用,特殊情况,严格审批手续。4.3.8 危化品和有毒物品安全管理4.3.8.1 各施工单位对危化品、有毒物品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各类性质的危化品仓库,对危化品进行分类存放,周边、室外应有技防设施,门窗、室内有物防设施。4.3.8.2 对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进行分类互相隔离、并明确专库,专人保管,严格保管、领用等。4.3.8.3 危化品、有毒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应定点存放、登记造册,物册相符。 4.3.8.4 各类危化品、放射性物质、有毒物品应作为重点防盗、防火部位,设

19、立消防、治安安全第一责任人,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4.3.8.5 从事使用、保管危化品、有毒物品、放射性物质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技术考核或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后方可上岗。4.3.8.6 对从事使用、保管危化品、有毒物品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由相关单位定期进行培训、学习。4.3.8.7 各施工单位对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应由专用车辆运输,氧气、乙炔等不得混装进厂。4.3.8.8 各施工单位对运输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进厂,应安排专业人员装卸。4.3.8.9 装载危化品、有毒物品等进门后发生交通事故或泄漏等,应及时汇报,由专业人员、消防人员妥善处置,保安人员做好现场警戒。4.3.9

20、 5.8 内部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报告制度4.3.9.1 根据治安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内部发生治安事件,由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根据事件人员的归属及事件性质,指定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4.3.9.2 工程内部发生涉嫌刑事案件,发(报)案单位应安排人员立即保护案发现场,抢救受伤人员,报告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立案调查。4.3.9.3 发生内部治安、刑事案件,案发所在地(相关)单位应上报案件的调查报告(时间、地点、人物、案发情况及调查等)报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调查报告必须真实,时间、数字准确。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根据案情,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4.

21、3.9.4 发生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的各类治安事件、涉嫌刑事案件,由建设单位保卫办负责现场调查确认后,应立即(1小时内)报告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安全环保部和浙江能源集团生产安全部。(资料性附录B)4.3.10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管理4.3.10.1 各参建单位治安保卫人员以各单位自主培训为主,应经常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以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的技能,提高法制意识。4.3.10.2 建设单位保安人员应在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指导下,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学习、防范教育,强调工作职责。其余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

22、人、安全管理人员、用工人员治安安全防范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4.3.10.3 派驻保安人员应参加保安从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4.3.10.4 各参建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应参加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研究解决工程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4.3.11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管理4.3.11.1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应在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每月至少1次组织对各参建单位进行治安安全防范检查工作。4.3.11.2 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4.3.11.3 各参建单位对本单位施工、建设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

23、不安全因素、隐患,限时整改。4.3.11.4 各参建单位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除对当事人进行考核外,并考核参建单位5005000元,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给案发参建单位予500050000元考核外并报公安部门调查案件和追究法律责任。4.3.11.5 本着教育与考核相结合方针,对不服管理,违反下列条款之一的,按照建设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标准、交通安全工作标准给予当事人1005000元考核。(对偷盗公私财物的按偷盗财物价格的二倍进行考核;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情节较重的或致人轻伤、产生一定后果的及对三人团伙打架斗殴、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给予1000元以上10000以下考核,并辞退或驱逐出

24、厂,同时送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1)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情节较轻的; 2) 私自挪用、偷盗公私财物的;3) 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损坏公私财物的;4) 未经许可进入工程重点、要害部位的;5) 伪造或借用他人身份证和出入证、使用过期出入证进施工现场的;通行证到期未转办或转借他人使用。6) 使用犯罪嫌疑人进场务工的;7) 吸游烟或擅自使用明火的;8) 私自攀折花枝、践踏草坪、爬窗翻墙、摄像摄影、乱扔乱倒垃圾的或对擅自拆除固定围墙、铁栅、防盗器材等设施或对保卫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未及时落实整改或因此造成损失的。9) 在工程区域内道路上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10) 违反工程建设内部道路交通禁令

25、标志、堵塞道路的;11) 非机动车辆不按指定地点停放的;12) 将违禁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带入施工单位的;13) 参加赌博或聚众赌博、提供赌博场所,传播色情等;参加邪教组织、非法组织或参与活动的。14) 在工程施工区域内酗酒、聚众闹事的;15) 利用施工车辆和交通工具偷盗设备及其它物品的。16) 未签订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治安管理承包责任书和办理出入证等手续或未经培训、安全教育等擅自施工被查到的。17) 不服门卫、巡查保卫人员管理或阻碍保卫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较大影响的。18) 因参建单位对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松弛,管理混乱,导致偷盗、打架、赌博、闹事等频繁发生的。19) 违反其它规章制

26、度和禁令的。4.3.11.6 换取通行证后未经同意车辆过夜的,扣50元/天。4.3.11.7 骑车(非机动车)进出大门,扣100元人次。4.3.11.8 带小孩进入施工场所,扣100元人次。4.3.11.9 对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到位,治安防范良好,成绩突出的参建单位及建设单位所属部门,由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审核后按专项费用给予奖励。4.3.11.10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联系电话0572-2429110。4.3.12 治安保卫台帐4.3.12.1 治安保卫力量配置及治安保安人员情况;4.3.12.2 治安保卫年度计划工作和总结;4.3.12.3 警械器材登记记录、使用记录;4.3.12.4 治安保

27、卫重点部位情况;4.3.12.5 人员、车辆进出登记记录;4.3.12.6 检查、巡查记录;4.3.12.7 治安保卫事件协调、取证、调查、考核相关记录。4.4 治安保卫重点部位4.4.1 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正确划定本工程治安保卫重点部位。4.4.2 治安保卫重点部位必须落实下列安全防范措施:a) 指定治安责任人(部门)。h) 建立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i) 设置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j) 组织值班守护,或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4.5 物防、技防设施4.5.1 建设单位应同步规划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技术预防设施,纳入投资项目。4.5.2 应根

28、据工程建设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配置必要的临时性物防、技防设施。临时性物防、技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工程中物防、技防设施规划统筹考虑,以降低建设成本。4.5.3 技防系统的配置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物防、技术设施应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并正常投用。4.5.4 与工程配套的技防设施建成后应经过验收。4.6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基本工作4.6.1 门卫值班4.6.1.1 对出入工程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的工作人员、车辆实行出入证、通行证制度,来访人员、外来车辆实行盘查、登记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车辆进入相关区域。4.6.1.2 出入工程施工现场、仓库的物资、装备、工器具应按照流程进行登记、审批、

29、门卫核实制度。4.6.2 巡逻和检查对施工现场及要害部位开展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巡逻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4.6.3 治安保卫教育培训4.6.3.1 应经常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员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的技能,提高员工法制意识。4.6.3.2 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应急措施,原则上每年至少演习一次。 4.6.4 宿舍管理4.6.4.1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员工宿舍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或规定,规范员工的行为,并经常性开展治安检查,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6.4.2 经常性检查宿舍用水、用电安全。4.6.5 相关方沟通4.6.5.1 分析了解周边情况,制止影响正常施工及施工安全的各类事件

30、。4.6.5.2 与当地公安机关定期沟通,互通信息,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4.7 治安事件的报告、处理4.7.1 工程现场发生涉嫌刑事案件,应立即保护案发现场,抢救受伤员,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立案调查。4.7.2 工程内部治安事件,由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根据事件人员的归属及事件性质,指定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4.7.3 发生下列事件,建设单位在接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1小时内)报告浙江能源生产安全部:a) 造成工程建设各方人员伤亡的各类治安事件、涉嫌刑事案件;b)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各类治安事件、涉嫌刑事案件。5 报告和记录本标准形成下列记录:a) CD TRQ40100

31、4(01)-2012 治 安 案 件 调 查 考 核 表b) CD TRQ401004(02)-2012治 安 案 件 呈 报 表c) CD TRQ401004(03)-2012警械器材登记、使用记录表d) CD TRQ401004(04)-2012巡逻检查值班记录表e) CD TRQ401004(05)-2012外来车辆出入登记表f) CD TRQ401004(06)-2012外来人员联系业务出入登记表g) CD TRQ401004(07)-2012外来单位进入施工工器具登记表6 附录附录A(规范性资料):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处置预案7 检查与考核施工现场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治

32、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治 安 案 件 调 查 考 核 表 编 号: CD TRQ401004(01)-2012 版本号:A/0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发案时间所在单位发案地点当 事 人案件性质当事人电话经济价值 案件调查、考核情况:保卫办公室意见工程治安保卫小组领导意见备 注 治 安 案 件 呈 报 表 编 号: CD TRQ401004(02)-2012 版本号:A/0 呈报单位:发案时间所在单位发案地点当 事 人案件性质当事人电话经济价值 案件调查情况:保卫办公室意见工程治安保卫小组领导意见备 注 填报人员: 年 月 日警械器材登记、使用记录表编 号: CD TRQ401004(03)-2

33、012 版本号:A/0序号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价值配发日期使用人员使用情况备注巡逻检查值班记录表编 号: CD TRQ401004(04)-2012 版本号:A/0日期: 年 月 日班次:天气:值 班 人:巡逻检查部位及发现的隐患处 置 情 况接班人签名:外来车辆出入登记表编 号: CD TRQ401004(05)-2012 版本号:A/0日期车型车牌号联系单位进厂时间出厂时间通行证号码备注外来人员联系业务出入登记表编 号: CD TRQ401004(06)-2012 版本号:A/0姓名单 位电话身份证号联系单位及姓名进厂时间出厂时间车牌号外来单位进入施工工器具登记表编 号: CD TRQ

34、401004(07)-2012 版本号:A/0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电话工器具名称(或清单)进厂日期出厂日期AA附录A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为确保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A.1 适用范围A.1.1 聚众冲击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及各参建单位办公、生活场所,冲击施工现场和各要害部位。A.1.2 聚众哄抢工程物资及其它公私财物。A.1.3 在施工现场内寻衅滋事,破坏工程设备和公共设施,制造混乱。A.1.4 有一定范围或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和持枪(刀)行凶等暴力犯罪行为。

35、A.1.5 聚众堵塞办公区场所,进厂道路和现场交通道路,非法占据公共场所。A.1.6 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案件、交通事故。A.1.7 其它严重危害工程建设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突发事件。A.2 处置原则及措施A.2.1 当发生突发治安事件时,应遵循依法办事、执行政策、不循私情以理服人的原则。应急处置人员应在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公安机关或专业人士的领导、组织下,快速反应,加强现场警卫、隔离、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以将问题引向缓和,不要把矛盾激化。A.2.2 遇外来人员冲击办公、施工场所,一般应采用以下基本对策:A.2.2.1 当外来人员聚集在大门口,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出警维护本单位正常

36、秩序。同时组织力量做好应对准备,防止受到非法侵害。A.2.2.2 在当地政府人员或公安民警未到现场时,由相关主管人员出面对话,了解其意图,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在开展工作时注意劝阻方式,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劝阻;对肆意闹事铤而走险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在保护好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相机、摄影机等器材抓拍取证,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正常施工。A.2.2.3 当聚集人员发动冲击冲办公、施工场所,经现场保卫人员劝阻无效后,经现场公安指挥,在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强行制止,把施工现场的损失减到最小。A.3 处置程序A.3.1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发现人员迅速用电话或其

37、它通信工具将现场情况报告工程治安保卫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2429110),同时报告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建设单位消防电话2429119,救护电话:12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A.3.2 保卫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应急队伍成员由建设单位人事保卫部人员、保安人员,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以及施工单位保卫人员组成到达指定地点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根据事件的性质报告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当地公安部门、地方政府,事态严重时要求公安机关出警、依法查处。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人员到达事发地点后,负责指挥权归现场保卫领导小组。A.3.3 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需要采取

38、封闭(保护)现场,设置临时警戒区域,实行内部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查验有关人员身份证、出入证和盘查可疑人员等紧急状态下的现场管制措施,当事态扩大,一时无法疏散时,现场应停止施工作业,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保护好现场或控制进出人员、物资的撤离疏散。保护或撤离的重点是: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重要图纸资料、设备。明确撤离方向、划定重要施工区域。A.3.4 在工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保卫办公室统一组织指挥现场的治保人员、保安等保卫力量,按照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尽快消除现场危机,恢复稳定,并做好善后工作。A.3.5 各参建单位应组织力量,保护本单位的办公室和施工区域,随时保持与施工现场保卫办公室的联系

39、。A.3.6 发生事件后,如有新闻媒体等前来,经汇报领导后,由保安人员带到相关部门。保安人员对事件中发生情况,不得随意向媒体提供或发表评论。A.4 后勤保障A.4.1 建设单位行政事务部负责后勤保障,准备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小车待命,后继梯队应赶赴施工现场待命。建设单位消防车作为现场待命车辆。A.4.2 根据事态的发展,食堂、医务室准备好充足的食品和应急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A.5 注意事项A.5.1 本预案启动后,保安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达指定位置,救援中应加强协助、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障事件的有效控制,将损失减到最小。A.5.2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保障自身安全,涉及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立即报告工程治安领导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开救援活动。A.5.3 在实施现场警戒和现场维护过程中,保安人员应在现场指挥的情况下,统一行动。A.5.4 在紧急处置行动中,应保证各单位、处置、指挥人员间的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信息,保障救援的灵活性和主动性。A.5.5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本预案按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便及时进行补充、完善。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文秘知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