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系没列组织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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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集团 管理制度之组织机构篇目 录前 言4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6第一节 公司的决策机构6第二节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10第三节 公司的执行机构18第四节 公司的监督机构25第三章 职能部门工作职责30董事会办公室30总经理办公室31三总师办公室32行政部33网络室35档案室36后勤处37财务公司38市场开发部42商务部43经营部45合同办公室46预算办公室47对外经营办公室48综合部48工程部49质安部53人力资源部55人事管理科57教育培训科58稽核部59审计部60安全生产领导小组61多元化经营办公室64驻蓉办65分公司66行政经营科68工程综合管理科69后勤科71财务科72项

2、目经理部73项目经理办公室75技术总工办公室76生产施工办公室77质量安全办公室79材料物资办公室80财务计划办公室82第四章 岗位设置及职责84董事长84董事会秘书长85总经理86总经理助理89常务副总经理90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常住成都)92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常住雅安)94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其他工区)96财务总监98总工程师99副总工程师102总会计师103副总会计师104总经济师105副总经济师107法律顾问108行政部经理109行政部副经理110行政部科员111行政部文员112行政部档案员113财务公司经理114财务公司副经理115市场开发部经理116市场开发部副经理117商

3、务部经理118商务部副经理119商务部主任工程师120商务部副主任工程师120经营部经理121经营部副经理(经营)122经营部副经理(造价)123经营部主任工程师124经营部副主任工程师125经营部科员126经营部科员(预决算员)127综合部经理128综合部副经理130工程部经理131工程部副经理133工程部主任工程师134工程部副主任工程师135工程部科员136质安部经理137质安部副经理139质安部主任工程师140质安部副主任工程师141质检员143安全员144人力资源部经理145人力资源部副经理146人力资源部科员147稽核部经理148稽核部副经理149审计部经理150审计部副经理151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15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153分公司经理154项目经理155党委书记157工会主席158V前 言制度是企业长远发展的运转平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竞争力源自卓越的管理,而卓越的管理来自优越的制度,这是集团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管理的关键所在。科学有序管理的要求是: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方法的工具化、数据化,也就是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企业强化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集团保持自身发展速度、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途径,也是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必然要求,是企业实施三权分离,对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组合的核心纽带和基础,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鉴于此,公司组织编写了X集团行政

5、管理制度系列之组织机构制度,本制度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章,对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以及母公司各管理职能部门、各管理岗位,三总师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的职责均作出了严格的规范。熟悉并遵从制度规定,是集团每个部门和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职守,亦是公司稳健发展至胜的必要保障。希望集团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最大工作潜能,与企业共同成长与进步。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已经形成的制度,以期达到高效管理、高效工作的目的,在集团董事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为实现“公司发展、员工致富”的目标而奋斗。公司的组织机构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X集团下属各公司、各级部门的内部

6、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法令,结合X集团管理制度汇编(2006版)、XX建设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X集团内各公司、各级部门制度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X集团下属各公司,XX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X集团内的所有员工。第三条 XX建设有限公司是集团母公司,代理集团机构,行使集团公司权力。第四条 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全面领导公司工作。第五条 公司组织机构是指从事公司经营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的最高领导机构。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三个部分,即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权分离的组织机构

7、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后,公司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中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年薪在薪酬制度或公司任命文件中规定。第六条 公司组织机构的原则一、在公司的组织机构中,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的原则。二、把公司组织机构成员的利益同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紧密联系起来。三、公司组织机构的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但对不同岗位的成员,素质要求则不同。四、三权分离后,实行一岗一人,定岗定员。除特殊环境、特殊情况,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在短时间内可以兼职外,任何岗位不得兼任。五、新设置的分公司和新岗位,其职责按相同或相似分公司、岗位执行,分公司的隶属关系按设置分公司时的文件精神办理。第七条 逐级管理、逐级

8、负责制度一、三权分离后,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负责制的层次管理制度。上级对其直接领导的下级和分管单位进行管理,下级就其工作内容对其直接上级负责。二、上级领导原则上不越级指挥,下级原则上不越级汇报。但下列情形不视为越级:(一)在有利于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下级有权实事求是地越级向其直接上级以上的上一级领导进行投诉问题、反映情况,但投诉、反映问题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二)上级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向各级下级了解情况。第八条 定期汇报工作制度一、三权分离后,执行机构中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每月底定期向其上一级领导汇报工作,提交下月工作计划。二、上一级领导负责审批下一级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费用报销。三、上

9、一级领导对其所辖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本控制和下属员工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四、经营层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效果。第九条 逐级考核制度一、董事会负责总经理的考核工作。二、执行机构(即经营层,下称经营层)中,上一级领导对下一级干部和人员进行考核。三、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每月生产经营计划、资金计划及具体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四、考核的流程(一)总经理由董事会对其进行考核。(二)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对其进行考核。(三)中层管理人员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考核。(四)基层及员工由中层管理人员对其进行考核。五、考核的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各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以及

10、公司考核小组拟定的其他方面的考核内容。生产经营单位考核内容除上述规定内容外,还包括生产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管领导的考核内容除上述规定内容外,还包括其下属单位及分管部门的工作效果。六、考核的结果各级领导的年终考核与其下属的年终考核结果挂钩。(一)公司经营层中,高层领导的考核与其分管部门及单位的年终考核效果挂钩。(二)各级领导的考核内容除公司考核内容外,还包括本岗位职责、部门职责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三)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的,上级领导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要求,督促检查其整改措施及落实方案,并就落实结果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四)凡年终考核未达标或未能完成计划任务者,在下一年

11、度作自动离职处理,不再担任其工作岗位。第十条 公司组织机构见下图所示X集团组织机构图X集团1分公司1工区XX建设有限公司(集团母公司,代理集团管理机构)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分公司XX漆业有限责任公司3分公司XX天然植物生化有限公司2工区林化公司4分公司5分公司XX劳务有限公司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6分公司XX房屋建筑设计事务所XX材料试验有限公司专业公司路桥分公司XX装饰工程公司市政分公司XX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XX塑钢有限公司装饰分公司母公司直属XX经贸有限公司机械分公司X租赁公司X租赁公司XX木材加工有限公司XX石材加工有限公司XX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股东大会工会党委监事会董

12、事会(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办总经理三总师副总经理驻蓉办综合部安全领导小组财务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总经办审计部稽核部质安部工程部商务部经营部市场开发部多元化经营办分公司1分公司2分公司3分公司4分公司路桥分公司市政分公司安装分公司装饰分公司5分公司6分公司机械分公司行政经营科项目经理办公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综合管理科技术总工办公室质量安全办公室后勤科材料物资办公室财务科财务计划办公室第二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第一节 公司的决策机构第一条 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的决策机构即决策层,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组成。决策机构主要行使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方向、经营目标的决定权,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批权,经营过程的监督权、经

13、营效果的考核权。第二条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法定的、持有股份的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一、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4、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大会行使上述职权时,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二、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一)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董事会认为必要时。4、监事会提议召开时。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一)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它董事主持。(二)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15、。第三条 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议制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除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它机构拥有的权力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力由董事会行使或授权行使。作为合议制机构,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由全体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议加议决定;任何一个董事都无权决定公司的事务,除非董事会授权。一、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除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股东大会方面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2、批准向股东大会所作的季度、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3、协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二)组建执行机构1、挑选精明强干的经营层尤其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其业绩进行全面

16、、连续的考核,并决定其报酬。2、确定主要经营层的报酬及奖惩。3、保证总经理职位的稳定过渡和替换。4、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三总师,并决定其报酬。(三)董事会方面1、就董事会的组成提出建议。2、在董事中选举董事长。3、规定董事的最大服务年龄。4、推荐、吸收新董事。(四)审议财务活动1、提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资本结构的变动,包括新增股份和股份的分割。2、债务政策的重大修改。3、批准全部长期贷款项目和每年短期债务的最高限额。4、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五)决定公司发展目标和公司经营方向1、决定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2、审议、审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3、听取生产经营工作的年度进展报告。4、定期审议、

17、选择公司长远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经营主攻方向;针对经营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5、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变动。(六)监督控制1、监督经营层的经营实施和财务控制。2、按预定的目标、政策、规划,审查经营层执行情况。3、查究经营不善的原因。(七)处理对外关系提出处理公共关系、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方面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董事会审议内容机构图经营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事务董事会审议内容结构图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长董事办经营管理事务薪酬考核事务财务审计事务战略投资事务第二节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长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用印需经董事长审批后使用)。董事会秘书长属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召开。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在征求各董事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审定。董事长在审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五条 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9、一、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总经理提议时。六、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会议的具体提案。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

20、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八条 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21、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二、会议的召开方式。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

22、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书面认可后按原定日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长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二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23、委托书应当载明: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二、委托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原因。三、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四、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签字、日期等。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第十三条 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二、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第十四条 会议召开方式董事会会议以现

24、场召开为主。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第十五条 会议审议程序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董事就同一提案重复发言,发言超出提案范围,以致影响其他董事发言或者阻碍会议正常进行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

25、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第十六条 发表意见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召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第十七条 会议表决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对提案逐一分别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除非有过半董事同意以举手方式表决,否则,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决议。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书面表

26、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第十八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长在其他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长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第十九条 决议的形成除本规则第二十条

27、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第二十条 回避表决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一、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二、公司法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关系而必须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不含回避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必须经与会董事过半数通过。第二十一

28、条 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特别规定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做出决议,但注册会计师尚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会议首先应当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外的其它财务数据均已确定)做出决议,待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再就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第二十二条 提案未获通过的处理提案未获通过的,在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会议在一个月内不应当再审议内容相同的提案。第二十三条 暂缓表决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

29、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第二十四条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长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四、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五、关于会议程序和召开情况的说明。六、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七、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八、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 董事签字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

30、对会议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董事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不对其不同意见做出书面说明,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的内容。第二十六条 决议的执行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二十七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 、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办长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第三节 公司的执行机构第一条 公司的执行机构(经营

31、层)公司执行机构是指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执行性机构,也就是公司的经营层。它是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最高指挥中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董事会作出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经营方针和落实每年度的具体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的完成。第二条 经营层管理人员一、公司经营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三总师(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等组成。公司经营高层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董事长)任免。二、公司经营层的中层管理人员,由分管领导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员工个人能力提出聘任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三

32、、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及一般职员,根据公司法或公司内部文件的规定,由经营层直接任免。第三条 高层管理人员经营层在决策层授权范围内,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工作或专项工作。一、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除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外,还必须完成下列事项:(一)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和计划。(二)提名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人选,报董事长(董事会)批准;任免中层管理人员。(三)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四)向董事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和分配方案。(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六)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等。(七)考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33、。二、公司副总经理暂设四人,分为常务副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具体职责见后面岗位设置)。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聘任,对总经理负责。每个副总经理拥有董事会或总经理授予的权力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分管工作划分为了使各岗人员清楚各自的岗位职能,在生产、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现将其分管工作进行划分如下:1、总经理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工作,领导公司其余高层管理人员,努力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对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制定措施有效控制成本;并直接分管总经办、财务公司、机械分公司、房地产公司的工作。其管工作划分结构图如下

34、所示:总经理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董事长总经理驻蓉办总经办常务副总经理鸿发房产公司机械分公司财务公司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三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二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一2、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公司机关中除驻蓉办、总经办、工程部、质安部、经营部、商务部、市场开发部、财务公司以外的部门工作和公司内各多元化经营单位的业务,目前常住荥经。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如下所示: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多元化经营单位多元化经营办审计部稽核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3、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一(常住X地)经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主管经营和生产

35、,包括施工、经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和所辖分公司的成本控制,协调各种关系,分管经营部、商务部、市场开发部和各建筑分公司(成都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新疆分公司),以及在这上述三地进行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分公司(即:路桥分公司、市政分公司、安装分公司、装饰分公司等),目前常住成都。该副总经理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如下所示: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常住X地)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总经理1分公司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常住x地)2分公司在1、2、3三地生产的专业化分公司3分公司综合部商务部经营部市场开发部4、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二(常住x地)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分管在雅安市七县一区内经营的各建筑分公司,即:1分公司

36、、2分公司、3分公司;以及在x市x县x区进行生产经营的专业分公司(即:路桥分公司、市政分公司、安装分公司、装饰分公司等)的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控制,目前常住x地。该副总经理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如下所示: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常住雅安)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总经理x分公司在x市x县x区生产的专业化分公司x分公司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常住x地)x分公司5、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三(其他工区)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分管工程部、质安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是加强对项目生产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控制,负责全司生产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工作,目前常住荥经。该副总经理分管工作

37、划分结构图如下所示: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其他工区)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总经理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其他工区)质安部工程部安全领导小组第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正副经理,各工区负责人、各分公司(厂、站)正副负责人组成中层经营管理层,由分管领导提名,总经理聘任。中层管理人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并管理其下属员工。第五条 因地域因素,公司领导或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各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要积极按要求完成。第六条 经营高层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经营高层分管工作划分结构图总经理总经办驻蓉办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成都)生产经营技术副总经理(雅安)三总师常务

38、副总经理房产公司机械公司财务公司综合部安全领导小组质安部工程部经营部商务部市场开发部多元化经营办审计部稽核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3分公司2分公司1分公司4分公司5分公司6分公司多元经营法人企业7分公司市政分公司安装分公司装饰分公司第八条 经营层分类图经营层分类图监督系统董事会总经理执行系统财务总监生产经营技术副总三生产经营技术副总一生产经营技术副总二三总师常务副总经理质安部综合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稽核部多元化经营办商务部经营部市场开发部驻蓉办行政部财务公司总经办机械分公司装饰分公司安装分公司市政分公司路桥分公司6分公司5分公司4分公司3分公司2分公司1分公司多元化经营法人股份企

39、业行政经营科项目经理办公室项目经理部工程综合管理科技术总工办公室各科室后勤科生产施工办公室财务科材料物资办公室质量安全办公室财务计划办公室第四节 公司的监督机构第一条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权力的监督机构,由监事和股东代表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条 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检查。具体行使下列职责:一、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提出意见,必要时可以向董事、总经理及职能部门提出质询。二、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

40、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反映。四、对涉及数额大的投资、融资担保、抵押、转让、收购、兼并、关联交易、合并分立等事项进行监督。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列席公司经营管理层会议,并获取会议资料。八、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三条 监事会履行职责,必要时可以独立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性机构给予帮助,其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四条 监事会监督检查重要事项应作监督检查

41、记录。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第五条 监事会履行职权责,应坚持实事求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秘密。第六条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为二比一。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由公司监事担任,以全体

42、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选举产生和罢免。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主席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责。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主持监事会的工作,行使下列职责: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文件。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五、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监事会决定事项的实施。六、应由监事会召集人办理的其他工作。第九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

43、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定期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经监事会主席或二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五日将会议通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有必要,可邀请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监事会会议的,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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