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难救助》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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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海难救助,第一节 海难救助概述一、海难救助的概念二、海难救助的种类三、海难救助的成立要件第二节 救助报酬第三节 救助公约及救助合同,本章主要内容,年月日时分,山东烟台烟大轮船轮渡有限公司“大舜”号客货滚装船,在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附近海域遇难,船上1人中,只有人被救生还,成为建国以来发生的最大海难事故。,海军航空兵直升机在“大舜”轮上空超低空飞行,搜寻遇险人员。,烟台海难救助,为营救遇险人员,直升机机组人员冒着刺骨寒风打开舱门,沿着几十海里海岸,仔细寻找遇险者。,烟台海难救助,海难发生后,部队和地方的打捞船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潜水员赶赴“大舜”轮出事现场,昼夜不停地打捞遇难人员。,烟台海

2、难救助,烟台警备区几十名官兵战风斗浪,担负运送遇难者遗体任务,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烟台海难救助,这是被海浪冲上岸的“大舜”轮上的水果等物品。,烟台海难救助,海难发生后,北海舰队、济南军区、武警部队和地方政府作出快速反应,出动数千人,动用大马力渔轮、救捞船、海军舰只30多艘,在出事海域展开援救工作。,烟台海难救助,在“大舜”号翻沉处,可远远望见露出海面的船尾。,九千吨重的客货滚装船“大舜”号,载有312名乘客、船员。“大舜”号曾发出求救信号,有关部门也立刻组织了全方位的营救,但因当时海上风高浪大,水温又只在零度左右,救援十分困难,最终回天乏力。在此次海难中至少有150多人冻死溺死,1

3、00多人失踪,仅22人获救。,一、海难救助的概念 海难救助是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海难救助是海商法特有的制度,其核心是给予海难救助人救助报酬,借以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助救行动。二、海难救助的种类对海难救助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从救助对象的不同划分,第一节 海难救助概述,对物的救助对人的救助:,海难救助,主要指对船舶及船上财产的救助。对物的救助在现代已扩及到了对船舶及船上财产以外的海上财产的救助。广义的海上救助既包括对物的救助,也包括对人的救助。狭义的救助则仅指对物的救助,只有对物的救助才能产生救助报酬的问题。2.对人的救助 对人的救助是国际法规定

4、的义务,是一种基于道德的救助,因此是不能取得救助报酬的,当然在人命救助上也有新发展。即主张救助人命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取得相应报酬,认为在救助船货的同时又救助了人命的情况下,人命救助人有权分享救助报酬中的合理份额。,1.对物的救助,可将救助分为纯救助、合同救助、雇佣救助等几种形式。1.纯救助(Pure Salvage)纯救助指船舶遇难后,救助人未经请求即自行实施救助的行为,在这种救助下,如果救助有效果,救助人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海上救助实际上是从纯救助发展而来的。纯救助早在罗马时代就存在了,但由于这种救助方式不签订合同,使得当事人经常在救助报酬上发生争议,因此,现在已很少使用了。2.合同救助(Con

5、tract Salvage)合同救助是海上救助中应用最为普遍的形式,也是海商法中海难救助一章的主要内容。此种救助采用“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为了避免在危难的情况下签订救助合同给被救方带来,(二)从救助的性质划分,的不利及因双方谈判可能拖延救助的时机,“无效果,无报酬”的救助一般均采用格式合同,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救助格式合同是英国劳合社的“劳氏救助标准合同格式”(即Lloyds Open Form-简称LOF)。3.雇佣救助(Employed Salvage Service)雇用救助指救助人与被救助人签订雇用救助合同,约定以救助人所使用的人力和设备及时间计算救助报酬的救助形式。此种救助的特点是

6、:无论救助是否成功,被救助人均应依救助合同的约定支付救助报酬。,(二)从救助的性质划分,所谓海上雇佣救助合同,是指在被救财产所有人的指挥下,由救助人提供救助服务,不论救助成功与否,均须按合同所规定的费率支付报酬的合同。海上雇佣救助的表现形式通常也是海上拖航。【共同点】首先,二者都属于提供海上劳务;其次,都是按拖船的使用时间计算报酬。【不同点】第一,海上劳务的性质不同。海上拖航的性质是提供拖力,以实现被拖物的移位,而海上雇佣救助中所指的拖带虽然与传统海难救助法中所指的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形式不同,但就其本质而言,仍然属于救助行为。第二,实施拖带行为的条件不同。在海上拖航情况下,被拖船舶或物体并非处于

7、危险之中,而在以海上雇佣救助为目的的拖带活动中,被拖的船舶或物体则处在危险当中。,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雇佣救助合同的异同,比较,(一)被救助物必须是法律所承认的1.船舶 1910年救助公约海船/内河船标的为内河船,救助船为海船排除军舰和政府公务船 1989年救助公约海船,内河船可航船,失去航力船、弃船、沉船排除军舰和政府公务船,三、海难救助的成立要件,依海商法第172条第1款的规定,船舶是指本法第3条所称的船舶和与其发生救助关系的任何其他非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即救助一方应为第3条所称的船舶,而另一方只排除了军事的和政府公务的船艇,因此,另一方可以是海船,也可以是内河船,包括20吨以下的船艇

8、。2.其他财产 船舶及船上财产和客货运费(1910年救助公约)船舶及任何其他海上财产(1989年救助公约)中国海商法 依海商法第172条第2款的规定,财产指非永久地和非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任何财产,包括有风险的运费。即船舶以外,中国海商法,的非固定于岸线的财产,例如,落海的飞机、浮船坞等,这里排除了永久地和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防波堤、码头、栈桥等建筑物。法律明文排除的标的主要有:1)钻井平台或装置:依173条的规定,海难救助一章的规定不适用于海上已经就位的从事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或者生产的固定式、浮动式平台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2)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艇。,中国海商法,2001年3月15日,巴西

9、石油公司所属世界最大的近海石油钻井平台发生爆炸事故后,由于海上风浪太大,对平台的抢救工作进展缓慢。20日突然沉入大海,整个过程只有几分钟。至此,抢救计划已告失败,平台将下沉至1360米深的海底。,一艘救援船在收集平台沉没后留下的漂浮物,号平台是巴西最大的海上平台,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半浮动式海上油井平台之一。耗资亿美元修建的这座平台长米,高米,相当于一栋层高的大楼。平台于年月建成,年月投入使用。根据设计方案,使用寿命为年,能开采米深的海底石油。设计生产能力为日产石油万桶,天然气万立方米。仅事故造成的油井停产就将使巴西每天损失多万美元。这次事故还将给巴西经济带来不小的影响,将迫使巴西增加石油进口,从

10、而导致贸易赤字增加。,【中国日报网站消息】2004年11月13日,一艘韩国货船遭遇强台风和海浪,在日本北部撞到防波堤,导致至少6人死亡。据美联社报道,这艘5500吨的货船在日本北海道抛锚,撞到防波堤,裂成两半。船上共有16名船员,其中6人死亡,1人失踪,余下9人受伤。,(二)被救助物处于危险之中1、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2、必须是真实存在、不可避免的3、危险的要件不考虑起因,只要一方面临危险,三、海难救助的成立要件,【1951年The Troilus案】Troilus轮第一次救助被拖到“亚丁港”。,(三)救助行为是自愿的行为1.自愿的救助(就各方当事人而言)【表现为】被救助人有选择的权

11、利 请求救助 或 禁止救助 救助人不救,无责任 救助有效果,有报酬,三、海难救助的成立要件,2、非自愿的救助依合同进行的救助 船员雇佣合同 引水员的救助 拖船对被拖船或被拖物 旅客对船舶的救助依法律进行的救助 如 公务人员的救助 和 人命的救助,三、海难救助的成立要件,包括,营口海事局积极组织救助一艘搁浅船舶 2004年9月12日15:05时,香港远洋公司“康盛”轮驶离鲅鱼圈港区途中,行至李家礁附近海域(4012.11N/12147.6E)搁浅。经营口海事局积极救助,该轮已于9月13日17:50时成功脱浅。该轮未发生溢油,之后被锚泊在4014.9N/12147.6E,等待海事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12、。事故发生后,为确保遇险船员和船舶的安全,使船舶尽早脱离险境,营口海事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将该轮作为重点监护船舶实施24小时连续监控,并要求船方不间断测量船边水深,随时注意船上卷钢的捆扎情况和天气变化。同时,制定救助方案,组织协调有关船舶对遇险船实施减载作业,在减载500吨卷钢后,该轮脱浅成功。该船长189.99米,宽33米,型深17米,总吨30003吨,净吨18514吨,载重52828吨,本航次装载卷钢27022吨、镁砂16017.54吨,出港时前吃水11.12米、后吃水11.08米。,2003年9月15日,上海港举行大规模水陆消防实战演习。,一艘停泊在黄浦江上军工路码头的

13、货轮“火光冲天”。,几艘水上消防船在进行水上灭火,上海港是中国大陆最大的国际通航港口,承担着上海口岸99%的外贸进出口物资运输任务。,1、No Cure,No Pay原则2、效果的划分 在实践中,根据不同的客观情况,“效果”可分为:直接效果和间接效果 无形效果和有形效果3、No Cure,Some Pay 特别补偿,(四)救助行为必须要有效果,2004年2月29日,在菲律宾马尼拉湾附近的浅水滩,一支海岸警卫队乘小艇在客轮残骸旁搜索。经核实,日前在马尼拉湾海难中失踪的人数为人。2月日午夜前,这艘客轮从马尼拉出发驶往菲中部港口城市巴科洛德,日凌晨行至马尼拉湾科雷希多岛附近时突然爆炸起火。,2004

14、年2月29日,在菲律宾马尼拉湾附近的浅水滩,两名海岸警卫队队员在客轮残骸旁从水中拖出一件行李。,两名海岸警卫队队员从水中拖出一件行李。,第二节 救助报酬,一、救助报酬的概念是指被救助方因救助方的行为而向救助方支付的款项。(“救助款项”,是指被救助方应当向救助方支付的任何救助报酬、酬金或者补偿。)二、确定救助报酬应考虑的因素(海商法No.180)确定救助报酬,应当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一)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的价值;(二)救助方在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第二节 救助报酬,(三)救助方的救助成效;(四)危险的性质和程度;(五)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

15、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六)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七)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八)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九)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备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十)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三、确定救助报酬的原则,救助报酬金额不得超过财产的获救价值 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是指船舶和其他财产获救后的估计价值或者实际出卖的收入,扣除有关税款和海关、检疫、检验费用以及进行卸载、保管、估价、出卖而产生的费用后的价值。前款规定的价值不包括船员的获救的私人物品和旅客的获救的自带行李的价值。(海商法No.181)救助方有过失,报酬予以减免

16、,以致赔偿 如日本“东城丸”案。,第三节 救助公约及救助合同,一、救助公约(一)1910年救助公约1、公约的适用范围2、No Cure No Pay 原则3、救助报酬的请求权4、救助报酬的确定5、对协议的修改6、确定救助报酬金额的因素7、诉讼时效:2年,1.公约适用范围的扩大(1)适用范围 缔约国法院或仲裁机构(均可以受理)(2)地理范围可航水域或其他任何水域2、救助标的范围的扩大3、对油轮的救助No Cure,Some Pay4、明确了船长的代理权5、被救财产所有人提供担保的义务6、被救财产所有人先行给付的义务,(二)1989年救助公约,二、救助合同,(一)救助合同的订立 依海商法第175条

17、的规定,救助方与被救助方就海难救助达成协议,救助合同成立。海商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海难救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依海难救助制度的惯例及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尽管海难救助多采用英国劳氏救助合同格式,但海难救助合同实际上属于不要式的诺成合同,只要救助方与被救助方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不论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还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为了不延误救助的时机,第175条还明确了船长的代理权,规定遇险船舶的船长有权代表船舶所有人订立救助合同。遇险船舶的船长或船舶所有人有权代表船上财产所有人订立救助合同。,二、救助合同,(二)救助合同的变更 由于救助合同往往是在情况危急的条件下订立的,双方一般没有充分的

18、时间公平地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为了防止合同条件的不公平给当事人带来的不利,海商法第176条规定了变更救助合同的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一方当事人起诉或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受理争议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判决或裁决变更救助合同:1,合同在不正当的或者危险情况的影响下订立,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2,根据合同支付的救助款项明显过高或过低于实际提供的救助服务的。,(三)救助合同的标准格式,1、1972年劳氏救助合同标准格式2、1980年劳氏救助合同标准格式3、1990年修改后的格式4、1995年修改后的格式(1)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有关特殊补偿的内容全部纳入合同条款(2)特殊补偿保证金(3)扩大

19、了救助人留置权行使的范围5、中国贸促会格式船长代表权、救助报酬、保证金、仲裁,_年_月_日 _(签署地)_(被救助船舶所有人名称)(地址:_电话:_传真:_电传:_邮政编码:_)的_号船舶(船旗国:_船籍港:_的船长(或船舶所有人)_代表_号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下称被救助方)同_(救助方名称)(地址:_电话:_传真:_电传:_邮政编码:_)的代表_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救助方应以应有的谨慎救助_号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并将它们送到_,救助合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1994)标准格式,或以后商定的其它地点,如果没有上述约定或商定地点,可送往任一安

20、全地点。当获救的船舶及或其它财产已被送到前款规定的地点时,被救助方应及时接受救助方提出的合理的移交要求;如未及时接受,被救助方应对非属救助方过失造成的后果负责。第二条被救助方应与救助方通力合作,包括获得准许进入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救助方合理使用船上的机器、装置、设备、锚、锚链、物料和其他属具,但救助方不应无故损坏、抛弃或牺牲上述物件或其他被救财产。第三条救助方有义务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被救助方或船长合理要求其他救助方参与救助作业时,救助方应接受此种要求,但要求不合理的,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不受影响。第四条在救助作业过程中,救助方和被救助方、船长均有义务,以应有的

21、谨慎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第五条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外,救助方对本合同规定的救助标的进行救助,取得效果(包括取得部分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未取得效果的,无权获得救助报酬。第六条在救助作业中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对获救人员不得请求酬金,但是有权从救助船舶或其他财产、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救助方获得的救助款项中,获得合理的份额。第七条确定救助报酬,应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一)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二)救助方在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三)救助方的救助成效;(四)危险的性质和程度;(五)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六)救助

22、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七)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八)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九)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各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十)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救助报酬金额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第八条由于救助方的过失致使救助作业成为必需或更加困难的,或者救助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应当取消或减少向救助方支付的救助款项。第九条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船上货物进行的救助,救助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所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得到的特别补偿的,救助方有权依照本条规定,从船舶所有人处获得相当于救助费用的特别补偿

23、。救助方进行前款规定的救助,取得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效,果的,船舶所有人依照前款规定应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百分三十。如果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组成的仲裁庭认为适当,并且考虑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各项因素,可以裁决进一步增加特别补偿,但在任何情况下,增加部分的总数额不得超过救助费用的百分之一百。本条所称救助费用,是指救助方在救助作业中直接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实际使用的救助设备、投入救助人员的合理费用。确定救助费用应当考虑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八)、(九)、(十)项规定的各项因素。在任何情况下,本条规定的全部特别补偿,只有超过救助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能够

24、获得的救助报酬时,方可支付,支付金额为特别补偿超过救助报酬的差额部分。由干救助方的过失未能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剥夺救助方获得特别补偿的权利。第十条为了保全救助方应得的救助报酬,在救助作业结束后,,被救助方应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在十四个银行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满意的担保。船舶所有人及其雇佣人、代理人应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所有人对其应承担的救助报酬提供满意的担保。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获救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抵达的港口或地点移走。如果救助方有理由认为被救助方将要违反或企图违反本款规定,有权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5、。上述担保金额应包括利息和进行仲裁可能发生的合理费用在内。第十一条在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可能适用的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应根据救助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满意的担保。第十二条如果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被救助方或船长没有明确和合理制止,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已提供了本合同所指的全部或部分救助服务,本合同的规定应适用于这种服务。,第十三条本合同是由船长或船舶所有人代表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签订的,各所有人应各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救助报酬金额应由获救船舶和其他获救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承担。第十四条参加同

26、一救助作业的各救助方的救助报酬及或特别补偿,根据第七、八、九条的规定由各方协商确定。第十五条救助方和被救助方之间以及签订本合同的各救助方及或各被救助方相互间根据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依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组成的仲裁庭,有权根据救助方的请求,在合理条件下,作出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要求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根据仲裁庭上述裁决先行支付的金额,,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应作相应扣减。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所有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十六条除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和根据本

27、合同进行的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七条本合同前言中所列名称、地址、传真号、电传号和邮政编码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仲裁委员会和对方。否则,一切按该地址邮寄的信件、文件等及按该号码传送的传真和电传,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认为已经过合理的时间即视为已经送达。签字:代表救助方:代表被救助方:,据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当局2004年5月23日透露,一艘载有4000多辆轿车的韩国货船与一艘油轮于5月22日夜间在新加坡南部海域相撞,货船随后沉没,所幸的是船员全部被救起,油轮也没有出现漏油现象,但4000多辆轿车随货船一同沉入了海底。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当局(MPA)于5月23日发表的声明中称,5月22日午夜

28、前夕,在巴拿马注册的“MtKaminesan”号油轮与韩国的“MV现代105”号汽车货运轮在距离新加坡旅游胜地圣淘沙东南方向6公里的海域相撞。据悉,油轮上装有279949吨原油,不过MPA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原油泄漏的迹象,但是他们已经派出了防污染船只对出事海域进行持续监测。MPA在声明中还透露,两船相撞前都曾经收到了新加坡海上交通信息服务中心发出的警告,而且两艘船只也进行了通讯联络,相撞的原因仍然有待调查。据悉,韩国货轮上有20名船员,其中4名韩国人,其余16人是菲律宾公民,他们都在船只沉没前安全获救,而油轮上的26名船员则和油轮一起被拖进了新加坡港口。,新加坡发生海难 四千轿车沉大海

29、,“MV现代105”号汽车货运轮所属的Eukor汽车运输公司对英国路透社表示,出事的货船上共装有4190辆各种型号的轿车,其中3000多辆是韩国现代汽车公司生产的“现代”牌和“起亚”牌新车,其余的1000多辆为日本产的二手车。据现代汽车公司发言人介绍,“MV现代105”号汽车货运轮长184米,宽31米,建造于1987年。这次该船的目的地是德国,船上的汽车将销往德国、俄罗斯、芬兰以及其他欧洲国家。韩国现代汽车公司和Eukor汽车运输公司均表示,由于货船和汽车都已经上了保险,因此他们不会有财务损失。,新加坡发生海难 四千轿车沉大,新加坡发生海难 四千轿车沉大海,2002年11月13日晚间,一艘载有

30、7.7万吨燃料油的希腊公司的巴哈马籍“威望号”油轮,在西班牙西北部的加利西亚省海域搁浅后(后说撞上漂浮的集装箱)船体破裂,燃料油大量泄漏,造成西班牙西北部海域严重污染。,“威望号”是一艘希腊公司的巴哈马籍油轮,载有7.7万吨燃料油,计划由拉脱维亚开往直布罗陀。2002年11月13日晚间,该船驶至距西班牙度假胜地加利西亚大区9公里的海域时遭遇8级大风,触礁搁浅。船体出现一个长15米的大裂口,燃油开始大量外泄。西政府立即派遣海上救援船只和直升机将油轮上的27名船员救到安全地带,并派4艘拖船将“威望号”拖到公海海域。19日该船被大风吹向葡萄牙方向,并在距葡海域约93公里处断为两截,沉入3600米深的

31、海底。这次事故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灾难,海岸上一些支流、沼泽以及草地植被污染严重。由于燃油是一种大密度、有粘性的混合物,所以比原油更具毒性,更难清理。西班牙当局估计,整个油污的清理可能要耗时6个月,耗资4205万美元。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则指出,当地的生态环境至少要10年才有望恢复正常。另外,大约4000名西班牙渔民和近3万个相关行业从业者的生计也受到极大影响。当地政府已下达禁渔令,并且禁止捕捞范围随着燃油的漂散而不断扩大。这对绝大多数渔民来说无疑是致命打击。,“声望”号出事之后,西班牙方面迅速派来了直升机进行海上营救,船上人员被救援后运往拉科鲁尼亚。与其他船员不同的是,希腊籍船长阿波斯托罗

32、斯曼古拉斯享受到了特殊的“礼遇”,在两名西班牙警察的“护送”下,他被拘留了起来。西班牙加利西亚市政府的代表声称,船长曼古拉斯之所以被捕是因为他涉嫌违抗西班牙政府的命令,“肆意破坏环境”。据加利西亚当地的报纸报道,曼古拉斯在13日晚漏油事故发生之后,连续数小时拒不允许前来救援的所有拖船靠近,在此期间与他们不断地讨价还价。西班牙海事局称,船长在发出求救信号之后,船长曼古拉斯非但没有与闻讯赶来的救援船立即合作,相反还拒绝救援船的缆绳系住自己的油轮。“声望”号为希腊海运公司MareShippingInc.所有,1976年由日本制造,注册地在巴哈马群岛。这条目前已有26年船龄的油轮最后一次接受安检是在1

33、999年。西班牙警方在查阅了该船的行驶记载之后称,就在那一年,“声望”号因违反安全规定分别在纽约港和鹿特丹港被登记。西班牙警方经调查后还发现,“声望”号之所以如此“不堪一撞”主要是因为该船没有包装防渗漏的保护层。,据国际海事组织的报告,“威望号”是10年内沉没的第四艘由日本制造的单层船壳油轮。20世纪70年代,日本的新兴船坞都尽可能以最快速度和低廉价钱,粗制滥造大批船只,尤其是钢材的厚度,更节省到不能再省的地步。目前全球1000多艘单壳油轮中,有300多艘都是当时日本用劣质钢材建造的,其中3艘曾分别于1992年、1993年和1999年造成严重漏油事件。鉴于单壳油轮的失事率比双壳油轮高5倍,美国

34、早就明令禁止进口单壳油轮,法国也开始强迫日制单壳油轮退役。但国际油商为牟取暴利,不仅继续使用此类船只运油,而且还阻挠各国强制旧船报废。“威望号”已有26年船龄,早在1999年就应停驶。上次检查时,它还被发现船身有缺口而急需维修。但今年6月该船在直布罗陀海峡和希腊停留时,当地官员均未再检查便批准放行。这样一艘老掉牙的危船,竟大摇大摆地在海上游弋至失事时为止。环保人士指出,全球各地航行的近千艘同类单壳老油轮,同样已成为威胁全球海洋生态的“流动定时炸弹”。,西班牙士兵奔向威望油轮污染的海岸,2002年12月10日,在西班牙加利西亚海岸,对“威望”号油轮泄漏的原油的清理工作仍在艰难的进行当中。当地官员

35、星期二说,每天仍有125吨左右的原油从沉没的威望号上泄漏出来,经过一天的时间就可以漂到西班牙西北部海面。,污染已经对生态造成严重影响,11月18日,一只满身油污的海鸥在西班牙北部拉科鲁尼亚接受全身清理。,沾满油污的海鸟不能飞翔了,附近海岸已经因泄露的燃料油面目全非,营救人员设置漂浮障碍试图防止污染扩散,2003年1月4日,沉没在西班牙西北部海域的“威望”号油轮上泄漏的燃料油已经漂到法国海岸,对当地的旅游业构成严重威胁。法国有关当局已抽调大批工人进行清理,燃料油对海洋生态造成严重污染。,案例题,1995年3月15日,“回浪”号油轮满载原油在公海与另一轮相撞,船体倾斜,原油外溢。“回浪”号船长与“可替”救助公司签订了该救助公司提供的格式救助合同。合同中约定,即使救助无效果,也应给予救助公司相当于救助费用2倍的报酬。3月20日,救助未获成功,油轮沉没,原油污染了大片海域。4月1日,救助公司请求救助费用时,油轮所有人A公司称:救助合同是船长越权代理行为,依法为无效合同。同时,根据“无效果、无报酬”的国际惯例,救助未获成功,不应支付报酬。1997年3月29日,救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救助报酬。【问题】1.本案油轮船长签订的救助合同是否属于越权代理?2.本案救助方应否获得救助报酬?3.被告可否要求法院变更救助合同中的报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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