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防火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919255 上传时间:2023-05-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区防火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小区防火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小区防火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小区防火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小区防火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小区防火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区防火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小区防火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标准2 .本标准作为租赁合同的主要附件之一,由物业管理部门和用户共同遵照执行;3 .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用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物业管理部门、用户责任人及其主要办事人员应熟悉本规定;4 .小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机电、动力部门配合,由消防主管部门监督实施;5 .用户租赁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换由用户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及保养;6 .物业管理部门的防护工作职责是:(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

2、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并对用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2)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4)组织用户开展防火自查,督促用户整改火险隐患;(5)负责保证公共区域的疏散通道畅通;(6)定期对辖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消防主管部门备案;(7)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应提前通知用户及有关主管部门加强防范;如遇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8)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

3、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用户加强防范;(9)督促楼管处、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燃气经营单位整改火险隐患;(10)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指导用户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H)未经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严禁外来危险品车辆进入和停、放;(12)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7 .各用户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做好防火工作;8 .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应指定有关机构或人员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楼管处进行防火管理工作,协助他们采取措施加强防火工作;9 .楼内外原设消防设施和消防

4、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更换由房屋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划清责任分别负责;也可委托物业管理部门代管代修,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负担,每年保修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报送消防主管部门;10.物业管理部门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燃气(燃油)管道设施,应委托燃气(燃油)经营单位或专业公司(队)定期对燃气(燃油)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露,要及时维修、更换;11 .用户应自觉接受物业管理部门、楼管处、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燃气(燃油)经营单位或专业公司的管理,并遵守下列事项:(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2)遵守燃气(燃油)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改、装燃

5、气(燃油)设施和用具;(3)不得在阳台上堆放、晾晒易燃、可燃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4)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烧垃圾;(5)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装修消防程序及有关防火安全规定;(6)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kg的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7)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乱丢烟头火种;生产场地、仓库和重要部位不准吸烟;(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及停放车辆;(9)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10)教育儿童不要玩火;(11)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12)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

6、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部门和楼管处报告;12 .物业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楼房(含地下室)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13 .严禁有“三合一”、“四合一”等现象存在;14 .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组织扑救,尽量减少损失。在扑救过程中,如挪用外单位支援的灭火物资、装备等,应由发生火警、火灾的单位(用户)及时偿还;15 .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非国家职工,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应由发生火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16 .公共娱乐场所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商场、会议厅(室)参照该规定执行;17 .凡违反本标准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18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