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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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上) (2009-2-27 17:15:05) 分类:合同范本 标签:建设工程招标招标邀请函招标说明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邀请函 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就水城(高层标段)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对此项目有投标意向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包括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前来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项目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路号。 三、项目编号:-。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见招标说明。 五、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所售出招标文件的费用一律不退,含施工蓝图一套(¥2,000.

2、00元)、招标文件(¥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现金或银行支票)人民币壹百万元整(1,000,000.00)。未中标者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者在招标单位首次支付工程款时返还。 六、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单位无须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招标事宜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路号大厦楼招标说明项号内容规定

3、1工程名称:水城(高层标段)建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路号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8708.3平方米,高层标段约72810.4平方米(以图纸核定面积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特殊说明除外)质量标准:优良要求工期:以合同为准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特殊说明除外)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投标人资质要求:高层标段,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包括一级)资质,具有独立一级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可参加竞标。外地企业须自行提前办理入沪手续。4合同名称:水城(高层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6标书售价:人民币4000元/套(含施工图纸(蓝图)、招标文件)出售地

4、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大厦楼)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7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万元(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送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16:00前送交地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大厦楼)8投标答疑会时间:年月日下午13:30-17:30地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大厦楼)9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六份10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部地址:大厦楼1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16:00前12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13:00地点:大厦楼13投标报价说明:1、本项目合同在确定单价基础上总价包干(包工、包料、保工期、包质量、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别、直接费、间接

5、费及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现场施工用水用电、保险、利润和国家固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率或汇率的变动等等),合同金额除本合同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2、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各项目综合单价及材料价格由投标方结合工程具体要求及市场行情自行确定,中标后不作调整。3、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变化部分按实际工程量,参照中标单位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4、劳动保险费用的计取、使用、支付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投标报价中包括劳动保险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由建设单位代扣代缴。5、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总额一致。若投标单位提

6、出优惠,应明确列出优惠金额的出处,并相应调整工程量清单表,使清单总额与投标报价一致,否则视为废标。6、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14中标原则:合理投标价者中标。15开标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招标说明。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已在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招标备案登记手续,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招标说明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建设工程

7、施工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见招标说明第3项 3.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必须提前办理入沪手续。 3.3、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等),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字。 3.3.2、投标人自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8、。 3.3.3、按规定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简历,以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常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3.4、按规定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5、投标人提供、年的财务情况,包括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不作强制性要求)。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它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邀请函

9、(2)招标说明 (3)投标须知 (4)技术规范 (5)投标文件格式 (6)报价格式 (7)图纸目录及图纸 (8)工程款项情况说明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所有内容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它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以书

10、面形式通知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单位。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各投标人。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 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8.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

11、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注明。 三、工程投标报价 9、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9.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9.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9.2.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项目清单报价形式; 9.2.2、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9.2.3、投标人须到现场考察了解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条件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 9.2.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范围依据

12、设计资料计算工程量并按提供工程项目清单格式填写报价文件; 9.2.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所投标的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量、单价和合价。没有填入工程量或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发包人将不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这些单价与合价应包括所有工程施工检验与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合同所规定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投标人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费用; 9.2.6、投标人认为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不完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补充,补充的项目必须在相应的工程项目清单尾部列项并详细描述其特征项目并填写工程量、综合单价和合价,没有补充项目或只列出补充项

13、目没有填写工程量或单价或合价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项目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中标后不予补充; 9.2.7、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文件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要求,参照有关定额价格指数及上海市现行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包括由于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工期变化所发生的费用; 9.2.8、投标总价:投标人以修正价出现的必须修正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9.2.9、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波动对合同价格产生影响时均不调整合同价格; 9.2.10、材料要求:施工单位

14、自采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检验试验,不合格不允许采用。主要材料必须选用上海市广泛应用的成熟的并经专业部门验收合格的产品,其规格、型号、质量、厂家等必须满足图纸、规范及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并获得甲方批准,投标时要注明生产厂家; 9.2.11、空心砖墙、砌块墙中按规范镶砌的红砖砌体和门窗洞口处预埋的砼块不另外列项,工程量合并在空心砖墙砌块墙中在综合单价考虑; 9.2.12、不同基层材料交界处增加的钢丝网(玻璃纤维布)等费用在抹灰综合单价考虑; 9.2.13、不同标号砼分界设置的钢丝网合并到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9.2.14、室外墙柱面抹灰包含与墙相联的柱和梁等混凝土面抹灰; 9.

15、2.15、本清单项目混凝土中考虑流态砼正常施工时需要掺加的早强剂、减水剂等外加剂; 9.2.16、过梁按预制考虑,实际施工若为现浇不作调整; 9.2.17、基础超挖填垫的C15毛石砼只报单价,不填报工程量; 9.2.18、外墙保温由主体承包单位施工基层20mm,1:3水泥砂浆找平; 9.2.19、模板采用竹胶板。天棚水泥砂浆掺建筑胶刮涂找平即可,天棚达到“不抹灰即可直接刮大白”水平; 9.2.20、地下室顶板施工范围按完成至防水保护层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每6m分缝宽20内嵌高分子密封膏,见建通44/15,排水层及以上不施工; 9.2.21、楼梯装饰:所有楼梯地面按“楼1”50mm细石砼

16、找平压光; 9.2.22、楼梯栏杆:按 03J930-1第411页施工 ; 9.2.23、地下室墙面抹灰:砌筑墙体双面抹灰,至梁下; 9.2.24、地下室坡道地面做法:100厚C20细石混凝; 9.2.25、地下室坡道墙面做法:不抹灰; 9.2.26、地下室坡道天棚不抹灰; 9.2.27、地下室顶棚保温:100厚阻燃型EPS板(18kg/m3)双面钢丝网,详见图纸要求,防护材料种类:30mm聚合物砂浆面层; 9.2.28、高层公共区域装饰:首层大堂走廊电梯间地面不做处理;首层大堂走廊电梯间及二层以上电梯间墙面只做抹灰处理,至板下。楼梯间墙面天棚抹灰刮大白; 9.2.29、邻楼梯间、电梯厅处墙体

17、30mm胶粉聚苯颗粒,电梯井道邻住宅处50厚阻燃型EPS板双面钢丝网由主体承包单位施工; 9.2.30、施工用水:本项目施工用水采用地下水,建设单位提供水井、水泵、井内水管及电缆和控制开关等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承担保管、看护的义务,在施工结束将水井及上述设备完整移交建设单位,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利等原因发生损坏由施工单位包赔损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维护并承担、缴纳相关费用;施工单位承担水质检验化验等费用,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9.2.31、施工用电:建设单位在现场设置变压器(容量:500KVA),提供施工用电的现场接驳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用电的接驳,负责接驳点之后(用电端

18、)的所有用电控制设备(设施)安装、用电线路架设并承担费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期间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维护,承担施工期间的用电费用(含抽水); 9.2.32、临时设施要求:现场办公用房、工人宿舍等暂舍位置、建设须保证安全、不影响施工,且符合建设单位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投保单位自行承担;建设单位在红线外建设约1200M2轻钢用房,在施工期间无偿提供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使用,请在报价中考虑; 9.2.33、甲方指定分包施工单位水电费:甲方指定分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用电、用水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提供接驳点,并负责管理,费用(含水电费)在其它项目中列出,不再向甲方外委工程施工单位收取; 9.2.

19、34、甲方指定分包配合费:由主体施工单位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工程项目范围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向外委工程施工单位收取; 9.2.35、施工现场受条件限制可能发生的边坡支护费用及为保护现有设施而发生的维护费用均在措施费用中考虑; 9.2.36、劳动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承担,由建设单位代缴; 9.2.37、各单体楼电气盘柜 、电力电缆、电缆桥架、配电箱、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只考虑安装费用,管路敷设、管内穿线(住宅内灯具改为坐灯头)开关、插座,防雷、接地,弱电相关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对讲、消防等预埋管路)由主体(总包)施工单位完成。专业厂家提供的设备,由厂家施工。 9.2

20、.38、库房、工具间、储物间、设备用房、楼梯间、男女卫生间、生活水泵房、换热站、配电间、消防控制室等照明线路、应急灯、应急灯出口指示灯、应急疏散指示灯等按图纸说明施工,其他区域的正常照明暂不施工,待二次设计时确定。 9.2.39、主体施工单位负责主体施工阶段所有管道洞口的预留及防水套管、普通套管的预埋,并保证预留位置、尺寸的准确,并在管道或设备安装完成后负责所有孔洞的添堵工作。 9.2.40、排水地上部分所有排水管道均安装,出户管道按施工至室外检查井考虑。卫生洁具、地漏、按毛坯房考虑无需安装,厨房排水施工至立管消音三通处加变径为DN50的堵头堵死。地下室部分:有压排水部分建设单位另行外委,其它

21、排水管道全部安装,卫生间的卫生洁具、地漏按毛坯房考虑无需安装,其它位置的地漏全部安装。 9.2.41、排水管材质全部采用U-PVC,包括覆土内管道,连接形式全部采用胶粘。需安装的地漏按U-PVC排水地漏考虑。 9.2.42、采暖系统全部施工,其中采暖入户管线总包单位负责施工至楼外1米,采暖入口不施工,地下室主管道按进入换热站0.3m考虑,换热站建设单位另行外委。 9.2.43、地下室采暖管道中的二次网管道DN150(含DN150)以下采用镀锌钢管,大于DN200采用螺旋焊管,二次网管道全部保温;一次网管道采用焊接钢管,全部不保温考虑。平衡阀改为手动调节阀;公建采暖散热器上的温控阀改为调节阀。

22、9.2.44、地热工程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进行报价,其报价内容包含集分水器(包含集分水器)以后负荷端的所有PEX管、固定卡钉、绝热板材、绝热板材表面铝箔面层等,报价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要分列出每种材料的含量、单价。 9.2.45、甲供材料(如有)现场收货、保管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主体施工单位承担。 9.2.46、卫生间墙面抹灰掺加有机硅取消。 9.2.47、地下水位情况:根据地勘报告。 9.2.48、土壤氡和室内环境检测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它检验、试(实)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9.2.49、基坑土石方开挖顶标高按方格网标高确定。 9.2.50、抹灰层、面砖基层厚度、配合比变化单价

23、不做调整 9.2.51、清单项目特征未尽事宜见图纸、图集规范相应要求 9.2.52、清单中注有某数字以内或某数字以下者均包括某数字本身,某数字以外或某数字以上者均不包括某数字本身。 9.2.53、错误或不平衡报价的修正:错误或不平衡报价是指在组成投标价格时脱离市场价格普通水平故意压低某个或某些工作项目单价同时故意抬高另一个或一些项目的单价,这些项目可能是要取消或存在变更的可能,从而获得额外的但显失公平的利益。不平衡报价处理:超过单项平均单价(去掉最高与最低单价之后单价算术平均值)15,视为不平衡报价,中标后高于平均单价按平均单价调整,低于平均单价不调整; 9.2.54、报价时应该充分考虑地质资

24、料的片面性,若实际土质与提供的地质资料有差异结算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可能的风险。 9.2.55、充分考虑当地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设施的安全等要求 9.3、投标价格采用方式:本工程价格采用在固定单价基础上,单价和总价包干形式,固定不变,除发生设计变更外,本工程总价款不得变更。 9.4、投标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9.5、报送投标文件同时上报报价部分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同时以文本文件为准。格式按照招标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范

25、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11.1.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书;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报价格式附表); (6)投标人综合资料; (7)对工程款项支付承诺函的确认函; (8)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1.2、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自年1月至今竣工类似工程一览表; (2)企业现有主要施工任务一览表; (3)企业计划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

26、械一览表; (4)资信(财务)证明资料; (5)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1.1.3、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8)项目经理简历及承揽工程一览表(中标后,该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原件交给建设单位保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9)承诺函 (a)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中标后,投标文件所报项目经理必须派至本工程,并且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更换; (b)关于按

27、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10)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11)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1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投标人可以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有效期 12.1、见招标说明中第5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单位核准,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

28、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3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说明中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银行支票形式支付。 13.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接受投标。 13.4、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招标人将在第一次付款时给付(不计利息)。 13.5、招标人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3.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

29、收投标保证金: 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4、投标答疑会 14.1、投标人派代表于招标说明中第8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答疑会。 14.2、勘察现场 14.2.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统一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但在截标日前,招标人欢迎投标人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上述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

30、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4.4、投标答疑会上所作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招标人将以正式的书面答疑纪要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投标须知第8条款规定执行。 15、投标文件的分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招标说明中第9条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褪色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

31、法人单位公章。 15.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文件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对错误的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 16.2、密封袋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16.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

32、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4、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说明中第10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7、投标截止期 17.1、投标人应按招标说明中第10、11项所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日期和地点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17.2、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有关条款规定以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3、招标人在投标截至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可以在

3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修改”或“补充”字样。否则,补充、修改通知无效。 18.3、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9、开标 19.1、招标人将于招标说明中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将安排投标人按抓阄排号顺序,单独进行唱标、开标。开标

34、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进行。开标会后,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秘密评审。 19.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代表人应携带参加本开标会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七、评标 20、评标内容的保密 20.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0.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评标委员会可以用

35、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相应性投标。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

36、人的权利、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3、错误的纠正 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3.1.2、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23.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进行

37、评审,评标后,中标候选人应予以确认同意,修正后的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候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原评标工作。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4.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授予 25、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 26.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38、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该通知书中给出的招标人对中标人按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中标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6.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额,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27、合同签订 2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7.2、中标人不按本投标须知27.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

39、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候选人授标。 27.3、中标人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技术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总体描述 1.1、招标方给出的工程介绍不应认为是全面的。 1.2、工程描述 水城(高层标段)工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总建筑面积约118708.3平方米,高层标段约72810.4(以最终图纸实际记载为准)。 2、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 2.1、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

40、、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它文件,特别是根据图纸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2.2、投标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他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图纸和了解工程的内容; 2.3、本工程承包项目包括:详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3、工期计划安排 以施工合同的约定为准 4、部分工程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方另行招标或安排,中标人现场组织施工时须考虑此部分工程对工期的影响,并协助招标方作好安排部署,同时对进场独立承包单位必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垂直运输、临时用电等)。 5、高层标段材料供应方式划分 5.1、招标人提供物资或招标人直接发包工程有: (1)阳台护栏制作与安装 (2)人防工程

41、(3)给水、热水工程 (4)燃气工程 (5)门窗工程 (6)有线电视内外网、电话、可视对讲等弱电系统工程 (7)高低压配电柜、集中表柜、用户箱等 (8)消防工程 (9)外墙涂料、内墙乳胶漆 (10)电梯、扶梯 (11)外墙保温工程 (12)换热站工程 (13)有压排水工程 (14)防排烟通风工程 5.2、投标人负责供应,但招标人限制价格和控制使用的物资: (1)商品混凝土(指定水泥品牌) (2)水泥(按照图纸要求,必须旋转窑) (3)沙、石、砌块 (4)GRC风道(标明生产厂家) (5)结构胶、粘结剂、嵌缝剂(标明生产厂家) (6)楼道感应灯(标明品牌、须满足市建委要求) (7)开关插座(标明

42、品牌) (8)电线电缆(标明品牌) (9)钢管(标明壁厚、产地) (10)阀门系列(标明品牌) (11)橡塑、岩棉保温材料(标明氧指数、容重) (12)钢材(限宝钢、莱钢) (13)排水系统(标明品牌) (14)防水材料(标明品牌) (15)散热器(标明品牌) (16)地热工程主要材料:管材、分水器 (17) PPR管材、管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为全新合格产品,并经甲方认可,档次可考虑中档以上。 6、现场施工组织应充分,在人员活动、材料堆放、施工时间安排上,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计划。 6.1、本次招标项目是根据规划的总平面图布置的,投标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场地上安排施工,不得

43、随意占用其它场地。 6.2、招标方确定的场地内主要交通路线,各单位必须服从,不得占道施工。 7、图纸 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三天提供给承包人。 8、现场施工测量 8.1、承包人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安装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2、承包人应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和招标人审核。监理人和招标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人和招标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若经三方协商统一,承包人可邀请监理人和招标人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三方校签的测量结果,可直接用计量付款。 8.3、承包人应负责

44、保护好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通道和防护栏杆。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9、现场试验 9.1、承包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他材料进行试验,承包人将材料实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员和招标人。 9.2、承包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和监理人员和招标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 9.3、承包人通过现场工艺试验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数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工艺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员审和招标人批,并经监理人员和招标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 二、工程量及计算说明 10、工程量清单 10.1、承包人填写在工程量清单内的各项工程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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