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XX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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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4号)等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结合我校建设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发展目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2、办法。一、指导思想岗位设置与聘用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是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与前提。岗位设置与聘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转换学校用人机制,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妥善处理好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队伍建设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持。二、实施范围学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和通过公开招聘、经过省人事厅认可、办理了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教职工适用本实施办法。学校各党群部门

3、、行政部门、业务单位、教学和科研院(中心、室)、直属单位和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各单位)等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适用本实施办法。其他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承前启后、深化改革。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是学校2005年实行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实现科学评价绩效,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二)统筹兼顾、按需设岗。坚持从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引领先进文化使命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专业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强化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三)优化结构,

4、提高效益。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各级人员的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四)按岗聘用,规范管理。规范内设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全面实施人员聘用合同制,完善人才的遴选、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实现人员分类分级的科学管理,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四、岗位类别与等级设置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特设岗位五种类别,其中特设岗位为非常设岗位。(一)管理岗位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2、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现行厅级正职

5、、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二)教师岗位1、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包括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2、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1)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岗位名称分别为教授(研究员)一级岗位、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四级岗位。其中教授(研究员)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岗位名称分别为副教授(副研究员)一

6、级岗位、副教授(副研究员)二级岗位、副教授(副研究员)三级岗位。(2)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岗位名称分别为讲师(助理研究员)一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二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三级岗位。(3)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岗位名称分别为助教(研究实习员)一级岗位、助教(研究实习员)二级岗位。(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类似于教师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但低一级设岗,共8个等级。(1)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其中正高

7、级岗位分为三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六至七级。(2)中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九至十级。(3)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二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并与学校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保持一致。(四)工勤技能岗位1、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2、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现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五)特设岗位1、特设岗位是学校为完成特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工作任务,急需聘

8、用高层次人才而设置的,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2、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省人事厅核准。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五、岗位总量和等级比例设置(一)学校岗位总量根据江西省编办核定的我校教职工编制数和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根据岗位设置原则,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5,教师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6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0。(三)岗位等级比例1、管理岗位等级比例学校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按1:2的比例设置。2、教师岗位等级比例(1)正高

9、级和副高级教师岗位占教师岗位总量比例的控制目标分别为18%和35%。教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比例的控制目标分别为16%、32%、52%。在首次聘用中,二、三、四级教师岗位按照现有正高级教师1.22.86的比例设置。教师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教师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2)教师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教师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3)教师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教师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比例(1)正高级和副高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比例的控制目标分别为12%和24%。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四级岗位比例的控制目标分别为3

10、8%、62%。在首次聘用中,三、四级岗位按照现有正高级人员37的比例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中,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6。(2)其他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中,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55.5。(3)初级岗位中,十二级、十三级岗位之间不设结构比例,按照人员实际情况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文件执行。4、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25%以内,二级及以上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六、岗位聘用岗位聘用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

11、等文件的规定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一)各类岗位聘用基本条件1、各类各级岗位的聘用的基本条件为:(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操守、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各类各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详见相应附件。(二)岗位聘用工作机构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领导工作。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

12、计划、组织和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2、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负责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及聘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3、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具体工作。4、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受理教职工提出的投诉和申诉,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和答复。(三)岗位聘用工作程序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空缺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待遇等,实行公开聘用。2、申请应聘。应聘者向空缺岗位所在单位提出聘用申请。3、资格审核。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拟聘用人员。4、学校审批

13、。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审议通过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委员会批准。5、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在公示期内,拟聘用人员如遭异议,则由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复议,并重新审核。6、签约上岗。获得聘用者与学校签订人员聘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条件、薪酬待遇、岗位纪律、合同期限和合同变更等内容。(四)岗位聘期的管理1、各类各级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三年。学校可以区别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受聘人员,采取短期、中期和长期合同相结合的管理方式。2、聘期考核。聘用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年度内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聘期考核与下一聘期聘用相

14、结合,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工作目标的情况,聘期内的业绩作为下一聘期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3、聘期内需要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4、聘用合同的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五)投诉、申诉与回避1、应聘者有权就各级岗位聘用工作机构的决定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提出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一般应在公示期内提出。2、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投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3、人员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

15、、财务、纪律检查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六)关于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教育部令第24号),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七、其他(一)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优先从学校现有在岗人员中选聘符合岗位要求人员。(二)附中、附小的岗位设置由附中、附小根据本办法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岗位设置

16、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实施。(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撤消其所聘用的岗位级别,且三年内不得应聘高一级岗位。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的;3、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的;4、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的;5、诬陷、中伤其他应聘人员、聘用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四)聘用工作人员借岗位聘用工作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应聘人员、收受贿赂的,经查证情况属实,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撤消其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

17、处分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各类各级人员的聘用按照本办法所附四个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六)本办法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 一、管理架构和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二、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四、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五、南昌大学教职工岗位说明书附件一:管理架构和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管理架构设置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科学设置各级管理岗位和开展聘用工作的前提。学校管理岗位是指担负各级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业务单位、教学和科研院(中心、室

18、)和直属等单位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党务或行政性工作岗位。为规范学校各单位管理架构的设置,做好管理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工作,根据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管理架构设置管理架构的设置内容包括确定管理层级、内设部门及其职能、岗位及其职责、内设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沟通渠道,遵循职能明确、岗责清晰、结构精简和运转高效的原则。管理架构的设置按管理部门、教学单位和科研单位三类分别予以规范。(一)管理部门的管理架构设置处长(部长、主任等)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1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N科室11科室1M科员1M1科员1MK图1 管理部门的一般管理架构

19、管理部门包括学校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和业务管理单位,其管理层级一般不超过处长(部长、主任等)、分管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科长和具体岗位工作人员共四级,如上图1所示。1、管理部门应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压缩管理层级,提升工作效率。管理部门为适应新的管理模式要求而设置的管理架构应经人事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方能实施。2、管理部门内设科室的设置遵循系统规划、按需设置和职能明确的原则,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科学界定各科室的职能和与其他科室的相互关系与沟通要求。1人不设科室,只设岗位。3、管理部门各岗位的设置遵循科学分析、按需设岗和编制控制的原则,科室3人及以下的,一般设一个科长岗位;科室4人以上、6人

20、及以下的,一般设一个科长岗位、一个副科长岗位;科室7人以上的,一般设一个科长岗位、两个副科长岗位。4、管理部门各岗位职责的确定遵循由上至下、逐级分解和岗责明晰的原则,将部门、科室的岗位职能依次分解形成处长(部长、主任等)、分管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科长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5、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从职业素养、受教育程度、专业技能、能力水平和以往业绩等多个方面系统确定岗位任职人员的任职条件或要求。6、管理部门中负有全校范围内协调职能,工作内容涉及学校多个方面功能、部门或人员的,可以内设综合科或办公室,但不再设立秘书岗位。其他管理部门一般不内设综合科或办公室,如工作确有需要,可以设一秘书

21、岗位。(二)教学单位的管理架构设置教学单位包括各学院、独立建制的系和部,其管理可采取院系两级管理并重或院实系虚两种管理模式。三个和三个以上系组成的学院可采取院系两级管理并重模式,不超过两个系组成的学院应采取院实系虚的管理模式。1、院系两级管理并重模式的管理架构院系两级管理并重模式为学院、系和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管理重心在学院,系下可设一行政秘书岗位来承担系的日常党务、行政和教学管理工作,其管理架构如下图2所示。书 记院 长副书记M副院长N副书记1副院长1学工/研究生办公室团 委教务办公室院党政办公室系K系1系行政秘书系行政秘书教研室W教研室1图2 院系两级管理并重模式的一般管理架构(1)院党政

22、办公室为学院日常党群、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设主任岗位、党政秘书岗位、资产管理岗位和科研管理岗位等。(2)教务办公室为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一般设主任岗位、教学管理岗位等。(3)有学生的学院按要求可设学工/研究生办公室。学工/研究生办公室为学生管理部门,一般设主任岗位、本科生管理岗位和研究生管理岗位等。辅导员按规定配置。(4)有学生的学院按要求可设院团委,一般设书记岗位等。院团委可与学工办公室合署办公。2、院实系虚管理模式的管理架构院实系虚管理模式实行学院、教研室两级管理体制,管理职能基本落实在学院,其管理架构、科室和岗位的设置类似于院系两级并重管理模式,但系不设行政秘书岗位。院实系虚管理模式的管理架

23、构如下图3所示。书 记院 长副书记M副院长N副书记1副院长1团 委学工办公室教务办公室院党政办公室教研室1教研室K图3 院实系虚管理模式的一般管理架构3、独立建制系或部的管理架构独立建制系或部的管理架构参照院实系虚管理模式设置。4、管理岗位设置教学单位管理岗位数量主要依据单位教职员工数确定。一般教学单位教职员工数在50人及以下的,管理岗位数所占比例控制在10%内;单位教职员工数在50人以上,100人及以下的,管理岗位增加数控制在所增加教职工人数的7%内;单位教职员工数在100人以上,200人及以下的,管理岗位增加数控制在所增加教职工人数的4%内。单位教职员工数在200人以上的,管理岗位增加数控

24、制在所增加教职工人数的2%内。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管理岗位数可根据单位具体职能、学生规模的差异等情况作适当调整。(三)科研单位的管理架构设置科研单位管理架构的设置以服务于和有利于其功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为宗旨,纯行政管理职能以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或行政管理岗的方式实现,其他内设科室或部门应以科研业务的开展及其管理为主要职能,以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一般不设专职管理岗位。具体科研单位的管理架构、岗位设置和岗位数量依据单位级别、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厅及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二、管理岗位设置 (一)依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管理岗位的规模不超过全校岗位总量的15。“双肩挑”岗位数量按学校管理岗

25、位总量的10设置。(二)管理岗位等级和比例管理岗位分为高级职员岗位、中级职员岗位和初级职员岗位。1、高级职员岗位分为4个等级,分别对应三至六级职员岗位。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按1:2的比例设置。2、中级职员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七级、八级职员岗位。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50左右。3、初级职员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九级、十级职员岗位。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为15%。(三)管理岗位设置办法1、三、四级职员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三、四级职员职数,按照省委组织部核定的校级领导职数确定。2、五、六级

26、职员岗位:根据管理岗位职数,五、六级职员实职岗位由学校组织部提出设岗方案和上岗资格及条件,经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小组审定,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批准。3、其他职员岗位,由部门或单位根据学校核准的人员编制数和岗位数,在不低于学校设置的聘任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提出设岗方案,经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小组审定,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批准。4、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5、职员职级晋升名额,原则上根据各级职员职级的岗位空缺数决定。6、校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和基本建设处工作人员可以选择管理岗位类别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类别。7

27、、岗位类别确定后,今后除学校干部任命或其他工作需要以及符合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外,个人不得要求改变岗位类别。(四)专职辅导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职员任职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三、管理岗位聘用条件(一)管理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水平、组织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办事公正,作风民主,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安全和荣誉;身心健康,考核合格。2、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

28、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及以上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3、符合各级职员岗位的任职年限要求。(二)各级职员任职条件1、三、四级职员任职条件(1)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任命的校级正职领导、正厅级的校级副职领导直接聘为管理岗位三级职员。(2)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任命的校级副职领导直接聘为管理岗位四级职员。2、五级职员任职条件(1)经学校任命的正处级干部可直接聘为管理岗位五级职员。(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五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能够领导和负责学校某一单位的工作,确保所负责的工作紧密围绕学校中

29、心工作和发展目标,取得较好业绩;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或工作报告,以及较高水平的管理论著或研究论文1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六级职员岗位任职满10年;首次聘任时,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2年,工作业绩突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六级职员任职条件(1)经学校任命的副处级干部可直接聘为管理岗位六级职员。(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六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当一面地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某方面的工作,全力协助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尽职尽责地履行学校所赋予的管理职权,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工作任务,在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撰写具有一定水平

30、的管理方面论文1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七级职员岗位任职满10年;首次聘任时,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2年,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七级职员任职条件(1)经学校任命的科级正职人员可直接聘为管理岗位七级职员。(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七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掌握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负责本单位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较好的业绩;能够起草和拟定重要公文,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管理方面论文1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满6年;首次聘任时

31、,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9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博士学位,并连续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5、八级职员任职条件(1)经学校任命的科级副职人员可直接聘为管理岗位八级职员。(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八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能独立负责本单位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能独立起草公文、文稿,撰写管理方面的论文1篇;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较好业绩,年度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并连续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连续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6、九级职员

32、任职条件申请九级职员岗位的人员须具备承办具体行政事务工作或一般性业务工作的能力,能参与起草一般性公文或撰写公务性公文,初步掌握并运用现代化办公管理手段,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聘用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2)获得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7、十级职员任职条件申请十级职员岗位的人员须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基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技能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并且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三)其他有关规定1、新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学校在聘用管理人员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附加具体

33、条件和特殊资格要求,如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学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3、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各单位在聘用管理人员时,可根据岗位的需要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不低于本标准的任职资格条件。4、管理岗位职员原则上不得越级聘用。四、岗位聘用程序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由学校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负责,由组织部和人事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其聘用基本程序是:(一)公布聘任岗位、任职条件;(二)申请应聘;(三)组织审定考察;(四)学校拟定聘用人选;(五)岗前公示;(六)签约上岗。五、岗位聘期与考核(一)五级及以下管理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三年。(二)三级、四级岗位职员的考核,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安排进行;五级、六

34、级岗位实职职员的考核,由学校组织部负责;其他各级岗位职员的考核由人事处组织进行。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考核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履行聘用合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工作责任目标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任免、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六、新进管理人员聘用(一)新进管理人员(应届统招毕业生除外)进校后按照学校管理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职级。(二)管理人员校内调动,根据调入的岗位确定其原职级是否保留,并按照新岗位变更岗位职责书。凡调离管理岗位的人员,其职级和相关待遇不再保留。(三)军转干部进校时聘用职员岗位根据江西省军转办有关文件执行。七、同时在两类岗位

35、任职人员的管理(一)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是指同时在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关于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对此类人员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二)正处级及以上担任实职领导职务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批准,可同时在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上任职,由具体的教学、科研或业务单位根据其任职年限和学术水平聘用至相应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专任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学、科研或业务单位领导

36、后,仍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执行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不纳入管理岗位序列。(四)对经批准同时在管理岗位和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人员,需填写南昌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执行管理岗位聘用程序,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占相应系列的岗位职数。(五)对经批准同时在管理岗位和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管理人员,侧重考核其在管理岗位的履职情况,在保证其主要精力集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教学、科研工作,但不作为其管理岗位业绩考核的内容。八、组织领导(一)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全面负责管理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组织工作。

37、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单位党委或行政正职负责人组成。(二)学校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人员组成。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各级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等;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材料审核工作。九、其他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十、附件南昌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南昌大学 管理岗位 聘用申请表单 位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 年 月最后学历/学位获得时间 年 月最后毕业学校、专业现任党政职务任命时间 年 月现行政级别定级时间 年 月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年 月

38、进校时间 年 月在校从事管理工作年限工 资 号身份证号申请岗位等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符合申请岗位等级的具体条件申请人承诺本人承诺:1、本表所填内容属实;2、本人愿意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3、在受聘岗位工作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管理岗位职责。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意见申请人所填内容属实,同意推荐聘用管理 级岗位。工作小组组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学校管理岗位聘用考核工作组意见:建议聘用管理 级岗位。组长签名:年 月 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批意见:聘用管理 级岗位。主任签名:(学校代章) 年 月 日备注:1、请在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方框内

39、划“”;2、正处级及以上担任实职领导职务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申请“双肩挑”岗位,请继续填写反面表格;3、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岗位类别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财经医疗卫生申请岗位等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二三四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符合申请岗位等级的具体业绩资历条件申请人承诺本人承诺:1、本表所填内容属实;2、本人愿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3、在受聘岗位工作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其他业绩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意见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同意推荐教师 级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 级岗位。组长签字:(单位代章) 年

40、月 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核工作组意见:建议聘用教师 级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 级岗位。组长签名:年 月 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批意见:聘用教师 级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 级岗位。主任签名:(学校代章) 年 月 日备注:1、请在“申请岗位类别”、“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方框内划“”;2、其他业绩条件填写能体现本人最高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内容(至多五项)。每项填写项目(奖项、人才计划)名称及等级、立项(授奖)部门、本人承担部分、完成(获奖)时间;重要学术兼职及时间;高水平论文发表情况等。附件二: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教师岗位是指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且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

41、岗位,是学校岗位的主体部分,在学院(部、系)、研究院(中心、室)等教学和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设置。学校现行具有教师或研究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且实际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人员纳入教师岗位聘用管理范围。为做好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根据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教师岗位设置原则(一)服务和保障教学科研的原则。教师岗位的设置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人才资源保障。(二)重点扶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科学设岗,积极扶持重点学科,兼顾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努力促进特色学科建设,切实保证优势学科持续发展。(三)合理用人和结构优化的原则。充

42、分发挥岗位设置的调节和导向功能,通过岗位聘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二、教师岗位分类分级与比例结构(一)学校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在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三种类型的岗位,其设置的一般原则如下:(1)教学为主型岗位的科研工作量不少于其岗位工作总量要求的25%,主要在承担公共课、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岗位中设置;(2)教学科研型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各占其岗位工作总量的50%左右,主要在承担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岗位中设置;(3)科研为主型岗位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其岗位工作总量要求的25%,主要在研究院(

43、室、中心)和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岗位中设置。(二)教师岗位在等级上分为高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三个层级、共12级岗位。(三)各单位各级教师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按照学校核准的编制与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是指教师在某一级别岗位上应承担的专业工作范围、责任和义务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教师岗位职责。不能履行相应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者,不能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一)教师二级岗位基本职责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青年教师和博士后等教学和人才培养

44、任务。2、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3、瞄准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问题,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组织队伍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4、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组织撰写本学科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5、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6、负责本学科学术团队的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学术团队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二)教师三级岗位基本职责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青年教师和博士后等教学

45、和人才培养任务。2、正确把握学术或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3、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4、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6、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团队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三)教师四级岗位基本职责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2、跟踪国际科学与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在本领域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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