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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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合理制定我市

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助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新黑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摸清各类普查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状况,准确反映经济结构、市场活力、创新动力等方面发展变化,为科学评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和改善我市宏观调控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基础信息。二、把握工作重点,明确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3、: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阶段。(二)普查对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普查范围。具体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

4、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四)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查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黑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

5、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切实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黑河海关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中

6、的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任务。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商业综合体、商超等商贸流通行业企业,协助社区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四、明确普查职责,强化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经济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

7、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委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寺庙、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登记资料方面的事项,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监狱、戒毒所、律师执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行政登记资料的事项,由市司法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事项,由市工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商贸流通企业的事项,由市商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建筑、房地产企业的事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

8、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由市委政法委协调;涉及卫生健康、教育系统单位和体育行业企业的事项,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分别负责和协调;涉及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事项,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交通运输、邮政和快递企业的事项,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的事项,由市科技局负责和协调。市县两级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税务、工信、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同级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宣传、普查单位查找和入户登记、普查结果评估、普查资料的分析和开发等相关工作。抽调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参与同级普查机构组织入户清查、单位核实和认定,对清查结果与部门

9、行政登记资料比对存在差异的单位进行核查,并及时向普查机构反馈核查结果。五、扎实有力推进,准确把握普查的关键环节经济普查是一项跨年度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流程组织开展普查,制定全面周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一锚定目标、细化任务、厘清责任、倒排工期,明确各任务、各环节的执行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有序做好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各项工作。要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强化普查宣传和社会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选优配强普查队伍,把责任意识强、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善于沟通的人员选调(聘)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为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人员力量保障。要坚持依法普查,严肃普查工作纪律。要科学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手段方式,提前谋划季节性单位普查工作,加强评估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圆满完成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目标任务。六、做好保障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各地要加快推进普查机构组建,明确职责分工,开展普查设备购置立项、普查各类经费预算制定工作,确保设备、资金及时到位,有力保障我市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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