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赣建 抚 招无缝管.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ll.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赣建 抚 招无缝管.doc(5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_招标文件赣建 抚 招_无缝管.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赣建 抚 招字第G008号招标项目:江西省临川第二中学教工工作用房供电工程招标人: 江西省临川第二中学 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13979448478编制时间:2013年 4月 日二一三年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条款号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江西省临川第二中学地址:新校区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979448478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景德镇市莲社北路29-34
2、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9794570191.1.4 招投标监管机构 抚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1.5 工程名称 江西省临川第二中学教工工作用房供电工程1.1.6 标段划分 一标段:一个标段二标段: 1.1.7 建设地点 临川第二中学新校区1.1.8 建筑面积 / 1.1.9 结构类型及层数 / 1.1.10 现场施工条件 用地面积:场地情况:已平整施工水电:勘探资料:具备1.2.1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抚发改社会字200825号1.2.2 设计单位 抚州赣东电力设计事务有限公司1.2.3 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 已审查1.3.1 工程总投资 约6000万元1.3.2 本项目投资 约400万元
3、1.3.3 资金来源 自筹1.3.4 资金到位情况 部分到位1.4.1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内容. 1.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4.3 质量要求合格1.4.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 2013 年7月1.5.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1.5.2 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 专业:电力工程专业等级:贰级及以上1.5.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6 工程分包约定 不接受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资质要求: 1.6.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投标单位
4、及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1.6.2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3 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3 份;电子光盘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资格后审标正本一份,副本3份. 1.6.3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受理单位: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递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4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4 月30日9时30分1.7.1 开标会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7.2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1.8.2 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2.2.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2.3.1 招标答疑会 不召开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招标人网上
5、答复 2.3.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发出招标文件后 3 天内无记名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代理机构邮箱:1596851629) 2.3.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答疑结果. 2.4.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期3 天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补充通知3.1.2 招标报价方式 固定价格报价:材料价格风险为 0 %; 3.1.8 信息价的采用 江西省造价管理部门 发布的2013 年2期抚州市市场信息价3.1.9 信息价缺项的材料价格 土建:按项目所在地经业主签证价执行安装:按项目所在地经业主签证价
6、执行装饰:按项目所在地经业主签证价执行3.1.10 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有,详见招标文件;无. 3.1.11 工料单价法中的暂列金额的暂估价 有,见招标文件附表二;无. 3.1.12 招标代理费用 由招标人支付3.2.1 工程计费标准 土建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安装按 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装修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园林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市政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本工程招标主项 按安装三类3.2.2 工程施工要求 模板采用 九胶板 ; 脚手架采用 钢管 ;垂直运输机械采用 机吊 ; 混凝土采用 泵送商品砼 ; 混凝土骨料采用 卵石 . 3.3.1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
7、款方式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其它3.3.2 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 材料供应要求:由施工单位购买材料结算办法:执行材料结算办法: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设备供应要求: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设备结算办法: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 4.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部分:、项材料;商务标部分:、 项材料.资格标部分:见专用要约条款1.8.24.1.4 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 2010 年版江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4.3.1 投标保
8、证金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任一帐户.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为:38万元人民币.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6001550012059666666开户行:抚州市建行玉茗支行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5603120000000970开户行:上饶银行抚州分行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5010155260000849开户行:临川浦发村镇银行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4388051000001871开户行
9、: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96218591028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14-351201040011750开户行:抚州市农行抚河支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前一天到达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为准.并应注明:”江西省临川第二中学教工工作用房供电工程”.到账时间:开标前一天17时00分之前. 5.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 a;b ;c;d . 6.1.2 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 抚州市建设局招标办6.2.1 开标
10、、评标、定标会程序 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按递交标书的家数确定开标会程序;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的,执行开标程序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3.1.1.4招投标监管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1.1.5工程名称 :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关于江西省建工集团等省属大型国有建筑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关
11、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1.6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6.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1.6.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要约条款和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接受投标文件的单位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3.1.6.4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1.7 开标会时间、地点和投标有效期1.7.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
12、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1.7.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1.7.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3.投标报价3.1 投标报价3.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3.1.2招标人约定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固定价格
13、报价.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是一种期货行为,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均面临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工资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有关调整规定执行.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对于工程施工阶段发生的材料价格和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应采用有限风险费用,本着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招投标人各承担50%.材料和机械的风险费用按
14、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计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将招标人承担的材料和机械风险费用计入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承担的材料和机械风险费用,在风险实际发生时计取.招标人约定本工程风险费用系数招标人承担的50%部分:材料价格风险,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风险费用系数为零的,由招标人承担风险.投标人应承担的50%部分:材料价格风险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与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一致.在风险实际发生时计取,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风险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结合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
15、程风险费用,并按计价规定将招标人的50%风险费用在综令单价中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总费用范围内的材料或机械价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工程风险总费用范围外的材料或机械价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投标人可小于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风险费用系数计取工程风险费用,其工程风险费用差额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但承担的风险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风险.投标人大于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风险费用系数计取工程风险费用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可调价格报价
16、.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施工阶段材料、机械费用发生变化在合同总价3%内时不予调整,超过合同总价3%的超过或剩余部分可按市场实际价格由承、发包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调整,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的让利应按原让利水平计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和方法,施工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结算时不得调整.成本加酬金报价招标人根据现行计价管理规则,自行约定成本加酬金的报价和承包方法.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3.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
17、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料单价计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3.1.4招标控制价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4.和关于贯彻的通知及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工料单价计价投标报价执行2010
18、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工料单价计价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投标人也可采用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应备好本单位编制的企业定额,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查阅.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5.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约定的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9、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3.1.6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的调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1.7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或生效后一个月内,按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误差,修正合同价,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或中标人书面提出的误差内容14天内未书面答复的,视同默认.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个月内未提出误差内容,视同无异议或已包含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招标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整.3.1.8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
20、对主材设备单位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附表一和招标人采用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评审.招标控制价编制:信息价的采用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8.有多个信息价时,招标人应约定其中一个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3.1.9信息价缺项的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9.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中缺项部分的材料,招标人可参考近期发布的江西省造价信息和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或按市场价格确定材料价格,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与评审.3.1.10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
21、专用要约条款3.1.10.3.1.11工料单价法计价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1.3.1.12招标人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人应将招标代理费用列入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应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招标代理费的计费基数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是否由中标人支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2.3.2 工程计费标准和施工要求3.2.1工程计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中的计费标准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计取工程费用及编制投标报价.3.2.2工程施工
22、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中的工程施工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1.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上述内容确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3.4.1.4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4.投标人在使用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时,如相关内容较多不够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添补.4.2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4.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资格后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4.3 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4.3.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4.3.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图纸和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
24、金.4.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5.1.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电子光盘标书及资格后审标书分别密封.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5.1.1中约定的要求递交密封袋:a、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b、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c、电子光盘标书正、副本装在电子光盘标书密封袋内;d、资格后审标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内容较多时,可将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5.1.2所有封袋封面
25、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5.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5.1.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5.1.5投标文件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5.2 投标截止期5.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5.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2.4条规
26、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5.2.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5.2.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5.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5.1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5.3.3投标文件递交
27、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管部门按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6.开标6.1 开标6.1.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6.1.2开标时,招投标监管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1.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6.2
28、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6.2.1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2.1.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当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时,采用下列程序一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当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时,采用下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的,不论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多少,均采用下列程序一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邀请招标项目,不论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多少,均采用下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开标时,招标控制价、合理低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合理竞争报价、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要约合理低价
29、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的计算原则执行.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严格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附件五”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今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30、废标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有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外省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合同的.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
31、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7.1.2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2,以下评标办法一经招标人采用即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附件一”合理低价法评标,技术标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招标人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并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数量确定开标方式.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附件二”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采用量化计分评审.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
32、评标办法附件三”报价承诺法”评标,本评标办法技术标不设置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要约合理低价与招标控制价同时发出.招标人自行编制评标办法的,详见招标人针对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的评标办法.7.1.3控制报价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3.7.1.4开标前由招标人纪检监督人员从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或设区市分库中按规定随机抽取不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与招标人派出的不大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的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5.7.1.6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见招标文件
33、专用要约条款7.1.6.7.1.7定标原则: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7.7.1.8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排序人的数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8.7.1.9风险费的评审以本招标文件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为主要评审内容.7.1.10招标文件有规定、有要求、有禁止的内容,但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是废标或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定为废标或重大偏差.7.2 偏差7.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文件的偏差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以及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计算偏差,均属细微偏差.7.2.2评
34、标委员会专家应对投标文件的偏差内容进行评审,凡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偏差,以及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计算偏差,不得认定为重大偏差.7.2.3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的招标项目,招标人约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如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8.授予合同8.1 中标8.1.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
35、.1.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8.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注册建造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违反规定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8.1.4招标人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文件评标的,附件一”合理低价法”或附件三”报价承诺法”评标的,该两种评标办法中
36、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8.1.5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8.2 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8.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8.2.2房地产开发、公开招标项目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本工程担保的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8.2.2.本工程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照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及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要求的数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同等数
37、额的支付保函.投标人履约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28天内一直有效.本工程超过1亿元人民币,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担保金额和滚动担保期限按年度划分.为保证低价中标的实施,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和报价承诺法中标的,合同风险履约担保额度为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价差价的50%,担保要求和期限同承包商履约担保,并可与承包商履约担保金合并计算.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担保手续费不列入投标报价,在投标附录中计取,并在合同中约定.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险公司
38、、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示范文本.9.合同主要内容9.1 施工合同的采用9.1.1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9.1.2装饰工程合同采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9.1.3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法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存承诺.9.2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2.1进度计划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标的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技术标时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
39、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9.3 工程工期9.3.1本招标项目的国家定额工期,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或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的约定: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3.1.9.4 工期延误9.4.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不可抗力.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9.5 工期延误的赔偿9.5.1非本招标文件9.4
40、条款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工期延误赔偿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5.1.招标人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9.6 工期提前9.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工期提前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1.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2.9.7 工程质量9.7.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
41、为依据施工.9.7.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乙方达到优良工程奖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7.2.9.7.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9.9 合同价款与支付9.9.1合同价款的确定:中
42、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合同价即为结算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属约定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发、承包双方依法按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9.9.2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文件的规定.9.9.3合同价款的调整: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招标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和合同约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应调整的范围外,发、承包双方不得以任何因素
43、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9.10 工程款支付9.10.1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数额: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1.工程开工后,招标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工程预付款.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9.10.2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2.9.10.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3.9.11 材料设备供应9.1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9.11.2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
44、9.12 保修9.12.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 O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9.12.2甲、乙双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9.12.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9.13 其它9.13.1严格执行合理低价法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详见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10.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
45、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10.1 技术规范10.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1.1.10.2 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10.2.1本招标项目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2.1.10.3 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0.3.1本招标项目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3.1.11图纸和技术资料11.1 施工图纸11.1.1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11.2 技术资料11.2.1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1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 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
46、招标人需要说明的事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12.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2.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人:招标控制价:3897226.23元;投标人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文件.2、投标申请人应承诺其编制投标审查文件与递交投标审查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审查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人允许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标段.二、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标准与方法,并按下列第 1、2 种方法审查投标报名人:1、符合性审查:投标报名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应符合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并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2、三、投标资格审查及送审材料格式和材料递交.3、投标人除证书、证件原件外,其余材料应装订成册,并按须知要求按时递交资格审查材料.4、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应单独密封在一个资料袋内.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当场查验,不放入密封袋内.5、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招标人有权拒收.6、资格后审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