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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书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电白区旦场卫生院消防责任书,由医院和分管消防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一、分管消防领导班子、(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我院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领导班子消防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2、和组织实施消防发展规划,建立、落实、完善医院各区域的防火安全责任制(二)制定医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流程以及消防安全应急机制,组织扑救特大火灾和协助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流程;(三)组织全院人员进行多方面消防安全教育;(四)医院各区域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消防隐患和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三、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二)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三)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四)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五)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六)协助调查火灾原因;(七)其他消防工作应当履行的。四、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报告,调查清楚火灾原因,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和责任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卫生院(盖章)各科室责任人(签名):责任人(签名):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