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物业服务合同范本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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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单物业服务合同范本3篇简单物业服务合同范本1甲方:乙方(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根据一大厦住宅用房物业管理和费用收取办法,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房屋地址:二、管理建造面积:M2三、管理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在管理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项目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清洁、水池清洁、水电设施的维护、化粪池清理、代收水电费;五、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元/M2月,月总额为元。乙方每月某日前按现金付款方式缴付物业管理费给甲方。乙方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应向甲方预缴两个月物业管理费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预缴水电周转金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六、乙方须

2、遵守如下规定:1、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力口、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乙方须以书面文件(附施工图)向物业公司申报,根据乙方的申报材料,甲方负责向业主申报审批。我司接到业主审批通知后,通知乙方施工。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设施及其设备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维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须负全部责任。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或者公共设施损毁的,须负责修复或者赔偿。3、乙方在承租屋内需增设、使用超过原核定标准规定的水、电设备,须经业主和物业公司允许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

3、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wei)险品。5、乙方须遵照政府有关法律、遵守大厦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创造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不发生影响大厦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6、乙方须按时如数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的费用,无正当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七、甲方责任、义务1、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物业管理规定。2、为乙方提供报批装修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资料。3、对承诺的服务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租户满意度的调查及征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4、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八、法律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劝阻,或者接受业联会委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2、乙方未能按照协议之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应交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签定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简单物业服务合同范本2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某业主委员会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一某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_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物权法、一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商议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

5、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建造面积: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7条附属配套建造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造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赋予适当管理。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6、。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 .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 .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 .监督

7、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4 .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 .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6 .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7 .向业主筹集或者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8 .监督公共建造、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二)甲方义务1 .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2 .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

8、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3 .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4 .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5 .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6 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2 .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3 .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4 .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5 .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6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

9、理规约的行为;7 .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8 .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9 .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二)乙方的义务L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2 .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4 .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者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允许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5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发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6 .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

10、社区服务;7 .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8 .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9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1 .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2 .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3 .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二)共

11、用设施管理L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4 .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5 .保持道路畅通。6 .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7 .危(WCi)险部位标志明显。(三)绿化及养护管理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四)环境卫生管理1 .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2 .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3 .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4 .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舌L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者处理。5 .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五)社区秩序维护L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

12、度;严禁脱岗。2 .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3 .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者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六)消防L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2 .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造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

13、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者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第八章附则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商议。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

14、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允许:(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29条其他约定:L加强对建造垃圾的管理工作。3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者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

15、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简单物业服务合同范本3甲方:业主委员会主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商议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造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三)公共绿化

16、养护服务;(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物业专有部份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造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

17、件四;(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第六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造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一)住宅:高层元/月每平方米;多层元/月每平方米;别墅元/月每平方米;物业:元/月每平方米;(二)办公楼:元/月每平方米(三)商

18、业用房:元/月每平方米(四)(S)(六)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 .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6 .二、非住宅物业1 .综合管理服务费:2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 .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6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

19、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第九条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赢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一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L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一%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三)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逾期交纳的

20、,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发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发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允许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二)O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一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

21、停车管理服务费。(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三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一)健身房:(二)棋牌室:(三)网球场:(四)游泳池:(五)

22、其他: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1. 2. 3.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一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份年终结余或者不足的处理方式:(一)年度结算结余部份,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L转入下年继续使用;2 .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3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份,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L由业主追加补足;2.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三)业主在转让其

23、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一)甲方自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造面积元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三)(四)O第十八条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者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九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

24、务(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者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二)催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五)第二十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

25、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发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第二十一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二)乙方已履行本合

26、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住手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浮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S)(六)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导致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

27、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份,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者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第二十七条双方商议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二)(三)(四)(五)第二十九

28、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己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

29、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害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八)专有部份,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一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

30、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商议处理。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商议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商议;经双方商议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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