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教案名师优秀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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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教案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代号A3) 共 页 授课 财经法规与2节 2009(3(1 课时 科 日期 会计职业道第一章 课题:会计法律制度(一) 目 德 H09会计(1) 班级 授 20分课 作业 拟用 讲授 2 钟 方 题数 时间 式 选 教 用 通过本章节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会计法律制度考学 教 试的题型题量分析、复习要注意的基本要点和会讲述 目 具 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的 挂 图 1、 会计法律 1、 会计法律 2、 会计行政法规 2、 会计行政法规 重 难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点 4、 地方性会计法规 4、地方性会计法规 点

2、教 从会计基础的专业技能到如何做到会计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从此必须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学 德这门课。 回 顾 说 明 审阅签名:May 教学过程 第 页 新课开始时给学生介绍这门课程的地位,学习的必要性,针对考试对其题型题量进行分析,并强调复习时要注意的要点。前言大约讲述45分钟。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它是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借助于专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和监督。 会计法:(1)广义: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规章 (2)狭义: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

3、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即会计法。 二、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 1、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是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判断题) 2、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会计行政法规: 是指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19

4、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 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选择题) (1、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 如:财政部第26号令签发的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内容框架包括: (1)总则。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包括1真实性要求、2相关性要求、3明晰性要求、4可比性要求、5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6重要性

5、要求、7谨慎性要求和8及时性要求。 (3)会计要素的定义与确认。 (4)会计计量。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1历史成本、2重置成本、3可变现净值、4现值、5公允价值。 (5)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6)附注。 (1)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 1、一般业务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职工薪酬等。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如生物资产、企业年金基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 3、财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的准则,如财务

6、列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外币折算等。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3)2000年12月29日企业会计制度 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4)2001年1月27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5)2004年6月小企业会计制度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6)1996年6月17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地方性会计法规

7、 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代号A3) 共 页 授课 财经法规与2节 2009(3(3 课时 第一章 课题: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科 日期 会计职业道(二) 目 德 H09会计(1) 班级 授 20分课 作业 拟用 讲授 2 钟 方 题数 时间 式 选 教 用 通过本章节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会计工作管理体学 教 讲述 制的各方面内容 目 具 的 挂 图 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重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难 3、会计人员的管理 3、会计人员的管理 点 点 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 会计法律 教 2、 会计行

8、政法规 学 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回 4、地方性会计法规 顾 说 明 审阅签名:May 教学过程 第 页 理解记忆。重要内容要例举一些熟知的例子做支撑。 一、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工作,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事实国

9、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 会计人员的管理 (一)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案例: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二)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

10、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驶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二)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案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代号A3) 共

11、 页 授课 财经法规与2009(3(8 课时 2节 科 日期 会计职业道第一章课题:会计核算(三) 目 德 班级 H09会计(1) 授 课 作业 拟用 20分讲授 2 方 题数 时间 钟 式 选 教 用 通过本章节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学 教 和内容、填制与审核凭证、登记账簿、财产清查、讲述 目 具 档案的管理与销毁 的 挂 图 1、 会计核算的要求和内容 1、 会计核算的要求和内容 2、 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 2、 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 重 难 3、 登记会计账簿 3、 登记会计账簿 点 点 4、 财产清查 4、 财产清查 5、 会计档案的管理与销毁 5、 会计档案的管理与销毁 1、会计

12、工作的主管部门 教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学 3、会计人员的管理 回 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顾 说 明 审阅签名:May 教学过程 第 页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一、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真实性要求、2相关性要求、3明晰性要求、4可比性要求、5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6重要性要求、7谨慎性要求、8及时性要求 二、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一) 依法建账: 1.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

13、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 2. 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 各单位产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统一进行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 (二) 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1、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2、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 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

14、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 (四) 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其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 (五)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根据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六)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 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

15、(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 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5)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6)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四、 会计年度 根据会计法规定,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五、 记账本位币 是指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用以计量的货币,也就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时所使用的货币。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六、 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 正确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 1、 是

16、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之一 2、 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和基本环节 3、 是对经济业务进行日常监督的重要环节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区别:原始凭证记录的是经济信息,他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而记账凭证记录的是会计信息,它是会计核算的起点。 一次凭证,外来原始凭证通用凭证,原始凭证累计凭证,自制原始凭证专用凭证,汇总凭证,,按来源分, (按填制手续)(按格式)收款凭证,复式凭证,会计凭证按用途和程序 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单式凭证,转账凭证,(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按填列方式分)(一)原始凭证又称单据。 如:发货单、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借款单、差旅费报销单、收料单和领料单。 1、包括以

17、下基本要素: (1) 原始凭证名称 (2) 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 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5) 填制单位签章 (6) 有关人员签章 2、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 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4)书写要清楚、规范 (5)编号要连续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7)填制要及时 3、 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 (1)真实性 (2)合法性 (3)合理性 (4)完整性 (5)正确性 (6)及时性 4、 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1) 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以此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

18、等级会计账簿的依据。 (2) 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 (3) 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会计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二)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 1、具备以下内容或要素: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纪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

19、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2、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 (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 七、 登记会计账簿 (一) 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 1、 总账。总账有订本账和活页账 2、 明细账。明细账采用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3、 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一般采用订本式 4、 其他辅助账簿。包括各种借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账, 担保、抵押备查账簿等。 八、 编制财务会

20、计报告 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 资产负债表。 反映企业所拥有的资产、需偿还的债务以及股东拥有的净资产情况 利润表。 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表明企业运用所拥有的资产的获利能力 现金流量表。 反映企业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 附注。 是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作解释和说明 九、 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 十、 会计档案管理 (一) 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会计档案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21、、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 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 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移交 案例1: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即入档后的单位会计档案不得随意拆封。这是对会计档案拆封的原则性规定。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时,应当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案例2: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以确保

22、单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防止丢失。遇有特殊需要,如与单位经纪业务相关方面需要查阅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或公检法等督察部门需要查询与案件有关的会计资料,经本单位的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备查。 (三)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和永久保存 (四) 会计档案的销毁 1、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案例: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和会计机构将编制好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复核后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销毁意见。 2、 专人负责监销 案例:会计档案销毁时,

23、监销人员根据不同情况由相应的单位派出。对于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监销;对于国家机关则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对于财政部门,则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销毁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案例: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一是此类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二是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仲注明不予销毁的原因和单位立卷情况。三是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会计档案,

24、无论其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必须妥善保管,等到项目办理竣工决算后按规定的交接手续移交给项目的接受单位进行妥善保管。 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代号A3) 共 页 授课 财经法规与2009(3(10 课时 2节 科 日期 会计职业道第一章 课题:会计监督(四) 目 德 班级 H09会计(1) 授 课 作业 拟用 20分讲授 2 方 题数 时间 钟 式 选 教 用 学 通过本章节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关于会计内部监教 讲述 目 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内容 具 的 挂 图 1、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重 难 2、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2、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点 点

25、 3、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3、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核算的要求和内容 教 2、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 学 3、登记会计账簿 回 4、财产清查 顾 5、会计档案的管理与销毁 说 明 审阅签名:May 教学过程 第 页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与方法。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

26、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基本要求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1)控制环境 (2)会计系统 (3)控制程序 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 (1)组织规划控制 (2)授权批准控制 (3)预算控制 (4)财产保全控制 (5)风险控制 (6)内部报告控制 (7)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指的是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监督各单

27、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监督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仲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代号A3) 共 页 2009(3(1

28、5授课 财经法规与4节 课时 第一章 科 -17 日期 会计职业道课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五) 目 德 H09会计(1) 班级 授 20分课 作业 拟用 讲授 2 钟 方 题数 时间 式 选 教 用 通过本章节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关于会计人员的学 教 基本法律规定、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及代讲述 目 具 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的 挂 图 1、关于会计人员的基本法律规定 1、关于会计人员的基本法律规定 重 难2、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 2、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 点 3、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3、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点 教 1、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学 2、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回 3、会计工作的

29、社会监督 顾 说 明 审阅签名:May 教学过程 第 页 一、 会计机构的设置 三个层次的原则规定: 1. 一是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 二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 三是不具备会计机构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 代理记账 (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

30、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案例:担任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四、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 (一)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二)从业资格证书的适

31、用范围: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2)出纳岗位; (3)稽核岗位; (4)资本、资金核算岗位;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岗位;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 (8)总账岗位;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

32、.上岗注册登记 案例: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案例: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岗位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 案例: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应当自

33、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二是适应性、三是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会计理论、财经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会计职业道德等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五、会

34、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1、会计员主要负责:具体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会计员的基本任职条件:a 初步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 b 熟悉并能遵照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c 能担负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2、助理会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 (P67) 3、会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 (P67) 4、高级会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 (68)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5、,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法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的学历。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P70) (四)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71) 六、会计工作岗

36、位设置 案例: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 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监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会计工作岗位分为: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2)出纳岗位; (3)稽核岗位; (4)资本、资金核算岗位;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岗位;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 (8)总账岗位;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注意:(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收费员、药房收费员

37、、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的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案例: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八、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案例:1、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2、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8、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二)交接的程序 1、提出交接申请 2、做好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3、移交点收 4、专人负责监交 5、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三) 交接人员的责任 案例: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39、 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代号A3) 共 页 2009(3(22授课 财经法规与4节 课时 第一章 科 -24 日期 会计职业道课题:法律责任(六) 目 德 H09会计(1) 班级 授 20分课 作业 拟用 讲授 2 钟 方 题数 时间 式 选 教 用 通过本章节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法律的概念、法学 教 讲述 律的分类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目 具 的 挂 图 1、法律责任的概念 1、法律责任的概念 重 2、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难2、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 点 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点 1、关于会计人员的基本法律规定 教 学 2、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 回

40、3、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顾 说 明 审阅签名:May 教学过程 第 页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

41、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

42、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根据会计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罚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与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43、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代号A3) 共 页 2009(3(29授课 财经法规与4节 课时 第二章 科 -30 日期 会计职业道课题: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目 德 H09会计(1) 班级 授 20分课 作业 拟用 讲授 2 钟 方 题数 时间 式 选 教 用 通过本章节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支付结算管理、学 教 讲述 银行结算账户和票据结算的基本规定。 目 具 的 挂 图 1、支付结算概述 1、支付结算概述 重 2、银行结算账户 难2、银行结算账户 点 3、票据结算 3、票据结算 点 教 1、法律责任的概念 学 2、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4、回 顾 说 明 审阅签名:May 教学过程 第 页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银行卡等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法律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支付结算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二) 支付结算时一种要式行为 (三)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 (四) 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五)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一)在支付结算办法中还规定了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45、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46、;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处。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合“?”。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7.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广东省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代号A3) 共 页 授课 财经法规与4节 2009(4(7 课时 第二章 科 日期 会计职业道课题:银行结算账户(二) 目 德 H09会计(1) 班级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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