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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中心摘编2011年10月14日公立医院改革面临五个突出问题1公立医院应尽早剥离“VIP服务”2郑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院 投资超5千万奖投资额的65“医药分开”试点有四种模式12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得到有效控制13健康报:爱岗敬业不一定非要鞠躬尽瘁16公立医院改革面临五个突出问题本报讯 (记者张灿灿)10月11日,由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带队的全国政协视察团启程赴陕西省视察公立医院改革情况,此次视察为期8天,将听取陕西省公立医院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并将赴子长县、府谷县、神木县视察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情况。 在视察团启程前的组团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体制机制改革、
2、结构性调整等方面仍然任重道远。一是补偿机制改革滞后问题依然最为突出。目前,财政补助政策在绝大多数地区未得到全面落实,使得公立医院强化公益性职能缺乏经济保障。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向已经明确,但受价格管理体制僵化、听证程序复杂等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地方价格调整未到位,取消以药补医难以落到实处,医疗服务行为扭曲的状况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二是促进公立医院内涵建设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运行机制有待建立。公立医院从规模扩张型走向质量效益型缺乏动力,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分配制度未完全建立,医务人员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三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平衡问题更显突出。四是公立医院改革迫切需要其他改革配套支持。
3、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药品生产流通体制、药品定价机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支付方式改革等改革工作推进缓慢,影响了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效果的实现。五是思想认识分歧和管理体制仍然制约着改革的推进。 据悉,此次视察内容包括陕西公立医院规划和调控情况、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现状,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内部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改革进展情况等。 (健康报 10月13日)公立医院应尽早剥离“VIP服务”近日,江苏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医政处负责人表示,今后对于公立医院开设特需服务要实行严格准入,其比例不得高于5%
4、。 尽管江苏省即将实施的公共政策低于国家规定特需服务上限的一半,但是,从舆论和网友的大量跟帖来看,人们仍对公立医院中设立VIP诊室、“特种病房”、大客户“绿色通道”等特需服务,表示出不满与质疑。 目前国内各级医院纷纷推出VIP病房,有些硬件设施堪比五星级酒店,每天住院价位少则千八百元,多则上万元不等。一边是医院普通病区走廊过道加满病床,人满为患,一边是医院VIP病房大量空置,门可罗雀。 因此,要求取消医院“VIP服务”的声音此起彼伏,但在2009年的医疗改革新版本中,对公立医院里设置特需服务还是留下了制度的口子。医改方案中明确了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不要小看这1
5、0%的公益医疗资源,这起码能解决我国1亿多人的基本就医需求。 在财政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特需服务已成为众多医院的“聚财盆”。然而,笔者认为,鉴于公立医院应当秉承公益的本质属性,以及我国财政日益丰盈的客观现实,财政应给予公立医院适度的资金补偿,将特殊服务医疗资源归还给基本医疗,而需要特需服务的患者,不妨由私立医院来补空缺。 事实上,将特需服务从公立医院中剥离开来,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目前,公立医院尽管姓“公”,走的却是市场的路子。如果公立医院将“特种病房”、大客户“绿色通道”等特需服务清扫出门,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医疗资源,也有利于普通老百姓的就医。 同时,此举还可给民营医院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虽然
6、国家不断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民营医院的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民营医院难以与公立医院真正抗争 “基本”业务。倘若特需服务这块“蛋糕”交给民营医院来“吃”,不仅能使民营医疗机构得到长足发展、民间资本得以释放,高端患者也能得到及时的治疗,还可以为医生多点执业提供一个平台,真正体现医生的市场价值。 令人欣慰的是,上海市在今年4月份开始,计划用3年的时间,将特需服务从公立医院中剥离出去,特需病房承载的高端医疗服务将集中到位于浦东新区和闵行区的两大医学园区内。显然,只要政府有决心,舍得拿出适度的公共财政资金,将特需服务从公立医院剥离出去,并非不可实现。(新华每日电讯报10月14日)郑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院 投资超
7、5千万奖投资额的6投资额高于5000万的一次性奖励投资额6 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如今,走进医院住院部,经常会看到过道上摆满的床位,让人深感医疗资源突出的供求矛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保的全面覆盖,公众对医疗的需求和现有的医疗资源差距很大,而原有的医疗资源结构和功能严重失衡,必须进行调整。 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院,有资质人员可开办个体诊所,试点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允许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公办民营的办医模式,投资额高于5000万的可给予投资额6的一次性奖励。 晚报记者 孙娟 【
8、关键词】 平等 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可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政府的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任务享受与公立医院同样的补助;在加入医疗急救网络、等级评审、医疗技术准入等11个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关键词】 重点领域 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布局哪些医疗领域呢? 意见要求,要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发展纳入统一规划,留有合理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在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和农村地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举办医疗机构。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医院管理集团、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特色诊疗服务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和
9、精神、康复、护理、老年病、养生保健等特色专科、特需医疗服务机构及以“高、精、尖”为特点的品牌连锁医疗机构。 重点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联合、入股、捐赠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倍增工程,尤其是在宜居健康城举办高水平的优质医疗机构。 【关键词】 鼓励进入 今后,社会资本可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登记,分类管理。 另外,意见特别提出,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审批并及时发放相应许可。 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如发生产权变更,允许投资者收回投资;如投资者退出,资产要
10、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关键词】 参与改制 今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比如,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联合、托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 如何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呢?文件明确,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法,把一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但要注意的是,在重组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单位职工安置办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关键词】 境外资本 意见要求,鼓励境外资本到我市以合资、合作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争取开展境外资本在我市设立独资医疗机构的试
11、点工作。 境外资本可自主申请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享受优先支持政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由省级卫生部门和商务部门审批。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设立由卫生部和商务部审批。 【关键词】 公办民营 未来,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积极探索公办民营的办医模式。方式有三种:一是政府提供医院用地,由社会资本依照BOT(建造、营运、移转)方式委托经营;二是政府投资进行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社会资本购置设备及聘雇医护人员并负责经营,若干年后开始向政府支付租金,该项资金将全部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是对部分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可由非公立医院或医疗投资、管
12、理服务机构派遣人员负责经营,社会资本可享有医院的部分收益作为管理服务费用。 【关键词】 支持政策 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办医机制。 市内五区新建的非公立医院,其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在5000万元以上的,由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配套给予投资额6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开展特色诊疗服务的中医、中西医、民族医和在国内外具有领先水平的医疗机构,以及精神、康复、护理、老年病、养生保健等特色专科、特需医疗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金额可适当提高至投资额的7。 今后我市将对市内五区非公立医院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水平、依法执业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评,每年由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配套安排专项经费,对成绩突
13、出者给予每年10万元的奖励。 【关键词】 看病价格 社会资本开办的医疗机构是否会更让市民“看不起病”呢? 文件明确,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基本医疗服务要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格。这也意味着价格要和公立医院一致。 意见规定,这类医院可实行自主定价,但要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和住院病人收费清单等制度。 为了降低医院成本,政府给予了多项支持政策。比如,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其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3年内可享受多项免税: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
14、、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恢复征税起5年内,地方留存部分征收后按50%逐年安排资金予以奖励。 【关键词】 政府扶持与监管 今后,按照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按同等条件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签订服务协议进行管理,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等级的报销项目和标准。 另外,政府可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逐步扩大购买的范围和比例。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或成立医疗慈善基金,开展医疗救助等慈善活动;各类慈善团体、宗教团体、慈善基金会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与非
15、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对口捐赠关系。 遇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要求执行任务,可获得政府补偿。非公立医疗机构对医疗救助对象给予救治的,经民政部门审核,由政府给予相应补助。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各种质量监控网络和质量监管体系,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业务状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郑州晚报 10月13日)“医药分开”试点有四种模式本报讯 (记者曹 政)在昨日举行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
16、长钟东波表示,目前“医药分开”试点已有4种模式。 这4种模式分别是,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医院药房独立出来,药品的差价收入由政府统筹补给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对原来用药品加成弥补的医疗服务亏损,通过调价或者财政补助来弥补。 钟东波表示,“医药分开”的核心是机制分开,以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并不是简单地把机构分开,也不是简单等于实行药品零加成。“医”不仅是指医疗机构,还有医生,所有医疗行为最后都要落到每个医生,对医生激励机制的理顺也很重要。薪酬制度、考核制度、对处方行为的监管对于“医药分开”也很关键。 钟东波表示,卫生部将对不同模式的利弊得失、适
17、用条件进行总结评估,推出在全国相对比较可行的方式,但不会采取全国“一刀切”推进一种模式。(健康报 10月13日)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本报讯 (记者曹 政)在10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才有通报了2011年上半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费用控制情况。数据显示,门诊费用小幅上涨,住院费用有所下降,居民就医负担有所减轻。但受物价上涨影响,医疗费用仍有上涨可能。 根据全国740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月报数据显示,按可比价格计算,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在持续4年每年上涨5%之后,2011年上半年,次均门诊费用比上年同期仅上涨0.3%,人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0
18、.1%。但王才有表示,受到物价上涨导致运行成本增加、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等因素影响,下半年医疗费用依然存在上涨可能。 王才有介绍,医院费用数据的变化主要缘于3个方面原因: 首先,各地积极探索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大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控费力度。根据医改监测结果,截至6月底,全国134个地市试行医保总额预付,68%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院控制费用节约成本,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开始得到有效控制。 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抑制了检查治疗费用增加。根据医改监测结果,截至6月底,215个地市参与集中招标采购植(介)入医用耗材,降低了高值耗材采购价格;76%的二级以上医院参与
19、同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避免了重复检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得到初步规范。 第三,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月报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35%的二级以上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普遍优化就诊流程,缩短了平均住院日;70%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药品费用下降明显;75%的医院实行成本核算,控制运行成本。 王才有表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卫生系统将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将试点成功的改革政策措施向全国推广,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数字链接 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87.2元。2011年上半
20、年,公立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87.2元(当年价格,下同),与2010年同期相比,按当年价格上涨5.8%,可比价格上涨0.3%。门诊药费同比下降0.5%。上半年,公立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药费97.5元,与上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4.8%,可比价格下降0.5%。 住院病人人均费用7101.8元。上半年,公立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7101.8元,与上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5.3%,可比价格下降0.1%。人均住院药费同比下降2.1%。上半年,公立医院住院病人人均药费3033.6元,与上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3.1%,可比价格下降2.1%。 住院费用药占比42.7%。上半年,公立医院门诊
21、药费占医药费用的52.1%,药占比同比下降0.4%;住院药费占医药费用的42.7%,药占比同比下降0.9%。 (健康报 10月13日)健康报:爱岗敬业不一定非要鞠躬尽瘁严重肝衰竭仍坚持做完2台手术,他挽救了病人,自己却倒了下来,病情持续恶化,至今仍昏迷未醒。他就是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外科51岁的主任医师江振华。这两天,在南通、在江苏、在纸媒、在网络,江医生的事迹被广为传颂。(10月10日健康报) 医者父母心,崇高的医德在江振华身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在自己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还坚持做完手术,这样的敬业精神和医德风范,令人感动。很多网友在送去祝福之时,亲切地称之为“当代白求恩”。 更为关键的
22、是,江振华事迹的出现,是在医患极度不信任,医护从业人员社会观感不佳,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实语境中,显得另类而珍贵。诚然,这种表现虽然只是个例,却有很强的放射效应。无论是对医者,还是社会其他成员,都会因此受到启发和感染,并因此反思自身的行为。同时,江振华的表现,对于医德的倡导,也能起着道德标杆和示范的作用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榜样,但与榜样靠拢又何尝不是一种尊重? 医患关系走到今天,医患两者之间都有关系,假若,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这件感人事例中有所启发,用包容换包容,用信任换信任,用道德赢得道德,那么,社会的诚信就会止滑回升,道德重建就会倍添希望。 当然,面对带病坚持手术的医生,除了感动还应有反思。
23、诚如有人所说,精神值得肯定,做法却值得商榷:让一身患重病的医生坚持手术,这种做法未必妥当,这可能会导致附加的风险,使手术半道而废。况且手术属于精细之活,需要精力、智力和技术为保障,让一个危重病人给另一个人做手术,是对自己和病人的不负责任。从某种角度讲,我们需要这样的敬业者,却不需要这种“残酷”的感动。 很多人都知道英雄赖宁的故事,并因此感动不已。但让一个未成年人去为救火并付出生命,在高贵的生命面前,在基本的人伦面前,这样的牺牲是否值得?现实中,诸如焦裕禄一样的先进人物可谓多亦,很多人都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带病坚持工作。感动之余,依然有一个疑问挥之不去,让一个重症患者长期坚持工作,是否缺乏相应的人道关怀?这算不算对自己和所从事的事业不负责任?我们的价值倡导是否存在某种人性缺失? 让未成年人去尽成年人之责,再崇高也不明智;让身患重病者仍然坚持工作,再感人也并不人性。先进的体现,不在一时一事,而应着眼于长远,注重于现实,体现“负责”的实际意义。先进者的事迹可以不感人,但给先进者创造一个人性化的环境,对他们加以善待和保护,却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有时候所谓的先进,有一颗敬业的心就足矣,不一定需要用倒在岗位上的悲壮去体现和践行。 (健康报 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