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普通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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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五章 普通程序,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一、普通程序的概念 普通程序,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最基本的程序,它在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普通程序将民事诉讼其它各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程序制度集中地加以规定。普通程序实际上起着各种诉讼程序通则的作用。,二、普通程序的意义与特点,普通程序的意义 1、普通程序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了周密的保护。2、普通程序规范了审判权的行使,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3、普通程序能够给当事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特点,第二节 起诉和受理,乡下人“在法律的门前”焦虑地徘徊

2、着,因为他始终不能得其门而入。守门人与他一对一的对峙着,有足足几十年的时间,乡下人甚至贿赂了守门人身上的虱子,却依然未能有善果。卡夫卡:审判第九章 这告诉我们:当权利被侵犯的时候,人们便需要诉诸法律救济,因此,救济对于权利的确证和维护极度重要。全球司法改革第一次浪潮:接近正义,第二节 起诉和受理,一、起诉(一)起诉的概念 起诉,是指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起诉的登记制与审查制司法不作为与“抽屉案”起诉要件与实体判决要件,(二)起诉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

3、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15号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与受理的历程,现行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起诉条件的“高阶化”难以适应当前解决民事纠纷的实际需要。根本上看,我国起诉难问题主要源于我国特有的一种超法律规范的司法政策限制。这种司法政策限制主要是基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实质正义优先、传统意识以及治理习惯等因素。,案例

4、,某外贸学院6名男生在女生宿舍同宿,校长在全校师生大会上给予了点名批评,并随后开除了这6名学生。部分学生家长对学校的处理不服,多次寻求校方等有关部门解决未果后,陈某、陆某等人便以家长的名义,以学校侵害孩子的声誉和处分不公损及学生身心健康为由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呈递诉状,法院立案庭法官以其起诉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为由,拒收诉状。陈某、陆某等人为此聘请了律师,又以6名学生为原告,以学校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再次向该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状中未附相当的证据而口头答复不予立案,甚至拒收其诉状。在当地媒体关注下法院最终受理了案件,经开庭审理,该法院认定学校侵权,判令赔偿6名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5、20余万元。学校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6名原告的起诉。后该省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批评该一审法院违法立案、违法开庭审理、违法判决,并给予相关人员以纪律处分。,你来断案,沈阳有一个名叫张学忠的老人近日向法院递交诉状,自称是张作霖的小儿子,要求法院确认其与张作霖的父子关系。张学忠诉称,其母是张作霖尚未婚配的七姨太李兰玉,在张作霖被炸死18天后,生下了遗腹子张学忠。随后,张作霖的管家温守善奉张作霖五姨太之命,在张学忠的左臂种下五朵梅花,以此证实张学忠是张作霖第九个儿子。张学忠保存着其母留下的张作霖的头发及玉饰等和张作霖手书。该手书字迹已由北京华夏物证鉴定

6、中心进行了字迹鉴定,确认了手书中“张作霖”三字确实是张作霖本人亲笔字迹。据张学忠介绍,他还先后寻访了张家的亲属为自己证明。和张作霖有过世交的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刘鸣九、辽宁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荆有岩在证实材料中写道:“大帅府兰玉在五姨太身边,是张作霖未举行婚礼的夫人,左臂刻有五花为记。”原全国政协副主席程思远1992年8月26日出证写道:“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卢广绩在张学忠的证实材料上写下这样的文字:学忠是张作霖和兰玉的儿子。沈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于6月26日接到张学忠要求确认其与张作霖父子关系的申请书,法院经审查认为,因张作霖及张学忠之母均已故去,此案因没有明确的被告,其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7、法第119条的规定,法院不予受理张学忠的起诉。,新闻,一起民告官的案子,三年里,三兄弟在四家法院六次起诉,三次被驳回,两次无奈撤诉,只因为总也“找不到”被告。2007年,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堂子街改造,杨春德、杨春铃、杨春庭三兄弟的老宅需要拆迁。三兄弟却发现老宅的面积减少了160多平方米,院子中的两处空地被别人建了房子,现在土地也已经被政府划归他人使用。为了讨回宅基地,三兄弟走进了法院。可是,“不是说我们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就说没有利害关系。”杨春庭很气愤,“他们是不想让我们打这场官司。”,(三)起诉的方式和起诉状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

8、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受理,(一)受理的概念和意义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的行为。原告的起诉行为与人民法院的受理行为相结合,诉讼程序才能成立。(二)审查起诉和受理 首先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个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不应受理。其次要审查原告的起诉的手续是否完备。对于起诉

9、状的内容有欠缺、起诉的手续不完备的,人民法院应限期当事人补正。,中国式的案件管理制度(case management),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123条: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中国式案件管理,“我们办案子还是要靠马青天的办法,调查研究,就地办案。”毛泽东,1955年毛泽东接见全国司法会议

10、代表时与马锡五亲切交谈。,远离审判的代价:审判衰微1.法院输出司法产品减少2.诉讼外的负面影响3.法观念的改变 调解优势的相对性调解程序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像提供给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资源一样,对它的分配通常是不平等的。贫困的一方当事人可能缺乏能力收集和运用那些用来预测诉讼结果的信息如果他们急需赔偿金,对方可能诱使他们使用和解程序以加快赔偿过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三)受理的法律后果,二、审理前准备,(

11、一)第125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二)第126条: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四)不予受理的案件及其处理(新法124条),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

12、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李昌奎与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

13、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贵州大学侵犯著作权纠纷案,著作权人李昌奎于2002年在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外职业资格认证和语言考试指南:规划你的职业生涯(以下简称指南)一书。2005年12月,贵州大学图书馆与超星数图公司签订数字图书馆共建协议书,协议约定:超星数图公司以链接或镜像方式建设“超星数字图书馆”,负责数据及书目信息的上传、修改、维护,保证数字图书馆的正常运行,并保证其对该图书馆作品的使用已经过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贵州大学图书馆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硬件设备与网络环境,不具体参与数字图书馆的运营;如发生侵犯第三人权利的行为,由超星数图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后来,李昌奎发现贵州大学

14、未经其许可,通过贵州大学图书馆网站传播其作品指南一书,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世纪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是涉案图书的数字图书馆的制作者和销售者。遂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贵州大学停止侵权,贵州大学、世纪超星公司及超星数图公司连带赔偿李昌奎经济损失8000元,诉讼合理支出3211元,共计11211元,并负担诉讼费用。被告贵州大学、世纪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共同辩称:一、原告就涉案作品已多次获得赔偿,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超星数字图书馆”的图书由被告两公司上载并控制使用,贵州大学仅提供存储空间,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诉讼之前,李昌奎就涉案作品已对世纪超星

15、公司、超星数图公司或其用户提起10余起侵权诉讼,两原告已向李昌奎支付赔偿105966.666元,就涉案作品被侵权,李昌奎总计已获得142016.666元赔偿(各地法院判决的赔偿损失数额在2500元及33333元之间不等)。,一审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昌奎是指南作者,其就同一侵权事实再次向被告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提出赔偿请求,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支持。贵州大学侵犯了李昌奎的著作权,但鉴于贵州大学并不能对“超星数字图书馆”内容进行控制、维护、增删或者更改,并未因此直接获利,也不具有侵权主观过错,故不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判决贵州大学立即从其服务器中删除指南一书

16、,停止侵权;驳回李昌奎的其余诉讼请求。李昌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在本案诉讼之前,李昌奎就世纪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侵犯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提起的其他诉讼所涉及的侵权事实与本案不是基于同一侵权事实,不属于重复诉讼;对贵州大学的民事责任的认定与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相同。,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贵州大学、数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共同删除贵州大学网站中“超星数字图书馆”中的指南一书;世纪超星公司、数图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李昌奎经济损失5000元;驳回李昌奎的其余诉讼请求。世纪超星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了本案,认为李

17、昌奎针对世纪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及其用户的侵权行为,在不同的法院已提起多次侵权诉讼,每一个侵权诉讼之间虽有关联,但被诉侵权主体不完全相同,诉讼请求亦不能相互涵盖,故世纪超星公司主张本案李昌奎系重复诉讼的理由不能成立。但李昌奎在本案中提出的赔偿请求应否予以支持,需要综合进行考量。考虑到有关诉讼在被诉侵权行为上的整体关联性,这些赔偿数额足以补偿李昌奎因世纪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的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因贵州大学对“超星数字图书馆”数据库系统的内容不能进行控制,可不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世纪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已将涉案作品从“超星数字图书馆”数据库系统删除,本案没有再判决停止侵权行为的必要。因此

18、,改判驳回李昌奎的诉讼请求。,李昌奎针对世纪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以及贵州大学提起的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并非侵权法上的加害人不明或加害部分不明的情况,几个加害人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应区别对待:1.李昌奎针对世纪超星公司、超星数图公司起诉构成重复诉讼;2,李昌奎针对贵州大学不构成重复诉讼,应予受理。,一事不再理(禁止重复诉讼)案例,甲是乙的债权人,乙对甲负有债务80万元,为此诉至法院。在审理中,乙提出丙尚欠自己工程款30万元,并且丙同意以一套商品房为乙偿还甲的债务(代物清偿)。法院因此对剩余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调解,甲与乙达成调解协议:乙偿还甲债务50万元及利息。但由于代物清偿的房屋已经由丙转让

19、给他人,代物清偿无法实现,因此甲再次诉至法院,请求乙偿还剩余欠款30万元。乙则提出重复诉讼的抗辩,主张对甲的新诉应作出一事不再理的处理。,一事不再理(禁止重复诉讼)案例,处理一:在调解书主文中对代物清偿作出处理,则发生既判力,新诉属于重复诉讼处理二:调解书主文中没有对30万元债务作出处理,但在调解理由中予以表述,也有既判力,新诉也属于重复诉讼处理三:调解主文和理由中都未涉及该30万元债务,则属于判决脱漏,应作出补偿判决(现行法规定的是再审,第200条第1款11项)。,第三节 审理前的准备,一、审理前准备的概念和任务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庭审工作顺利进行,

20、而由合议庭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在正式开庭以前规定准备阶段,已成为许多国家民事诉讼法的立法通例,并为法院和当事人高度重视。“五月雨式”的审判“碎肉”审判 集中审理,二、审理前准备(第125-132条),审前程序与集中审理(台湾地区的经验),二、审理前准备,(一)第125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二)第126条:法院对决

21、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二、审理前准备,(一)第125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二)第126条: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三)管辖权异议(第127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22、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四)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五)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六)追加和更换当事人,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七)其他准备工作。如预收诉讼费用、移送案件、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三、审理前准备程序与审判方式改革,审前准备程序是开庭审理前的一个诉讼环节,从诉讼程序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来看,有一个共同的趋势:民事诉讼活动由偏

23、重开庭审理,转向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并重。审前准备程序已成为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比,我国的审前准备程序的设置目的较为单一,仅与审判主体的职能相联系,忽视了当事人及其律师作为诉讼主体的职能作用,这种作法本身容易导致将当事人及其律师作为诉讼客体来看待的倾向。因此,在目的结构设置上存在着巨大的缺陷。,从交叉询问说起美国总统林肯曾是一名律师。有一次,他替一位被告进行辩护。这位被告被控持枪杀人,但在审讯过程中,被告却不认罪,坚决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但对方的证人却一口咬定他亲眼目睹了被告杀人的全过程。证人提供的证词:7月20日晚上10时,我站在一棵大树后面,亲眼看见被告

24、在离大树西边30米处的草堆旁用枪击毙了死者。因为当时月光正照在嫌疑人的脸上,所以我看得非常清楚。杀人者就是被告。林肯辩护:那一年的阳历7月20日是上弦月,10点钟时月亮已经西沉,不会有月光,由此林肯推断证人在说谎。即使证人记错了时间,把作案时间往前推,月亮还在西天,月光从西边照射过来,如果凶手面向西,藏在树东边草堆后面的证人是根本无法看到其面容的;倘若作案者面向证人,月光照在作案人后脑勺上,证人依然无法看到其面容。所以这份证词无论从哪方面推理,都有破绽。,第四节 开庭审理,第四节 开庭审理,一、开庭审理的概念和意义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

25、法庭上对民事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过程,开庭审理的方式有两种;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2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3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二、开庭审理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开庭审理的程序由下列阶段组成,开庭准备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一)开庭准备 1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日期。2发布开庭审理公告。3书记员查点出庭人员、宣布法庭纪律。4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向当事

26、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调查案情审查核实各种证据以及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活动,,(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活动。法庭辩论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四)合议庭评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判决作出以前,对于能够进行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即宣布休庭,进入评议阶段。评议由审判长主持,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员应详细记录评议的内容,对评议中的不同意见,书记员应如实记录。最后,合议庭笔录要由合议庭成员签名。,(五)宣告判决,宣告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将经过合议作出

27、的民事判决,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社会公开宣告的活动。公开宣告判决有两种方式:1当庭宣告判决。即在合议庭合议后立即宣告判决。人民法院当庭公开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2定期公开宣判。即在开庭审理日后的某个日期公开宣告判决。凡定期宣判的,人民法院在宣判后即应发送判决书。,三、开庭审理笔录,开庭审理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是指书记员对开庭审理全过程所作的记录。,四、案件审结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法定的审理期间内,公告期间、鉴定

28、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期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应当从法定的审结期限内扣除。,第五节 对诉讼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一、撤诉(一)撤诉的概念和分类 撤诉,是指当事人将已成立之诉撤销,从而结束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大的诉讼行为,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撤诉本身不针对实体问题,撤诉也不导致人民法院对实体问题的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撤诉,可以依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撤诉是否由当事人提出,可将撤诉分为当事人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主动申请撤销自己提起之诉,是对自己权利的积极处分;按撤诉处理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起诉按撤

29、诉对待,可视为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在民事诉讼中,按撤诉处理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原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视其为撤诉;第二,原告在诉讼费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又没有提出缓交申请的,应推定其为撤诉。,2根据撤诉的性质,可将撤诉分为撤回起诉、撤回反诉、撤回参加之诉。3。根据撤诉提起的时间,可以分为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分别发生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中。,(二)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撤诉必须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2撤诉的申请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判决宣告以前提出。

30、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三)撤诉的法律后果,1导致诉讼程序终结。2视为没有起诉。3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反诉的。如果被告不提出反诉,应依法对原告作撤诉处理,但如果被告提出反诉,原告应作为反诉的被告到庭应诉,否则人民法院应对其作缺席判决。2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1、,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被告、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又不适用拘传规定的。,三、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进行,由人民法院另定日期进行审理的法律制度。(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需要延期的情形,四、反诉,反诉是指在本诉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向法院提出的以本诉原告为被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条件:1反诉的原告应当

32、为本诉的被告,而反诉的被告应当是本诉的原告。2反诉与本诉在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上应当具有联系。3在提起的时间上,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4此外,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且不属于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5反诉一般应当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案例,2003年7月13日,李卫青向某市河口区法院起诉,诉称:被告张亮损坏了前卫电机厂价值100万元的一台精密仪器,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张亮赔偿前卫电机厂的直接损失100万元和间接损失200万元。张亮得知此事后,即到李卫青家谩骂李,并由此与李扭打起来,扭打中张亮被李卫青打倒在地,导致左手骨折,用去医药费4750元。法院审查后认为,李卫青与张亮损坏前卫电机厂

33、精密仪器一事无直接的利害关系,并于同月29日裁定,对于李卫青的起诉不予受理。李卫青随后将情况告诉了前卫电机厂。前卫电机厂当即授权李卫青代表前卫电机厂就张亮损坏前卫电机厂精密仪器一事提起诉讼,李卫青代表前卫电机厂重新起诉后,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向被告张亮发出了应诉通知书,指定张亮在20天内举证以及答辩。,张亮在答辩中提出,法院受理李卫青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向同一个法院提起的诉讼,违背了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同时,在答辩状中向李卫青本人提出反诉,要求李卫青赔偿致自己左手骨折所用去的全部医药费。法院经审查认为,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直接联系,决定合并审理。问:(1)法院第二次受理李卫青的起诉

34、是否违背了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2)本案就诉讼程序的角度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3)本案是否可以合并审理?,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52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59条第2款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126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129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反诉与本诉的牵连

35、关系诉要求支付买价,反诉要求因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买卖合同作为两个请求权的共同基础)诉要求支付租金,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不存在(反诉的形式在这里是中间确认之诉)诉要求确认原告的财产所有权,反诉要求确认被告对同一物的财产所有权(两个确认在法律上相互排斥)引自尧厄尼希民事诉讼法第245页,(1)反诉和本诉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权利。(2)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原因事实。(3)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请求的先决问题。,第六节 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一、诉讼中止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中,因出现了法定原因,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待法定的原因消

36、失后,再恢复诉讼程序。,如何处理?,2006年3月20日,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和台商陈文敏,以“著作权侵权纠纷”为由,将济南的4家上岛咖啡店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犯“上岛图案”美术作品著作权。4家上海上岛咖啡加盟业主被起诉后,于4月3日向济南市中院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4家上海上岛咖啡加盟店在申诉中认为,在店招和物品上使用的“上岛及图”美术作品,系被告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在第30类商品和第42类服务项目注册使用的商标。因被告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已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撤销“上岛及图”的注册商标的行政处理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该案件正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未审结,

37、并另有相关案件正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程序中,上述案件的处理结果与4家上海上岛咖啡加盟店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判定有关联,因此请求中止案件审理。,(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法院决定中止诉讼的,应作出裁定。裁定一经宣布即发生法律效力。引起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程序恢复,中止诉讼的裁定自然失效。,二、诉讼终

38、结,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情形,使诉讼无法进行或者没有必要进行,从而裁定结束诉讼程序。,如何处理?,被告险峰母亲身患重病,并赡养90岁的老母,每月仅靠1000元的退休金来维持生活。险峰的父亲67岁,已退休,与险峰母亲离异后组建了新的家庭。2000年,险峰患脑瘤后,父母先后给了他两万多元,之后拿不出钱,险峰曾向亲生母亲要钱。因无力承担医药费,亲生父母起诉瘫痪儿欲断绝关系。此案原定于2006年5月24日开庭。然而,5月18日,33岁的险峰却因脑部肿瘤扩散治疗无效去世。,(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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