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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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绩效评估办法(试行).21. 总则.32. 检查评定机构.33. 检查评定.34. 评分与计分.55. 奖罚.76. 附则.87. 附录.8二.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检查评分细则(试行).16 1. 总则. 17 2. 公园及街旁绿地、道路绿地.17 3. 行道树.33 4. 附则.40三.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等级划分办法(试行).41 1. 总则.42 2. 等级划分.42 3. 附则.4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绩效评估办法(试 行)1 总则1.0.1为进一步加强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

2、量的检查和考核,提高城市绿地管理水平,制订本检查评定办法。1.0.2 本办法适用于南海区西樵镇行政范围内:1. 城市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公园绿地、道路行道树;2. 新接管绿地3个月内由管养单位整改提高,3个月后开始计算养护质量得分。2 检查评定机构2.1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评分。2.2 监督检查小组的组成:由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监理如委托了监理、南海区公用事业局专业技术部门等单位派出的人员共同组成。监督检查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56名。3 检查评定3.1 检査评定的实施3.1.1 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评分和资料报表技术方

3、案检查,现场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二种形式。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时间为每月25日前,由监督检查小组于检查前15小时书面通知养护单位,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不提前通知养护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到现场再通知养护单位。3.1.2 检查程序定期检查通知 预备会抽签(先抽出管养单位检查顺序,后抽出当天检查管养单位的检查样地) 现场检查验收 集中评分 计算结果 养护单位签名确认 公布结果。不定期现场检查 (整改通知 复查) 扣分通知 计算结果 养护单位签名确认 上报结果。3.1.3 养护单位应派项目负责人协助组织抽检路线,并对检查情况当场签字确汄。如有异议当场提出复议,由重新核实,经核对无误后

4、如养护单位仍拒绝签字的,可由监督检查小组成员联合签名确认。3.1.4 养护单位的年度、月度养护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需经监督检查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每年的12月1日前报审下一年度的养护工作计划;每月20日前报审下一月度的养护工作计划。3.1.5 养护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养护工作实施情况及有关记录报监督检查小组,经审核通过后方安排现场检查评分。若因工程改造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检查评分的,养护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小组。3.1.6 施肥、重修剪、草坪打孔、设施翻新或其他隐蔽工程施工,须在实施前48小时通知监督检查小组派员进行现场见证与签证,未经见证与签证的隐蔽工程不予认可 。3.

5、2 检查抽样3.2.1 样点划分3.2.1.1 城市绿地1、公园绿地:以5000平方米为单位,划为N个抽样点;街旁绿地和道路绿地以20003000平方米为单位,划为N个抽样点。2、行道树抽样:行道树以1000米长为单位(以路口分界,行车方向双向折算),划为N个抽样点,行道树下树穴和绿化带的检查合并入行道树的检查之中。3.2.2 各级绿地及行道树每月定期检查的数量或面积。表1. 城市绿地抽样检查比例表类型级别抽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城市绿地公园及街旁绿地15%10%5%3%行道树15%10%5%3%注:百分比为各等级养护类型占同级养护类型总面积或数量的比例。各维护单位各等级类型每月定期检查的数量

6、或面积不少于上表中的规定。3.2.3 抽样点由各养护单位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等级划分办法(试行)划分,划分好后报监督检查小组审查,监督检査小组对抽样点调整确认后,作为检查点的选点依据。3.2.4 若养护量有增减,养护单位须及时通知监督检査小组,监督检查小组视情况调整抽样点。4 评分与计分4.1 评分与计分4.1.1 月度检查得分为每个月的检查得分,年度检查得分为月度得分的平均值。月度检査得分作为拨付养护经费的依据,年度检查得分作为评价养护质量、养护合同延续的依据以及下一次参与招投标的参考。4.1.2 月度评分项目共有三个方面:管理措施20分,养护质量70分,民生投诉10分。月度检查得

7、分=管理措施得分+养护质量得分+民生投诉得分年度检查得分=各月度检査得分124.1.2.1 管理措施(20分)1. 具备完善并经监督检查小组批准的养护工作计划和方案,制订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和每周工作安棑,明确目标和工作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全面兼顾。否则在月度检査评分中扣110分。2. 制度健全,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质量安全及事故呈报与处理制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杀虫药剂管理制度等。3. 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护技术档案,建立日常养护管理台账,责任落实到人。 4. 员工培训制度化,有员工培训计划和记录。 5. 业主按照养护单位投标文件的承诺,检查

8、人员到位情况。 以上25项每缺少一项,在月度检査评分中扣3分(资料不齐酌情扣03分),扣完为止。4.1.2.2 养护质量70分) 养护质量得分由定期检查得分(50分)和不定期检查得分(20分)二个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按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1. 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每月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为各类型各等级绿地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乘以该类型绿地养护费在总经费中所占的百分比后求和;各类型各等级绿地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为各抽样点得分的平均值;各抽样点得分为每名检查小组成员定期(不定期)检查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的平均值。各类型各等级绿地月

9、度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各抽样点得分/抽样点数月度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各养护等级公园绿地月度定期(不定期)检査得分X (该等级公园绿地养护费+总管养经费)+各养护等级道路及街旁绿地月度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X (该等级绿地养护费总养护费)+各养护等级行道树月度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X (该等级行道树养护费+总养护费)2. 养护质量得分月度养护质量得分为该月定期检查得分与不定期检査得分分别乘以其权重值后求和。月度养护质量得分=(月度定期检查得分/100)X 50+(月度不定期检查得分/100)20 3. 如任何一个抽检点得分低于80分,则直接在该类型该等级月度检查得分中扣5分。4.1.2.

10、3 民生投诉(10分)1. 认真履行养护工作职责、合同和服务承诺。2. 各项信息、报表数据准确,按时上报。3. 积极配合各级领导各项检查工作,对突击性任务及节假日特别安排的任务能按时按要求完成。4. 养护计划变更或遇突发事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呈报,并在2小时内做出相应应急措施。绿地卫生4小时内处理完毕,补植按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检查评分细则要求,其它在2天内完成。5. 处理举报电话、市民投诉需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车辆应急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6. 积极配合监督检査小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出的整改通知认真按时整改。 7. 积极配合其它与城市绿地养护有关的工作,如卫生检

11、查、园林城市复查等。8. 城市公用设施管理受到各级领导批评、被媒体曝光、各相关部门或群众投诉,经查属养护单位责任的,每发生1宗,在月度检查评分总分中扣3分。以上各项如不能认真执行,在月度检査评分中扣13分,扣完为止。4.2 其它1. 养护单位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处罚,合同中无明确界定的,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限期由养护单位自行恢复原状。2. 养护单位擅自改变绿地布局、附属建筑及设施的使用功能,每发现1宗,在月度检查评分总分中扣3分,并限期恢复原状。3. 养护单位对擅自占用、破坏城市绿地及损坏设施的行为应及吋制止,如制止无效或造成损失,应在24小时内上报业主或业主委托单

12、位,否则视为养护单位的责任,并按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评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扣分。4. 古树名木的养护评分另计,如因养护不当,造成古树名木死亡,则经专家组鉴定后赔偿损失。5 奖惩5.1 检査评分满分为100分,95分为优秀,90分为合格。5.2 检查评分合格的,全额拨付当期养护费用。5.3 月度检查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即可获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当期管养费用的5%。5.4 惩罚5.4.1 月度检查得分7089分(含70分)的,当月的养护费用划拔按以下的公式实行:当月养护费用=当月养护合同费X当月检查得分905.4.2月度检查得分70分以下的,按实际得分的百分比支付管养费

13、用。5.5 连续两个月或年度累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检查得分70分以下的,业主有权解除养护合同。6 附则6.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6.2 本办法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7 附录7.1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定程序(图71)7.2 各抽样点定期(不定期)检查评分汇总表(表71)7.3 养护质量定期(不定期)检査评分表(表72)7.4 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检查评分表(表73)7.5 见证记录(表74)7.6 整改通知书(表75)7.7 整改通知回复单(表76)图71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检査评定程序表71 月个抽样点定期(不定期)检查评分汇总表养护单位:

14、 检查项目: 养护等级: 制表人:抽样点检查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分123456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合计总平均分注:各抽样点平均分为各检查小组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43 -表72 月养护质量定期(不定期)检查评分表养护单位:总经费:制表人:公园绿地行道树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级二级三级四级评分经费经费比定期(不定期)检查得分表73 年 月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检查评分表养护单位名称: 养护范围:评分项目得 分扣分理由1、管理措施(20分)2、养护质量(70分)其中定期检查A(A/100)50不定期检查B(B/100)2

15、0单项扣分3、民生投诉(10分)4、其它扣分月度检查得分检查小组评价:检査小组成员签名: 评分日期: 年 月 日表74 见 证 记 录NO:养护单位:养护工程名称:见证项目:日期:养护单位签名:见证人签名:注:本记录一式二份,见证人和养护单位各持一份。表75 整 改 通 知 书NO:养护单位:养护工程名称:地 点:日 期: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盖章): 养护单位签收:检查员签名:注:本记录一式二份,见证人和养护单位各持一份。表76 整改通知回复单NO:养护单位:养护工程名称:地 点:日 期:致南海区西樵镇绿地养护质量监督检查小组: 我方接到第( )号整改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整

16、改。特此回复,请予以复查。详细内容:养护单位(盖章): 养护单位项目经理签名:复查意见: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盖章): 检查评定小组复查人签名:注:本记录一式二份,见证人和养护单位各持一份。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检查评分细则(试 行)1 总则1.0.1 为提高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的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规范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按照现行的广东省城巿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DB44/T2682005)、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DB44/T2692005)、广东省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估价指标及有关城市绿化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1.0.2 本细则分公园及街旁绿地、行道树

17、两大类来进行检查评分(宽度在2m及以下的分车带乔木归入行道树检查),各类分为四个级别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 评分细则。1.0.3 本细则采用百分制,各养护管理的总得分和各分项得分均达到要求才算合格。2 公园及街旁绿地、道路绿地2.1 一级养护总体质量标准:严格按照DB44/T2682005的规定对绿地进行养护,制定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设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养护到位、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好。2.1.1 园林植物(55分)2.1.1.1 乔木(公园25分,街旁绿地、道路绿化20分)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均匀,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相适应,分枝不影响

18、游览和观景。新梢粗壮、叶片健壮、叶色纯正,无枯枝败叶。1. 因水分管理不当造成植株出现蒌蔫,每株扣0.2分。 2. 施肥次数每年少于2次,施肥方法不正确,长势差,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进行的,视情况扣0.52分。 3. 树穴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有杂草等,每穴扣0.1分,此项最高扣2 分。4. 缺乏修剪(每年少于2次,造型乔木少于6次)或修剪不适当,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修剪的,每株扣0.5分,此项最高扣10分。5. 剪口直径大于6cm、珍稀树种剪口大于3cm的植株剪口未做防腐处理的,视情况扣0.25分。6. 病虫害控制不

19、及时,被害植株超过3%,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总量的1%,视情况扣0.25分。7. 因病虫致死的植物,未进行土壤消毒或更换种植穴土壤就进行补植的,视情况扣0.22分。8. 树木死亡未及时清除与补植的(3天内,每株扣0.5分。2.1.1.2 灌木与木本地被、竹类、藤本、水生植物(公园15分,街旁绿地、道路绿化20分)花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开花适时,花繁叶茂,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覆盖率达到99%以上;无杂草,无死株、缺株。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清晰、层次分明,整齐美观,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造型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12次)、得当,线条齐整、圆滑、流畅。规

20、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体量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牵引得当、及时,覆盖率不低于90%。 水生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生长范围符合景观要求。1. 因水分管理不当造成植株出现萎蔫,每株或每平方扣0.1分。2. 观花灌木、地被植物的施肥次数每年少于4次,一般灌木少于2次,观花的挺水植物少于1次,视情况扣0.52分。3. 施肥方法不正确,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进行,长势差,植株叶色差或叶片被灼伤的,视情况扣0.52分。4. 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有杂草的,视情况扣0.21分。5. 修剪不适当、未按城市绿

21、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修剪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5分,此项最高扣5分。6. 木本地被植物覆盖率低于99%,藤本植物覆盖率低于90%的,视情况扣0.20.5分。7. 竹林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养护,视情况扣0.21分。8. 藤木植物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养护的,视情况扣0.21分。 9. 水生植物生长不旺盛、开花不适时、生长范围不符合景观要求,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养护,视情况扣0.21分。10. 植株受病虫害危害的,被害植株超过3%,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总量

22、的1%的,视情况扣0.55分。11. 因病虫致死的植物,未进行土壤消毒或更换种植穴土壤就进行补植的,视情况扣0.21分。12. 植株老化影响景观,不及时换种的,视情况扣0.21.5分。13. 死亡、缺株或重度残损未及时补种的(3天内),每株(或每平方米)扣 0.2分(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算)。2.1.1.3 草本花卉(5分)草本花卉生长旺盛,株型匀称、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 1. 因水分管理不当造成植株出现萎蔫,每平方米扣0.1分。2. 未施足基肥、年施肥少于6次,或因施肥不当引起植物生长不良或发生肥害现象,视情况扣

23、0.52分。3. 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有杂草的,视情况扣0.12分。4. 盛花时覆盖率低于95%的,视情况扣0.11分。5. 残花、枯萎的黄叶和花蒂(梗)未及时消除的,视情况扣0.25分。6. 受病虫害危害,被害植株超过3%,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总量的1%的,视情况扣0.55分。7. 因病虫致死的植物,未进行土壤消毒或更换种植穴土壤就进行补植的, 视情况扣0.10.5分。8. 死亡、缺株未及时补种的(3天内),每平方米扣0.1分。9. 宿根或球根花卉未根据种类特性及生长状况及时进行翻种更新的,每宗扣0.5分。2.1.1.4 草坪植物(10分)草坪植物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枯黄叶;新建植草坪

24、的绿色期和覆盖率等一年内达到一级养护标准。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300天,覆盖率不小于 99%,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1%;无积水,修剪及时、合理。1. 因水分管理不当造成草地出现萎蔫、叶色枯黄,每平方扣0.1分。2. 年施肥次数少于4次或因施肥不当引起植物生长不良或发生肥害现象,视情况扣0.52分。3. 草坪绿色期少于300天的,视情况扣0.55分。4. 草地凹凸不平、有积水的,每平方米扣0.1分。 5. 杂草覆盖率超过1%的,每10平方米扣0.1分,此项最高扣3分。 6. 杂草过多又无法净化或草坪衰老,未及时更新或重建的,视情况扣0.10.5 分。7. 未及时修剪、未正确控制草坪高度及修剪留茬高度

25、的,每10平方米扣0.1分,此项最高扣5分。8. 手工拔草时未将目的草压实的,视情况扣0.15分。 9. 有病虫害危害,受害面积超过3%的,视情况扣0.55分。10. 黄土裸露的,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此项最高扣5分。11. 未对草坪进行打孔作业或垂直刈割的,每宗扣0.5分。2.1.2 绿地清洁与保洁(25分)绿地、园路铺装、园林设施、厕所等应保持清洁,干净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鼠洞和蚊蝇孳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花架、亭、廊等园林建筑物应保持外观整洁,及时清除建筑物屋顶积落的枝叶、垃圾和自生的植物。园内设施无污垢、无乱涂乱画等城市“牛皮癣”。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装载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

26、绿化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厕所按规定顺序每天清洗厕所五次以上,并按规定时间用硫酸洗刷。厕所保洁要求做到“三无”,“六洁”。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爽、无积水;公厕室内卫生质量要求符合佛山市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标准的要求。园林水体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人工水池的池壁应干净美观。控制好水的深度,及时清除杂物和湖面漂浮物,定时清洗水池,定时杀灭蚊子幼虫。必须有人分管,定期监测,记入档案。1. 管理地段内需保持清洁卫生,发现有垃圾杂物、石砾砖块、粪便污物、悬挂物、鼠洞或蚊蝇孳生场所的,视情况扣0.210分。2. 绿地、园路、铺装场地的保洁吋间每天为16小吋,每天7

27、:00前须完成首次清扫,否则每少一小时扣0.5分。3. 园凳、垃圾箱、导游牌、警示牌等园林设施每天至少清洁一次,否则每缺一次扣0.5分,此项最高扣5分。4. 景观水池每月清洗12次,否则扣0.5分。5. 园内设施有污垢、乱涂乱画等城市“牛皮癣”的,每处扣0.2分,此项最高扣2分。6.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装载器具未摆放在隐蔽的地方,每次扣0.5分。7. 绿化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未日产日清,焚烧垃圾的,每次扣1分,此项最高扣5分。8. 厕所有异味、积水、厕所内设施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视情况扣0.55分。9. 湖内水体有非自然原因导致的下述物质: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积物,漂浮物,如碎片、浮

28、渣、油类或其它一些引起感观不快的物质,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物质,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毒性或不良生理反应的物质,易孳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生物。否则每项扣2分。2.1.3 园林建筑、小品、园路、铺装场地及设施(15分)保证所有设施正常使用、美观、无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保养、翻新,园路及铺装平坦、无积水。钢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GB5021291的要求涂涮 油漆。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准应符合GB840887的规定。1. 小品、园路及铺装场地发现变形、下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处扣0.2分,此项最高扣5分。2. 照明设施、灯饰、果皮箱、导游牌等园林设施损坏不修复

29、,或被盗不及时恢复的,每处扣0.5分,此项最高扣3分。 3. 灌溉设施漏水的,每处扣0.5分,此项最高扣2分。 4. 喷水池、喷泉等设施不按规定正常运行的,每项扣1分。5. 铁质围栏、护树架、门窗、灯杆等设施每年翻新不少于两次。未按要求翻新或破损且未及时恢复的,视情况扣0.22分。6. 水面、假山等险峻景区(点)未设危险警告牌的,每项扣1分。 2.1.4 安全作业与防护(5分)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在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后方可工作。截除较大的树枝、清除枯死树体,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建立热带风暴防御紧急预案,在风暴来临前做好对应的防御措施;对易受寒

30、害或冻害的园林植物,应在寒潮来临前做好防护措施。及时处理树体上孔洞的腐烂部分。1、机械使用过程中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和标示的,每次扣0.5分。2、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未披戴反光标志背心,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每项扣1分。3、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体时,预先未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按照操作程序作业的,每项扣1分。4、台风及寒潮来临前未做好防护措施而造成损失的,视情况扣0.21分。5、未及时清除及处理树体上孔洞的腐烂部分的,每处扣0.1分,此项最高扣1分。6、暴雨后未及时排去种植穴、树盘内及草坪上积水的,每项扣0.5分。7、公园内低洼地的

31、积水未采取措施排除的,每处扣0.5分。 2.1.5 以上各评分项目单项扣分以该项目分值为上限,扣完为止。2.2 二级养护总体质量标准:严格按照(DB44/T2682005)的规定对绿地进行养护。制定较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设有工种齐全和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养护基本到位、得当,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好。 2.2.1 园林植物(55分)2.2.1.1 乔木(公园25分,街旁绿地、道路绿化20分)乔木树冠基本完整、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基本合理,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基本相适应,分枝不影响游览和观景。新梢枝叶萌发正常,叶片大小和色泽正常,基本无枯枝败叶。1. 因水分管理不当造成植株出现

32、萎蔫、枯黄叶的,每株扣0.2分。2. 施肥次数每年少于2次,施肥方法不正确,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进行的,视情况扣0.52分。 3. 树穴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杂草覆盖率超过3%的,每穴扣0.1分,此项最高扣2分。4. 缺乏修剪(每年少于1次,造型乔木少于4次)或修剪不适当,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每株扣0.5分,此项最高扣10分。5. 病虫害控制不及时,被害植株超过5%,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总量的3%的,视情况扣0.25分,6. 因病虫致死的植物,未进行土壤消毒或更换种植穴土壤就进行补植的, 视情况扣0.22分。 7.

33、 树木死亡未及时(5天内)清除与补植的,每株扣0.5分。2.2.1.2 灌木与木本地被、竹类、藤本、水生植物(公园15分,街旁绿地、道路绿化20分)花灌木生长正常,株型完整,开花正常,花后修剪合理、及时。 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正常,覆盖率达到97%以上;基本无杂草,无死株、缺株。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基本清晰、线条基本整齐,无残缺,基本无杂草,修剪及时。造型植物修剪合理,每年不少于6次,线条基本齐整、圆滑。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体量基本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藤本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牵引合理,覆盖率不低于85%。水生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生长范围符合景观要求

34、。1. 因水分管理不当造成植株生长不正常,每株或每平方扣0.1分。2. 观花灌木的施肥次数每年少于3次,地被植物、一般灌木的施肥次数每年少于2次,观花的挺水植物少于1次,视情况扣0.52分。3. 施肥方法不正确,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进行,植株叶色差或叶片被灼伤的,视情况扣0.52分。4. 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杂草覆盖率超过3%的,视情况扣0.21分。5. 修剪不适当,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修剪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此项最高扣5分。6. 木本地被植物覆盖率低于97%,藤本植物覆盖率低于85%,视情况扣0.21.5

35、分。7. 竹林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养护,视情况扣0.21分。8. 藤本植物未合理化牵引,开花不适时的,视情况扣0.21分。9. 水生植物生长不正常、开花不适时、范围不符合景观要求的,视情况每项扣0.21分.10. 植株受病虫害危害,被害植株超过5%,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总量的3%的,视情况扣0.55分。11.因病虫致死的植物,未进行土壤消毒或更换种植穴土壤就进行补植的,视情况扣0.21分。12.植株老化影响景观,不及时换种的,视情况扣0.21.5分。13.死亡、缺株或重度残损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算)。2.2.1.3 草

36、本花卉5分)草本花卉生长正常,株型完整,开花适时,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基本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1. 因水分管理不当造成植株生长不正常,每平方米扣0.1分。2. 未施足基肥、年施肥少于4次,或因施肥不当引起植物生长不良或发生肥害现象,视情况扣0.52分。3. 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杂草覆盖率超过3%的,视情况扣0.12分。4. 盛花时覆盖率低于90%的,视情况扣0.11分。5. 残花、枯蒌的黄叶和花蒂(梗)未及时清除的,视情况扣0.25分。6. 受病虫害危害,被害植株超过5%,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总量的3% 的,视情况扣0.10.5分。7. 因病虫致死的植物,未进行土壤消

37、毒及更换种植穴土壤就进行补植的, 视情况扣0.10.5分。8. 死亡、缺株未及时补种的(5天内)每平方米扣0.1分。9. 宿根或球根花卉未根据种类特性及生长状况及时进行翻种更新的,每宗扣0.5分。2.2.1.4草坪植物(10分)草坪植物叶片大小、色泽正常,基本无枯黄叶;新建植草坪的绿色期和覆盖率等一年内达到二级养护标准。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80天,覆盖率不小于90 %,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3%;无积水,修剪合理。1. 因水分管理不当造成草地出现萎蔫、叶色枯黄,每平方扣0.1分。2. 年施肥次数少于2次或因施肥不当引起植物生长不良或发生肥害现象,视情况扣0.52分,3. 草地凹凸不平、有积水的,每

38、平方米扣0.1分。4. 杂草覆盖率超过3%的,每10平方米扣0.1分,此项最高扣3分。5. 杂草过多又无法净化或草坪衰老,未及时更新或重建的,视情况扣0.10.5 分。6. 未及时修剪、未正确控制草坪高度及修剪留茬高度的,每10平方米扣0.1分,此项最高扣5分。7. 有病虫害危害,受害面积超过5%的,视情况扣0.55分。8. 黄土裸露的,累计每平方米扣0.1分,此项最高扣5分。9. 超过两年未对草坪进行打孔作业或垂直刈割的,每宗扣0.5分。2.2.2 绿地清洁与保洁(25分)绿地、园路铺装、园林设施应保持基本清洁无积水,基本无垃圾杂物、基本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花架、亭、廊等园林建筑物应保持外

39、观基本整洁,及时清理建筑物屋顶积落的枝叶、垃圾和自生的植物。园内设施基本无污垢、无乱涂乱画等城市“牛皮癣”。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装载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绿化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厕所按规定顺序每天清洗厕所四次以上,并按规定时间用硫酸洗刷。厕所保洁要求做到“三无”,“六洁”。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爽、无积水;公厕室内卫生质量要求符合佛山市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标准的要求。园林水体应基本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人工水池的池壁应基本干净美观。及时清除杂物和湖面漂浮物,定时清冼水池,定时杀灭蚊子幼虫。1. 管理地段内需基本清洁卫生,发现有垃圾杂物、粪便污物、悬挂物、鼠

40、洞或蚊蝇滋生场所的,视情况扣0.210分。2. 绿地、园路、铺装场地的保洁时间每天为10/(8)小时,每天8: 00前须完成首次清扫,否则每少一小时扣0.5分。(具体各路段的保洁时间另详)3. 园凳、垃圾箱、导游牌、警示牌等园林设施每周清洁三次,否则每缺一次扣0.5分,此项最高扣5分。4. 景观水池每月至少清洗1次,否则扣0.5分。5. 园内设施有污垢、乱涂乱画等明显城市“牛皮癣”的,每处扣0.2分,此项最高扣2分。6.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装载器具未摆放在隐蔽的地方,每次扣0.5分。7. 绿化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未日产日清,焚烧垃圾的,每次扣1分,此项最高扣5分。8. 厕所有异味、积水、厕所

41、内设施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视情况扣0.55分。9. 湖内水体有非自然原因导致的下述物质: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积物,漂浮物,如碎片、浮渣、油类或其它一些引起感观不快的物质,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物质,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毒性或不良生理反应的物质,易孳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生物。否则视情况每项扣2分。2.1.3 园林建筑、小品、园路、铺装场地及设施(15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保养、翻新。园路及铺装基本平坦、无积水。防止绿化用水、用电被盗用,钢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GB50212 91的要求涂涮油漆。1. 小品、园路及铺装场地发现变形、下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处扣0.2分,此项最高扣5分。 2. 照明设施、灯饰、果皮箱、导游牌、饮水与通讯设施损坏不修复,或被盗不及时恢复的,每处扣0.5分,此项最高扣3分。3. 灌溉设施漏水的,每处扣0.5分,此项最高扣2分。4. 喷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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