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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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1.2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3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4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5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领导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2 指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3 职责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3预防、监测、预报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3.2 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预警及预报错误!未定义书签。4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错

2、误!未定义书签。4.2 应急响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3应急处置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5后期处理和新闻报道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善后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5.2 社会救助错误!未定义书签。5.3 保险理赔错误!未定义书签。5.4 调查报告和灾后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5.5 情况通报错误!未定义书签。5.6 灾(险)情通报错误!未定义书签。5.7 新闻报道错误!未定义书签。6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 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2 抢险救援力量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3 抢险救援装备及物资错误!未定义书签。6.4 抢险救援资金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5 制度保障错误!未

3、定义书签。6.6 责任追究错误!未定义书签。7宣传和演习错误!未定义书签。7.1 宣传错误!未定义书签。7.2 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7.3 监督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 预案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8.2 预案颁布实施错误!未定义书签。8.3 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8.4 预案修订错误!未定义书签。8.5 奖励错误!未定义书签。9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9.1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9.2 地质灾害灾情分级表错误!未定义书签。9.3 地质灾害险情分级表错误!未定义书签。9.4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分级表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概述近年来,地质灾

4、害防治形势越来越严峻。我们必须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长期性,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制目的为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果断、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险情灾情,将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肩负将本方案打造成为适应镇一切灾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集成、简单、灵活、适用的模块化集成任务。1.3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科室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救人为先。1.4 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

5、庆市长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长寿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长寿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长寿区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紧急启动制度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但渡镇辖区内的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突发地质灾害点的灾(险)情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体系及职责2领导机构镇党委是辖区突发灾难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2.2 指挥机构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是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镇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移民项目高切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等突发地质环境险情、灾情抢险排危、应

6、急救援、综合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处置镇突发地质灾害的险情灾情。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保障队、善后处置组和新闻宣传组。(-)指挥部组成指挥部由总指挥长1名,指挥长1名,联络长1名,副指挥长9名,成员由主管科室负责人、综合科室负责人和村社书记主任为成员组成。总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长:由镇长担任;联络长:由镇人大主席担任;副指挥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办(所、中心)负责人、驻守地质队队员、各村书记主任担任。(二)指挥部下设机构1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办,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由分管建管办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建管办工作人员为成员。2

7、 .综合协调组设在党政办,由分管党政办的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3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分为应急调查组、应急疏散组、应急抢险排危组,由镇武装部部长任队长。应急调查指导组以驻守地质队员为核心建管办、规自所、应急办、农服中心工作人员构成;应急疏散组、应急抢险排危组,主要由各村应急队伍、镇预备役士兵组成。4 .应急救援保障队由指挥部联络长任队长,党政办、民政办、但渡镇派出所、应急办、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任成员。5 .善后安置组由分管民政办的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办牵头,灾(险)情所在地的当地村配合。6 .新闻宣传组由宣传委员担任组长,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建。2.3职责划分2.3.1 综合协调

8、组:(1)负责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抢险救援;(2)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及新闻发布、报道等工作;(3)负责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32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应急调查组:(1)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点的基本资料;(2)负责灾(险)情现场应急调查(原因、规模、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和灾(险)情现场应急监测;(3)负责灾(险)情应急排危方案和失踪人员的施救方案的拟定;(4)负责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人员搜救疏散组:(1)负责将地质灾害威胁区和影响区内群众的撤离、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2)负责对地质灾害灾情区域的失踪人员的搜查、搜救、施救、撤离、转移;(3)负责完成指

9、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抢险排危组:(1)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排危方案的实施;(2)负责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2.3.3 应急救援保障队:治安和交通秩序应急保障队:(1)负责灾(险)情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2)负责维护灾(险)情现场与外围间的交通道路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援队伍的顺利进出。(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医疗卫生综合应急救护队:(1)负责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援;(2)负责灾后现场卫生防疫工作;(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道路抢险保通和运输应急保障队:(1)负责灾(险)情现场或外围进出道路路障的疏导,确保道路畅通;(2)负责群众疏散和失踪人员搜救工作后的灾(

10、险)情现场路障的设置;(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物资应急保障队:(1)负责救灾物资(帐篷、食品、衣被等)的调集、运输、登记、发放等工作,开通救灾物资运送“绿色通道1.及时将救灾物资运往灾区。(2)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电力应急保障队:(1)负责灾(险)情现场与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输变电线路的断电工作;(2)负责保障抢险救援所需电力;(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通信应急保障队:(1)负责灾(险)情现场的抢险救援通讯保障;(2)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燃气供水应急保障队:(1)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用水保障工作;(2)负责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天然气的

11、中断工作;(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4 善后处理组:(1)负责对伤残人员或死亡人员、损失财产进行登记汇总,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受伤人员抚慰及灾民临时安置工作;(2)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5新闻宣传组:(1)负责真实、客观、准确报道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预防、监测、预报与预警3.1 预防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制度。镇主管科室会同村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于每年汛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汛中“巡查”,掌握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发展情况;汛后

12、核查”,汇总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位置、规模、威胁对象、防治措施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险情早发现、早预防。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镇、科室驻村干部、村社、居民小组、监测人员五级责任体系和网格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到实处。镇通过地质灾害隐患“三查”情况,并按照群测群防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和落实警示牌、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对威胁城市、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区的重大隐患点,在专家或专业队伍指导下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

13、测手机的作用,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数据,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建点和监测预警等基础性工作;按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点防灾预案等内容的宣传培训、编制和印发工作;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及设施设备、应急演练预防准备工作。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在主管部门和驻守地质队员指导下按程序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划定地质灾害的威胁范围及影响范围,并圈定警戒区域;在出现地面裂缝和其它变形迹象的地段设立监测点,一般采用设桩、设纸贴片和固定标尺等简易监测方法落实村居群测群防责任人成立监测小组,签订监测预警责任书;开展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组成员现场培训工作应该掌握监

14、测和作出临灾判断的技术,使群众了解紧急避险方法;事先预定避灾地点、预定疏散路线、预定报警信号,确定疏散命令发布人、确定抢排险单位负责人、确定现场治安保卫单位负责人、确定医疗救护单位负责人,并落实相应值班电话;填写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定期或不定期逐级上报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定期检查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3.2 监测3.2.1 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运行工作镇组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警示防范区的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监测按照非汛期每周一次汛期每周两次,巡查按照非汛期每月一次汛期每月两次,暴雨和连续降雨期间适当加密监测和巡查周期和频率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工作并作好记

15、录和按要求上报。3.2.2 强化地质灾害变形发展形势研判工作驻守地质队作为镇的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应加强与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区地环站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对各村(社区)所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研判地质灾害变形发展趋势。3.3 预警及预报3.3.1 预警预报种类地质灾害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年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按规定,由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会商后,报请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发布。其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当预警预报等级为IV级时,不向公众发布,根据需

16、要通报有关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当预警预报)等级达到I1.1.级及以上或气象台短时预报(1-6小时)降雨量大且持续时间长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并通报有关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临灾预报由区主管部门发布,其中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预报由区主管部门根据监测结果报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其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332预警级别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对长江航运、航道的影响情况,地质灾害灾情分级分为:I级(特大型灾害灾情)、I1.级(大型灾害灾情)、川级(中型灾害灾情)、IV级(小型灾害灾情)。地质灾害险情按预测受灾害威胁需转

17、移人数或潜在可能的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对长江航运、航道的影响情况,地质灾害险情分级分为:I级(特大型灾害险情)、H级(大型灾害险情).I1.1.级(中型灾害险情)、IV级(小型灾害险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级别按照其变形破坏的发展阶段、变形速度、发生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时间分级划分分为:警报级(红色预警);警戒级(橙色预警);警示级(黄色预警);注意级(蓝色预警)。地质灾害预警描述方法是对不同级别险情的灾害监测预警,首先要表述其险情级别,其次表述其预警分级。具体表述如I级红色预警、I级橙色预警。33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级别认定与发布(1)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级别由市三峡地防办认定。(2)非三峡库区地

18、质灾害隐患点预警级别由区主管部门认定。(3)按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长寿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I、II级预警(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市级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地质灾害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发布。II1.IV级预警(黄色、蓝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区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发布。区政府发布的ni、IV级预警(黄色、蓝色预警)信息有升为级(橙色)以上趋势的,应及时上报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单位,有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单位按规定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333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级响应(1)当预警预报等级为I级(红色)时,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

19、测人员加强巡查,加大检测频率,高度关注隐患体和降雨量的变化,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立即发布紧急撤离信号,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并将重要信息快报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2)当预警预报等级为级(橙色)时,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示其注意防范,做好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准备。(3)当预警预报等级为I级(黄色)和IV级蓝色时,通知村社群测群防人员注意查看隐患点和警示防范区变化情况。4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程序4.1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在下列情况下,启动本应急预案:(1)突发地质灾害,已造成灾情(已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2)已

20、发布单点地质灾害I级、I1.级、川级、IV级红色预警(已形成险情);(3)接到村、社区、企业关于地质灾害灾(险)情救援增援的报告;(4)接到市级、区级关于地质灾害救援增援的指示;(5)镇党委、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的;(6)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的。4.2 应急响应程序(1)报警镇政府接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村组干部、有关单位或群众的报警后,立即组织镇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抢险救援,核查灾(险)情,并根据地质灾害灾(险)情级别和分级处置及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将地质灾害灾(险)情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和区主管部门。(2)接警与处警镇政府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主管科室人会同驻守地

21、质队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灾(险)情基本情况,并按规定立即将灾情或险情报告镇政府,由其统一上报区应急办和主管部门;必要时可先行采取发布预警信号、通知受威胁对象撤出危险地带等措施,防止灾情扩大。若是灾情,区政府分管地质灾害的领导应立即决定启动区级应急预案;若是险情,须经区规资局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应急调查核实上报区地灾抢险指挥部后决定是否启动区级应急响应。经主管科室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应急调查核实的灾情、险情,若是灾情应由镇主要领导立即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若是险情,应将核实的险情报区应急办和主管部门。(3)信息上报发生中、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后,各村社应立即向镇应急办和镇主管科室报告,并立即采取先行处

22、置。镇应急办和镇主管科室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向区应急办和区主管部门报告。镇抢险救援指挥部根据发生地质灾害类型和级别启动响应,通知相关科室及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及时核实地质灾害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经区主管部门核实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的,应主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正确渠道上报。经调查认定属于生产经营或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报送信息。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可不受分级管理要求限制。4.3 应急处置程序4.3.1 IV级应急处置程序IV级地质灾害灾情发生后,由区人民政府负责,按以下程序开展应

23、急处置:(1)镇政府负责人组织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和村社应急救援志愿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受灾情况,开展先期处置,设置警戒区域、撤离险区群众、组织现场搜救工作,并迅速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和区主管部门,同时抄报有关部门。(2)区政府应急办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通知区相应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启动应急响应。(3)区相应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抢险。主要包括:进行地质灾害灾情应急调查评估、明确地质灾害体规模、成因分析和发展趋势、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险区内、疏散并妥善安置群众、开展24小时应急监测、组织现场搜救工作,必要时可征

24、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强制措施,防止灾情扩大。(4)区相应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对灾害损失进行核实,对重要工程设施及大中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24小时内向市抢险救援指挥部报告。IV级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1)镇政府负责人组织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和村社应急救援志愿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险情情况,发布预警信号,设置警戒区域,撤离险区群众,并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和区主管部门,同时抄报有关部门。(2)区政府应急办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通知区相应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3)区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应急调查,明确地质灾害成因、规模

25、和发展趋势,划定成灾范围和危险区域,上报区相应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及应急抢险措施建议。(4)区相应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调查结果,立即组织危险区内所有群众撤离安全地带,必要时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强制措施。(5)区相应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抢险措施建议,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抢险排危。(6)区相应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落实专人对地质灾害体进行24小时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及时收集监测数据,分析发展趋势。(7)区相应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在24小时内向市相应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报告险区处置情况。4.3.2H1.级应急处置程序II

26、I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由区人民政府负责,除严格执行IV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措施外,还应当开展以下工作:(1)区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单位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支持。(2)监测工作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监测数据及分析结论应随时报送抢险救援指挥部。(3)必要时指挥长可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4)情况危机时可采取强制必要措施。4331、II级应急处置程序I、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由市抢险救援指挥部负责,区抢险救援指挥部按以下程序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1)镇负责人组织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灾(险)情情况,发布预警信号,设置

27、警戒区域,撤离险区群众,并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和区主管部门,同时抄报有关部门。(2)区政府应急办和区主管部门接到灾(险)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将灾(险)情上报市应急办和市主管部门请求启动市级响应,同时立即通知区相应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并进行先期处置。(3)市抢险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区相应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灾(险)情况及先期处置情况,积极配合市抢险救援指挥部开展后续应急救援工作。434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条件:受地质灾害威胁和影响区域的群众或伤员已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搜救的失踪人员已找到、或失踪人员已过生命期,再无继续救援必要,经请示区应急委

28、批准的;经区应急委批准结束应急的。应急结束:由区相应灾害抢险指挥部指挥长按照区应急委的批准宣布应急结束,转入人员安置及善后处理、后期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5后期处理和新闻报道5.1 善后处理由镇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按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给予救治和救济,并做好善后安置处理工作。由建管办、安监办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迅速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恢复交通畅通,由民政办负责灾民救济救助。5.2 社会救助地质灾害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资,统一由区政府接受捐赠办公室和区红十字会接受,并及时发放到灾区按规定加强监督管理。5.3 保险理赔地质

29、灾害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作好参保理赔工作。5.4 调查报告和灾后评估地质灾害调查组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调查报告明确引发地质灾害责任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地质灾害灾(险)情为人为活动引发的依照法律法规追求责任人的责任。地质灾害评估由主管部门负责。小、中型的由区主管部门组织灾后评估,并于灾后15日内书面向区政府应急办、区应急指挥部和市主管部门报告。大、特大型的由市主管部门组织灾后评估。5.5 情况通报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现场指挥部要按规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抢险救援、灾害现场控制等情况向区抢险指挥部和区政府应急办报告

30、,并将领导的指示,迅速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人员。5.6 灾(险)情通报地质灾害现场调查组要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尤其要掌握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市派出工作组情况、区政府应急委和区抢险指挥部向工作组汇报应急处置等情况提供调查取证材料,并按照工作组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大、特大型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应及时向市主管部门报告,市主管部门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向市有关部门及有关区县人民政府通报。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作进一步调查,由市监察局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5.7 新闻报道大、特大型地质灾害信息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

31、则,经区政府应急委、市政府应急办或区抢险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成立的新闻发布机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新闻发布工作按照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项预案规定执行。6应急保障6.1 通信与信息保障构建完善的通信系统,并配备通讯设备,保证日常应急管理联络安全畅通。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信息畅通。镇抢险指挥部成员及抢险救援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建立信息管理和监测预警系统、群测群防管理系统、专业监测管理系统、远程会商系统、重点区域遥感监测系统等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处理与运用能力及灾害防治工作效率。6.2 抢险救

32、援力量保障由抢险指挥部现场各组负责抢险救援。具有主管部委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资质单位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我镇技术支撑单位为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在汛期和三峡库区175米试验性蓄(降)水期间,市主管部门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和市级专家驻守,开展灾(险)情巡查及时提供技术指导。6.3抢险救援装备及物资镇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需应急装备,做好有关物资保障工作。参加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准备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物资,加强装备和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6.4 抢险救援资金保障镇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证灾害

33、防治和应急处置顺利开展。6.5 制度保障各村社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完善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应急调查处置制度、气象预警预报制度等日常应急管理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快定制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快速反应等配套制度,为保障预案有效实施提供制度保障。6.6 责任追究按照规定,镇纪委应对以下行为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对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地质灾害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

34、、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人为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灾情,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不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7宣传和演习7.1 宣传各村社各科室利用多途径,多层次、多方位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7.2 演练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应不定期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重大隐患点每年汛前至少组织1次应急避险演练,其他隐患点和无隐患点村社开展1次群测群防简易应急演练,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镇应急办和主管科室。7.3 监督检查镇纪委会同有关科室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

35、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各村社应组织辖区机构和单位负责落实有关责任。8.1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但渡镇人民政府编制并负责解释。镇地质灾害防治主管科室和负有应急保障任务综合科室,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相应具体应急实施预案,并报镇备案。8.2 预案颁布实施本预案经但渡镇人民政府审定以文件形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8.3 预案管理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区规资局备案并印发实施。8.4 预案修订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期限最长为3年。8.5 奖励对在地质灾害抢险救援、预警信息发布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9.1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风

36、险描述对应地质灾害预警等级I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地质灾害I级预警(红色)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地质灾害II级预警橙色)In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地质灾害III级预警(黄色)IV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地质灾害IV级预警(蓝色)9.2地质灾害灾情分级表损失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分级(I级)(U级)(III级)(IV级)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因灾死亡人数30人10人,30人3人,V1.O人10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500万元,5000万元1000人500人,1000人100人,V500人V1.oo人9.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分级表预警分级风险描述红色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突变阶段,各种短期临滑前兆特征显著,在数小时内或数天内发生大规模灾害的概率很大。橙色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临界阶段,有一定的宏观前兆特征,在几天内或数周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大。黄色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涨落阶段,有明显变化特征,在数月内或一年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较大。蓝色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进入响应阶段,有变形迹象,一年内发生崩塌、滑坡和塌岸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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