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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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关于XXXX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关于XXXX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法律意见书致:XXXX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根据XXXX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与北京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本次申请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以下简称“股份报价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2、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办法(下称“资格确认办法”)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有关公司及其前身成立及变更、公司的资产状况以及本次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有关文件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并就有关事实做出陈述和说明。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中国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

3、就公司本次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所涉及到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未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并依赖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就公司及其前身成立及变更、本次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而做出的有关验资、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准确、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所律师已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适当的核查验证,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

4、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中部分或全部自行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异或曲解。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证券业协会,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的行为以及本

5、次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目录一、公司本次申请股份报价转让的批准和授权6二、公司申请本次股份报价转让的主体资格7三、公司本次股份报价转让的实质条件8四、公司的设立Ol五、公司的股本及演变21六、公司的独立性91七、公司的业务12八、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32九、公司的主要财产62十、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13H*、核心技术人员73十二、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83十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93十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04十五、公司董事、监

6、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诚信情况24十六、公司的税务24十七、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34十八、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54十九、结论54-、公司本次申请股份报价转让的批准和授权(一)公司本次进入报价转让系统的批准程序和内容1、公司于20XX年8月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申请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事宜的议案,对本次报价转让做出了批准和授权。2、公司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7月15日签订了新三板挂牌财务顾问协议、20XX年8月3日签订了推荐挂牌协议,委托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股

7、份公司本次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券商。3、主办券商已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同意推荐公司挂牌报价转让的推荐报告。4、公司取得了XX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出具的津金融办(20XX)77号关于同意XXXX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函,确认公司是注册于XX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存续满两年,符合申请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的要求,同意公司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5、公司尚需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三板挂牌转让的备案确认。(二)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和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所律师

8、经核查后认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同意公司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上述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己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报价转让的有关具体事宜,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份报价转让已取得了公司内部机构的批准和授权;取得了XX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出具的同意申请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试点函;取得了推荐股份报价转让主办券商南京证券有限公司的推荐报告,公司本次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除尚

9、需证券业协会备案外,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二、公司申请本次股份报价转让的主体资格(一)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公司系由XX市XX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XX年10月18日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XX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222000004958),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二)公司有效存续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公司己通过了20XX年度工商年检。根据公司的书面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

10、被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及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三)公司位于XX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为南开区红旗路与渭水道交口西北侧赢寰大厦1-401,位于南开科技园区,属于XX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导致公司终止之情形,且公司是位于XX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具备本次股份报价转让的主体资格。三、公司本次股份报价转让的实质条件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

11、法、试点办法及证券业协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份报价转让应具备的实质条件逐项进行了审查。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并依赖其他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一)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二年以上公司是由有限公司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30日,因此,公司持续经营在两年以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符合试点办法第九条第(一)项“存续满二年”的规定。(二)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1、根据XX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公司的说明,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园林

12、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及苗木培育等园林绿化业务。其中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的主要来源;苗木培育用于公司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绿化养护业务以工程项目的后期养护为主。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XX年、20XX年、20XX年1-6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1,622,634.20元、217,088,698.79元和111,014,096.44元,无其他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突出。3、根据公司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公司近两年持续经营,不存在终止营业的情况。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符合试点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

13、能力”的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1、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并且,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夕傲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规章制度。2、公司依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了董事、监事。并经董事会选举了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提名,聘用了总经理;经监事会会议选举了监事会主席。3、根据公司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良好,且均能够按公司章程及公司规则制度规范运行。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

14、行职责。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符合试点办法第九条第(三)项“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之规定。(四)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1、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根据公司整体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并经过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公司整体变更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2、经核查,公司设立以来,于20XX年1月9日进行了一次新股发行,总计发行新股1950万股。3、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与公司说明,截至本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有股东均为公司发起人,且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持股未超过一年,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违规转让的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试点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股份发行和转让

15、行为合法合规”之规定。(五)公司取得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公司取得了XX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出具的津金融办20XX)77号关于同意XXXX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函。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符合试点办法第九条第(五)项”取得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之规定。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份报价转让符合公司法、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四、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设立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一)公司设立程序与方式1、20XX年9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依法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

16、20XX年10月9日,XX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正泰审字(20XX)第S500369号审计报告,确认有限公司于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审计值为人民币60,634,292.46元。3、20XX年10月12日,XX中天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津中天诚评专字20XX第21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有限公司于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64,253,600.00元。5、20XX年10月16日,有限公司2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同意股份公司股本总额3050万元,以有限公司基准日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60,644,292.46元为基础,按照净资产0.50293:1的比例折合股本,共计折合股

17、本3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XX、XX、XX、张鑫、周建强5名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选举马志国1名监事,与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6、20XX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大会选举王传锐、温昊阳为职工代表监事。7、20XX年10月16H,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XX为董事长;聘任XX为总经理,聘任周建强、张鑫为副总经理,XX为财务总监,安振为董事会秘书。8、20XX年10月16H,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马志国为监事会主席。(二)公司设立过程中签

18、订了发起人协议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于20XX年8月10日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就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名称、宗旨、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本、出资方式及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验资情况20XX年10月14B,XX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正泰验字(20XX)第01260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收到各股东以净资产折合的股本3050万元。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四)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名称预核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11-1、20XX年9月16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市局)登记内名变核字20XX第032328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核准

19、变更为XXXX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20XX年10月18日,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XX市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1202220000049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发起人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20XX年10月18日,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权情况: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XX2745902XX3051020XX年1月9日,股份公司设立后,第一次增资后的股权情况:I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XX450090I;X

20、X50010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有2名股东,XX持有公司9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XX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与决策。另,因公司现有股东XX、XX系夫妻关系,2名股东是一致行动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XX与XX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五、公司的股本及演变(一)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设立时的股权结构1、1997年9月11日,XX与宋殿瑞举行股东会,决议拟建XX市XX园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股东XX出资25万元人民币,股东宋殿瑞出资25万元人民币。2、1997年9月11日,XX与宋殿瑞签订股东出资认缴协议,约定:公司注

21、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股东XX出资25万元人民币,股东宋殿瑞出资25万元人民币;各位股东在营业执照发放前将投资款项一次性存入新建公司的临时账户。3、1997年9月30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预先核定有限公司名称为:XX市XX园艺有限公司。4、1997年9月30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黝。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IXX25502宋殿瑞2550合计50100(二)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1、2001年6月20日,XX与宋殿瑞举行股东会,决议将宋殿瑞在XX市XX园艺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25万元的股

22、份一次性转让给XX。同日,宋殿瑞与XX签订转股协议,将宋殿瑞在XX市XX园艺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25万元的股份一次性转让给XX。2、2001年6月200,XX与XX举行股东会,决定XX出资25万元人民币,XX出资75万元人民币。3、根据XX市安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安泰验字(2001)Z-042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和投入资本均为50万元人民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投入资本均增至100万元整,其中实收资本100万元有限公司该次股权转让、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XX75752XX2525合计100100(三)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1、

23、2002年9月9日,XX与XX举行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资金;2、根据2002年9月13日双方签订的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500万元。3、根据XX市安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安泰验字(2002)第1-50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1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375万元,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25万元。截至2002年9月12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有限公司该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XX450902XX5010合计500100(四

24、)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1、2005年1月31日,XX与XX举行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资金,增资150万元;2、根据2005年1月31日双方签订的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变更为650万。3、根据XX市安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安泰验字(2005)第09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50万元,其中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135万元人民币,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15万元。截至2005年2月1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壹百伍拾万元。有限公司该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XX585902

25、XX6510合计650100(五)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1、2007年10月25日,XX与XX举行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资金,增资至1050万元,其中XX增加360万元,XX增加40万元,全部为货币增资。2、2007年10月25日双方签订章程修正案,XX投入资金945万元,XX投入资金105万元。3、根据XX市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XX会验字(2007)第13169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650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万元,其中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360万元人民币,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40万元。截至2007年10月26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26、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有限公司该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XX945902XX10510合计1050100(六)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1、20XX年2月16B,XX与XX举行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资金,增资至2050万元,其中XX增加900万元,XX增加100万元,全部为货币增资。2、20XX年2月16日双方签订章程修正案,XX投入资金1845万元,XX投入资金205万元。3、根据XX市渤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渤海验字(20XX)第5275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50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0万元,其

27、中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截至20XX年2月18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有限公司该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I1XX1845902XX20510合计2050100(七)有限公司第六次增资1、20XX年10月140,XX与XX举行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资金,增资至3050万元,其中XX增加900万元,XX增加100万元,全部为货币增资。2、20XX年10月14日双方签订章程修正案,XX投入资金2745万元,XX投入资金305万元。3、根据X

28、X市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XX会验字(20XX)第1-4002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050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50万元,其中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XX认缴并实缴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截至20XX年10月14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有限公司该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XX2745902XX30510合计3050100(八)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1、20XX年9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将公司变更

29、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20XX年10月9日,XX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正泰审字(20XX)第S500369号审计报告,确认有限公司于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审计值为人民币60,634,292.46元。3、20XX年10月12B,中天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津中天诚评专字【20XX】第21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有限公司于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64,253,600.00元。4、20XX年10月18B,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1202220000049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50万元,

30、股本总额为3050万股。股权结构为: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XX2745902XX30510合计3050100(九)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1、20XX年1月4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万元。2、20XX年1月4日,股东大会通过章程修正案,XX以货币投资4500万元,XX以货币投资500万元。3、20XX年1月6日,XX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正泰会验字(20XX)第0001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证。4、20XX年1月9日,公司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股份公司该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持股

31、比例(%)IXX4500902XX500io合计5000100(十)公司股权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利情况根据公司提供的书面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因公司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中心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壹仟贰佰万元整,借款用途购买苗木,借款期限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2月20日。联合创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XX联合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XX、安同菊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向XX联合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提供其他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反担保系列合同的详情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十项之第(二)小项之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承诺,审计报告,公司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

32、,但也不排除因股权质押导致公司股权变动的可能性。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六、公司的独立性(一)公司的资产独立1、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股份公司承继,发起人将生产经营性资产、相关的全部生产技术及配套设施完整投入公司,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公司为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证书编号:CYLZ津0010壹,发证日期20XX年12月30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均已进入公司,并均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财产移交,不存在产权争议,公司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33、。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无控股股东占有公司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二)公司的人员独立根据公司及其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声明和保证及本所律师的适当核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人员独立。(三)公司的财务独立根据公司的声明和保证及本所律师

34、的适当核查,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就职,未在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兼职。公司于20XX年10月26日取得独立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为,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长虹支行,账号为X,独立运营资金,未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股份公司于20XX年10月20日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开区分局核发的津税证字120XX4600791475号税务登记证,公司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财

35、务独立。(四)公司的机构独立1、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合法程序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2、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的决策机构和各下设部门均能够独立行使管理及经营职权,独立于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机构独立。(五)股份公司的业务独立根据本所律师调查,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有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公司建立健全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在生产经营及管理上独立运作,没有发现有依赖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另外,公

36、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书面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和关联方。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业务独立。七、公司的业务(一)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20XX年10月18日XX市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公司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劳务服务、土木工程建筑;管道、设备安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已取得公司登记机关的批准以及有权行政部门的核准,且履行了法定程序,并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公司的分支机构公司目前未设立分支机构。(H)公司目前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业务公司未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子

37、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亦未投资、承揽任何经营性项目。(四)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自变更设立以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五)公司的主营业务1、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公司提供的材料和说明,公司是专业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企业。2、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单位:人民币项目20XX年1-6月20XX年度20XX年度收入收入收入主营业务111,014,096.44217,088,698.7971,622,634.20其他业务合计111,014,096.44217,088,698.7971,622,634.20

38、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六)公司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七)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根据现行的公司章程,公司为永久存续性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声明和保证及本所律师的适当核查,公司不存在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被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及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9、,公司目前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业务,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八、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审计报告、相关各方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XX、XX0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1)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XX,为公司控股股东,

40、持有公司90%的股份,现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XX,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0%的股份,系XX的妻子。(2)XX控制的其他企业保定世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其持有清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306220000092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XX年3月11日,住所为保定市清苑县中心街8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XX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持有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2022200010473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41、照,成立日期为2005年1月4日,住所为武清区杨村泉州北路18号,注册资本为8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8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经营范围为:建筑安装;管道、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钢结构施工;土木工工程建筑;绿化工程施工。XX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XX市XX园艺繁育中心,其持有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20XX3600123470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06年9月5日,住所为北辰区双口镇安光道,经营者姓名为XX,经营范围及方式为:花卉、苗木栽培、繁育、销售。目前,该中心已取得北辰区地

42、方税务局注销字(20XX)第1130512047885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正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董事包括XX、安同菊、XX、张鑫、周建强;监事包括马志国、王传锐、温昊阳;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XX,副总经理张鑫、周建强,财务总监XX,董事会秘书安振。(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其他企业XX市大易环境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其持有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开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XX年1月28日,住所为南开区

43、红旗路与渭水道交口西北侧赢寰大厦-1-602,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建强,经营范围为: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园林绿化工程。周建强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张鑫持有该公司10%的股权,温昊阳持有该公司10%的股权,XX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二)关联交易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关联方名称账户性质20XX.6.3020XX.12.3120XX.12.31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XX其他应收款2,709,681.3610.79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4,

44、600,000.0031.214,600,000.0017.21XX市XX园艺繁育中心其他应收款138,000.000.55XX其他应收款594,322.942.37保定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16,770,000.0067.9116,770,000.0073.957,900,000.0081.02XX市大易环境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200,000.002.05XX其他应付款1,250,000.005.51200,000.002.05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的适当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中:1、苗木卖方系个人,无法向公司开具正式发票,公司因此以个人借款名义记账。XX、

45、XX、XX市XX园艺繁育中心所借款项均用于为公司购买苗木。2、公司向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资金。3、公司业务发展急需资金又无其他融资方式,关联方企业保定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闲置,公司借入资金发展主营业务。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不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股份报价转让不构成实质性障碍。(三)同业竞争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及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公司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及苗木培育等园林绿化业务。公司20XX年、20XX年、20XX年1-6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1,622,634.20元、217,088,698.79元和111,014,096.44元。公司的关联方在主营业务方面不与公司重合,不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无法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因此,目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形成同业竞争。(四)公司对关联交易和解决与关联方同业竞争的承诺及措施的披露经本所律师核查,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股份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内部制度和议事规则中对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了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表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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