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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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 过去,我国理论界在阐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时,比较注重国家的阶级属性,把揭示国家的阶级属性当作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而忽视了马克思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由于这一理论上的迷雾,致使我们不能从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入手解决社会主义政治改革中的难题,从而阻滞了政治改革的进程。因此,认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掌握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明确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带根本性的任务就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消除国家与社会的矛盾和对立,对我们今天深化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防止与遏制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

2、立是从揭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的。 马克思以前的启蒙思想家以理性主义为基础,从人的理性来探讨国家问题。在德国,把这种理性主义国家学说发展到高峰的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学说。黑格尔把国家归结为比理性更加抽象的“客观精神”,是超越一切社会存在的绝对自由自在自为的“理性”,对于国家以外的一切社会存在都具有本源的推动的性质。黑格尔虽然也承认市民社会的自治权利,国家必须尊重和保护这一特殊利益,但他认为市民社会是“跟国家的最高观点和制度冲突的舞台”,致使市民陷入“无聊的激情和幻想的角力场”之中。为了弥补市民社会的缺陷,就需要“行政权的全权代表、担任执行的国家官吏以及最高咨议机关(这些机关以委员会的形式组成

3、)来照料”,由这些行政官僚组成的“特殊的管理机关”从下层来管理市民生活1。因此,黑格尔认为国家是市民社会的基础,政府是市民社会的支柱。 马克思在大学时曾经受到黑格尔的国家学说的极大影响。但是,马克思离开大学步入社会,亲自参加了反对普鲁士专制制度的现实斗争以后,逐渐认识到专制国家及其腐朽政府是毫无理性的,普鲁士专制政府的高级官员们自以为执行了完美无缺的国家法律和管理原则,自信掌握了关于社会的准确无误的详尽材料。但是在他们的治理下,社会的贫困现象却越来越扩大,几乎成为不治之症。这种“现实和管理原则之间的矛盾”使马克思对理性主义国家学说产生了怀疑。为了解开国家和政府的有限理性之迷,马克思研究了费尔巴

4、哈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到隐藏在国家和政府的“理性”之外,即主观世界之外的客观世界中寻找产生国家法律与政府原则的根源。经过一系列深刻的理论反思,马克思发现了以往国家问题研究中存在着的严重弊病,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时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例如“头足倒置”的黑格尔的国家学说。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关于国家、政府与社会的二元论观点,指出行政机构与国家的一致性。行政官僚们只相信他们的上级而不相信客观实际,只相信“作为治人者的积极的、觉悟的公民”,而不相信“治于人者的消极的、不觉悟的公民”。2他们所维护的国家法律和政府原则并非是理性的。实际上,行政官僚不过是私有财产的守护神。行政

5、官僚的本体的价值正是通过他们所保护的客体的价值来实现的,而私人财产所有者正是通过被保护的财产的价值来确定他们的价值的。所以,国家和政府实际上是财产占有者利益的化身和保障,是财产占有者的奴仆和工具,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成为财产占有者的耳、目、手、足,为财产占有者的利益而探听、窥视、估价、守护、逮捕和奔波。”3私有财产,这种处于行政官僚的主观世界之外的“客观世界”,对国家法律和政府原则起着支配的作用,是决定和影响政府行为的根本原因。寻找造成社会疾苦的根源,不仅要关注造成行政机关腐败无能的外在因素,而且要关注行政机关本身的生活原理和生活实质。 马克思认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4国

6、家和政府没有根本不同的本质,二者都是建立在共同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政府的本质必然反映国家的本质。要从根本上消除行政官僚机构的缺陷,就必须消灭构成现代国家基础的以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为特征的私人生活。而要消灭这种私人生活,“国家就必须消灭自己”5。行政改革的关键不在于行政机构本身,而在于消除国家与社会的对立,消除构成这种对立的国家的历史性缺陷。 二 马克思在研究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过程中,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论证国家与社会的矛盾与对立,从而揭示了国家的一般属性问题。 马克思认为自原始公有制社会解体以来,国家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代表,具有反映不同阶级社会阶级内容的鲜明的阶级属性。此外

7、,国家还具有一切阶级社会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即国家本身同社会相互矛盾与对立的基本属性。从国家的起源及其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国家自始自终都是社会的对立物。正如恩格斯所概括的,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6。为了揭示国家与社会相对立的基本属性,马克思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证。 首先,国家是对人的自由本性的“异化”。这种“异化”集中表现为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人类脱离原始氏族社会,出现了对偶制家庭以后,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就建立在以家庭为基础的自然分工基础之上。人们首先维护的并不是所谓“共同利益”,而仅仅是自己的单个人的或者单个家庭的“特殊利益”。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把人群

8、分离开来,其中一个阶级统治着其他一切阶级,从而使单个人的特殊利益不得不建立在阶级压迫的基础上。人们的特殊利益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阶级矛盾,而国家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所以,国家所代表的所谓“共同利益”,实际上不过是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罢了。这些“特殊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存在着矛盾。从阶级对抗的角度来说,国家对单个人实际上是一种“异己的”和“不依赖”于他们的特殊利益的独特的“普遍”利益,人们不得不在这种使他们的“特殊利益”始终同“共同利益”对抗着的状况下生活。这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7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对立的基本属性。 其次,国家将人们被动地服从社会自然分工的消极

9、作用制度化和法制化。马克思认为,社会的自然分工是人类自我“异化”的形式。在原始共有制条件下,建立在简单自然分工基础上的社会关系不采取对抗的形式。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国家是唯一能够合法运用强制性机器对人施加影响的政治主体。通过强制手段,国家使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度化和法制化,把强迫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状况固定下来,使“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活动,从而使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成为一种异己的、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国家造成了使社会活动固定化,使人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

10、治着人,不受人的控制,使人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人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所以,马克思将国家称为人的“彼岸世界”。8这种“彼岸世界”是与人的“此岸世界”相对立的世界,具有与社会相对立的性质。 再次,从国家权力执行者的角度来说,官僚机构的种种弊病也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官僚机构是造成国家与社会对立的重要根源之一。马克思批驳了黑格尔关于行政机构是“通过特殊的行政目的来实现国家所代表的普遍利益”,并“使特殊利益从属于普遍利益”的观点,指出,行政官僚实际上是国家中的一个“特殊的闭关自守的集团”,具有超越国家的“普遍利益”之上的“特殊利益”。它虽然表面上是国家的代理人,国家的全权代表,而实际上它所要拯救和捍

11、卫的所谓“普遍利益”就是它们自己的“特殊利益”。官僚机构往往为了满足自己的“特殊利益”而把国家变成它的私有财产,把国家变成它“升官发财、飞黄腾达的手段”,从而使国家只是作为由从属关系和盲目服从联系起来的各派官僚势力而存在。官僚机构的特殊职能就是把国家意志转化为绝对命令,把自己当成是国家的最终目的,把自己的特殊利益上升为国家利益,以维护国家普遍利益和法律的名义来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使自己变成了市民社会的国家”。官僚机构使“国家利益成为一种同其他私人目的相对立的特殊的私人目的”。所以,官僚机构的存在证明了“国家这种同市民社会不相容的彼岸之物通过自己的代表来反对市民社会”,“警察、法庭和行政机关不

12、是市民社会本身赖以捍卫自己固有的普遍利益和代表,而是国家用以管理自己、反对市民社会的全权代表”。9由于国家使公共管理成为少数人的专门职业和特权,将直接生产劳动者排斥在公共管理之外,所以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就通过行政官僚机构与他们的被管理对象直接生产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与对立反映出来。 由此可见,在不同的阶级社会中,虽然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各不相同,以至于国家的阶级内容各不相同,但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却是普遍存在的。与社会存在着对立可以看作是国家的一般属性。正是在这一基本思路的基础上,马克思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根本任务。 三 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一直在努力探索消除国家与社会对立的条件和根本

13、途径,并把实现这一目标寄希望于未来的无产阶级国家。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必将由于人类社会进入无阶级社会而自行消亡。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国家自发地走向消亡。国家的自行消亡必须经历一个由政治国家到非政治国家的漫长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是国家权力逐渐回归于社会、回归于人民的过程,同时也是消除国家与社会对立的过程。建立无产阶级民主国家,实行人民民主原则,是实现这一政治目标的根本途径。人民民主原则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广大劳动人民和其他各革命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是消除现存制度中一切与人民主权相抵触的东西,保证国家制度的实际体现者始终是人民,保护人民主权不受任何侵

14、犯的原则。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经验的过程中反复强调,巴黎公社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形式,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13,这种政治形式给国家制定了真正民主制的基础。巴黎公社的所有的公共职务都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并随时可以罢免,这就保证任何人都不能把公共职务当成升官发财的阶梯,从而堵塞了使社会公仆蜕变成为社会主人的通道。只有当国家制度的体现者是人民,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的时候,国家才有可能克服它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所具有的阶级属性和与社会相对立的一般属性。马克思认为,未来的无产阶级国家必将履行必不可少的公共管理职能。但是,那不是国家的根本任务。无产阶

15、级新型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把那些旧政权的合理职能从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当局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负责的勤务员”,把靠社会供养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夺取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肌体。所以,无产阶级国家的实质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14然而,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国家还不可能立即消除国家与社会的对立。这是因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者低级阶段,它并不是在自身基础上成熟发展起来的,而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所以它不可避免地带有它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痕迹。在政治方面,国家要保持一系列政治职能和现代国家都有的一切社会职能。这些职能并

16、不是由社会直接掌握,而是由那些从人民群众中选举出来的职业官僚来掌握。这就不可避免地保留旧国家形态中国家与社会对立关系的因素。第二,无产阶级专政仅仅实现了无产阶级的政治解放,但是还没有实现整个人类社会的解放。所以,在政治革命完成以后,还要继续实现人类的社会解放使人回复到人的“此岸世界”,即建立把人类从自我“异化”的形式和状况下解放出来,把劳动者从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状况下解放出来,没有一种力量能够压迫人,而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的社会。这种力量是人们自身联合的力量,而不是某种异己的强制的力量。这就是建立在国家消亡基础上的共产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专政则是促使国家与社会的对立逐步消失,实现上述社会解放目标的

17、政治条件。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时候,特别强调他们所采取的那些直接民主制和限制政府工作人员由社会的勤务员蜕变为社会主人的革命性措施。苏东剧变的教训也告诉我们,无产阶级即使建立了国家政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与对立问题也不会自发地消失。无产阶级国家本身,尤其是通过它的政府表现出来的那些不可避免的消极因素,如果不加以防范、限制和克服,就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恩格斯在对马克思的国家学说进行补充的时候着重指出,“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

18、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全部国家废物抛掉”15,所以,工人阶级应当破除“对国家以及一切与国家有关的事物的盲目崇拜”,破除“全社会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只能像迄今为止那样,必须由国家和国家的地位优势的官吏来处理和维护”的习惯心理。这就清醒地认识到无产阶级国家及其政府虽然消除了以往剥削阶级国家的阶级属性,但是还没有最终克服国家与社会相对立的一般属性,不可避免地必然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消极因素。 要克服政府中的消极因素,消除国家的历史局限性,不可能依靠国家自身的力量,必须依靠与其矛盾和对立的方面社会的发展。无产阶级国家的任务不是将政府权力无限地扩

19、大,将社会的权利和个人的权利无限地缩小,而是使前者逐步地缩小,后者逐步地扩大。社会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始终蕴藏在社会之中,蕴藏在劳动者之中。将国家从剥削阶级手中所夺取的各种权利适时地交还给社会,交还给人民,造成使劳动者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环境与条件,这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无产阶级国家的一项带根本性的政治任务。 【参考文献】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308-30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160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478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479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1994.166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1994.84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199

20、4.85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301-303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1994.675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1994.95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1994.57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1994.13  内容提要】马克思从经济这一独特视角考察信仰问题,揭示了信仰现象的经济根源和经济基础。他从人对自然的改造关系方面来考察神话的起源和本质,认为神话是人在幻想中支配自然力;从生产关系的狭隘性和神秘性上考察宗教的起源和发展趋势,揭示了宗教现象的社会经济根源;分析了基督教与商品经济的关系,认为基督教特别是新教是最适合商品经济社会的宗教形式;分析了信仰自由原则与

21、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关系,认为前者是对后者的反映;分析了市场经济中的拜物教现象,揭示了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之间的联系;分析了作为经济现象的信用关系和信用制度的信仰意义,认为它体现着人们对于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的信仰。 【关 键 词】马克思/经济/信仰/宗教 【 正 文 】 马克思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丰富的信仰思想,本文只从一个侧面初步展示马克思的有关思想,并揭示马克思考察信仰的独特视角。 一、从经济看信仰:马克思信仰思想的独特视角 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经典作家从来不谈论和研究信仰问题。这种印象不正确。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就从不同角度涉及到信仰问题。比如,马克思从研究和批判宗教的角度谈论过信

22、仰;从批判旧哲学和清算唯心主义哲学信仰的角度谈到过信仰;从政治斗争和政治信念的角度谈到过信仰;从人生信仰角度谈到过信仰;还从思想宣传的角度,以及从共产主义运动的角度等也谈到过信仰问题。在马克思谈论信仰的各种角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至今往往受到忽视的一个视角,是从经济学角度对信仰现象的观察和透视。这是马克思信仰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信仰属于社会的意识形态现象,而且是离经济基础比较远的意识形态现象,人们往往看不到它与社会的经济因素和经济过程之间的联系。所以,历来研究信仰现象的人,不论是一些神学家、宗教学家还是哲学家、文学家等,往往从思想人文的角度考察信仰问题,而通常并不注意进行经济分析。这就有意无

23、意地限制了信仰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则独具慧眼,能够从经济角度去考察信仰问题。特别是马克思,在与恩格斯的理论分工中,主要从事经济学研究。因而,他在研究经济学过程中随时随地涉及到一些信仰问题,并提出了有价值的新颖的见解。 经济学研究与信仰研究看起来天悬地隔,但并非如此。马克思不是就经济研究经济,而是从经济领域来透视整个社会。他在经济学研究中经常地广泛地涉及到信仰问题并不奇怪。而且政治经济学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有科学性,另一方面也有意识形态性。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正是为共产主义信仰作了最有力的实证性的科学证明。而且马克思的有些经济学论述本身就是某种关于信仰的思想和论断,可以看作是从经济学侧

24、面来阐述信仰问题,如马克思关于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的分析,以及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信用和信用制度问题的分析等等就是如此。另外,在马克思大量的经济学著作中,我们还时常看到一些关于宗教和信仰方面的概念和提法,他引用一些宗教术语或关系来说明经济活动或经济过程中的一些特点。比如,用神学家的思维方式来比拟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认为就象神学家根据自己的信仰来把一切宗教划分为真正的宗教和臆造的宗教一样,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根据自己的信念把一切社会制度划分为天然的社会制度和人为的社会制度。他说:“政治经济学对待资产阶级以前的社会生产机体形式,就象教父对待基督教以前的宗教一样。”“经济学家们在论断中采用的方

25、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在这方面,经济学家很象那些把宗教也分为两类的神学家。一切异教都是人们臆造的,而他们自己的则都是神的启示。”再如,马克思还用天主教与教皇的不可分离关系来比拟商品与货币的关系。马克思针对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想废除货币而保存商品生产的天真幻想,讽刺说:“这么说,我们同样也可以废除教皇而保存天主教了。”总之,在马克思那里,信仰问题与经济问题有密切联系,他在自己的经济研究中提出了一些重要的信仰思想。 二、关于信仰现象的经济根源和基础 马克思注重从经济活动中考察思想信仰问题,揭示信仰现象的经济基础和经济

26、根源。下面我们列举马克思的几个相关论断,并作初步分析。 1.神话:在幻想中支配自然力 神话是一个与信仰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神话作为一种对于世界的解释,是早期人类的世界观,数千年来人类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了庞大的宗教信仰体系。任何一种宗教世界观都是神话世界观,或从神话世界观发展而来。对神话进行研究,是从一个特定的方面揭示宗教信仰的秘密。马克思对神话素有兴趣,在波恩大学学习期间学习“希腊罗马神话”课程“极为勤勉和用心”。马克思在博士论文及其准备材料中,也研究了古希腊一些哲学家尤其是伊壁鸠鲁和亚里士多德的神话观点。这些都为马克思后来对神话的论述打了基础。 马克思关于神话本质和作用的论述比较集中地见

27、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他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马克思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尤其是从人类生产活动的角度来审视神话现象,这就抓住了神话得以产生的最深刻的根源。人类的生产力和物质文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人类逐步征服和支配自然力的过程。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以主动的姿态面对世界,这是人与世界关系问题上人类所持的基本立场和基本价值取向。尽管人在与自然的力量对比上常常处于劣势,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前的历史阶段,人们更多地是受着自然力的支配。但即使在这样的时期,人类在内心中也仍然希望自己支配自

28、然力而不是受自然力支配。而当人们缺少实际上征服和支配自然力的能力时,就在想象中实现这个支配。 马克思上述神话定义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给宗教下的定义,正好是相互补充。恩格斯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宗教作为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自然力和社会力)在人脑中的幻想的反映,显然就与神话相反。如果说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长期以来存在着自然力支配人还是人支配自然力的问题,那么宗教反映的是自然力支配人的事实,而神话则折射出人支配自然力的愿望。宗教与神话的这种差异反映了人与世界之间关系的两个方面。 其实,

29、宗教世界观和神话世界观有差异,但并不完全不同。宗教世界观就是在神话基础上对神话的加工改造和利用。在人类历史上,神话的出现比系统的宗教世界观要早,因而以更为明显的形式表现出人类力图征服自然的要求和愿望,而随着从不自觉的神话创作到系统的宗教世界观形成,这种要求和愿望越来越被神学掩盖了,在宗教教义中,人们只能看到神的意志和要求,看到人对于神的皈依和崇拜,而看不到人类自身力图改造世界的要求了。因而,通过了解神话的本质作用和形成发展,也有助于揭开宗教信仰的秘密。比如,从神话中看到,宗教不过是从人类生存实践活动中分化产生出来的,这就看到了宗教的世俗起源,扫去了它的神圣光环。随着自然力(以及社会力)在实际上

30、被人类所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宗教也会随之消亡。    2宗教反映了生产关系的狭隘性和神秘性 马克思认为,人们的世界观是对他们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反映。如果这种现实的关系是合理的而不是狭隘的,是明朗的而不是神秘的,那么这种世界观上的反映就是真实的反映,而如果这些现实的关系是狭隘的而不是合理的,神秘的而不是明朗的,那么对这些关系的反映就往往是幻想的,即宗教的。马克思写道:在古代,“劳动生产力处于低级发展阶段,与此相应,人们在物质生活生产过程内部的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很狭隘的。这种实际的狭隘性,观念地反映在古代的自然宗教和民间宗教中。只

31、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马克思认为,宗教正是反映了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狭隘性和神秘性。古代宗教反映的主要是这些关系的狭隘性,现实宗教反映的主要是这些关系的神秘性。随着这种神秘性的消失,宗教的反映才有可能消失。 3.基督教新教是最适合商品经济社会的宗教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对于商品生产者的社会来说,“崇拜抽象人的基督教,特别是资产阶级发展阶段

32、的基督教,如新教、自然神教等等,是最适当的宗教形式。”恩格斯加以概括说:“对商品生产占统治的社会来说,基督教,特别是新教,乃是合适的宗教。” 在马克思看来,基督教之所以是适合资本主义社会的宗教,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基督教是崇拜抽象人的宗教。基督教属于一神教,一神教的神是万能的,“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基督教对耶稣这样一个具有人的形象的神的崇拜更突出地体现出对抽象的人的崇拜。这样一种抽象的人正是资产阶级的各种社会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它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自我形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从封建束缚中独立出来,但这些个人并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自由的社会联系,而是成为孤立的原子式的个人。个人与个

33、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隔离。个人劳动只有作为抽象的劳动才是社会劳动,个人只有作为抽象的人才是社会的人。所以,就像抽象的人的代表(耶稣)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一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抽象劳动的代表(货币)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 同样,货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一个万能中介,它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私有财产与社会财富之间联系的中介,它在个人劳动面前代表社会劳动,在个人面前代表社会,同时在社会面前代表个人,在社会劳动面前代表个人劳动。这样一种万能中介物,成了人们现实生活中崇拜的对象。货币作为一种万能媒介,它的作用使它引起了人们的崇拜,成为人们心中的上帝。马克思指出:“因为媒介是支

34、配它借以把我间接表现出来的那个东西的真正的权力,所以,很清楚,这个媒介就成为真正的上帝。对它的崇拜成为自我目的。同这个媒介脱离的物,失去了自己的价值。因此,这个媒介是私有财产的丧失了自身的、异化的本质,是在自身之外的、外化的私有财产。”11 马克思在讲到基督教是适合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社会的宗教时特别强调了基督教新教,认为它是基督教在资本主义时代的形式,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更为适合。这实际上是提出了新教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正是西方一些学者目前研究的所谓“韦伯问题”。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提出,资本主义首先出现于西欧并在那里最先得到完备

35、的发展,是由于西欧在宗教改革中首先形成了一种新教伦理,这种伦理引发了资本主义。这一观点引起巨大反响,也得到很多人赞成。其实,首先提出和研究资本主义与基督教新教之间关系问题的是马克思。而且马克思与韦伯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正好相反:韦伯是用基督教新教来说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产生,而马克思是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来说明新教的产生。显然马克思的思路更为清晰,也更为正确。基督教新教作为适应资本主义兴起和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宗教,当然是更为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的宗教形式。 4.信仰自由是经济领域自由竞争的反映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从经济的角度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信仰自由,指出:“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思想,不过表

36、明自由竞争在信仰领域里占统治地位罢了。”在这里,“自由竞争”不是别的竞争,而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领域中的自由竞争。自由竞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第一个历史时期的特点。在共产党宣言的时代,资本主义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自由竞争在经济领域中占统治地位。思想信仰领域作为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反映着社会的经济领域及其变动。统治于经济领域中的自由竞争原则反映到社会的思想领域中,反映到人们的信仰生活中,就形成了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思想。因此,信仰自由的原则本质上是从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通行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则。这说明自由竞争不仅在经济领域中占了统治地位,在思想信仰的领域中也占了统治地位。这样一种说明,是马克思的视角创新

37、和观点创新。在此之前,人们关于信仰自由的原则,往往是从抽象的人性和人的权利的角度来讨论的,是从思想的宽容、宗教的宽容以及个人权利等等角度谈论问题的,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释为什么会形成这一原则。马克思从经济角度考察社会的信仰现象和对待信仰问题的原则,得出了最深刻科学的解释。 三、商品经济中的信仰问题 现在我们正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考察商品经济与信仰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马克思在以下几个问题中的考察,为我们今天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提供了指导。    一、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 当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规定“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时,他想到的是一种类似

38、公社的机构,尽管这一机构的机制或形式在他获得公社的经验之前还不清晰。控制被集中的“全部生产工具”的国家只不过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因此,1848年马克思对“集中”的理解有很浓的民主意味,与1871年他对公社的描述并无不同。马克思断言革命会使无产阶级赢得“民主的战斗”。 二、马克思未将无产阶级专政设想成一种国家形式,公社与国家是对立的 一些承认公社对马克思而言代表一种无产阶级专政形式的理论家,包括列宁在内,将无产阶级专政设想为一种国家形式。他们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出现的。但公社肯定不是中央集权国家。他们的看法会起很大的误导作用,特别是因为,如我们现在所认识到的,国家是一个中央集

39、权的官僚主义工具。当然,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认为“仍需留待中央政府履行的为数不多但很重要的职能,则不会加以废除”。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存中央政府本身,因为马克思解释说,这些“职能”是要“通过消灭国家政权加以实现”的。公社要实行的不是任何一种政治、经济或社会的过渡,而是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那么,一个官僚集权国家模式如何能监督这种过渡呢? 上述理论家的观点主要依据的是专政的消极(或负面)要素即镇压要素。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包含镇压要素,但这些要素不应使向社会主义的进步转变成官僚主义。用组织起来的阶级权力镇压反革命不能证明官僚主义斯大林主义式的国家是合理的,因为这类国家形式在理论上和结构上与共产主义的构成

40、是不相容的。 对马克思来说,公社是作为“集权化的、组织起来的、窃据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为社会做公仆的政府权力的”国家的完全的对立面。马克思认为在公社之前的所有革命和反动导致的是对工人阶级的压迫,因为国家机构、压迫工具只不过是“从压迫者的这一集团转到另一集团”。而公社的特点是“这次革命的对象不是哪一种国家政权形式正统的、立宪的、共和的或帝制的”,而是“国家本身”。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的遍布各地的机关,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和法院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句话应该与马克思上述反对国家的论述联系起来理解,但是后来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把这段话错误地解释成马克

41、思期望工人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来对抗资产阶级的国家,并以马克思主义的名义证明苏维埃模式的国家的合理性。 马克思并未要求成立无产阶级的国家,而是要求彻底消灭国家。这是因为国家是奴役工人的“政治工具”,“不能作为工人解放的政治工具”。公社才能使他们解放,因为公社“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 三、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是官僚制度 国家既然被打碎了,那么消亡的将是什么呢?既然无产阶级专政从打碎官僚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开始,那么消亡的将是无产阶级专政本身。无产阶级专政将一直延续到“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被消除”。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革命期间,国家虽然被打碎,

42、但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仍旧存在,后来才被摧毁,而这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 列宁在1917年断言:“社会主义不是按上面的命令创立的。它和官场中的官僚机械主义根本不能相容;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列宁全集第2版第33卷第53页)而列宁在1918年则宣称:“正是为了社会主义,却要求群众无条件服从劳动过程的领导者的统一意志。”(列宁选集第3版第3卷第501页)后一种叙述中的主要思想后来发展成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解释为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国家的理论,这是不公正的。官僚国家的集团利益和等级制使官僚机构独立于社会并发挥职能。官僚国家只是在一种抽象意义上代表人类解放

43、,却并未触动社会不平等。在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消极目标方面官僚主义国家是有效的,但它在制度上表现得不适合无产阶级专政的实现人类解放的积极目标。马克思认为只有在人“认识到并在体制上制度上保证他自身的权力是社会权力,而不再把这种社会权力作为一种政治权力从自身分离出去”的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全实现。官僚国家使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分离永久化。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像公社所做的那样竭力反对这种分离。公社的最正面的特点是使政治权力非制度化,从而使社会重新政治化。对马克思来说,官僚主义的国家是起异化作用的,因为它是“人的自由和人类自由间的中间阶段”,还因为它造成“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因此,人类彻底解放这

44、一无产阶级专政的目标不能在官僚制度下实现。 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是官僚制度的第二个原因是:国家官僚机构一旦建立就会变成一种利益集团,其成员享有经济上的和与权力有关的特权。官僚不仅抗拒消亡,而且利用它的权力以各种手段使自己处于牢固地位。况且,在任何形式的经济制度中,作为寄生赘瘤的官僚机构都会为自身的存在找到各种理由和支持。由于这个原因,消除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不一定能使官僚机构消失。 作为官僚机构的形式的国家和作为国家的物质内容的官僚机构会相互自我实现和相互保护。因此,官僚国家本质上抵制消亡。另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是使无产阶级成为实际权力以及专政的物质内容。这样,无产阶级就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最

45、终目的”。这是官僚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本质不同,所以官僚国家不会消亡,而无产阶级专政会消亡。 官僚的自我实现是其自身的保存,无产阶级的自我实现是其自身的消灭。官僚是其自身的目的,无产阶级是其自身的否定,因为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工人阶级不能保存自身的被征服地位。因此官僚不会让政治机构即其生存的源泉自行消亡,而无产阶级却必须让政治机构消亡。这样,为了避免官僚主义自我实现的困境,无产阶级专政既是一种非国家,又是反官僚主义的。 四、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和作用 如果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国家,那么它应采取何种政治形式? 公社的经验给了马克思阐述无产阶级专政手段的经验材料。马克思从未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与民主对立的

46、。 掌握政权的第一个条件是改造国家机器并把它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加以摧毁。但争取彻底解放的斗争并不以此告终。公社只是“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不是“工人阶级的社会运动,从而也不是全人类复兴的运动,而只是有组织的行动手段”。因此,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工人阶级组织,如工会、联合会和政党,不是被改造成如列宁所建议的那种由国家控制的组织,恰恰相反,是被改造成无产阶级制度的基础材料。无产阶级专政在人类解放中的作用是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公社“开始劳动的解放它的伟大目标:取缔国家寄生虫的非生产性活动和胡作非为” 无产

47、阶级专政所采用的压制和防御工具也必须是性质合适的。马克思对宣布建立“保卫公民的”国民军的3月22日中央委员会公告的补充是:“人民只要在全国规模内组织这种国民军”。但我们不应把在“全国规模”组织的概念与少数官僚和技术专家治国论者掌握的中央集权国家机构相混淆。组织国民军足以根除常备军“这一个一直存在着的阶级统治”僭取政府权力的危险。显然,马克思担心政府“僭取阶级统治”,想用国民军的形式保持镇压权力。但他不是想准确地规定无产阶级统治的镇压手段的形式,而只是为了保证无产阶级直接控制这些手段。 必须明确两个方面。第一,无产阶级专政包含镇压手段,但专政的制度设计应该是通过由无产阶级直接控制镇压工具来预防政

48、府“僭取”权力,因此,马克思才建议采用非官僚主义的、国民军的形式。 第二,镇压不是常规状态。马克思预言公社一旦在全国规模内牢固地建立起来,它还“可能”要经受“奴隶主们的零星暴动”引起的“灾难”,“这些暴动尽管暂时会阻挠和平进步的事业,但只会增强社会革命力量,从而加速运动的发展”。无产阶级专政只是在“镇压资产阶级对革命的反抗时”才成为“专政的”,在这个意义上,无产阶级专政的“专政”方面是不能排除的。但是在其他方面,它是正常的“和平的发展进程”。 五、无产阶级专政在监督经济向共产主义过渡时的政治职能 没有一部马克思的著作是不涉及人类解放的,任何一种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也不应不涉及这一问题。资产阶级和国家官僚机构的消灭不会自动导致人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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