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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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含责任书)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2 术语和定义相关方的定义2.1 在我公司内从事土建施工、装修、装璜及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的外来施工单位。2.2 到我公司送货或负责为我公司发运货物的单位。2.3 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在客户方进行设备、工程安装的单位。2.4 实习生与其他外来人员。3 职责3.1 各用工部门职责3.1.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工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初审),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和安保条件进行查验,验证资料如下:a) 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与党群工作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附录

2、A)b) 查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审查其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c) 查验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审查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d) 查验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件。e) 查验承包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f) 查验承包商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3.1.2 用工部门负责承包商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承包商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3.1.3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用工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衔

3、接和交底。3.1.4 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公司安全制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办理“动火证”和“临时工作证”等。3.1.5 监督承包商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3.1.6 用工部门要做好施工单位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3.1.7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程,用工部门应督促、检查承包商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危险部位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动火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的检查和落实。3.2 财务管理部职责3.2.1 财务管理部应建立专门的账户负责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3.2.2 承包商通过资格审查并与我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后,持安全

4、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缴款通知单(附录C)至财务管理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财务管理部负责收取并妥善保管;用工结束后,经安全管理处考核,承包商持取款通知单(附录D)至财务管理部领取风险抵押金,对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财务管理部从工程款中扣除。3.2.3 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比例标准为:项目投资费10 万元以下为2.5%,10 万元50 万元为2%,50 万元100 万元为1.8%,100万元以上为1.5%。以上标准根据项目的危险程度上下浮动20%。3.3 党群工作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3.3.1 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资格确认,对通过用工部门初审的资料进行复审。3.3.2 负责与符合安全

5、要求的承包商签订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协议书。3.3.3 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a)在公司内施工的外来单位职工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未经安全教育的外来施工人员将不予发放“临时工作证”。b)在客户现场的承包商雇佣员工的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3.4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内、外(客户安装现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3.3.5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承包商安全管理须知(附录B)告知承包商,并监督承包商贯彻落实到每位员工。4 承包商安全管理4.1 承包商基本条件4.1.1 所有承包商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及相应的安全

6、资质,从事设备安装的单位还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资质。4.1.2 所有承包商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在施工期间要将施工人员保险花名册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登记,并留存复印件。4.2 承包商行为规范4.2.1 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党群工作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订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协议书,承包商向公司财务管理部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公司用工部门方可与承包商签订合同。4.2.2 承包商与公司的商业合同存续期间,须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须知中的各项规定,用工部门及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其有监管和考核责任。5 检查和考核5.1 承包商

7、在施工期间,用工部门和安全部门要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联合安全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5.2 用工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因管理不到位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用工部门进行经济处罚,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成绩。5.2.1 用工部门未认真查验承包商相关资质,在承包商未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下,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安排其施工,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用工部门负责人处以每次500-1000 元的处罚。5.2.2 客户安装现场施工单位未按

8、要求在施工区划定安全区域、孔洞未设置安全防护、临边未设置安全围栏、工作区域未设置安全标识,现场杂乱无章的,对承包商罚款的同时,对用工部门处以200-500元的罚款。5.2.3 承包商所雇佣人员在公司内、外(客户安装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在对承包商经济处罚的同时,对用工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处罚。轻伤1 人次罚款100 元;重伤1 人次罚款500元,死亡1 人次罚款5000元5.2.4 用工部门未认真查验承包商雇佣人员投保情况,致使未投工伤保险的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对用工部门处以每人次100元的罚款。5.2.5 用工部门擅自使用没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发生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在对用工部门进行事故处罚

9、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追偿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分。5.2.6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附 录 A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便利条件。

10、 2、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批评或处罚。 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办理相关出入证件。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资质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清退。 5、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对存在安全缺陷的设备有权禁止使用。 6、甲方有权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进行审查,对于无证的人员严禁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安全资质。 3、乙方应缴纳 元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待工程结束后根据安全制度执行情

11、况予以返还。 4、乙方应完善和健全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制度,并本着“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6、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其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对患有职业病或不能从事所包工程工作的症状,不得安排施工。 7、乙方施工人员在工作前必须经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未经安全教育者严禁作业,乙方应加强本企业施工人员平时的安全教育,遵章守纪,杜绝违章。 8、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人员、设备及作业现场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甲、乙双方负责人汇报。 9、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12、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机械工等)必须持有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审查登记,严禁无证操作。 10、乙方使用的设备、工具、压力容器等必须安全可靠,具有合格证件,定期检修。 11、乙方必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发放或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自理。 12、乙方从事危险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应报甲方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1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低压线路、地上管道,易燃易爆地段施工前,应向甲方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安全保护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14、乙方施工人员禁止在甲方园区内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 15、乙方施工人员禁止在甲方施

13、工区域酒后上岗和吸烟。 16、乙方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保护好甲方环境。 17、乙方携带的工具、设备和材料要到甲方安全管理部登记,出门时进行清点。 18、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事故处理 1、因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以及违反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甲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承担甲方做出的经济处罚决定。 2、由于甲方或其他方责任造成乙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发生工伤事故要在事故发生24 小时

14、内上报甲方安全管理处。 4、乙方人员发生甲方区域之外的安全事故或治安案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七、承包商在具体工作中应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须知中的要求,如有违反,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以下方法罚款,并从安全风险抵押金内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1、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就开始工作的,对承包商处以每次1000 元的处罚。 2、未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对承包商处以应缴抵押金20%的罚款,由财务管理部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不予退还。 3、承包商未给员工投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对承包商提出警告,并对未投保员工予以辞退。每发现一名未投保员工,对承包商处以100元罚款。 4、承包商未在施工区

15、划定安全区域、孔洞未设置安全防护、临边未设置安全围栏、工作区域未设置安全标识,现场杂乱无章的,对承包商处以100-1000 元罚款。 5、承包商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具和设备,未按期整改的,对承包商处以每台次200 元的罚款,并禁止其继续使用危险设备和工具。 6、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向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用工部门汇报的,根据严重程度对承包商进行经济处罚。轻伤1 人次罚款200 元,重伤1 人次罚款2000 元,死亡1 人次罚款10000元。 7、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区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随意到其他区域的,每人次罚款100 元。 8、客户安装现场的承包商不按公司要求统

16、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对承包商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施工作业人员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每人次罚款100 元。 9、施工人员违反消防管理和明火作业管理的,对承包商罚款100-1000 元。 10、公司内动土作业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的,由施工方负责修复,并承担因损坏电缆和管道所带来的各项损失。 11、承包商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未持证的每人次罚款100 元。 12、违反高空作业管理的,对承包商罚款100-500 元。 13、承包商机动车辆违反公司限速、停放和检查规定的,对承包商每次罚款100-500 元。 14、承包商雇佣人员在公司内、外(客户安装现场)发生偷盗

17、事件,对承包商处以相当于被盗物品价值10 倍的罚款,发生打架斗殴、酗酒等行为,对承包商罚款1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15、单位违章且不接受管理的一次罚款10010000 元,直至取消承包、承租项目的资格。 八、附则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2、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时有效,到期后双方仍有施工任务应重新签定协议。本协议最长期限为壹年。3、本协议必须由乙方法人代表或由受乙方委托的单位负责人与甲方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 章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 录 B承包商安全管理须知 为明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18、与承包商在安全方面的责、权、利关系,加强承包商劳动环境健康安全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相关环境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须知。细则包括基本规定、在动火管制区域内动火作业规定、自备用电器具及电器材料入厂与装备使用规定、从事高架作业规定、违反环境健康安全管理作业罚款规定五大类。所有在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承包商均应认真学习和执行本须知,并将须知内容告知每名员工。 一、承包商安全基本规定 1、所有承包商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2、所有承包商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及相应的安全资质,从事设备安装的单位还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

19、资质。 3、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施工期间要在施工区设安全警戒区,拉上警戒绳,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并由专人看管。 4、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5、承包商应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用工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外来

20、施工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临时工作证,并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随意行走,严禁携带烟火等危险物品。 8、开工作业前及施工作业期间,承包商应对工作场所(工地)环境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消防设施使用及环境健康安全规定事项采取防范措施。对于可能发生的灾害或意外事故,应事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规定安全作业程序、注意事项及拟定紧急应变计划,并要求所属员工严格遵守,随时注意工作场所(工地)环境健康安全。 9、所聘雇的工作人员须年满十八周岁,禁止雇佣童工,必须为其投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对于初次入厂的工作人员应进行本作业各事项说明,并将受训记录及名册送交公司存查。

21、对于所雇佣的工作人员,应安排实施必要的环境健康安全教育及预防灾变训练。 10、施工区工作人员超过5 人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健康安全监查。 11、客户安装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在公司内部的外来施工人员原则上对着装不做统一要求,但要求着装必须干净整洁,符合安全要求。 12、作业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工地),应根据该作业内容特性,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及急救器具。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有合格证件,方可操作。其中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并经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2、或现场项目负责人审批。 13、承包商必须负责维护施工场所环境的清洁、整理、整顿。必须于当天施工任务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并按规定清运工程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将环境卫生全面清理。车辆出入施工区不得造成污染,载运物品有飞散污染的可能时应妥善盖覆帆布。 14、对施工区的机械、电气、管路、阀等设备及其它设施,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启动、破坏或拆除。公司内动土必须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应摆放整齐有序,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5、承包商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

23、具、配件、衣物等;对于危害公司及软控客户设备或从业人员安全的情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用工部门均可随时令其停止工作,至危害因素完全消除为止。 16、进入公司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登记并接受检查;进入公司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17、承包商在施工期间违反双方安全管理协议和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时,公司将根据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协议书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罚。 二、在动火作业管制区域内动火作业规定 1、在施工区实施动火作业前,须遵守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及软控客户在动火管制区域内动火作业规定细则。 2、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公司消防规定,按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

24、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动火证”只能用于一处。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动火人要与“动火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3、在动火管制区内从事电焊、气焊、熔切、切割、加热、焚烧等动火作业时,应根据公司及软控客户的管理规定,确认施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性,将可能波及的可燃(爆)性物品清移或隔离,作好消防及其它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检查,并经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及软控客户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作业应根据核准的地点或部位施工,不得随意变更。需更改施工地点或加大动火范围时,应重新申请动火证。 5、动火作业无法在核准时间内完成,必须办理延长工作时间,在未办好新的“动火

25、证”前应暂时停火。 6、动火施工期间,必须有监工人员监火,如其需暂时离开时,应暂停动火,在其返回前严禁动火施工。 7、可拆卸或不易清除滞留油脂、棉絮、有机溶剂或其它易燃(爆)物质的管道、设备,经公司和软控客户核定不可动火作业者,应予变更施工方式,严禁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施工场所上下楼层间的孔洞及周围的水沟、暗渠,应确实予以封闭隔离,清除积存的可燃性物品、焊渣等,如有火花飞散的危险时,飞散区域应设置适当防火屏,以防止火星造成危险。 9、离地面2 米以上高架动火作业除了配戴必须的防护用具外,还须保证有一人协助,专职负责灭火。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

26、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10、在储槽等容器内部实施特殊作业时,所有可能送气、送液的管线及容器的进、出料口,均应确实遮断、盲封并挂置“检修中禁止操作”的安全警告标示,并派专人值守监护。 11、使用或备用的氧气、乙炔等气体类钢瓶,不可卧放地面,应远离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及高温场所,钢瓶应直立放置,以专用的钢瓶车或链条、绳索等固定于坚固的支持物,以防止倾倒,乙炔瓶和氧气瓶放置距离不得小于5 米。使用钢瓶未装压力表、压力调节器或损坏、故障及橡胶管龟裂、腐蚀者,均严禁使用。 12、输送氧气、乙炔等气体的橡胶管,其接头须以专用管箍或管夹束紧牢固,亦不得横跨于通道上或放置于锐边尖角的物体上,以免绊倒行人或

27、被践踏、碾压割伤以致漏气发生危险。乙炔气管上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13、钢瓶的开关阀门、减压调节器、管接头及管线,禁止沾附油类物质。工作人员的手、手套、工作服沾有油污时,应先予擦拭干净或更换才可作业,以免引起爆炸危害。 14、氧气、乙炔钢瓶不可放在油罐或水塔等密封容器内使用,亦不可将氧气当做压缩空气使用,以免引起爆炸事故。长时间停工时,须关闭阀门,并将橡胶管内残留气体泄放。 15、动火作业收工时,应将火种及火星熄灭,使用的水、电源、氧气、乙炔等开关关闭,使用的机具妥善收拾整理,确认安全无虑后,始可离开工作场所。工程施工结束,应依监工人员指示,协助将消防器材、安全警告标示及其它防火设施复归原位。

28、三、自备电器具及电气材料入厂使用规定为预防施工期间使用电气设备产生危害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问题,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实施安全防护及电气设备安全检查,以维护安全。 1、承包商携带自备用电器具(设备工具)及电气材料入厂前一天,须将其名称、数量、用电容量等通知甲方。 2、交流电焊机应设置自动电击防止装置,方可携带入厂,未设该项安全保护装置者,严禁携带入厂。 3、临时电源设施完成并由公司生产保障部检查认可后,方可使用并应妥善保管,非经设备动力部同意,不得更换使用电容量大的器具或再追加接用其它电器具;如经设备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更换或追加,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处。 4、承包商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电工必须持证

29、作业。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5、电气配线或移动式电线,应设法避免横越通路或车辆出入场所,未能免除时,应防止其绝缘被覆受损致引起触电危害,用管路埋设地下或以厚钢板、槽钢等掩护或以架空方式敷设,架空敷设时,高度不得被人、车、物品碰触。 6、用电器具应接近电源开关箱或分电盘,并保持干燥。装置在室外露天处,须加设盖板或雨帆等防雨措施,每日收工及遇下雨天时,应将用电器具覆盖或移入不被雨淋湿场所。在潮湿场所施工时,电焊机应以绝缘体垫高并固定好。 7、电焊机等各项用电气具外壳均应接地,接地导线须确实与接地铜排或接地衔接,两端接线应以压线端子、垫圈及

30、螺帽锁紧,使其接触良好。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必须直接配接至焊接的工作物本体上,禁止配接在其它设备或管架上,地线应使用软性并覆有绝缘皮铜导线,禁止以钢筋、角铁、槽铁、扁铁等其他金属代用。 8、电器装置必须以正确方法使用。开关、插座等覆盖不得任意取下,并禁止以导线直接插入使用,或勾挂于开关方式接用电源。 9、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护罩、护网、护栅、护栅绝缘被覆、漏电断路器、安全及禁止标示等。 10、检修电气线路或接近电器线路时在作业前,应将电源切断,确认已停电、线无残留电荷,开关源已锁上(未能上锁时应取下保险丝),并挂置“检修中禁止通电”警告标示后,方可进行作业,工作完成送电前

31、,须确认人员等安全后方可送电。 11、电气导线外皮破损或电气装置绝缘不良,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以免发生危险。 12、工作中遇有电线过热或其它不正常情形时,应即停止使用及切断电源,并通知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用工部门协调检修。 13、承包商的各项用电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用工部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实施检查,经检查如有不合格,应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14、工作人员在每日送电之前,应执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每日下班前或须暂时停工时,应将电源开关及开关盘门关闭、电源插座拔出、电缆等收拾妥当,并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15、工程施工完时,承包方应将自备配设的电线、电缆及用电器具等设施拆除清理,有

32、动用本公司供电设施(如开关、插座、护盖)者应妥为复原。 四、高架作业规定 为维护高架作业工作人员安全,施工期间须做好高架作业安全防护、高架设备的安全检查及对作业人员视力、年龄、性别、身份、适应情况等加以严格控制。 1、高度2 米以上的高架作业,应使用作业平台和施工架。 2、高架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护栏、人员上下用爬梯及施工架的强度规格,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承包商雇用的高架作业人员,应先检查健康状况,并按规定持证上岗,凡存在与高架作业相禁忌的疾病,禁止其从事高架作业

33、。 4、高架作业施工场所的周围,应设置警告标识及安全围栏,以警告或防止与作业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5、接近架空电路的高架作业,应先作好绝缘防护措施或设置屏蔽及警告标示等防护措施,以防止触电危害。 6、施工架的设置、连结、支撑材、衍条、防护设施等应依相关标准要求设置。 7、如有掉落危险顾虑的开口部分,应设置适当强度的盖板和护栏,并设立警告标示。 8、高架作业施工人员,其使用的安全带、安全索应考虑施工地点至地面的高度,调整适当长度,并将安全索确实系牢于附近高出腰部的坚固构造物上,必要时可设置安全母索,以供系挂安全带。 9、每日作业前需确实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自主检查作业。 第九条 安全风险抵押金

34、1、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在签订商务合同前必须向公司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流程为: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缴款通知单,施工单位持缴款通知单到财务管理部一次交清抵押金,交款收据送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备查,施工单位存底一份。 2、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用工部门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项目投资费10 万元以下为2.5%,10 万元50 万元为2%,50 万元100 万元为1.8%,100 万元以上为1.5%。并根据项目的危险程度上下浮动20%。 3、承包商违反公司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

35、、交通、治安等安全管理规定,用工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承包方责任造成事故的,由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对承包方的罚款金额从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4、抵押金数额不够时,承包方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的书面通知及时到财务管理部补交或从工程款中扣除。 5、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施工单位凭安全管理处退款通知单(附录D),到财务管理部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取回。零星工程项目采取1年结算一次的方式。 承包商特别声明:以上安全须知均已熟知并同意,并保证将上述规定全部、无遗漏的告知全部人员,同时保证他们熟知并理解,特此申明! 承包商单位(盖章) 承包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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