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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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办法根据关于推进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通知文件及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物业管理五星级评定实施方案文件,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先进物业管理项目的示范作用,在2023年试点评定五星级服务小区的基础上,辖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五星级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定范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实施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小区,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小区;保障性农民安置住宅小区;单位、厂矿企业建设的房改房;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年代15年(含15年)以上定为“老旧

2、小区”。二、星级划分和分值市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实施星级服务评定,从低到高分为“级”、“级”、“级”、“级”、“级”五个等级。星级越高,表示服务标准和水平越高。物业服务小区相应星级评定综合得分:一星级必须达到60分以上,二星级必须达到70分以上,三星级必须达到80分以上,四星级必须达到85分以上,五星级必须达到95分以上,老旧小区评分标准相应降低5分。三、评定标准和内容标准按照市物业管理星级服务标准和评分细则执行。评定内容分五个方面,1.卫生保洁工作;2 .绿化工作;3 .秩序维护工作;4 .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房屋管理);5 .业主满意度(企业管理)。五方面(五颗星)构成星级服务标准作为签订

3、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的指导依据。四、评定必须条件和硬性条件(一)必须条件1 .物业服务企业在市信用信息平台注册并在辖区物业办备案,特殊情况没有备案的项目需所属街道出具证明材料。2 .物业服务企业已取得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备案表。(二)硬性条件1 .普通住宅小区评定管理项目房屋建筑面积必须在2万m2以上,入住率60%以上。2 .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项目的建筑面积一致。3 .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只能由一家物业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单个项的不在此次评定范围)4 .老旧小区参与“级”、“级”评定的小区,不做面积限制,但必须是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5 .“级”以上

4、的老旧小区必须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或有围墙独立的院落满足实施物业服务的小区。五、评定时间市物业办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对辖区内申请星级评定的企业进行挂牌服务,具体评定时间由市综合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另行下文通知。六、评定程序(一)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物业企业,实施统一物业服务的项目,整理汇总与星级评定相关的资料,按物业管理星级服务标准及评分细则(详见附表2)进行自评,确定申请星级,填写物业管理星级评定申请表(详见附表1),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初审,四星级以上报送综合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组织物业管理协会专家组进行复审。申报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物业管理星级评定申请表;

5、2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复印件;3 .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备案表4 .物业服务合同及备案表;5 .项目规模证明(可以是项目规划验收单、老旧小区可手绘);6 .与星级评定评分标准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物业管理档案、管理记录等留现场备查,可不用上报)。(二)“级”、“级”“级”由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协会专家组负责评定,并公布评定结果,上报物业办统一颁发服务星级铭牌。(S)级”、“级”由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初审合格后上报物业办组织协会专家组负责评定,并公布评定结果,颁发星级服务铭牌。(四)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标准和细则,获星级的小区,对应分值上报市物业办给予该企业增加

6、信用分值,项目经理也增加相对应的信用分值。七、评定方式星级评定专家组采取听取项目物业服务企业自检汇报,审阅该项目年度物业管理资料、记录、档案,现场走访、现场业主调查和查看的方式进行评定。八、动态管理(一)获得物业服务星级铭牌非永久持有,实行动态管理。1.根据各服务项目日常工作、每月物业巡查、业主满意度、通报及投诉等工作,动态进行加、减星,实时反映该企业物业服务水平。2.日常工作主要由各街道办事处物业办负责监督,如需对辖区星级小区加、减星的以书面形式报送综合执法局物业办核定后实时调整,并行业通报和加减企业信用分。3,未获得星级服务铭牌的小区,物业企业属重点监督企业,约谈该项目签订物业合同甲方,通

7、过业主大会向全体业主通报企业服务情况,建议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合法程序更换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如属于社区居委会代管签订合同的,将要求社区居委会不在与该企业签订物业合同。并扣减企业信用相应分值;4、获星级服务铭牌的小区,未将星级铭牌悬挂小区明显处或故意遮挡、污损、销毁的扣减企业信用相应分值。(二)各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建立年度检查、抽查、巡查机制,发现物业企业服务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应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发现以获得星级服务铭牌的项目,物业服务达不到原星级标准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降低或取消星级,并扣除企业相应信用分值。(三)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参加星级评定活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如有业主举报并经调查核实,达不到原有星级标准的,按本办法第(一)条有关规定处理。(四)星级评定结果将作为企业服务评价,企业信用等级申报、项目经理年度考核,同时作为推荐申报市、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重要依据。九、物业管理星级铭牌标志由综合执法局物业办统一设计核发,由各企业自行制作。星级铭牌标志应置于住宅小区的明显位置接受业主监督。十、本办法由综合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H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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