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制意识谨防违法犯罪做合格康桥学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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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法制意识 谨防违法犯罪 做合格康桥学子,2010年12月20日,-法制教育讲座,余 桂 林,内容提要,一、知法、懂法:了解宪法、民法、刑法中与青少年紧密相关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二、远离毒品,珍惜生命。观看生命很脆弱,向毒品说不三、高中学生谨防违法犯罪的基本措施四、守法:如何自觉遵纪守法,未成年犯在校时的法制课情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押的未成年犯在学校期间经常上法制课或思想品德课的只占调查总数的百分之十九,不经常上的有百分之四十七,从未上过的竟有百分之三十四。可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

2、中学生为什么要增强法律意识?,某个周末,某市某小区内,三位中学生在小区的绿化广场上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到地上,重重地摔了下去。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急救车拖走。,案例:,一、知法、懂法。,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如果甲的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答案是:首先,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身体受到伤害,侵害了乙的健康,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他要承担系列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乙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照顾乙的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如果乙经过司法鉴定构成了伤残,甲还要承担乙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和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甲是一名未成年人,由他的监护人

3、来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司法鉴定机构确定乙为重伤,甲的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思考:如果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是什么后果?,高中生违法犯罪问题。什么是违法和犯罪?,案例:这是发生在03年的违法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某市一所中学的辍学学生,刘某辍学后,一直着迷于网络,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并说自已认识很多社会上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

4、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处,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不得已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顿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6个月。,从这起违法案件的发生和发展来看,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不知道他用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抢劫同学的财物已经构成了犯罪。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本身的合法

5、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违法案件可以看出青少年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在上面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但愿同学们引起注意,如果屡教不改,很容易酿成大祸!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采用上面案例中的暴力手段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那就触犯刑律了,就要受到刑罚处罚。也就是说那已经犯罪了,那就要依据刑法的有关条目判刑入狱接受改造,若是未成年人就要到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改造。,那么到底什么是违法行为呢?,违法就是

6、指违反刑法以外法令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青少年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划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包括以下九种严重不良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侵扰社会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钱物;(4)传播淫猥的读物或音像成品等;(5)进行淫乱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介入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刚才我讲了什么是违法行为,如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是犯罪了!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3条划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7、,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民间组织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该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第17条第1款划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划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就是说要被判刑,这样划定是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发展基本成熟,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

8、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本身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关于责任年龄 我国现行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4、肖像

9、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

10、、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宪法-公民的基本义务1、遵守宪法和法律。2、维护国家统

11、一和民族团结。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5、依法服兵役和纳税。6、计划生育。7、赡养父母等等。,遵纪守法跟高中学生自身有什么关系?高中学生到底与那些法律法规比较密切?,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

12、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2.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及相应法规条款规定:严重不良行为表现: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

13、、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严重不良行为表现: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三)款: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十五日以下拘

14、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严重不良行为表现: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百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不良行为表现: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客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多次偷窃。治安管理处罚法

15、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吸食、注射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目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触目惊心,犯罪率居高不下。未成年人犯罪中,16至18周岁的约占77。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在高中

16、读书。作为高中生要想顺利完成高中学业,平安渡过一生,就一定要正视可能呈现的问题,并采纳有效措施,谨防违法犯罪的发生。,按照行为来分,高中生可能呈现的犯罪主要有:,第一,行凶杀人。,案例:2006年高考前夕,西安市某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赵某却放下复习备考,精心预谋一桩杀人案。5月23日下午,他慌称本身与大婶闹了矛盾,请小张抵家中给他帮助调整为由,将同班一位品学兼优的女同学骗至大伯家中。小张一进门,赵某二话不说将其双手反绑,强奸后连捅七刀残忍杀害,搜走她的一部3和100元钱,并将尸体塞进洗衣机中,注满水,然后逃离现场,案例:2006年6月5日凌晨,年仅18岁的湘西某校高一学生,趁寝室内同学熟睡之机,

17、拿起准备好的水果刀,将经常欺负他的两名同学杀死。,案例:2006年2月20日,杭州萧山某高中两女生因为一点小矛盾而发生吵架。其中一位女生挟恨在心,纠集其他4人,将与她吵架的女生骗至另一位同学家中,用围巾将该女生绞杀,并支解尸体,随后弃尸野外。在一般人眼里,女生与暴力无缘。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竟有4人是女生,并且都是死者的同学。,云南楚雄高中生捅死两室友 割腕自杀未遂,2010年12月11日上午7时20分许,云南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年级一班学生李某某与同学汪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口角发生冲突,李某某用刀子捅伤汪磊,而另一名同学徐振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李某某捅伤,看见两名同学倒在血泊中

18、一动不动后李某某又拿刀子割在了自己的手腕上,经送往医院抢救后,两名被捅伤的学生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打架斗殴本身违反校纪,或是违反治安办理条例,称不上犯罪。但是,十七八岁的孩子火气旺,动不动就出言不逊,气得对方火冒三丈;半大的小伙子力气大,动起手来不知轻重,一拳下去就可能致人伤亡。,第二、打架斗殴。,案例:2006年5月16日,长春某校高二学生往楼下泼水时有几滴水淋到了高一同学身上,于是高一学生找来一些携带刀的校外人在校门前发生群殴,该校6名高中生在殴斗中受伤,其中一位学生受伤的情况严重。,案例:2006年6月9正午,在哈尔滨一所中学的操场内,方才参加完高考的4

19、名同学回到母校打篮球。不意,在传球时一个同学的手碰了另一个同学一下,于是引起口角,继而二人撕打起来,正在发怒的时候的那位碰人的同学便掏出随身的卡簧刀追上前去,照着对方就是一刀,被碰的同学当场倒地身亡。,案例:2006年月日,甘肃省民勤县某中学高三学生许某与同班李某因搬课桌发生纠纷,许某盛怒之下走出教室。不久,许某又回到教室将李某和安某哄骗到宿舍里,持刀捅杀他俩,造成一死一伤。,不久前,在北京市一所中学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持械殴打他人案件,打人和被打的都是16岁的少女。少女刘某发现一名女孩李某看了她一眼,觉得对方看不起她,于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威风,她就带领3名少女对李某打嘴巴、用脚踢、用木条抽打,直

20、到发泄完为止。目前,这几名年仅16岁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起诉到法院接受审判。而在北京市另一所郊区的私立中学,一名高一的男孩张某,在吃早饭的路上被一个初三男生无故拦截,问“你知道我是谁吗?”接着就抓住他的双肩,用膝盖猛顶他的下体,张某被送到医院急救后,被诊断为左侧睾丸碎伤。由于身体的伤残和精神上的极大压力,这名16岁的男孩在手术后不久竟然服药自杀,打人的那名初三男孩被逮捕并移交法院。现在的孩子在人际交往中容易出现自私、任性、自卑、感情冲动等不良心理,在日常生活中常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相互对立甚至大打出手。同时,这些学生习惯接受别人的关怀与忍让,过多关注自己的需要而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一旦受挫报复

21、心理很重,容易引发暴力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敲诈勒索。,案例:2002年11月23日,安徽肥西县某校高一学生为报复老师,竟至假充黑道上的“青龙帮”,向老师敲诈4万元现金。,案例:2003年6月7正午午,湖南宁远县某校一位高中应届毕业生因担心上大学钱不够用,便匪夷所思,在县邮政储蓄所预先开设了一个账户。次日早上在寝室写好给宁远某高中校长的打单信,投到某校举报箱中。并让本身的弟弟到该校门口给校

22、长打电话,要他迅速将20万元人民币存到昨日新开的账户上,否则将举报该校有人代考(纯系捏造)。几宗诈骗案都迅速告破,相关学生均落入法网。,第四、盗窃犯罪,案例:1、北京市某职高的6名高中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在海淀、西城、石景山等地共盗窃摩托车余辆。2、南京市某重点高中一位高三毕业生,先后13次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达9500元,全部用于个人上网玩游戏。3、山西翼城县某中学15名16至19岁的在校高中生,结伙窜至翼城火车站货场内,连续作案4次,盗窃铸铁达5吨多,总价值1万多元。4、安徽肥西县某中学一位来自农村的19岁高中学生,上学时便在县城租房居住。他发现县城有很多人家白天经常无人,于是疯狂作案

23、60多起,盗窃各种首饰、香烟及现金等财物价值13.86万元,一时间肥西县城区人心惶惶。上述盗窃者均已落入法网,肥西县的那名高中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第5、强奸犯罪。,案例:2003年3月8日晚,甘肃陇西县某中学一位高三学生在家做作业至半夜1时许,因为突然想起了淫猥书籍中男女情色情节,他一时难以自制,便窜至附近美发屋的后院,翻窗入室,想强奸一位女学徒。熟睡中的女学徒被惊醒后,当即大喊。他担心对方记住了他的长相,便拿起发廊的剃头刀割向了女学徒的右颈部。女学徒终因流血过多而灭亡。2004年5月30正午,北京市一位高中生趁家里无人,将正在卫生间洗澡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几的表姐按倒在浴室

24、的地上强暴。表姐喊叫求救,他竟用双手掐住了表姐的头颈将其活活掐死。两宗犯罪案都以强奸罪开始,杀人罪告终。,第六、早恋(情感)引发的犯罪。,案例:认为女友抢走了本身的男伴侣,岁的小颖残忍地连刺岁的小静刀。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接受并审理了这起违法案件。小颖与小静是同学,也是要好的朋友。后来,小静通过小颖结识了岁的社会青年张某,之后的日子,三个人经常一起吃饭、谈天、唱歌。后来小颖发现本身的男伴侣竟与小静约会,就产生了报复心理。2006年月日下午,小颖拿了把水果刀,叫好友小霞去找小静“算账”。二人将小静骗至朝阳区小红门铁道口。据小颖交代说,瞅见她们拿出刀,小静平静地说:“我知道你恨我,这样,你扎我一刀,咱

25、俩的事算结了。”而小霞又催促小颖快下手,于是小颖举刀刺向小静的后背,之后又连刺其胸部、背部、腹部数刀。随后,小颖和小霞又把小静抬到不远处的钢轨中心后离去。满身是血的小静勉强走下钢轨,后被路人送到医院。,案例:为向新男友证实本身感情“不分心”,17岁的花季少女伙同新男友将其前男友杀死。2007年6月14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女孩小史被判15年,男孩小李被判6年。两人承认是由于“感情不分心”问题而故意将王冬杀死的。据两人交代,李龙与史娜上高中时开始谈恋爱。当时,两人因感情是否不分心问题发生争执-史对李讲述曾在初中时与被害人谈过恋爱,但现在已经彻底断绝了关系。为证实对感情的“不分心”

26、,史娜将王冬约出,想当着李龙的面证实给他看。二人商量后,史娜从一家超市里偷了一把小刀藏在身上。4月15日,史娜打电话把王冬约到了汾河公园,李龙就躲在附近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人谈了好长时间,一直等候在附近的李龙过去催他们,正赶上两人在争吵。王冬说了一些讨厌史娜的言语,致使史娜的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在两人争执中,李与王撕打起来,史拿出从超市偷出的小刀刺向王的腹部、背部。然而,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导致受害者王冬最终灭亡的原因主要是溺水。对于王冬是如何掉进排污口两人没有交代。法院认为,二被告均系在校学生,且因恋爱引发纠纷,又系初犯,案发后,家长能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二被告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故

27、意杀人罪判处小史有期徒刑15年,小李则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情感引发的-大一男生因感情纠葛问题被高中同学刺死,2010年12月07日上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内发生一起血案,该校一名大一学生在宿舍内被中学同学刺死,同宿舍另一名学生试图阻拦,也被刺伤。一位老师说,小李和凶手都是陕西洛南县人,两人是高中同学。在上学时,他们和一名女同学关系要好,“可能是因为三人的感情纠葛,才发生了这样的事。”凶手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二、远离毒品,观看生命很脆弱,向毒品说不,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一)学习掌握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牢记“四知道”,一知道什么是毒品。二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断。戒毒者的复吸率高达95

28、%。戒毒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说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三是知道毒品的危害;四是知道吸毒和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禁毒法规定,对于吸毒成瘾者要进行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我国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处以重刑,达到一定数量可判处死刑。,(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的人生观指导我们有一个积极奋进的人生,而颓废的人生观则会使我们沉溺于享受、玩乐,而这些人则正是毒品这个魔鬼所要寻找的俘虏。时下的一些中学生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喜欢摆弄派头,喜欢抽烟,喜欢到卡拉OK,进而就是吸食软性毒品摇头丸和K粉。,羊城晚报曾登出一则消息,称一少女在过生日因吸食“摇头丸

29、”在舞厅里摇头跳舞,因用力过猛把脖子都摇断了。许多青少年对摇头丸认识不足,以为是一般的兴奋剂而没意识到它的危害性,其实“摇头丸”将可能是二十一世纪最为流行也最具危险的毒品。全国禁毒委员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毒的通告明确规定,“摇头丸”是毒品,服食“摇头丸”按吸毒论处。报告显示:现在吸“摇头丸”的人起来越多,吸食新型毒品的人群中有80%嗑丸仔,它最易诱惑年青人。医学界将摇头丸列为非常危险的毒品,专家们说,如果长期吸食这种毒品会刺激人的神经中枢系统,使人的行为、思维意识发生异常,最终导致精神病态的出现甚至死亡。K粉也在青少年群体中流行,其带来的危害也渐渐显露,一些中学生在吸食K粉之后变得打架斗殴

30、、盗窃、抢劫,无恶不作。时下在校中学生中还有一股不良的潮流在涌动,那就是滥用药物。特别是喝止咳露,这种止咳露的成分就含有毒品可待因,久喝成瘾,还有吃其它药丸以寻求刺激的。这些人员都是吸毒大军的后备力量,值得我们注意。,(三)坚定信念,永不沾毒,绝不能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有关资料统计90%的青少年吸毒者是出于无知和好奇,而这些奇谈怪论其实都是毒品犯罪分子编织出来的鬼话。有的则坚信以自己的意志可以对抗毒魔的侵害。如云南一缉毒警察,以为自己一定能战胜毒品的侵害,结果以身试毒,从此走向不归路,一女记者亦是如此。所以我们说在毒品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必须从

31、这些典型的案例中吸取深刻的教训,自觉拒绝毒品,永远不沾毒品。,(四)要慎重交友,交朋友要交好友、交良友、交益友、诤友,不要交损友,狗肉朋友万万要不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调查表明,只要交往甚密的两个人中一人吸毒,另一位往往很容易受到感染。如一少年,17岁,有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都有固定收入,他也是一个好孩子,问题就在于交上了一位损友,一天晚上他到好友家玩,打开门,那家伙显得很神秘,用一张香烟锡纸在烫吸,他就明白了朋友是在吸毒。朋友让他试了口,他竟然心动,从此染上毒瘾。问他为什么上朋友的当,他就说:朋友能吸,为什么我不能吸?这种因信损友而被拉下水的现象在青少年吸毒者中不在少数。所以,假如你的“

32、哥儿们”、“姐妹们”拿出毒品请你吸食,那不是关心你,而是在害你,目的是为了拉你下水,让你成为再也离不开毒品的人,一旦你吸上了瘾,就不会再送给你了,而是让你用高价购买他们手中的毒品。到时自己不但成了吸毒者,而且成了贩毒分子。,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的处罚按照刑法的规定,不管被引诱、教唆、欺骗者是否因此形成毒瘾,均构成犯罪。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多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犯罪人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

33、品的,将要受到从重处罚。,(五)勇敢面对人生挫折,创造幸福生活,人的一生总会有潮起潮落,人难免会碰到一些挫折,面对挫折我们应该有面对它的勇气和信念。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在遇到升学,就业,家庭破裂等挫折时容易成为毒品的俘虏,因为这个时候,人是处于感情最脆弱的时候,心理压力很大,但普遍的学生心理素质都不是很强,一旦受到挫折,便会寻找逃避和发泄的机会,这就使毒品趁虚而入,提供了契机。有这么一个高中生,考了两年大学没考上,第三年再考时,他非常紧张,怕一再辜负父母和师长的希望。这时,有个毒贩盯上了他,诱惑他说:吸点海洛因吧,它能帮你集中精力复习。吸了它,想上清华、北大都没有问题,他竟然上了当,大学生当不

34、成,却成了阎罗王的学生,教训是多么深刻呀!,高中学生谨防犯罪的基本措施:,第一,加强法律学习。少数同学不学法、不知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的心理结构。作为高中生,起码应该知道宪法,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自由。应该了解民法通则、刑法、治安办理处罚条例等,知道公民从事有关民法的活动必须遵守法令,知道公共秩序不容侵扰、他人权利不可侵犯,知道什么是犯罪。高中生很快就要踏进社会,只要增强了法令意识,具备了需要的法令知识,才能更好地融入这个法制社会。,第二,纠正不健康心理。高中生犯罪与不健康心理有关。预防犯罪,就要纠正不健康心理。凡事从现实出发,不能攀比嫉妒;遇事不能过火

35、浮躁,孤注一掷,逼上梁山;同学之间闹点小矛盾要主动化解,不能鼠肚鸡肠,更不能有敌视、报复心理;不能无原则地讲哥们义气,不能随便从众同流,不要以为“法不责众”。,第三,培养自控能力。高中生的犯罪大多是一时冲动引发的,要想制止违法行为,应该学会控制本身的情绪。年轻人肝火旺,一激动就上火,一上火就发昏,也就不问青红皂白动起手来,铸成恶果。同学之间使用一些“熄火”的方法。好比,一是“逃避法”。与人发生冲突时,如果发现本身生气的情绪上来了,就要从速想办法脱身,只要逃离了现场,基本上就制止了一场灾祸。二是“忍让法”。人们争吵、斗殴,无非是为了宣泄本身的愤恨,或是证实本身的有理。你就饶他一次,让他占占上风。

36、古语也说,“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也许有的同学会感觉这样太丢面子,那么你想想是面子重要还是人命重要?是一时忍让好还是蹲几年大牢好?三是“换位思考法”。就是在矛盾要激化时,能站在对方的位置上想一想他为什么会发火,你本身有哪一些地方做得不对,想清楚了,你的气也许就会跑到九霄云外了。如果能用上这类方法,那就说明你的自控能力已经比较强了,待人处事已经相当成熟了。,四、守法。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如何正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一)要有远大的理想,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要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三)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四)要学会保护自己。,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的法制讲座,在思想上能得到教育、受到启发,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给学校摸黑。特别对于目前极个别有问题的学生,今天的讲座对你能够有一个警示作用,回头是岸,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品德素质,努力完成学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回报老师,回报家长,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要做一个给自身和家庭还有社会造成危害的罪人,做一个合格公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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