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操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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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1、单位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第一步:单位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1、 审核纳税人资格及携带资料是否齐全,若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点击【不予受理】,录入相关信息保存后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若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点击【补正内容】,录入相关信息保存后打印“税务登记补正内容通知书”。(办理各项业务均需审核纳税人资格及携带资料,如无另外说明,以后不再提及。)2、 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

2、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注意事项:1、 录入的组织机构代码及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2、 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3、 证照名称、证照号码根据批准设立机关判定是否为必录项,如批准设立机关为工商部门,则为必录。如为民政部门,则可不录入。4、 不再以计算机代码区别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只能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操作。5、 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

3、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一至五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基本信息一”中,适用会计制度需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中相一致。由于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已被废止,金融企业在录入时建议选用会计准则。2、 “基本信息一”中,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3、 “基本信息三”中,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单位为“元”。投资比例总和为100%。4、 如存在代扣代缴

4、,需在基本信息五中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5、 国标取消了个人独资企业类型,建议对照到私营独资企业。2、个体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第一步:个体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个体纳税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证照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

5、放。注意事项:1、 录入的证照号码及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2、 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3、 不再以计算机代码区别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只能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操作。4、 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一至三的录入,录入完成后

6、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基本信息一”中,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2、 如存在代扣代缴,需在“基本信息三”中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3、 国标取消了内资个人类型,建议对照到内资个体。3、临时税务登记(一)适用范围:领取临时营业执照、承包租赁经营、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未办理营业执照、不需办工商营业执照而需有关部门批准但未经批准纳税人、异地非正常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二)操作流程:第一步:临时纳税人登记及税务证件发放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临时纳税

7、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 “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打印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税务登记表】,交予纳税人填写完整并签章确认,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发放。注意事项:1、 录入的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2、 在此模块可选择主管税务科所进行管理部门的分配,如未分配,属于操作失误,需通过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权限进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3、 不自动弹出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页面,需手动点击进行打印。如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可通过税务证

8、件发放模块补发。第二步:税务登记信息补录: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点击【补录】进行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国标行业据实填写,税(费)种认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进行认定。2、 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单位为元。投资比例总和为100%。3、 如存在代扣代缴,需填写代扣代缴信息,如未填写,税(费)种认定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没有代扣代缴选项,可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补正。4、变更税务登记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9、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变更项目,如变更内容涉及到其他关联项目,会有相关提示。变更完成后点击【保存】。若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任意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提示“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发生变更,已核发税务登记证正本(1本),税务登记证副本(1本),必须缴销”,点击【确定】,缴销原税务登记证件,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打印及发放。注意事项:1、 如操作人员录入错误,涉及税务登记证内容变化的,也在此模块操作。2、 如操作人员录入信息错误,且不涉及税务登记证内容变化的,应在“税务登记-修改设立税务登记信息”模块,进行信息修改。3、 个体工商户业主发生变化的,应当注

10、销后重新办理税务登记。4、 个体工商户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依纳税人要求变更纳税人识别号。5、 如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科、分局)或税收管理员时,需单独启动主管税务机关分配流程【上一级征收管理岗】、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或管户分配【管理分局长岗】流程进行变更,不能在此模块进行变更。6、 如需启动调查巡查或违法行为处理,点击【启动调查巡查】或【启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进行下一步操作。5、纯扣缴义务人登记(一)适用范围:只有扣缴义务没有纳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登记。(二)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纯扣缴义务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

11、:录入登记关键信息内容,点击【验证】,对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录入的组织机构代码和法人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校验不通过。6、扣缴税款登记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扣缴税款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基本信息,录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打印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进行证件打印发放。注意事项:1、 只有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后,在对纯扣缴义务人

12、进行税(费)种认定时,征收方式中才能选择代扣代缴。2、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打印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才可用: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发生扣缴义务取值为“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取值包括“个人所得税”。否则不可打印。3、 纯扣缴义务人还需要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记录开户银行、账号信息等。7、变更扣缴税款登记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变更扣缴税款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变更项目,如变更内容涉及到其他关联项目,会有相关提示。变更完成后点击【保存】。若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任意一项内容发生

13、变更,提示“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内容发生变更,必须缴销旧证”,点击【确定】,缴销原税务登记证件,点击【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无此模块,无法进行打印)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打印及发放。注意事项:1、 变更内容涉及其他关联项目时,依实际情况对关联项目进行变更。2、 该模块为新增模块,征管系统没有变更扣缴税款登记模块。8、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如为变更登记,则选中需变更的项目,对原有项目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点击【保存】;如为新项目登记,则录

14、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等内容,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承包方式如选分承包,则工程项目其他信息中上一级发包方情况必录。如为总承包,则会提示“该纳税人为总承包方,可能需要录入工程分包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分包登记完成后,录入分包纳税人识别号可进行关联。2、 不同的项目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户分配,同一纳税人的不同项目可分配到不同管理员。3、 该模块涵盖了项目开工登记、分包工程情况、项目变更登记、项目停缓建及复工情况等。9、不动产项目登记及变更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不动产项目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

15、息,点击【下一步】,如为变更登记,选择需变更的工程项目,对原有项目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点击【保存】;如为新项目登记,选择土地税源信息,输入工程项目编号,自动带出工程项目名称,录入建设期工程项目编号时,如已登记过建设期工程项目,系统自动带出工程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不动产项目编号自动生成。注意事项:1、 如纳税人没有土地信息,则提示“该纳税人没有土地信息不能新增”,流程终止。2、 项目总投资、工程总造价单位为“万元”。3、 项目用途只能单一选择,不再可以多选。4、 如不做项目登记,不能进行相关税种申报。10、注销建筑业项目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注销建筑业项目【征收分局

16、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需要注销的项目编号,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建筑业项目即注销。注意事项:如需录入已缴税情况,在注销时已纳税情况,点击【增行】,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字轨,输入票证号码点击【回车】,即可带出开票信息。11、注销不动产项目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注销不动产项目【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需要注销的项目编号,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不动产项目即注销。注意事项:如需录入已缴税情况,在“注销时已纳税情况”,点

17、击【增行】,选择票证种类、票证字轨,输入票证号码点击【回车】,即可带出开票信息。12、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管理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后,确认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经营地行政区划、经营地街道乡镇等不提示为必填项,但不录入信息无法保存。2、 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已经进行管理部门确定,无需再次分配管理部门。3、 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4、 行业明细涉及到之

18、后的开票,一定选正确。1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管理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在劳务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选择带出的外出经营劳务信息,在缴纳税款情况处选择完税凭证种类、完税凭证字轨,录入完税凭证号码,如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可自动带出缴纳明细。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保存后系统判断是否逾期申报,如“受理日期”-“有效期止日期”10日,系统触发“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2、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时,系统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库存发票、欠缴税金、多

19、缴税款、未解除的发票担保信息、未办结事项等信息,如存在以上情况,则不予受理。3、 在输入缴纳税款情况时,同样的完税凭证种类名称,前面代码不同,如选错,不能带出信息。4、 申报后表示外出经营活动已终止,其他的未办结业务将无法办理15、房屋情况登记及变更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房屋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自用房屋、出租房屋信息的登记,在“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自用+出租)”页面点击【增行】,如已有房源编号,则输入房源编号查询,如没有,则输入房屋信息后点击【获取房源编号】自动生成。操作人员可根

20、据情况录入或变更自用、出租、承租房屋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为变更,选择需变更项目进行修改,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该模块自动校验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各项信息要如实填写。2、 承租房屋、出租房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16、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土地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自用房屋、出租土地信息的登记,在“纳税人所有土地信息(自用+出租)”页面点击【增行】,如已有土地税源编号,则输入土地

21、税源编号查询,如没有,则输入土地信息后点击【获取土地税源编号】自动生成。操作人员可根据情况录入或变更自用、出租、承租土地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为变更,选择需变更项目进行修改,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该模块自动校验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各项信息要如实填写。2、 承租土地、出租土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17、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源管理项目登记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车船情况登记及

22、变更_车船信息查询”可查询纳税人历史车船登记和变更信息,需要新增车船情况信息需在车船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录入车辆/船舶识别代码等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如实录入车辆信息,车船税的税种认定在该模块生成,不在税(费)种认定模块认定。2、 录入车辆或船舶信息时车辆所处街乡有校验需填写,系统没有标注。18、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备案管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银行账户信息右下方【增行】,输入银行账户信息,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23、本流程也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方和自然人等缴税主体社会保险费缴税人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2、 如“报告日期”-“开户日期/变更日期”15日,触发“税收违法行为登记”流程。3、 首选缴税账户必须唯一。4、 存款账户录入时,行政区划需选到市区不能选到县区,否则开户银行选项为空。19、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备案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在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右下方点击【增行】录入相关信息,录入相关资料信息,在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会计报表情况右下角点击【增行】录入相关

24、会计报表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如纳税人首次备案,“报告日期”-“税务登记核准日期”15日,受理完毕后,触发“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2、 会计制度备案信息根据税务登记信息补录页面所选制度自动生成。3、 折旧方法名称分大类和小类,如平均年限法需选折旧方法(大类)名称直线折旧法,再选折旧方法(小类)名称:平均年限法。如选择加速折旧法,折旧方法备注必填。20、委托代征协议签订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委托代征协议委托代征协议签订【征管科征收管理岗】操作内容:1、 输入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若没有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则点击左上角【受托方信息登记】,进行受托方基本信息的登

25、记,登记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回车】显示受托方信息。 2、 录入委托方信息。3、 点击被委托代征纳税人信息右下方【增行】,选择被委托方纳税人基本信息。4、 录入代征范围、手续费比例、纳税期限等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打印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注意事项:1、 代征税种及附加要录入完整,否则税(费)种认定税种不可选。2、 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21、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委托代征协议委托协议终止【征管科征收管理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税务证件缴销情况中显示收回税务证件种类情况,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26、 协议终止后,受托方委托代征协议状态显示为终止状态,但不影响受托方登记状态。2、 前置条件:操作员结报票款;征收分局票管员结报三代单位所开票证;票管员收回票证;操作员不进行现金票证汇总,票管员无法查询现金票证。22、主管税务机关分配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分配【上一级征收管理岗】操作内容:1、 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等需要修改的纳税人信息,点击【查询】,选中需变更的纳税人(可批量操作),选择拟分配主管税务机关,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相关人员,进行下一步操作。2、 被推送人员,在待办事项中进入主管税务机关分配,输入纳税人相关

27、信息,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流程结束。注意事项:1、 此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区县级税务机关。2、 操作员所在岗位应该具有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操作权限。3、 跨区主管税务机关变更需要地市级税务部门实施主管税务机关分配。23、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主管税务科所(科、分局)分配【县区局征收管理岗】操作内容:1、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分配类型等需要分配的纳税人信息,点击【查询】,选中需变更的纳税人(可批量操作),选择拟分配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相关人员,进行下一步操作。2、被推

28、送人员,在待办事项中进入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发放,输入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地址和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点击【推送】,流程结束。注意事项:纳税人在系统中应无未办结事项,否则流程不能继续。24、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受理【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1、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注销原因等信息,查看收缴税务证件情况,选择是否逾期注销(如“是”,处罚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管理人员。2、 管理人员进行核准,完成后点击【推送】,推送到管理分局长。

29、3、 管理分局长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点击【推送】,推送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4、 征收分局操作员从待办任务进入发放环节,点击【打印】,打印注销核准通知书,点击【推送】,流程结束。注意事项:1、 如纳税人存在未办结的业务不允许注销。2、 可自动注销代扣代缴资格。3、 如纳税人存在未终止的委托代征协议信息或未注销的社保费登记信息,会提示是否终止或注销,如选择是,自动触发相应注销流程;如选择否,则保留相应信息。25、停业登记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停复业管理停业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停业期限起止,点击【

30、保存】。注意事项:1、 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单次不能超过三个月。(表述不清楚,建议修改)2、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在停业期满前提出延长申请。3、 系统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为定期定额户,如不是不能受理。4、 办理停业后,纳税人税务证件管理状态为“封存”。5、 “停业登记”模块中“异常信息显示区域”虽然显示对于是否申报进行强制监控,但是若纳税人上期未申报,其“监控结果”也显示“校验通过”。所以需要综合服务岗人员联系管理人员进入“定期定额户分月汇总申报情况清册”模块查询其申报情况(此功能模块不支持查询功能)。(建议修改软件为强制校验)6、 若纳税人月中停业,当月1日至停业起

31、始日的税款系统不提示。(建议修改软件为强制校验,且在定期定额自行申报模块实现税款征收)26、复业登记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停复业管理复业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复业日期,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系统自动判定纳税人状态,只有为停业状态的纳税人方可复业。2、 办理复业后,纳税人税务证件管理状态由“封存”转为“正常”。27、非正常户认定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非正常户管理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操作内容:1征期结束后管理人员在“申报征收”的“催报处理”模块查询未申报纳税人信息进行催报

32、处理。2. 在“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登记处理”页面中的“多事件单元树”中选择“调查巡查”进入调查巡查界面,在此界面上点击确定后,在页面上点击“推送”,推送至管理分局长。3管理分局长在首页的待办任务中点击进入“调查巡查建立”页面,录入信息点击“保存”后,点“推送”,推送到派发环节。4管理分局长在首页点击进入“调查巡查派发”,点击整合后选择调查机构及调查人员点击“推送”。推送至调查环节。5调查人员在首页待办任务中点击进入“调查巡查制作”保存后打印出“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表”,点击“下一步”会跳入结果录入页面,录入调查结果及结论。点击“保存”完成调查。6进入“非正常户认定“模块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非正

33、常户认定。注意事项:1只有经过责令限期改正且逾期未改正的纳税人,才允许认定为非正常户。2调查结论必须为查无下落。3调查结论的日期起止时间必须填写。28、特定征收部门登记为满足税务机关内部汇总缴款书上划和解缴等,在系统赋予相关征收部门以登记身份信息,便于对现金汇总业务进行处理。操作流程: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其他登记特定征收部门登记【征收分局分局长岗】操作内容:选择操作类型:新增/修改,录入特定征收部门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登记完成。注意事项:银行账号录入时行政区划选择到市级,否则带不出网点信息。29、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在异地有房屋、土地,需纳税人到房屋、土地坐落地

34、进行缴纳税款时,需先在房屋土地坐落地办理跨区税源登记。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跨区税源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回车】,显示纳税人已登记信息,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填写、校对基本信息一至五,点击【保存】,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成功。注意事项:1、 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可修改纳税人信息。2、 跨区税源登记之后,才可进行纳税人的房屋、土地登记。30、组织临时登记 对于应办未办或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主体登记的组织,在申请办理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或者税务机关依职权对其发起稽查、法制等涉税业务时,可以使用组织临时登记建立临时税收档案。对于先办理

35、组织临时登记,而后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受托方信息登记等主体登记的课征主体,系统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数据项将临时税收档案与课征主体税收档案自动合并,合并税收档案后组织临时登记信息失效。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其他登记组织临时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流程:操作员录入组织临时登记信息,点击【保存】,流程结束。31、管户分配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管户分配【管理分局-分局长岗】操作流程:选择分配类型、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然后点击【查询】,选择要分配的纳税人,拟分配的管理员,点击【保存】,分配结束。注意事项:1新办登记户已分配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的

36、,在对应管理分局长的待办任务栏会出现管户分配的待办事项,直接点开就可进行新办登记户的管理员分配。2此模块可对纳税人进行批量分配,也可直接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单独分配,对新办登记纳税人分配管理员和对已分配管理员的纳税人调整分配管理员,均在此模块操作。32、证件增补发操作流程;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证件管理证件增补发【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和业务分类等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录入办税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理由,点击增行,选择证件名称、证件数量、申请类型。录入受理意见,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击发放证件,点击制发。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注意事项:增补发税

37、务登记证正本数量不能超过1。33、税务证件挂失模块路径:管理服务-税务登记证件管理-税务证件挂失【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流程: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业务流程自动选择为“证件遗失、损毁处理”,选择附送资料,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必填信息,在申请重新发放税务证件页面点【增行】,选择申请重新发放的税务证件种类和数量,然后点击【保存】,自动启动证件增补发流程。可以到证件增补发中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注意事项:附送资料中“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为必选择项。如果是被盗还要

38、选择“报案证明”。34、自然人登记模块路径:个人税收管理-登记-自然人登记【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流程:选择提交材料,点击【下一步】,录入相关信息后点【提交】,保存自然人成功。注意事项:1、自然人登记时,操作员录入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自然人姓名,系统将检测系统中是否存在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同时相符的个人税收档案,如存在,则调出个人已登记的信息;如系统中无匹配记录,则建立新的个人税收档案,但如存在身份证件种类及身份证件号码相同、姓名不同的个人税收档案,应提示操作员确认姓名信息录入是否有误,经确认后才能建立新的个人税收档案,如果该问题在登记环节无法判别,系统应自动记

39、录相应情况,转入后续环节调查确认。对于外籍人员(含港、澳、台)名称应不区分大小写的校验。2、带红色星号为必录项,(移动电话或者固定电话其中之一);其中境内联系地址选择下拉菜单;3、自然人联系方式必须选择一个录入,否则不能提交。35、自然人变更登记自然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由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税务机关变更,或由相关组织在办理自然人涉税业务中通过在纸质表单有所反映,通过税务机关进行变更。 对于“自然人登记信息自行变更”,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填写自然人信息变更表,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自然人登记变更只符合办理登记的7种证件,迁移过来的数据不是属于“金税三期”7

40、种证件的需要在自然人错误证件类型变更模块进行更正。36、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管理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只是将同一自然人不同身份证件下的多份税收档案合并到主身份证件下,不影响自然人以后使用其它证件来办理相关的涉税事项,多证同用并档后相关的优惠、认定、申报、征收等后续业务都需要合并处理。37自然人错误证件类型变更自然人登记变更时发现证件类型不对,无法进行自然人登记变更、自然人来大厅办理业务,税务人员操作受理页面查询自然人信息时发现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不对;或者自然人登记,对于历史数据中不符合登记的7种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采用本功能进行更正。更正成符合登记的7种证件,以便能够办理业务。认定1、外埠建筑安装企

41、业实行机构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认定模块路径:管理服务文书管理资格认定类外埠建筑安装企业实行机构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认定【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操作内容: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后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跳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不能为空”提示,点击确定。2.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填录申请人,点击保存。注意事项:在申请理由中“工程所得是否在机构所在地进行分配”“是否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和核算凭证”两项必须点选“是”。2、税(费)种认定模块路径: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费)种认定【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操作内容:1.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后带

42、出纳税人基本信息。2. 点击“增加主税”辅导营业税后,点“附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些营业税的附征税费自动带出。其他税费点“增加主税”继续辅导。注意事项:1. 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2. 首次辅导、辅导核查所涉及的新增税种辅导及变更税种辅导都在此模块中实现。3. 车、土、房不需做税费认定,在做税源情况登记时有纳税期限等辅导信息。4. 录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需先在征收分局做“扣缴税款登记”或者在“税务登记信息补录”模块信息五中录入代扣代缴信息。5. 如纳税人主税是“增值税”或“消费税”在“是否附征增值税附加”或“是否附征消费税附加”中点“是”。 然后直接

43、点击右下角的附征即可,其他税费种认定如印花税等则需点击增加主税。6、认定工会经费时,征收项目选择“其他收入”。7、如纳税人已产生申报数据,不能再删除认定的税种。8、不能辅导纳税人应报送资料。3、非居民企业认定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企业认定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操作内容: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推送至税政科长审核。2.税政科长从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企业认定申请审核,录入审批意见。3.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按钮,流程结束。注意事项: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4

44、、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审批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录入必录项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岗位和人员,推送至审核人员。2审核人员从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审核,录入审批意见。3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按钮,推送至发放人员。4发放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请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发放,点击“推送”,进入推送终止界面点击“确定”。5点击“打印”打印出关于请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主管当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发放。注意事项:在发起“请香

45、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的环节中,“申请个人姓名”、“申请人公司或团体名称”必须至少填写一项。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管理分局-税源管理岗】操作内容:1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2 录入必录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注意事项:1综合服务岗及税源管理岗都有此功能。2在做备案之前必须做过“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且数据真实有效。3.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的变更作废都在此模块中实现。6、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模块路径:管理服务国际税收管理非

46、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征收分局-综合服务岗】操作内容:1.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2. 录入相应的必录项,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3. 点击“录入报告表”进入企业信息报告表,录入相应的信息,点击“保存”后,点“关闭”回到原界面。4. 点击“推送”推送至税源管理岗审批。5. 税源管理岗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管理人员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推送至管理分局长审批。6. 管理分局长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管理分局长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推送到局领导审批。7. 局领导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局领导审批”,录入审批意见,点击“推送”,选择岗位及人员,推送至发放人员。8. 发放人员在首页待办业务中打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发放”,点击“推送”,进入推送终止界面点击“确定”。9. 点击“打印通知书”打印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意事项:1. 在做审批申请之前必须做过“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2. 在审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时,税务机关发现不能准确判定非居民是否可以享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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