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工程专分项整治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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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一、开展专项整治的背景 (一)混凝土用量增加,质量要求高 “十二五”期间,全省混凝土平均年产量以15%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可达到6000万m3。 住建部在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了C60以上的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10%,要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 (二)当前混凝土质量不尽人意 一是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不规范,生产控制水平低,混凝土质量控制不稳定。 二是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操作,造成结构混凝土质量缺陷。 二、专项整治的目标 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预拌砼质量控制,保证现浇砼结构工程质量,确保结构安

2、全。 三、专项整治的对象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预拌砼企业等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 (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预拌砼: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质量及检验情况,配合比控制,掺合料使用,砼质量情况等。 (二)现浇砼结构工程:混凝土强度,严重外观质量缺陷,板厚等。五、整治方式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一)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全面自查整改阶段。预拌砼企业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加强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质量施工全过程的滚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监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

3、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企业自查表.doc (二)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排查阶段 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预拌砼企业和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多轮次的重点排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本地区预拌砼质量、现浇砼结构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县(市、区)监管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督查表.doc (三)省厅督查阶段 省厅将组织巡查组,不定期对全省预拌砼质量、现浇砼结构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情况、检查督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持续巩固阶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

4、主管部门应组织“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归类梳理,完善制度建设,制定长效机制,并使之成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专项整治具体措施 (一)原材料质量 、掺合料 用量: 通过试验确定。 使用单种掺合料时,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4(大体积混凝土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2)。 使用多种掺合料时,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3(大体积混凝土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1.5)。 当水泥中混合材掺量在20%以上时,混合材应计入掺合料。 厦建工201182号文中严格控制混凝土掺合料用量规定。预拌混凝土掺合料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预拌混凝土掺合

5、料用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15%,粉煤灰等级应达级以上(含级)。 品种: 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钢渣粉、磷渣粉等。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省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DBJ13-42的规定。 使用DBJ13-42规定以外其他品种掺合料时,预拌砼企业应对其可能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指标进行试验,并组织专家论证。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1596GBJ146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18046和地方标准DBJ13-66的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0491;其它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

6、标准GB 6566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需控制的技术指标: 粉煤灰: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 粒化高炉矿渣粉: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 硅灰:比表面积和二氧化硅含量; 钢渣粉: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和安定性。 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 对于高强混凝土或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等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高质量的粉煤灰。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注意事项 : 掺粉煤灰的混凝土早期强度较低,不适宜于早期受荷的混凝土。 掺磨细矿渣、粉煤灰的混凝土,施工中应避免过振

7、,防止出现分层离析。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泌水少,容易产生塑性收缩裂缝。 2、水泥 通用硅酸盐水泥包括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符合的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中热硅酸盐水泥 低热硅酸盐水泥 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 技术要求(物理要求): 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 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h3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10h。 安定性:沸煮法合格。 细度(选择性指标):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

8、盐水泥以比表面积表示,不小于300m2/kg;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以筛余表示,80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强度: 水泥的强度等级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划分,各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应满足相应要求。 水泥品种选用: 对于一般建筑结构及预制构件的普通混凝土,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 对于高强混凝土和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宜采用低碱水泥。 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 其他要求: 宜采

9、用旋窑或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稳定性好); 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应得到明示(检验报告体现); 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 3、骨料 公称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称为粗骨料(俗称石子)。 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称为细骨料(俗称砂)。 骨料的要求: 坚硬而耐磨;具有物理和化学的稳定性;具有适宜的粒径;洁净、有害杂质少。 骨料应符合的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206。 粗骨料技术要求: 颗粒级配及最大粒径、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强度(压碎指标)以及有害物质(有机物、硫化物

10、及硫酸盐等)、碱活性等。 粗骨料的质量控制: 粗骨料应符合JGJ 52的规定,宜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坚硬的洁净碎石、碎卵石或卵石。 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粒级,也可用单粒级组合成满足要求的连续粒级。对于防裂抗渗要求高的混凝土,宜选用级配良好和空隙率较小(不大于47%)的粗骨料。 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对实心混凝土板,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最大公称粒径不小于31.5mm; 对于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 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25mm。 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

11、土,粗骨料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0%和0.5%; 对于高强混凝土,粗骨料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和0.2%;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且不应大于8%; 粗骨料的岩石抗压强度应比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至少高20%。对于高强混凝土,粗骨料的岩石抗压强度应比混凝土设计强度至少高30%。 细骨料技术要求: 颗粒级配及粗细程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及石粉含量、坚固性、人工砂的总压碎值指标、有害物质(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碱活性、氯离子含量等。 氯离子含量 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

12、0.02 (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人工砂的总压碎指标:30% 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206) 用于配制混凝土的海砂应作净化处理。 海砂不得用于预应力混凝土; 配制海砂混凝土宜采用海底砂; 海砂宜与人工砂和天然砂混合使用;厦建工201182号文中为保证混凝土用砂质量规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在混凝土中使用的人工砂只能用于强度等级不大于C30的混凝土。经淡化处理过的海砂要使用于工程必须满足建筑用砂(GB/T14684-2001)中规定:砂按技术要求分为类、类、类。类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0.01%、类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0.02%、类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0.06%。类宜用于强度等

13、级大于C60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 地方标准规定:混凝土用海砂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比河砂严格),贝壳含量应符合JGJ206的规定。海砂不得用于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其他规定: 对于有抗渗、抗冻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分别不大于3.0%和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对于防裂抗渗要求高的混凝土,宜选用级配良好和洁净的中砂,天然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分别不大于2.0%和0.5%,人工砂的石粉含量不宜大于5%。 对于高强混凝土,砂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2.63.

14、0范围之内,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分别不大于2.0%和0.5%。 不宜单独采用特细砂作为细骨料配制混凝土。 泵送混凝土宜采用中砂,且300mm筛孔的颗粒通过量不宜少于15%。 4、外加剂 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及普通减水剂 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 缓凝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 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膨胀剂、减缩剂、泵送剂 主要使用功能: 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流变性能、耐久性和其他性能 调节混凝土凝结时间、硬化性能 外加剂应与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其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高强混凝土宜用高性能减水剂; 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大体积混凝土宜用缓凝剂或缓凝减水剂; 混凝土冬期施工可用防冻剂

15、 不得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中采用含有氯盐配制的外加剂; 不得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中采用含有亚硝酸盐或碳酸盐的防冻剂; 在办公、居住等建筑工程中采用含有硝铵或尿素的防冻剂; 不同品种外加剂首次复合使用时,应检验混凝土外加剂的相容性; 宜采用液态外加剂 5、水 混凝土用水是混凝土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的总称。 包括: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和海水等。 应符合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 筋混凝土; 不得采用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配制骨料为碱活 性的混凝土; 混凝土企业的设备洗刷水不宜用于预应力混凝土、装饰混凝土、

16、加气混凝土和暴露于腐蚀环境的混凝土 混凝土拌合用水不应有漂浮明显的油污和泡沫,不应有明显的颜色和气味。 水的用量规定:碎石砼用水量不得超过190kg,卵石砼用水量不得超过180kg, 强度等级不大于C15的 砼用水量不受限制。 6、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检验 水泥:散装500t为一个检验批;袋装200t为一个检验批。 粉煤灰或粒化高炉矿渣粉:200t为一个检验批。 硅灰: 30t为一个检验批。 外加剂: 50t为一个检验批。 骨料:按每400m3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 水:同一水源不少于一个检验批。 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不足一个检验批量的混凝土原材料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将

17、检验批量扩大一倍。 1、对经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 2、来源稳定且经连续三次检验合格。 3、同一厂家的同批出厂材料,用于同时施工且属于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 7、原材料检验内容 水泥:一般应包括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低碱水泥还应包括碱含量;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还应包括水化热。 细度为控制性指标,出厂检验报告中有。 三氧化硫、烧失量和不溶物等可以出厂检验为依据。 粗骨料: 应包括颗粒级配、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和坚固性,用于高强混凝土的粗骨料还应包括岩石抗压强度。 有害物质含量没有列入主要控制项目,根据情况需要进行检验

18、。 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粗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细骨料: 应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 人工砂还应包括石粉含量和压碎值指标,但可不包括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 海砂还应包括贝壳含量。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砂,应进行骨料的碱活性检验。 海砂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矿物掺合料: 粉煤灰: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 粒化高炉矿渣粉: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 硅灰:比表面积和二氧化硅含量; 钢渣粉: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和安定性。 外加剂: 减水率、凝结

19、时间和抗压强度比; 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 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还应包括含气量; 防冻剂还应包括钢筋锈蚀试验 水: 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和水泥胶砂强度对比 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还应包括碱含量 8、原材料储存 水泥按强度等级分批储存,防潮; 骨料堆场应有遮雨设施,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 矿物掺合料存储时应有明显标记,不得混杂堆放; 外加剂按不同供货单位、品种牌号标识,单独存放;粉状防潮,液态密闭防晒防冻。 (二)配合比控制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验证,并应满足混

20、凝土施工性能要求,以及强度、其它力学性能和耐久性的设计要求 在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调整配合比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一般规定: 应在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减少水泥和水的用量;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配合比设计应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细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5%,粗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2%; 最大水胶比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若干问题: 应充分注意原材料的选择,如砂石材料的质量和水泥的强度等。 新拌混凝土的和易性应充分考虑施

21、工工艺和气候条件。 混凝土的砂率可根据砂石材料的质量和和易性适当调整。 在执行配合比进行计量时,骨料计量包含了骨料含水,拌合用水计量则应把相当于骨料含水的水扣掉。 原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设备 计量设备的精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GB 10172的有关规定,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校验 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自检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三)混凝土性能 包括: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拌合物性能包括稠度、凝结时间、氯离子含量、表观密度、含气量等; 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较小的坍落度; 泵送混凝土

22、拌合物坍落度不宜大于180mm; 泵送高强混凝土的扩展度不宜小于500mm。 力学性能主要包括抗压强度、轴压强度、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和抗折强度等;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T50107的规定进行检验评定,并应合格; 混凝土的长期性能:收缩、徐变; 耐久性能: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和抗硫酸盐侵蚀性能、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抗碳化性能和早期抗裂性能; 满足设计要求。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要求 生产场所强度标准差(MPa)C20C20C40C45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混凝土构件厂3.03.54.0施工现场集中搅拌站3.54.04.5 实测强度合格率P不应小于95%;P可按下式计算: P = n

23、0/ n 100% 式中: P统计周期内实测强度合格率 (%) ,精确到0.1%;n0统计周期内相同强度等级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强度等级值的试件组数。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混凝土构件厂的统计周期可取一个月;施工现场集中搅拌站的统计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混凝土开盘鉴定 按照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同一配合比的预拌混凝土第一次搅拌前,应进行开盘鉴定。 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定:对首次使用、使用间隔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内容是原材料使用、拌合物性能、强度、耐久性能等。 按照省施工文件管理规程规定,凡符合以下情形的现场搅拌混凝土或预拌混凝土,应进行开盘鉴定: 1、承

24、重结构混凝土配合比第一次使用时 2、防水混凝土第一次浇筑时 3、特种或特殊混凝土每次浇筑时 4、大体积混凝土每次浇筑时 拌合物的坍落度、粘聚性、保水性检测和混凝土强度标准养护试件在施工现场取样, 其他鉴定内容在搅拌站进行。 施工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开盘鉴定在施工现场进行。 开盘鉴定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开盘鉴定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建设)单位、混凝土搅拌单位实施,参加鉴定人员代表单位签字并各自归档保存。 参加鉴定人员: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混凝土搅拌单位质检部门代表。 (五)混凝土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控制混凝土不离析、不分层

25、和组成成分不发生变化,并应控制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满足施工要求。 当采用机动翻斗车运输混凝土时,道路应平整、避免颠簸。 当采用搅拌罐车运送混凝土拌合物时,搅拌罐在冬期应有保温措施,夏季最高气温超过40时,应有隔热措施。 当采用搅拌罐车运送混凝土拌合物时,卸料前应采用快档旋转搅拌罐不少于20s; 因运距过远、交通或现场等问题造成坍落度损失较大而卸料困难时,可采用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适量减水剂并快档旋转搅拌罐的措施,减水剂掺量应有经试验确定的预案,但不得加水。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混凝土生产地点气温2525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50120施工现场12090混凝土

26、制品厂9060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至施工现场接收的时间间隔不宜大于90min。 (六)混凝土外观和板厚偏差 砼结构拆模后,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下,对砼外观质量、板厚偏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和施工现场标识,现场标识应清楚、明确,便于复查。 不得擅自修补砼外观质量缺陷。 对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部位,施工单位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真实反映处理情况,每个部位一般应有缺陷凿除前、缺陷凿除后、安装模板后、模板拆除后等四张照片。 结构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严重缺陷”定义: 对结构构件受力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混凝土外观质量严重缺陷类别: 露筋:纵向受力钢筋露筋 (钢筋未被混凝

27、土包裹) 蜂窝:构件主要受力部位蜂窝(石子外露) 孔洞: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孔洞 (孔穴深度或长度超过保护层) 夹渣: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夹渣(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 疏松:构件主要受力部位疏松(局部不密实) 裂缝: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向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连接部位缺陷:连接部位(柱梁连接处)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 接件松动)1、 框架柱根部混凝土出现深7cm、长10cm孔洞和露筋缺陷2、 孔洞框架屋盖节点的一根梁严重蜂窝、露筋柱头夹渣根部锯末没有清理造成夹渣柱错位框架柱水平施工缝位置表面错位剪力墙根部暴模漏浆,造成主筋

28、露筋、孔洞剪力墙根部杂物未清理 (七)泉州市质监站关于加强主体分部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缺陷质量管理的通知 泉质安监20128号 为了整治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局部修订))、省住建厅关于开展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147号文)等要求,加强主体分部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缺陷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如下:一、加强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检查。现浇混凝土结构拆模后,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下,对混凝土外观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和现场结构标识,现场标识应清楚、明确

29、,便于复查。二、混凝土结构存在严重缺陷的部位应进行超声波缺陷检测。混凝土结构若存在蜂窝、孔洞、夹渣、裂缝等严重缺陷,应对缺陷部位进行超声波检测,确定混凝土内部缺陷的位置和范围、裂缝深度等,为缺陷处理提供科学依据。三、严格混凝土质量缺陷处理、验收程序。混凝土现浇结构分项验收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补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对已出现严重缺陷的部位,应根据超声波缺陷检测结果,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于缺陷特别严重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单位确认是否需要提请设计单位出具补强加固方案。对经处理(或加固)的部位,应重新组织检查验收。未按要求进行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或检查弄虚

30、作假的,混凝土现浇结构分项工程不得验收。对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部位,施工单位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超声波检测报告和必要的图像资料真实反映处理情况,每个部位一般应有缺陷凿除前、缺陷凿除后、安装模板后、模板拆除后等四张照片。 (八)混凝土浇筑 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并控制模板、钢筋、保护层和预埋件等的尺寸、规格、数量和位置外,还应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以及接缝的密合情况,并应保证模板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失稳、不跑模和不漏浆。 应清除模板内以及垫层上的杂物;表面干燥的地基土、垫层、木模板应浇水湿润。(尤其柱底以及柱头处模板内的杂物) 当夏季天气炎热时,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高于35,宜选择晚间或夜间浇筑混

31、凝土;现场温度高于35时,宜对金属模板进行浇水降温,但不得留有积水。 当冬期施工时,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并应有保温措施。 当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大于2.5m时,应采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等辅助设备。 现场浇筑的竖向结构物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厚度宜控制在300 mm350mm;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分层浇筑方法,可利用自然流淌形成斜坡沿高度均匀上升,分层厚度不应大于500mm。 结构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高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位置应设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应距高强度等级构件边缘不小于500mm的距离。应先浇筑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后浇筑低强度等级混凝

32、土 。(结构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高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时,在交界区域可以同时浇筑) 振捣时间宜按拌合物稠度和振捣部位等不同情况,控制在10s30s内,当混凝土拌合物表面出现泛浆,可视为捣实。 在混凝土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在混凝土终凝前对浇筑面进行抹面处理。 混凝土构件成型后,在强度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构件上面踩踏行走,混凝土在自然保湿养护下强度达到1.2MPa的时间可按下表估计:水泥品种外界温度()15510101515以上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46h36h26h20h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60h38h28h22h注:掺加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可适当

33、增加时间。 (九)预拌混凝土在等待卸料和浇注过程中加水的现象。 若在预拌混凝土中加水将大大地降低混凝土的强度,严重影响混凝土结构安全。根据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闽建建20084号)文的要求,现强调如下几点要求:一、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制度。交货检验包括混凝土坍落度和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由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三方在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输车卸料点进行。(厦建工201182号文规定:在取样点由混凝土企业的试验员和施工单位的取样员共同进行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试验,并共同进行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样至签约的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养和检验,检验报告中

34、应注明检验性质为交货检验,检验报告作为混凝土交货质量评定的依据。)二、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严格控制。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应每车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每一个工作班不超过100m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坍落度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按混凝土拌合物交货检验不合格处理。三、超过运送时间未卸料的或已初凝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发现使用超过规定运送时间混凝土的,监理单位应责令其停止使用,若预拌混凝土企业或施工单位拒不接受继续使用超时混凝土,监理单位应向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报告。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自觉将坍落度不合格的或超过运送时间未卸料的或已初凝的混凝土运回搅拌站处理,预拌混凝土交

35、货检验拌合物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有权拒收和退货。五、严禁预拌混凝土在等待卸料和浇注过程中加水,监理单位应加强预拌混凝土拌合物质量的监控,若发现预拌混凝土加水应责令停止,若预拌混凝土企业或施工单位拒不接受,继续往混凝土中加水,监理单位应向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报告。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对预拌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和混凝土强度抽检,并将监理单位是否切实履行职责作为检查重点。如发现往预拌混凝土中加水,施工、监理、混凝土生产单位有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十)混凝土施工缝留设应便于杂质的清理,柱上端施工缝留设应不低于梁底,裙楼与主楼梁、板施工缝严禁直接留设于

36、主楼梁边、柱边;后浇带处模板支撑应专项设计,并便于接缝处杂质和松动砼清理,砼浇筑前两侧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框架柱施工缝留置 后浇带留置 (十一)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留置规定 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灌注桩每浇注50m混凝土应取样一次,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出25

37、m的桩及单桩单柱时,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每个灌注台班取样不得少于1组; 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m应至少取样一次,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至少取样一次,每台班应至少取样一次; 基坑工程的地下连续墙,每50m应取样一次,每幅槽段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地面工程混凝土强度试件每一层(或检验批),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0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增加1000应增取一次,不足1000的应按1000计; 对于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连续浇筑每500m应留置不少于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38、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局部修订)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在混凝土结构施工前由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选定;对于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项目监理部宜在工程开工前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混凝土试件留置计划; 供模板拆模控制使用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按工程具体情况在施工浇筑现场另行留置,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 混凝土浇捣令中拟定的混凝土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上述要求,混凝土试件留置应有代表性,不能所有试件都在同

39、一时间取样制作;混凝土浇筑的监理旁站记录应记录各试件取样时间、留置组数以及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测定时间(每一工作班应至少两次); 供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使用的混凝土试件必须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取样(含供模板拆模使用的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在试件拆模后应送至标养室养护;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在混凝土开盘鉴定时留置的标准养护试件只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与其出厂取样试件一样只能作为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中混凝土强度检验的依据; (十二)混凝土养护 施工单位应根据结构、构件情况、环境条件、原材料情况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等,提出施工养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 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通过试验检验养护剂

40、的保湿效果。 混凝土施工养护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对于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采用浇水和潮湿覆盖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对于采用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或掺加缓凝剂的混凝土以及大掺量矿物掺合料混凝土,采用浇水和潮湿覆盖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对于竖向混凝土结构,养护时间宜适当延长。 C30及以上柱、剪力墙等竖向构件应采用养护剂或覆盖养护两种方式。 采取覆盖养护方式的,覆盖材料应采用塑料、无纺布等材料,且混凝土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证覆盖材料内有明显的凝结水

41、;采用养护剂养护的,应核对产品证明,并按技术要求在混凝土初凝及表面没有游离水时开始施工; 其余事宜请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混凝土养护的相关规范条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局部修订)7.4.7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采用塑

42、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5.5.1大体积混凝土应进行保温保湿养护,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除应按普通混凝土进行常规养护外,尚应及时按温控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保温养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专人负责保温养护工作

43、,并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操作,同时做好测试记录;2、保湿养护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4d,并应经常检查塑料薄膜或养护剂涂层的完整情况,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3、保温覆盖层的拆除应分层逐步进行,当混凝土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最大温差小于20时,可全部拆除。5.5.2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初凝前,宜立即进行喷雾养护工作;5.5.3塑料薄膜、麻袋、阻燃保温被等,可作为保温材料覆盖混凝土和模板,必要时,可搭设挡风保温棚或遮阳降温棚。在保温养护中,应对混凝土浇筑体的里表温差和降温速率进行现场监测,当实测结果不满足温控指标的要求时,应及时调整保温养护措施。5.5.4高层建筑转换层的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加强养护,其侧模、底模

44、的保温构造应在支模设计时确定。5.5.5大体积混凝土拆模后,地下结构应及时回填土;地上结构应尽早进行装饰,不宜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中。 (十三)混凝土实体检测 等效养护龄期累计达到600d。 抽测应做好记录,构件应做好明显标识。 房建每层至少各抽取1个框架柱和框架梁(未按要求养护各抽取5个框架柱和框架梁)。 市政每个单位工程每一强度等级至少抽取5个主要受力构件(未按要求养护的抽取10个主要受力构件)。 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的。 同一检验批的所有主要受力构件砼强度进行检测鉴定(房建)。 同一单位工程、同一强度等级的所有主要受力构件砼强度进行检测鉴定(市政)。 未按规定抽测(检测)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45、不得验收。 砼实体强度抽测弄虚作假的处理: 由施工单位自行抽测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单位工程所有已成型的主要受力构件砼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检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 由检测机构抽测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检测机构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再另外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抽测。 (十四)节点混凝土施工质量的管理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结构框架(剪)节点(以下简称节点)是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结构的震害大多发生在节点区,目前部分工程结构节点砼强度等级与梁板砼强度等级设计均相差1-3个等级,但由于施工人员对节点部位施工质量重视不够或施工时操作不当,至使节点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严重影响结构安全。为保证节点砼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消除结构质量隐患,请各参建单位按以下要求加强对节点混凝土施工质量的管理。一、节点混凝土应按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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